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唤保底月票)
嗯?陈太忠听得眉头一皱,心说你们上手段的时候,也不知道悠着点,真是能给我添乱,不过下一刻,他决定还是先弄明白一点,“在分局里被打死的?”
“哪里,小偷小摸是归派出所管,”朱奋起干笑一声,“是被愤怒的群众打死的……”
盗窃是发生在人民商场,小偷是两个年轻人,一个打掩护望风一个负责偷,在偷一个女士的时候,被摊主发现了,摊主大喊一声,“你个贼娃!”
“找死啊你,”这俩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时候根本就没在意摊主,这年头的事情就是这样——哪怕别人都知道他俩在偷东西,只要失主不知道,那就无所谓。
尤其是这摊主,在固定地方做买卖,须得防小偷的同伙找后账,所以小偷偷东西的时候,最不怕的就是摊主。
而这个摊主的反应,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况下,摊主也就是使个眼色什么之类的,还要防小偷惦记上,哪里有这么直接喊的?
偷钱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后发现被偷的女士紧走两步,躲到了一边,也不敢叫真,于是他心里大定——他并不知道,这女人其实不是本地人。
于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对着摊主就扎了过去,“尼玛……叫你多事!”
摊主是卖衣服的,手边别说秤砣什么的,连个勺子都没有,而衣服又不能拿来抵挡——扎坏了就不值钱了,见状忙不迭一闪身。
不成想。望风的那位提起手里的雨伞,冲着他的眼睛就扎了过去,总算他躲得及时,雨伞尖只是在额头划了很大一个口子。
这也是做贼的惯例,一旦被发现,先表现出穷凶极恶来,狠狠地收拾一顿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后就衬着这股子蛮横镇住别人的时候,抬脚走人。
尤其是,发难的是隐藏在一边的望风者。旁人想要管这个不平。就要担心旁边是否还隐藏着第三个、第四个同伙。
不成想,这个举动,是彻底地激怒了摊主,他一抹额头。发现满手的鲜血。于是大喊一声。“北崇的爷们儿,往死里打,打死算我的!”
其实不待他说话。旁边就扑过来三四个年轻人,手里拎着板凳、剪刀什么的,又有人将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将两个贼人绊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后,大家报警,结果望风的那位被重物击中额头,抢救无效死了,另一个偷窃的家伙,左边脾脏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来是要作证的,听说死人了,她有点害怕,结果北崇人告诉她,没啥可怕的,区里奖励见义勇为,有陈书记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烦。
“那……死就死了吧,”陈太忠一听是这种因果,一点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吗?”
“目前还没有,不过当时有省台办的人在场,还有籍贯北崇的台胞,”朱奋起苦笑着回答,“真是运气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外人说话了?”陈太忠很不屑地哼一声,“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谁想唧唧歪歪,告诉他们,冲我来……我说话算话,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该。”
陈书记在还是陈区长的时候,就表示过,要整顿北崇的社会风气,对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对各种小偷小摸行为彻底漠视。
“可是台办的人也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朱奋起郁闷地叹口气,“书记,您能来一下医院吗?”
“我去医院干什么?”陈太忠很奇怪地发问,“我都说了,谁不服气找我来,无非是一个小偷,被愤怒的群众打死了,大家很嫉恶如仇……这不是应该的吗?”
他心里确实是这么认为的,所谓小偷,为什么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窃,见势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虚嘛。
偷的时候不许别人管,还大大咧咧地打击报复,这还叫偷吗?这叫抢!
“他有个同伙,脾脏破裂了,这个怎么办?”朱奋起问起另一个问题。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医药费分局垫付,”陈太忠轻描淡写地发话,想到白凤鸣都要让学员付学费,他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等小偷好了之后,做工抵债。”
“那我知道了,”朱奋起压了电话之后,长叹一声,陈书记你说得再轻松,终究是死人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扛得住吗?
不过总算还好,当时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击到底是谁干的,这不好查清楚,而且,陈书记就不让查了。
但是这年头,终究是法治社会了,云中的赵老汉在自家院子里的树上抹毒药,毒死了别人家的羊,就要赔钱,最后在县政府门口服毒自杀。
而前屯的刘老二在自己的庄稼地里下毒,毒死了李大嘎子的奶牛,也要承担责任,这就说明——保护自己财产的行为,不一定是正确的。
那见义勇为打死人,可就更难说了,而且还被台胞看了去。
他是这么想的,陈太忠可不这么认为,法院有解读法律的权力,但是我区政府有制定政策法规的权力——见义勇为,就是要鼓励的。
大约在下午五点左右,陈书记正在区党委办公,韩世华带了四个人进来,他指着一个肥硕的男人介绍,“书记,这是省台办的刘主任……想跟您谈一谈。”
“哦,刘主任啊,坐,”陈太忠笑着站起身,先伸手跟刘主任握一握,然后招呼这四位坐下,“我们太期待台办的支持了,也非常欢迎台胞的投资。”
“这就是咱北崇的台胞,张兴旺张老先生,”刘主任指一指身边鸡皮鹤发的老人,笑着介绍,“张家是北崇三轮镇的望族,他的两个亲哥哥……嗯,不在了,但是张家在镇子上,还有一些远房亲戚。”
“原来是北崇的台胞,”陈太忠又伸手跟张兴旺握一下,很热情地发话,“欢迎回来,多走一走看一看,看一下家乡近几年的发展变化,能住下就更好了。”
他绝口不提人民商场反应的情况,就只当不知道了。
他想装聋作哑,但是对方却不肯干休,一个四十岁左右、穿着很考究的中年女人闻言,不屑地笑一声,“变化……还真是没什么变化,街道很落后,老百姓的素质也跟不上去,我们亲眼看到,一个窃贼被活活打死。”
“这位是?”陈太忠理都不理她,而是侧头看一眼刘主任,不是每一个阿猫阿狗,都能跟我说话的。
“这是小女张宝琳,”张兴旺颤巍巍地回答,“她生在台、湾,对老家没有什么印象,年轻人说话没分寸,陈书记你不要介意。”
“我有说错吗?”那张宝琳闻言,不服气地提高了声音,“这街道明明很破旧,还不如台、湾的乡下,法治更是没有,只见到野蛮和粗暴。”
张兴旺嘿然不语,那刘主任低下头喝茶,陈太忠见状,看一眼韩世华——你干啥呢?难道对付这种小女人,也要我出马?
韩主任稍微怔了一怔,马上笑着回答,“张女士你这么说,就是不了解情况了,你没在北崇待过,这里一向是这样,民风淳朴,邻里邻居关系都处得相当好,见了小偷人人喊打,这属于守望相助……区里也正在大力提倡见义勇为。”
“我没有看到淳朴,只看到野蛮,看到多数人的暴政,”张女士很不客气地回答,“偷窃是不对的,但是罪不至死,就算该死,也当由法治部门来裁定。”
韩世华犹豫一下,辩解道,“他们偷窃被发现之后,伤人了,这引起了公愤。”
事实上,韩主任并不是很认同区里搞的那一套见义勇为,不过他现在是陈书记的大管家,万一表现不好,很可能就失去这个位置,所以他必须帮忙说话,但是这个辩解……难免就有力度不够的嫌疑。
“公愤便可以杀人?”张宝琳不屑地哼一声,“大陆的逻辑,真是古怪。”
“见义勇为,能有效地保障社会风气,”陈太忠淡淡地回答,“人人爱我我爱人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难道大家都冷漠地面对小偷横行,坐视他们持刀行凶,这样就好了?说来说去,被偷的不是你。”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被偷?”张宝琳看他一眼,很是义愤填膺的样子,“这种多数人的暴政,我回国之后,会向媒体曝光的。”
“回国?”陈太忠听得眼睛一眯。
“曝光?”韩世华的眉头一扬,群众自发地打死小偷,这显然证明了大陆的法制建设不够健全,“张女士你应该多走一走看一看,北崇现在的治安非常好,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靠的就是这种守望相助的精神,靠的就是区里非常注重道德建设。”
“以牺牲法治换来的安宁,不要也罢,”张宝琳这嘴皮子还真跟得上,口口声声不离法治。
你都认为自己是外国人了,闲得蛋疼管这些?陈太忠的眼睛又是一眯:是在秀优越感?
“好了宝琳,”张兴旺轻咳一声,中止了女儿的言论,“正事重要……陈书记,我此次回乡,是想问一问,我张家在三轮镇上的祖产,能否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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