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tánɡ·李lǐ白bái
李lǐ白bái乘chénɡ舟zhōu将jiānɡ欲yù行xínɡ,
忽hū闻wén岸àn上shànɡ踏tà歌ɡē声shēnɡ。
桃táo花huā潭tán水shuǐ深shēn千qiān尺chǐ,
不bù及jí汪wānɡ伦lún送sònɡ我wǒ情qínɡ!
诗文大意
我李白登上船就要离此远行,
忽然听到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纵然这桃花潭的水深有千尺,
也比不上汪伦送别我的深情!
三步精读
主观感受
朗诵古诗,用三个词写下你自己对这首诗的感觉:
1. ________2. ________3.________
身临其境
此时正逢“安史之乱”的动**时期,诗人为避难来到南方。得到朋友汪伦的盛情邀请,诗人来到桃花潭,和汪伦相聚数日,谈天赏景,畅快痛饮……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相聚的人们总有离别的时候。诗人登船远行时,却听到岸上传来饱含不舍之情的歌声,他回头看到:汪伦正脚踏节拍唱着送别之歌。诗人刹那间被好友深深感动,欢聚的喜悦、惜别的感伤一起涌上心头……
细品词句
这首诗前两句是叙事,写的是送别瞬间的场景:诗人已经登船,做好了出发的准备;第二句开头的“忽”字表现出朋友“踏歌”送别完全出乎诗人的意料。“踏歌”是唐代盛行的歌舞形式,人们一边脚踩舞蹈的节拍,一边唱歌,载歌载舞、情感充沛。
后两句是抒情,借眼前的“桃花潭”,既写出告别的地方,又借深潭来比喻汪伦对自己深厚的友情。“千尺”并不是说桃花潭真的有一千尺那么深,而是夸张地讲出潭水之深,这样更加凸显出友情之深。李白的诗中常有这样夸张的形容,例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白发三千丈”“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首诗还有个非常有意思的特点:古诗词中很少直接讲人名,如果要说明人物,也常常用一个人的官职、排行来代表,而这首诗第一句就用诗人自己的名字“李白”开头,最后一句又用“汪伦”的名字来结尾,显得直率又洒脱,情真意切。
许多抒情的古诗追求委婉含蓄,而这首《赠汪伦》却是以直接、坦率取胜,用直白的语言刻画出真诚、深厚的友情。
讲个故事
因为“追星”而名扬千古
关于《赠汪伦》这首诗,有这么一个故事:故事开始于善意的“欺骗”,结束于真诚的友情。
话说,当时大诗人李白名动天下,受到许多人的崇敬,用现在的话来说,李白无疑是万众瞩目的诗坛“巨星”,在天下拥有无数“粉丝”,汪伦也是其中一员。
关于汪伦的身份,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个村夫,有人说他是乡间富豪,还有学者考证后说他是泾县这个地方的县令,是位官员和文人。无论是哪种身份,当时汪伦都不算是有名的大人物。作为粉丝,他一直希望能和李白见一面,交个朋友。恰巧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正逢“安史之乱”,李白来到了离泾县不远的南陵。汪伦得知后,忙写信邀请李白到家中做客。
他怕李白不来,就在信里用了点“小花招儿”,他写道:“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意思就是说:先生您喜欢旅游吗?我们这里有十里桃花。先生您爱喝酒吗?我们这里有万家酒店。
这正是“投其所好”,李白平生最喜欢旅游和饮酒,便欣然前往。他到了泾县却发现:这里没有那么多桃花,“桃花”是一个水潭的名字,也就是诗里的“桃花潭”;这里更没有上万家酒店,只有一个姓万的人开的酒店,就叫“万家酒店”。李白性格洒脱,他见汪伦真诚邀请,便哈哈一笑,也不生气,真的在泾县游玩了几日。汪伦盛情款待,两人尽情畅饮、谈天说地,成了知心好友。在李白将要离开时,汪伦赠送马匹、锦缎等丰厚的礼物,最后还在桃花潭边踏歌相送,成就了一首传诵千年的《赠汪伦》。汪伦本人,也可以说达到了“追星”的最高境界,他原本默默无名,却通过这首诗名扬千载。
学个成语
浪迹天涯(làng jì tiān yá)
意思是到处流浪,足迹遍天下。
这个成语和李白有关,出自宋朝人写的《野客丛书·李白事说者不一》:“为同列者所谤,诏令归山,遂浪迹天下。”说的是李白性格清高洒脱,皇帝身边一些人说他的坏话,因此皇帝下旨让他离开长安,李白从此到处游**,足迹遍天下。
说段历史
“县令”是个什么官
有专家考证,汪伦是泾县这个地方的“县令”。那么“县令”是个什么官儿呢?
先说说“县”。“县”是个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就是由政府划定一片地方,定下这片地方的边界,划定有哪些土地、哪些居民,然后任命官员进行统一管理。
中国历史上,“县”的名称从春秋时期就有了,当时的秦、晋等大诸侯国会抢夺其他国家的领土,抢到手当然就不想还了,就把新兼并的地方设置为“县”。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对整个国家进行重新规划,由朝廷统一管理,把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在每个郡下面再设置一些县,“县”这个行政区划一直延续到现在。
“县令”这个官名,字面的意思就是在县里发号施令的人,是县里最大的官儿。战国时,秦、魏、赵、韩这几个国家已经开始称县的行政长官为县令,那时候,国家都很小,国家直接管着县,县令受国君的领导,算是很大的官儿。等到秦朝建立郡县制,县属于郡,郡的行政长官称作“郡守”,县令也就成了“郡守”的下属。
在秦朝和汉朝,规定只有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大县,县官才能称作县令,小县的县官只能称为县长。后来到了隋唐时期,就不分那么细了,所有县官都被称作县令。
唐朝之后,又发生了变化。宋朝时,皇帝委派京中的官去管理一个县,叫作“知某县事”,后来就简称为“知县”。到了明、清,就以“知县”作为正式的官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