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你作为山湾乡的党委书记,就连一点责任也没有了?”唐学强最痛恨的就是这帮唯上不唯下的软蛋们:“你一个**员的良知哪里去了?在你的眼皮底下,出现了村干部报复杀人案,你不但不给老百姓做主,还为虎作伥、为非作歹!你这样的人也配做老百姓的父母官?”
“县委书记吴忠玉为什么要歪曲事实?”
“他怕和‘三农’问题联系起来,丢了乌纱帽。”
乡党委书记有派人查帐的事实,至于后来封群众的口,也确有县委的电话记录。唐学强就提议对乡党委书记降职处理,结案后,被派往山湾村当村党支部书记。
县电视台台长播假新闻,也是县委书记吴忠玉打的电话。
《兰河日报》的假新闻也是银池县委加注意见后,吴忠玉拿着市委副书记王东山的批条找报社值班总编签发的。
报道内容严重地歪曲了事实:本市银池县山湾乡山湾村,因为村民之间的纠纷,发生了一起重大的误杀事件。画面和图片上展示的是现场收缴的“凶器”,其实,这些所谓的凶器,全是公安人员临时从杀人犯刘红卫家里搜出来的。
“王东山的批条?”唐学强吓了一跳,马上派人到报社去拿王东山的批条。
县法院轻判杀人犯,也有王东山的批条。
唐学强很是奇怪,谁都清楚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和代价。银池县委显然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和代价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事件出现之后的那一切怪事,更不可能找出任何理由,可以这样漠视人民的生命,尽管刘三国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为什么王东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当然,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还是受害者家属。事发第五天,受害者家属杨桂花带着几个人再次鼓起勇气找到县委,终于见到了县委书记吴忠玉,他们在年轻的书记面前长跪不起,哭述冤情,刚讲到自己的亲人因为替村民们清账而惨遭杀害时,书记竟一下子勃然大怒:“谁说是清账?那全县都在清账,怎么没杀别人,就单单杀了你的男人呢?”
受害者家属惊得目瞪口呆。
按县委书记这个说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歹徒强暴了,要喊冤,岂不是谁都可以对她厉声责问:世界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着呢,怎么没强奸别人单就强奸你了呢?这还是人话吗?
清查账目的群众代表刘三国被杀后,其余十一位代表万分悲痛,但山湾村查账的工作并未停顿下来,并且查的决心更大,也更认真了。
应该说,刘红卫、张清等被抓后,给清查账目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村干部的许多经济上的问题,很快便露出了冰山一角。
毫无疑问,山湾村的问题不止是刘红卫一个人有,副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也都不可能那么干净,他们对这次清账骨子里是恐惧、抵制的,可这项工作毕竟是县政府统一部署的,何况又出现了刘三国被杀事件。
山湾村的清账小组是乡政府决定成立的,他们虽憎恨、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还不至于像刘红卫那样愚蠢地去杀人。不过,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都对清账的事儿闭口不提了,对刘红卫等人杀人的真相也极力掩盖,于是他们的胆子就又大了起来。这就不仅仅是伤害农民感情的问题了,这些人把**的脸面全丢光了。
唐学强打通了市委陈书记的电话,怒不可遏地说:“《兰河日报》的假新闻、银池县法院的判决,都是因为王东山的批条才造成的。吴忠玉制造事件假像,很可能也跟王东山有关系!”
陈云天愣了一阵,坚决地说:“只要证据确凿,你依法办案!”
派往《兰河日报》和县法院取证的同志,同时到达。他们把王东山的批条放在了唐学强的办公桌上。王东山给《兰河日报》的批条是一张四尺宣的条幅,那上边是四个字:“依法办事”;王东山给银池县法院的批条也是四尺宣的条幅,上边也是四个字:“依法办案”。
唐学强愣住了:人家的批条是让你依法的呀,为什么两家单位都理解成相反的意思了呢?
唐学强百思不得其解。
唐学强又给市委书记打了个电话,他告诉陈书记:王东山副书记的批条没有任何问题。
“没问题?”市委书记有点意外:“到底咋回事?”
“是办案和办事的人理解错了。”唐学强有气无力地说。
放下电话后,唐学强问自己:他们为什么会理解错误呢?
后来,唐学强终于想明白了王东山批条的真正用意。王东山是写的“依法”,这一点无可挑剔,关键是这个条子的主人是谁?谁拿到王副书记这张书法条幅,这“依法”的意思也就变了。这“依法”可以理解为“多多关照”、“网开一面”、“从轻发落”,等等。
但是,你唐学强的这种解释,《现代汉语词典》里没有,凭你自己的解释,谁能相信呢?法律讲的是“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人家完全可以这样反驳你:这个依据就是,我做为市委副书记,要求你办事办案必须“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