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对秦统一以来王朝统治的研究或专注于重大事件与重要人物,或致力于职官制度的渊源、演变,极少注意王朝统治的日常状态。其实,王朝统治的基调是反复出现的各种日常活动,包括各种文书的处理,巡行视察活动,定期举行的仪式性与非仪式性活动,如朝会、祭祀、廷议、上计,各种物资的收集、调运等,制度则是统治活动的依托,而重大事件只是基调上突显出来的极少数的高音。欲更为全面地认识帝制时代的形态与统治机制,不能不对作为基调的日常统治加以研究。最近若干年来简牍的大量出土为揭示秦汉王朝的日常统治提供了便利与可能,政治史与制度史研究的不断推进亦创造了有利条件。当然,日常统治的研究绝非几篇短文所能完成,这里仅尝试分析传舍的使用在汉朝日常统治中的作用与意义。本文是笔者关于律令与汉朝日常统治的研究的一部分。
传舍作为官方设立的,为外出公干、官吏过往等提供免费食宿与车马的“招待所”,最早出现在战国后期,一直沿用到东汉末期。关于秦汉传舍的研究,最早似可追溯到南宋,王应麟在《玉海》中设有“汉亭侯、邮亭、传置”一目,收集了若干传舍的资料。①明代谢肇制对驿、乘传做了简单的解释②,顾炎武《日知录》则基于谢说,并略有补充③。进入20世纪后,中日学者围绕传舍与传、传车做了大量研究,有关研究分布不均。
关于传舍的相对集中,这些研究或是置于有关交通的研究之中,或是附在邮传制度、旅馆研究内。三四十年代有滨口重国、孙毓棠、吕思勉等①,五十年代有劳翰②,七十年代以来有陈槃、熊铁基、张传玺、赵克尧、高敏、杨鸿年、王子今、彭卫、高荣、连劭名与王树金等③。对于“传”,有些学者称之为“过所”“榮”,陈直、大庭俗、薛英群、汪桂海、程喜霖、李均明、张德芳等先后撰文讨论。①对于传马,研究相对较少,森鹿三、彭卫、臧知非与张俊民有所涉及。②至于“传车”,滨口重国最早加以研究,近来王子今、李均明、王树金均有所涉及。③
早期研究以文献资料为主,五十年代以来则大量参考出土的简牍,特别是悬泉置的发现与悬泉汉简的部分刊布,极大地推动了相关研究的发展。不过,限于视角,以往研究很少注意到传舍是维持官吏日常统治的重要机构,因而与王朝行政管理联系密切,更没有考虑透过对传舍使用的分析来深化我们对王朝律令作用的认识。本文则希望借助研究传舍的使用来揭示王朝统治中未被关注的若干侧面,进而更好地把握其统治机制。
首先,根据前贤的研究,扼要概括汉代传舍的情况。传舍一般设置在县或县以上的治所,或在城内,或在城外,未必统一。①边陲地区,如敦煌、酒泉郡,人烟稀少,各县相距较远,或为减少开支,传舍则与其他负责传递文书的“置”“驿”等并置一处,且未必位于县治②,如敦煌悬泉置,行政上隶属于敦煌郡效谷县,却位于悬泉,其中包含了传舍,还有驿、骑置、厩与厨。③内地传舍当与邮、置分别设置,西汉末东海郡就是如此。④但这些机构功能上又有重合之处,故文献中常常不加区别。①
内地传舍设于县,故分布并无一定之规。西北边地大约是平均六十汉里,约五十华里设一置,酒泉郡内交通线长694汉里,有“置”11处,悬泉置西边有遮要置,东为鱼离置。文献所见内地传舍十余处②,据简牍与遗物,西抵敦煌,东至江苏,南及长沙、四川,均发现了涉及“传舍”的简牍或文物③,可见汉王朝境内是普遍设置“传舍”的。
传舍主要为官吏因公出差提供免费食宿,兼及一定秩次的赴任、卸任官员及军吏、县道有急事或言变事等④,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官吏及其随从,亦要为马匹提供食物,当时称为“传食”,因此传舍设有“厨”来供应膳食。传舍亦备有车马,称为“传车”“传马”,需要时亦动用它们来完成传送任务。因此,传舍亦常附有“厩”饲养、管理马匹。⑤传舍所需各种物资均由官府供应,马匹亦由官府调拨,只有官府马匹不足时,才会调用百姓的私马从事运输活动。此外,朝廷征聘的民间人士与宫女亦可使用;东汉时百姓似可止宿传舍,不过要付费。①
负责传舍的官员称为“传舍啬夫”,另有"传舍佐"②,厨与厩亦设有啬夫与佐,而厩还有厩御、厩徒与马医。③
使用传舍者需要持有官府开具的“介绍信”,时称“传”或“传信”。①“传”或“传信”具体注明了持传者的官职、任务与目的地等,持传者到达某一传舍后,传舍官吏拆开“传”的封检,并据此依律令规定的标准供应膳食、提供住宿,有些还要根据“传”的要求提供车辆,同时抄写一份“传”的副本(时称“副”)留作档案。持传者离开前,在“传”原件上注明享用“传食”的最后日期并重新封好,交给持传者带到下一传舍。⑤接待任务完成后,传舍官吏还会根据消费食物情况做记录,定期汇总上报。①下面先围绕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出土的尹湾汉简《元延二年日记》所载墓主该年的出行记录,结合相关简牍与文献对传舍分布及各级官吏使用传舍的情况做一考察,并基于此探讨传舍使用与汉王朝日常统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