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百万大军(上)
在喵喵的“胡言乱语”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在寻找开门的机关时,发现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更糟糕的是,用尽办法也没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转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推开。
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转门,所以情况还至于太坏。外面的人推动旋转门的左侧,那么他肯定会从左边进来,我们只要在他进来时从右边出去,他就不会发现我们。于是我便赶紧抱起喵喵,仅以脚尖沾地,趁着右侧出现一能让我们通过的门缝,便立刻钻出去。
然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暂时不会有危险的时候,一道强光照在我脸上,使我眼睛也睁不开。一把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是你……也许这是主的安排……”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于眼前——是袁修女。
“是你?难道里面的婴儿都是你杀的?”我实在难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
“这事与她无关,是我一个人做的。”旋转门再次转动,卢院长从里面缓缓步出。
“卢院长,我希望你能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盛气凌人地说出这句话,不过这只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的双手正抱着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对方的袭击,我将会很被动。
然而,卢院长似乎并没有袭击我的意思,只是对着我无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话,请跟我到办公室,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要我到他办公室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不过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应该没有别地方比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下室更适合。而且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手机能接收信号,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随他到办公室。
刚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过来了,还一脸绯红地问我干嘛抱着她。唉,看来她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把她放下来,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赶过来,便独自与卢院长进入办公室。
“管理孤儿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动**不安的年代……”卢院长坐在办公桌前,长叹一声,随后便向我讲述孤儿院的艰苦岁月——
史密斯院长返回天父的怀抱后,我便接任院长的职务,当时刚刚解放,社会还很动**。那是一个艰辛的岁月,因为与教会失去了联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连自己吃不饱,更别说给我们提供援助。
当时,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饭问题,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贩卖粮油的商人乞讨。那时候粮食是由政府配给的,几乎所有商业活动都是违法,冒险逐利的商人又有谁会愿意帮助我们呢?连连碰壁之后,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必须以商人的身份才能与商人打交道。
当时院里能卖的东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长生前酿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几十缸酒,要是全部卖掉也许能换来一些粮食,但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这点粮食能吃上一个星期就不错了。于是,我就想有没有办法能使这些酒变得比黄金更珍贵。
李老板是我当时认识的其中一名商人,他当时已经四十几岁了,因为长年日晚操劳,所以身体状况十分差,经常要吃补品。然而,在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他虽然靠非法从事粮油买卖获得暴利,但要弄来补品,甚至是一碗人参鸡汤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得知此事后,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几十缸酒全部变成十全大补酒,应该能跟李老板换来更多粮食。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一颗枸杞子也难于登天,那来那么多药材泡酒呢?
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
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
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
(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
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
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褻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