岳志恒以往的日子,一向百无聊赖,可是自从认识了这个叫莫锃羽的家伙,一切都与以往不同。
莫锃羽是个主导性很强的人,什么事情都喜欢亲自规划推行,他总是约好地方后喊上岳志恒一起去郊外玩,其实也就是让岳志恒跟在后面背包。乐城的郊外有很多村庄有着异于都市的古老韵味,脑筋活络的村庄人就将家里的房子改造成能接待游客的农用旅社。
岳志恒和莫锃羽去了横村。
莫锃羽对于这种自然的田园风光有着别样的青睐,一路上拎着架相机不停拍照,期间几次镜头都将岳志恒扫了进去。岳志恒背着他的登山包,戴着顶鸭舌帽,跟在后面。一开始,他原本以为岳志恒是个不好相处的人,但是真的实际相处才发现,他只是反应有些慢。
“阿恒,快,天黑之前我们还没到,就要走夜路了。”莫锃羽笑着在前面走,回头又拍了他几张。若不是他一路上又是看田园,又是看山羊,又是拍槐树,怎么会到现在还没有赶到横村,但是岳志恒什么都没说,只是加快了脚步。
到达横村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
天边的晚霞红艳艳的,如同烈火一般点亮了湛蓝的天空,横村村口的石碑近在眼前,树下已经有村民在端着碗吃饭,看到前来投宿的游客也并没有太多的惊奇。莫锃羽问了路,知道自己订好的那家旅社就在村子的东边,端着相机拍了几张村口的景象,就一路往那家去了。
果然是很地道的农家旅社。
女主人招待多了前来投宿的游客,收了钱笑咪咪将两人带到侧屋里,然后简单用土话叮嘱了几句就走了。
岳志恒背着登山包,走近屋内。
靠墙一张硬床,**铺着朴素的红色大花床单,屋中一张桌子,放着一个茶壶四个茶杯。莫锃羽走到床前去,一把打开挨着床的大窗户,看向窗外道:“这里真不错,晚上开着窗户还能看星星……”
岳志恒默默地看着他,看了看床,只有一张床。
“阿恒,放下东西,我们去吃饭。”莫锃羽又拿着相机拍照,从屋子里到院子里。
晚饭是地道的农家晚餐,大瓷碗蒸鸡蛋,野菜馅包子,还有一大盆面糊糊汤,因为钞票的关系,老板娘还去后院里宰了一只小公鸡,炖了一盆鸡。横村的路汽车进不来,他们是从最近的路口下来,一路走过来的,路程很远,岳志恒确实饿了。
大锅灶煮出来的食物格外地香,他两三口一个包子,就着炖鸡吃的很舒坦。莫锃羽却拈着筷子只看着他吃,眼神清亮。
“你怎么不吃?”岳志恒问道。
“我吃饱了……”
“半个包子,一碗蒸鸡蛋就饱了?”岳志恒说着,将炖鸡盆里的一只鸡腿两只鸡翅膀夹到他碗里,言简意赅道:“吃。”
原来他不是只埋着头吃,他注意到了莫锃羽到底吃了多少东西,同时还将最好的吃食留出来给他。
莫锃羽不知道在想什么,夹着鸡翅膀咬了一口,地道的土鸡,肉质紧实,一口咬下去满口生香,他看了岳志恒一眼,小口小口吃着。
岳志恒一向不太喜欢男人这样秀气,但是莫锃羽长得俊秀,这样文雅的吃法,确实赏心悦目。两个人坐着吃完了一桌子饭。
发达的城市生活并没有普及到这个村庄里来,到了洗澡的时间,岳志恒才发现尴尬。简陋的围挡,一桶水,一个水瓢。
“你先洗。”莫锃羽躺在**哼着歌,看着相机里今天拍摄的照片,随意地说道,看岳志恒脸色不对,才跟着他到洗澡的地方去看,这一看,他“啊哦”了一声,转身要走,发现岳志恒正好堵在他的身后,这一转转的急切,直接扑在了他身上,岳志恒一动也不动,平视着与他一般高的莫锃羽,说道:“你带我来这里的,你陪我洗。”
说完一把将莫锃羽拽了进去。
他们所住的是这家农家的侧屋,为了方便旅客,老板单设了洗澡间,而今晚,订房投宿的只有两位客人。此时天色已晚,院子里也没有灯,只有借着月光的朦胧,能看到一点轮廓。岳志恒将上衣脱了,他常年锻炼,身材很好,宽肩瘦臀,此时紧贴着莫锃羽站着,又抓着他的手不放。
莫锃羽感觉到他体温略高的皮肤下紧实的肌肉,有些紧张地低着头,将掌心在他的手里反转,回握着岳志恒的手。
虽然已经向老板娘讨要了一桶烧开的热水加到水桶里,可是水还是微凉,没有沐浴露也没有洗发水,两个人互相往对方身上浇着水。当莫锃羽的手摸到岳志恒背上的累累伤痕时,轻轻“咦”了一声,岳志恒哑声道:“你做什么?”
“你有很多伤疤,当时疼吗?”
“疼……不过时间久就不疼了。”
有一点点心疼,莫锃羽从背后搂着他,半晌没有说话。
农家没有电视。
开着窗户,晚间山里的风很凉,两个人盖着被子肩并肩躺在**看着窗外,莫锃羽的头枕着岳志恒的胳膊,闭了眼睛,过一会儿,发现某人完全没有动静。
他睁开眼睛看他,岳志恒只觉得莫锃羽浓密的长睫毛扫到他的脸颊,所过之处酥酥痒痒,一股热浪从心里一股脑冲到下身,有一种想要呐喊想要撕咬的强烈冲动,他忍住了,因为过度的隐忍让自己的嗓音发出沙哑的声音,道:“我叫岳志恒。”
“嗯。”
“我二十岁了,没有正当职业,跟着家里人做事,我也没有父母。”他说道。
“知道了。”
“这里你以前来过?”
“没有。去过隔壁村,这里是当时听说的。”莫锃羽道。
“为什么带我来。”
“因为我听说,带喜欢的人来这里,他就会喜欢上带他来的那个人。”
夜太安静,静到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一样的节拍,一样的节奏,谁都没有再开口说话,两只手紧紧地交握在一起。
“我喜欢你。”岳志恒说。
莫锃羽那一刻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子墨老师说的感觉,不是他一直执着追求的安定感,而是一种几乎让人晕眩的巨大刺激,他只觉得狂喜莫名,想要笑又想要哭,心里像有千万只孔雀刹那绽放开屏,只回**着一句话,“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莫锃羽低声道。
岳志恒感觉到莫锃羽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他有无数次死亡擦身而过的经历,却都没有像现在这样紧张,这就是恋爱吗?
尽管有着想要立刻把他压在身下的冲动,岳志恒还是深深吸了一口气,任由自己蠢蠢欲动的武器不安分地灼热着熨烫他的心,说道:“我们相处看看?”
莫锃羽笑了一声,道:“好啊。”
莫锃羽的气息,是有点清爽的海洋气息,让他深深地为之疯狂。
岳志恒在冷漠对待中习惯了忍耐与等待,所以在没有确定可以完全得到以前,他压制了自己的冲动,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躁动,轻轻浅浅地吻他。
两个人都没有什么亲吻的经验,但是唇齿相依的瞬间触碰,都是一次又一次地彼此试探与接触,莫锃羽问道:“你没有喜欢过别人吗?”
“我喜欢你。”岳志恒轻轻咬着他的嘴唇。
莫锃羽有着这么柔软的嘴唇,这么漂亮的眼睛,还有他的气息,他结实精瘦的胸,岳志恒轻轻咬着莫锃羽胸前的一点,刚刚一咬,他就用力推开他,轻喘着别过头去,“我还没有准备好。”
**满怀的岳某人就这样无情地被推开了,翻身下床去冲澡的地方洗了个冷水澡,冰凉的水哗哗地浇在身上,可是心头依然是火热的。
两个人手握着手,头肩相依,安稳地睡了一夜。
后来莫锃羽不在身边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岳志恒总是孤独地躺在**,想起来他们第一次躺在一张**同时醒来,相视一笑,莫锃羽眨着眼睛,轻轻亲吻他脸颊的那个瞬间,然后就会觉得心里某一块永远都是空的,再也没有填满过的时候。
第二日,他们去村后的山上玩。
周围没有旁人,岳志恒拉着莫锃羽的手,山青翠绿,空气清新,莫锃羽拍了很多照片,每一张都追着岳志恒拍,岳志恒看着镜头微笑,眼神却流连在莫锃羽身上。后来莫锃羽翻看照片,颤抖着手指抚摸那个时候岳志恒眷恋的眼神,他们也曾经这么要好过。
回到乐城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如胶似漆。
可是莫锃羽逃课也有几月,也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他从乐城坐火车的时候,岳志恒还没有得到回家的命令,本想去送他回学校,可是没有得到家里的命令,终究是没能送成。
岳志恒送他到火车站,周围都是人,两个人竭力地保持着平常的样子,岳志恒将他送到座位上,走的时候一步一回头。
那个时候手机还并不流行,所以基本上都要打寝室的电话才能联系到人。
莫锃羽有留给他电话,可是每次他打电话,要么是占线,要么是一声“不在。”岳志恒并不知道莫锃羽的家具体在哪里,他只是知道他的学校是滨海大学,可是对他的系别班级一无所知。
如果是旁人,可能会在找寻不到后,认为这只是一次美丽的邂逅,从而放弃。
可是岳志恒是个死硬派的坚定实践者,在得到岳氏明确的传来他可以离开乐城的命令后,他立刻起身去了洛城滨海大学。
距离他们认识,已经三月有余。
岳志恒在滨海大学的食堂门口,足足等了一个多星期,终于让他等到莫锃羽。
莫锃羽穿着白色衬衫,神情沉默冰冷,夹着一本书远远走过来,岳志恒站起身,跟上了他。
走至篮球场的时候,一只球猛地砸向莫锃羽,他侧身闪过,打球的一群男生哄得笑了起来,一人道:“你看他那个死样子,真以为自己是校草。”
莫锃羽只冷冷看了起哄的那人一眼,开口道:“无聊。”
那个在乐城温和的人,怎么在这里,是这种神情这种表现,岳志恒尾随在身后,莫锃羽并没有发现,只是想绕过那群人,却被领头的高个子男生截住,高个子男生朝地上吐了一口,道:“嫌我们无聊,你怎么不去换宿舍……天天都有人打宿舍电话找你,我都说你不在,到底谁无聊,我没有无聊到总有男的打电话找吧。”
莫锃羽连眼睛都懒得抬,侧身走过高个子男生身边。
却听得一声尖嚎,高个子男生被摔到在地,岳志恒别着他的胳膊用力向后,别的他大声嚎起来,打篮球的男生都急速地围了过来,没事找找莫锃羽的麻烦也是他们经常做的事,今天是什么情况?
岳志恒俯身拍了拍高个子男生的脸,这才抬头笑道:“锃羽,是我。”
莫锃羽一愣,道:“你怎么来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已经有人过来动手。岳志恒从小就在暴力的环境里长大,这些大学生怎么会是他的对手,刚重手砸倒了一个,只听得莫锃羽道:“别伤人。”
岳志恒于是只将一群人击倒,他站在篮球场上,自有一股凶悍的气息流露出来,眼风过处,地上东倒西歪的一群人都不敢看他,伤却都是不重,只不过是被击倒。
“走。”莫锃羽带着他往校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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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啥,写这一章的时候,心里很激动,还有点想哭。
看来我把自己虐到了。
下一章,岳三的爆发性床、戏,肉肉肉大奉送!
两个人的相遇,相处,分别的过程,每次一想到设定的分离,开始的这段甜蜜就格外让嫣然伤感。岳三,对不起,我是你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