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进历程与基本特征

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利益理论为指导,坚持与时代特征和中国国家利益实践相结合。同时,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不但批判吸收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有关国家利益的精华,而且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在我国与国际社会的互动中,中国共产党人对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理论的认识经历了由模糊到明确,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由此决定了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由萌芽到形成,由形成到完善与发展的演进历程,这是国家利益观实践的结果,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国家利益观

国家利益是按照利益主体差别的划分而得出来的概念。国家利益存在着国内政治意义上(state)的含义和国际政治意义上(nation)的含义。所谓国家利益,就是国家需求认定的各种客观对象的总和,它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等。国家利益观是国家需求认定的各种客观对象的总和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国家利益实践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向导。国家利益观是在国家利益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1世纪初,我国政府在《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对中国国家利益观做了政策层面的阐述:“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持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争取一个长期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中国坚持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又进一步对中国的国家利益观即兼顾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国家利益观进行了阐述:“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中国充分尊重各国维护本国利益的正当权利,在积极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充分顾及他国正当关切和利益,绝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中国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同各国各地区建立并发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1]这一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也是我国的根本利益。中国坚决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中国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同各国各地区建立并发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综上,中国的国家利益观是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根据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当今世界的总体形势以及马斯洛“人类需要层次论”的主要观点。我们将中国国家利益分为三个层级:安全利益是中国第一强度的利益,是最高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是中国第二强度的利益,是核心利益;文化利益是中国第三强度的利益,是重要利益。

二、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演进历程

(一)萌芽时期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由于中国共产党并不是执政党,而是以一个革命党和地方党的面目出现的政党,也由于时代和历史的局限,中国共产党不可能完整地提出中国的国家利益思想,大部分时间都在强调阶级利益,只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谴责蒋介石政府卖国行径时,中国共产党才多次强调民族利益。这里的民族利益实质就是国家利益。通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以及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的愿望。这个愿望的实现归功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归功于中国共产党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归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等。所有这些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从中国人民的愿望以及实现这一愿望的基本经验,我们不难得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不但有了国家安全利益和政治利益的思想,而且也开始考虑中国的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问题。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纲领之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国家利益实践标志着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萌芽。之所以称其为萌芽,是因为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考虑的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萌芽离不开无产阶级革命新时代的世界主题,离不开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关国家利益的思想,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离不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波澜壮阔的中国国家利益实践。

(二)形成时期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是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一样,没有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们的限制”。[2]所以毛泽东的国家利益理论,也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时期,由于受苏联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人对“国家利益”这个概念比较谨慎。涉及国家利益这个问题,往往是以“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等词语代替的。我国学者和政府当时对国家利益的研究微乎其微。这一时期,由于受时代主题和国际环境的影响,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在考虑国家利益的时候,不但受意识形态的制约,而且主要把国家的政治利益和安全利益放在了首位。尽管如此,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基本确立,毛泽东发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论十大关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毛泽东还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行了可贵探索,阐述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双百”方针和“双为”方向。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是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建设者。作为国家的领导者和决策者,他们不可能不考虑国家利益的方方面面。只是在国家利益组成的各个部分的排序和重要性的认识上有所不同罢了,这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的国家利益观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国家安全与主权的各个方面,而且包括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观点,这一点已被学术界认可。因此,笔者认为改革开放前的国家利益理论标志着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形成。

(三)完善与发展时期

改革开放后,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与改革开放以前相比,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体现在改革开放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利益的实践中。

第一,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完善。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科技革命和世界经济不断发展,国际形势和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对世界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在认真分析国际国内环境的基础上,以中国的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对我国的外交战略进行了调整,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进一步完善。国家利益观具有主观性的特征。由于不同国家领导阶级的认知理念不同,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也有所差别,对国家利益的内容及排序在不同时期也有所不同,这是国家利益观在实践中的具体反映。20世纪80年代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的国家利益观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并高度重视国家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在内的国家利益观。总之,中国共产党20世纪80年代的国家利益观,把国家的主权、安全作为为国家利益的最根本的内容;把国家经济利益作为国家最大的利益;把外交作为实现国家利益的方式;把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把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作为维护世界各国利益的途径。笔者认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对国家利益内容、国家利益的次序、国家利益的实现方式的认知,符合时代的要求,符合人民的心声,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是对毛泽东国家利益观的完善。

第二,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我国所面临的时代主题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就国际局势来看,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走向低谷。世界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趋势并没有改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新的历史时期又有了新的内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威胁交织在一起,世界局部动**的情形没有改观,但整个世界并不安宁。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渐渐取代了以往片面追求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的竞争。就国内情况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确立,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综合国力进一步加强。基于国际国内情况,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在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的基础上,仍然把国家的主权、安全与领土完整看作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努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周边环境。同时,这一时期我国大力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倡导世界文明多样性。20世纪90年代的国家利益观是对邓小平国家利益观继承基础上的发展。

第三,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新发展。

进入21世纪,国际国内形势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环境污染、跨国犯罪、毒品走私以及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显。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进展,中国经济实力的提高,西方国家“中国威胁论”、“中国责任论”等论调甚嚣尘上。中国国内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种矛盾凸显,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转型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坚持综合安全理念、利用多边外交平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格局、完善和平发展思想、协调中国利益和全人类共同利益以及主张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的国家利益观。胡锦涛的国家利益观是对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国家利益观的新发展。

三、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基本特征

本质与现象是表现事物里表及其相互关系、反映人们对事物认识水平和深度的哲学范畴。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二者是互相矛盾的。本质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东西;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是同类现象中个别的东西。二者又是互相依存的。本质决定现象,现象是由本质产生的。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现象,任何本质都是现象的本质。国家利益也不例外,它也是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表面上国家利益行为主体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拓展显示出不同的途径和方式,实质上国家利益行为主体在对待国家利益时总是表现出一般的、共同的基本特征。国家利益的实质是国人的利益。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国家利益体现的方式不同,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里,国家利益本质上是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着统治者的利益,但不可能完全不体现被统治者的利益。中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利益在本质上也具有一般的、共同的特征。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中国国家利益观是国家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充分体现,是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是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的统一,是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

(一)社会主义国家利益观的体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的实质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观。

第一,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在国家安全利益方面,即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方面所奉行的是和平发展道路。不同性质的国家在国家安全利益方面的主张是不同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国家安全利益具有明显的社会制度属性:第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当今世界和平的最大障碍。中国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理念。第二,反对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和分歧。第三,坚持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社会主义国家国防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主义建设营造良好稳定的国际环境。第四,致力于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中国反对霸权主义,同时,中国也向世界郑重承诺:中国永远不称霸。

第二,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最大的政治利益。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中国尊重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方式,同时,中国也希望世界各国尊重我国所选择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经济发展方式,从而维护我国的政治利益。

第三,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我国国家经济利益观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层次的社会形态。如果社会主义不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多的社会财富,就会有人怀疑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国际社会和我国人民理解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之上,也理解我国的社会主义是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但是,如果我们创造不出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的速度,那就没有人能够理解我们,就没有人会相信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惟一正确的选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我们必须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好、更快的发展速度,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那些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最终相信社会主义,只能靠我们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着民族的未来,关系着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自己的发展。

第四,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是我国文化利益观的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体现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先进文化,一个民族没有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创新精神,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化利益,这个民族就很难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今世界,文化已成为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

(二)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

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是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利益集中体现了“一个阶级在国家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4]因此,国家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剥削阶级的社会里,国家利益主要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很少体现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的利益高于一切。有时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甚至牺牲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甚至生命。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统治阶级在维护国家独立、反对外来入侵、发展民族经济、弘扬民族文化等方面也做出过自己的努力,但从本质上看,他们还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客观上体现了人民的共同利益,主观上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本质。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民族的利益。笔者认为,我国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也是最根本的利益。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党的几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利益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在处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时,确立了人民利益至上的利益原则。这种利益原则不仅体现在国内利益关系上,同时也体现在国际利益关系上。“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5]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利益关系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了毛泽东的人民利益观点,提出了人民利益根本论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则。”[6]在对外开放中,坚持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最高准则。“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7]

江泽民和胡锦涛继承了毛泽东和邓小平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丰富和发展。江泽民对新形势下“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概念进行了新的诠释,即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以及六种新型从业人员在内的综合体。同时,对人民利益的内容也重新进行了界定,即“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8]胡锦涛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以人为本”、“利益和谐”等一系列新理念,把马克思主义的利益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的新境界。

在我国,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是坚持国家利益服从于人民利益,实质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统一,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充分体现,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利益理念。

(三)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国家是国家利益的载体。而民族国家又具有一定的地域性,这种地域性的民族国家利益不可避免地表现为民族自利性。然而,国家利益不会一直停留在地域民族性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利益越来越呈现出世界历史性特点。“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的人民,尤其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密地联系起来,致使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着另一国家的事变的影响。”[9]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所谈到的国家利益的“地域民族性”和“世界历史性”实质上就是国家利益的国家性和国际性。

国家利益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是一个国家争取什么样的国家利益,怎样实现自己的国家利益,则是通过人的主观认识加以确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各民族国家在实现民族利益时,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类利益的统一。

列宁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国家利益的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理论。在维护苏联国家利益的同时,列宁极力推进世界各国人民的革命利益。在对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态度上,列宁采取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列宁重视无产阶级的国际利益,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反对把共产国际作为苏联外交活动的工具。斯大林改变了列宁关于国家利益的民族性和国际性的看法,把维护苏联的国家利益看作是维护无产阶级的国际利益。表面上看也是国家利益和国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歪曲了国家利益的民族性和国际性之间的关系。

毛泽东在认真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国家利益的民族性和国际性关系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说:“我们是国际主义者,我们又是爱国主义者,我们的口号就是为保卫祖国反对侵略者而战。对于我们,失败主义是罪恶,争取抗日胜利是责无旁贷的。因为只有为着保卫祖国而战才能打败侵略者,使民族得到解放。只有民族得到解放,才有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得到解放的可能。中国胜利了,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者被打倒了,同时也就是帮助了外国的人民。因此,爱国主义就是国际主义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实施。”[10]周恩来1952年在中国驻外使节会议上说:“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在国际主义指导下的加强民族自信心的爱国主义。”[11]

邓小平从全球的视域出发,把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1980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世界银行行长麦克纳马拉时说:“对我们中国来说,考虑问题历来不从中国自身利益一个角度考虑,而是从全球战略来提出问题,考虑问题的。”[12]他提出了中国利益是世界利益的一部分的观点。中国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如果中国发展起来了,就改善了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生活条件,如果中国生活在和平的环境里,世界上就有四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和平的环境里。

江泽民和胡锦涛审时度势,创立了具有全球意识和全球理念的国家利益观。他们主张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全世界各族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他们还主张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江泽民说:“我们希望,在未来的世界,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能始终和睦相处、友好合作、共同发展,能够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能够实现持久和平和普遍繁荣,各国人民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并享受美好的生活。”[13]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为人类做出应有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早就做出的庄严承诺。”他还说:“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风险,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胡锦涛坚持把国家利益和世界各族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在追求国家利益的同时兼顾全人类的利益,从而实现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利益的良性互动。

马克思主义者历来强调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利益的统一。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采取任何卑鄙的手段,这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其在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的时候,始终坚定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绝不以牺牲别国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全人类的利益。兼顾根本与共同的国家利益观是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利益的统一。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利益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益观的本质特征,是一种共同的利益理念。

[1] 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4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毛泽东选集》,第3卷,10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 《邓小平文选》,第1卷,2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 《邓小平文选》,第3卷,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 江泽民:《论“三个代表”》,7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3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10] 《毛泽东选集》,第2卷,5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1] 《周恩来外交文选》,第55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12] 《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5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13] 《江泽民文选》,第2卷,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