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又死一个(3)
安琪已向在场的同僚了解情况。得知经法医初步检验。发现夜七头部有多处受钝器袭击的痕迹。致死原因是后脑受钝器重击。以致头骨碎裂。现场有一把沾有血迹的锤子。死者亦有被搜掠的痕迹。身上无任何财物。故暂列为劫杀案处理。
“谁会带个锤子上街抢劫呀。”溪望无力道。
一名油头粉面的便衣警察走过來。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逐向安琪问道:“呢条茂利係乜水呀。”
(“乜水”乃粤语方言。本义为“什么货色”。亦能引申为“什么人”。带贬义。“呢”于粤语中意为“这”。“係”通“是”。)
安琪给两人互作介绍:“他來港交流的内地刑侦专家相溪望;他是接手调查该案的西九龙重案组督察kevin(凯文)。”
“噢。原來是内地砖……家。失敬。失敬。”凯文以一口极不标准的普通话问候溪望。显然是蔑视对方。
溪望亦不甘示弱。回敬道:“俗话说得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香港人讲‘煲冬瓜’。你还是说粤语吧。我会听。也会说。”
凯文被奚落一番后。脸黑黑地说:“你是大陆人。应该知道什么是‘扑头党’。说不定凶徒是自由行的大陆灿。”
“你跟匪徒枪战后。会把佩枪丢在现场吗。”溪望嘲笑道。“如果是惯犯。哪会将作案工具丢弃在现场。”
凯文一时语塞。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反驳:“或许凶徒是个新手。”
溪望想也沒想便给予驳斥:“如果是新手。那就不会是内地人。因为來港作案有一定成本。而且风险比在内地作案高。”
凯文的脸色越见难看。但突然又露出高傲的笑容。冷笑道:“说不定凶徒是个身患重疾的大陆灿。特意來港犯事。想在监狱里治病。之前也发生过不少类似的案件。这也难怪的。谁让你们大陆的医疗制度那么差。”
“白痴。”溪望沒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在他气要爆发之际。驳斥道:“单纯为了进监狱治病。一条抢劫罪就已足够。除非凶手患的是神经病。不然绝不会杀人。而且。如果凶手的目的是坐牢。应该留在现场等你请他喝咖啡。而不是丢弃凶器逃走。”
凯文想不到如何反驳。便恼羞成怒地叫道:“这宗案件我们西九重案组会仔细调查。不用你们多管闲事。”
“我受香港警务处邀请來港参加交流计划。原则上能参与全港范围内的案件调查。如果你坚持拒绝让我参与调查。或许我得跟你的上司沟通一下。顺便向他反映你对内地同胞有严重歧视倾向。”溪望取出手机向对方晃了晃。
“你竟然录音。你呢个死大陆灿。”凯文气得额角青筋暴现。
“其实我只录下你刚才这一句话。”溪望狡黠笑道。“不过已经足够了。”
凯文被他彻底打败。垂下头沮丧道:“好吧。你们想查就查吧。反正只是宗劫杀案。也沒什么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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