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见字如面:
当你看到这封信,想必下过雨的天空已经转晴,那些让你死去活来的情歌也可以切了。
此刻你与我一样,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上班挤地铁,谋生亦谋爱。
那个你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人,终究还是离开了你,甚至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仪式,也没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她或者他,浑然无事地和你走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说:“我们分手吧!”
然后转身离开,把悲伤和回忆留给你,自己云淡风轻,净身出户。
这当然很残忍,可是,在爱情里,分手是每个人的权利。
尽管我不同意,尽管我舍不得,可是我捍卫我爱的人和我说分手的权利。
2011年10月12日,失恋。
2011年12月3日,周六,有风。
我对着电脑,啪啪啪地敲出这样一个故事。
我与你一样,在每一段感情里,都有很多话要说。好像这些话就是这段感情的纪传体通史,我只有白纸黑字地忠实地记录下来,它们才能躲过时间的洗劫,存活更久。
在爱情里,每个人都是诗人,每个人都是历史学家。
失恋之后,每个人都成了复读机,每个人都成了祥林嫂。
我写完第一段,便关机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帖子已经被顶到豆瓣B组的顶层,各大论坛也纷纷转帖,点击量吓了我一跳。
喜欢一个故事有很多理由,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我们都能在故事里找到自己,找到那个理想中的自己,找到那个失恋的自己,找到那个有很多话想说、却始终不知该怎么说的自己。
于是,从那个周末开始,一直到2012年3月11日,每天晚上我都和键盘跳舞,啪啪啪啪,把我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想,全都变成宋体字。
然后,我写一段,你看一段。
就这样,我写了三个月,你追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巴黎下了好几场雨。
在这三个月里,阿黛拉的《Someone like you》单曲循环了无数遍,唱片卖了一千万张。
在这三个月里,伤口结痂,长出新肉,换了床单,不再失眠,一沾枕头就着,早起醒来,风吹眼睫毛,太阳晒屁股。
生命中有很多三个月,但是对我来说,有这样一个故事让这三个月变得非比寻常。
看到故事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包括我的小学女同学,她战战兢兢地问我:“那个故事真是你写的呀?”我说:“是。”她说:“完了,你丫成了我的启蒙老师了……”
我想,这是我听过的最受用的评价。
我的诸多理想之中,有一个就是成为姑娘的启蒙老师。
或许,我用这个故事,真的做到了。
我欠身行礼,荣幸之至。
失恋嘛,在我们的人生中,就像感冒发烧长青春痘来大姨妈打飞机一样平常。
尽管当时痛彻心扉,但时过境迁之后,我们还是会像十八岁一样,去爱,去相信,最掏心,最开心……
那些有伤的骚年,最终都是自我治愈的。
So,keep walking。
不管怎么说,这些年,那些年,我们一起度过的,就是最美好的。
谢谢你,我最亲爱的读者,感念你陪着我一起完成这个故事。
谢谢你,我远在巴黎的姑娘,我很不忍心在你的称谓面前,加上一个EX。
谢谢你,爱上小王子的狐狸,在相互驯养之后,我们对于彼此都变得独一无二。
生活还在继续,心中有光,我什么都不怕。
最后,让我们用米兰昆德拉的名句结尾:
来,让我们穿上最美丽的衣服走在街头,爽朗地高声大笑,让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们,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
来,让我们轰轰烈烈地经历一次爱情,甜蜜热切地在绿草地上拥抱,让我们的手指互相缠绕,心灵互相抚慰,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
送给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失的恋。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帖。
宋小君
2012年3月11日
于湿意的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