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宿舍有两种类型:①设在单独的建筑物里的;②设在校舍的附属建筑物里的。
学校宿舍的类型取决于它应容纳的学生数目。在卫生方面有关学校宿舍的建筑和设备的标准还没有研究出来。
学校宿舍房间的安排首先要满足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假期除外)由于长期住在这里而产生的最主要的需要。
下面举出容纳20、30、40、50、75和100名学生的学校宿舍所需的最少的房间和面积。这是珂·伊·巴列霍夫和奥·符·弗列罗夫所创制建议的,目前已在建造学校宿舍的实践中被采用(表8)。
表8中寝室面积的大小是最低限度的,毫无疑问,将来应该被提高。由于寝室大小有限,所以必须特别严格地遵守通风制度,并且最好能安装通风设备。
如果宿舍在校本部的建筑物内,在顶层或附属建筑物内,那么寝室应该完全和教学用房隔离。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准备家庭作业是在教室里,而吃饭是在学校食堂里。
表8 学校宿舍建筑物房间的配备和面积(面积单位:平方米)
在学校宿舍里,也和别的儿童教育机关一样,应该设置带有1~2个病床的隔离室。在住有20~40名学生并且没有隔离室的宿舍里,病孩在被送入医院之前应该被安置在一个空房间里。
除了食物贮藏库外,在隔离室里应该有冷藏器或冰箱,至少也要有个地窖来存放容易坏的食物。
图54 亚斯那亚·波良那A.H.托尔斯泰学校宿舍一楼平面图
图55 亚斯那亚·波良那A.H.托尔斯泰学校宿舍二楼平面图
在容纳40、50、75和100名学生的学校宿舍里,必须有洗衣房和浴室,它们单独地建造在学校场地上。
在目前正在建立的、新的教育机关—寄宿学校里,应具有一切为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所必需的条件:宽畅的教室和寝室、实习工场、设备良好的食堂、课外作业用房等。因此需要研究中学建筑物—教学房屋的新的设计标准,同样也需要研究容纳210、300、450、600个学生的宿舍和他们的辅助房屋的设计标准。
必须记住,对儿童和少年来说,学校宿舍应该是暂时代替他们的家庭(教师和教养员代替家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