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七月十四(下)

白皙而修长的美脚随着快而狠的招式。于溪望面前快速晃动。但他可无暇欣赏。因为见华躲在他身后。变相堵塞退路。使他只能硬接对方的攻击。而榴莲退到一旁后。竟然就呆立着看他挨揍。完全沒有帮忙的意思。

溪望正为这好兄弟见死不救而感到气愤时。金发女子再向他使出前踢。他好容易才避开对方的攻击。但随即发现对方此乃虚招。只见美腿高抬成站立一字马。逐如铡刀般落下。往他头顶劈下來。

对方这招下劈快如风。劲如电。溪望虽早有警觉。无奈见华躲藏身后。若闪身避开必使妹妹遭殃。因此。他只好抬起左臂。以藏于衣袖里的百鬼鸣招架。

“锖”一声闷响。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留。目光穿过压在手臂上的美腿。溪望看到一只既熟识。但又遥远的美眸。

“死僆仔。又在衣袖里藏铁管。”金发女子将美腿放下。双手抱着小腿肚。在原地单脚乱跳。“哎呀。痛死我了。你要赔我医药费。”

“好像是你先出手呢。”溪望扶住对方嫩滑的香肩。让对方稳住身体。又道:“先撩者贱。打死无怨哦。”

(“先撩者贱。打死无怨”乃广东俚语。意为是先惹事者理亏。就算被打死也活该。)

金发女子一手搂住他的脖子。把他夹到自己面前。毫不在意自己的丰满的胸部压在对方身上。还紧握拳头以中指指角往他太阳穴使劲地锥。娇斥道:“别跟我扯这些歪理。我说你要赔。你就得赔我。”

此女子虽面容姣好。身材婀娜。但性格与外表完全相反。言行极其粗暴。就连号称曾以一敌七的溪望。在她怀中亦犹如玩物。只能任其**。

向來视溪望为生死之交的榴莲。此刻竟然呆站在旁。看着溪望被虐待也无动于衷。见华不忍哥哥受虐。便婉言相劝:“姗姐。你快把哥的头戳穿了。”

“他皮厚。沒事的。”女子沒有理会她。继续虐待溪望。

“你们在做什么。”

两名警察向他们走过來。女子这才放过溪望。取出证件向对方展示。并说道:“伙计。新界北重案组见习督察王姗。”

“madam。需要帮忙吗。”其中一名警察问道。

“不必了。两位师兄继续巡逻吧。这种小问題。我自己能解决。”女子将两名警察打发后。又卡住溪望的脖子。继续锥他的太阳穴。

“龙哥饶命呀。你快要把我的头锥穿了。”溪望哀嚎道。

被称为“龙哥”的女子沒有马上住手。反而用力多戳了几下才把他放开。并愤恨骂道:“叫你现在才來找我。”她稍微整理一下衣饰后又说:“在香港别叫我龙哥。这里的人习惯叫英文名。你该叫我angel(安琪)。”

(香港警察习惯以“师兄”、“师姐”或“伙计”称呼跟自己不熟络的同僚。而安琪所说的“伙计”。并非称呼对方。而是表明自己的身份。相当于“我们是同事”。另外。“madam”通常用于称呼比自己高级的女警。一般市民亦以此作为对女警的尊称。男警则可尊称为“阿sir”。注意哦。在香港男教师也被称为“阿sir”。)

“香港人都有英文名吗。”见华生怕哥哥又再被虐待。慌忙把他拉过來。并扯开话題。“猛哥的英文名叫什么呢。”

一直在旁边看戏的榴莲这才走过來。故作潇洒地答道:“我的英文名叫华伦……天奴。”

“知道怎么串吗。”安琪问。

榴莲一脸窘迫。答曰:“不知道。”

“哈哈。哈哈哈……”安琪大笑几声。随即向他投以鄙夷的目光。教训道:“给自己取个连怎么串也不知道英文名。还以为自己很酷。也不知道有多丢人。你可不要跟别人说是我哥。”

“姗姐的英文名也是自己取的吗。”见华又问。

溪望知道妹妹想为榴莲解围。便接上她的话題。说:“她这英文名是有來历的。不过我可不觉得这名字适合她。angel的原意是天使。但她怎么看也是个恶魔。”

“你又皮痒了是吧。”安琪又想拉他过來虐待。

见华连忙挡在哥哥身前。向安琪赔笑道:“姗姐你就别跟哥计较了。你长得这么漂亮。本身就是天使中。就差沒长出翅膀而已。”

“她要是长翅膀。也只会长蝙蝠翼。”榴莲蔑视道。

“有种你再说一次。”安琪瞪了他一眼。他马上转身望向别处。

“姗姐别管他们了。快告诉我。你的英文名是怎么來的。我很想知道耶。”见华亲昵地挽着安琪的手臂。除了表现亲切之处。更为了阻止她再度虐待自己哥哥。

“我们边走边说吧。的士站在前面。”安琪盯着两名男生。喝令道。“你们两个去拿行李。”说罢便领着见华往前走。女王风范展露无遗。可怜她身后那两个久经风浪的大男人。此刻却如奴才般唯唯诺诺。

“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安琪边走边向像小猫咪般挽着她手臂的见华。讲述自己英文名的來历。。

那时候。我还沒有香港的身份证。只是趁暑假过來陪我老窦。说是过來跟他团聚。其实是抓我过來帮忙看店。

(“老窦”是广东人称呼父亲的口头用语。据说出于《三字经》中的“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窦燕山”姓窦名禹钧。生于燕山。因教子有方而受人景仰。故此“老窦”是对父亲的尊称。另外。因“豆”跟“窦”于粤语中同音。所以亦可写作“老豆”。)

老窦是卖元宝蜡烛的。每逢清明、重阳跟七月十四。生意都特别好。清明、重阳因为要上学还能躲过去。但每年暑假老窦都会抓我过來帮忙。

(“元宝蜡烛”是粤港澳地区对香烛冥镪的俗称。正确叫法为“元宝蜡烛香”。但在口头用语中通常会把最后的“香”字省略。如果骂别人吃“元宝蜡烛”。也就等于叫别人去死。)

(“七月十四”即中元节。大部分地区以农历七月十五为正日。但粤港地区则习惯以七月十四为正日。香港对该节日的官方叫法为“盂兰节”。而民间则习惯叫“七月十四”。)

他本來是想抓住王猛过來。可王猛跟他一个脾性。两个人一见面就吵架。所以他就只好抓住我來当童工。反正只是些简单的铺面功夫。我还能应付。

那年我大概六、七岁吧。反正是我第二次被抓住过來。因为之前有经验。所以老窦经常让我一个人看店。

那年七月十四。我们忙了一整天。到傍晚才能稍微休息一下。通常这个时候沒几个人來买元宝蜡烛。老窦就让我一个人看店。自己回家煮饭去。

现在想起來。他当时也够大胆的。要是让警察知道他把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丢下不管。肯定会把他抓起來。不过当时沒有人举报他。就让他蒙混过关了。

那晚大概七点钟左右。天已经黑了。我饿着肚子等老窦送饭來的时候。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走进來。他看见只有我一个人在店里。就蹲下來问我叫什么名字。

老窦曾经交代我。要是晚上有人问我的名字。千万别告诉对方。尤其是在农历七月。因为对方可能是想找替身的孤魂野鬼。如果把名字告诉对方。说不定会被对方附身。那天可是七月十四呢。而且那男人又奇奇怪怪的。长得又高又瘦。面色还灰灰白白。像从來沒晒过太阳似的。我当然不敢把名字告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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