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一百五十年的老酒
“那边有个西餐厅,我们去那儿喝红酒分钱玩好不好?”上官蕊拽着李凌的胳膊,笑嘻嘻道。
听说上流社会的人都爱这种烂漫的调调,俺们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去上流一下也不错。李凌一走进西餐厅,就冲着柜台的服务员财大气粗道:“最好的酒,最好的菜,最好的包厢,统统都给我上!”
上官蕊顿时羞红了脸:原来小凌子哥哥是个真正的原生态,真不该带他来这种地方。
这间西餐厅的服务员,竟是个标准的洋妞。这洋妞被李凌的大气唬得愣了半晌后,这才操着标准普通话道:“对不起,先生,我们的店小,包厢不多,全都被客人预订了。客厅里面其实也很安静,不会有人打搅到你们二位的烂漫约会,您意下如何?”
“算了,我们快点走吧。”上官蕊扯着李凌,低声道。
切,包厢都没有,怎么分钱啊,虽说咱只有不到四百来万的小产,这上流社会的人,也不见得个个都上流,弄不好钱还没分,就被个别下流的人打劫了。
李凌一想起上次喝啤酒后那满肚子的馊味,不禁产生了换换味口的想法,于是便嚷道:“你这儿太挤,酒就不在你这儿喝了,咱带着走行不?”
“行,最好的酒是吧?”这洋妞立马拿出一瓶写满着洋文,洋得让李凌连一个单词都认不出的红酒,开心道,
“你们二位真有口福,今天刚到三瓶极品大货,转眼就被客人要走了两瓶,要是来得再晚点,可能就喝不到了。”
“别要了,这酒很贵的。”上官蕊轻轻捅了捅李凌,低声道,“上次我在同学的生日宴上,见过这种酒,年份还少了五年,六万多一瓶,还馊馊的,比啤酒都还难喝。”
八万多,打劫啊!李凌立马拿起瓶子,装模作样的看了半天后,叹息道:“才一九八二年的,我先前没留意,还以为是一八八二年的呢,你这酒太嫩了,不合我们的口味,还是收回去吧。”
“先生,您真想要一八八二年的吗?”外国的妞很不懂华夏的面子文化,当即兴奋道,“我从家里带了一瓶祖传的拉菲,比一八八二年的还老,是一八六二年的,在这种小地方,一直找不到想买这种酒王的豪客。
您要是想要,我按一八八二年份的酒王价,优惠卖给您!”
洋妞献宝式的拿出了一瓶样式相近,但装饰明显古旧得多的红酒,小心的摆在柜台上,一脸真诚道:“这是真正产自拉菲庄园的特级酒王,一八六二年出产的这种拉菲酒,全世界应该找不出第二瓶了。我曾爷爷说过,这批酒里加了一种很神奇的配料,喝了之后有重焕青春的功效。
因为配料极其稀少,这种酒总共才出产了五十瓶,从没向外发售,所以没人能够认识它,也没人能够帮我弄鉴定书,所以我一直都卖不出去。
我曾爷爷就是喝了这种酒,无病无灾的活到了一百二十一岁才去世的。我爷爷也喝过,他老人家今年九十一了,看起来还跟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差不多,真的,它很神奇,我不会骗你的。”
“鬼才信。”上官蕊忍不住嘀咕道。李凌却心中一动,分出一股灵识探了过去:还真是半点不假的储藏了一百五十年的陈年老货,天啊,里面竟然被加了绛珠草!
绛珠草是远古时期也极其稀少的一种仙草,它有脱胎换骨,返老还童的功效,可惜老外不识货,把它泡在酒里给白白浪费掉了,现在把它再提炼出来,虽配不出可以脱胎换骨的仙丹了,但加上千年参王辅佐药力,炼出几粒青春不老的驻颜丹,还是勉强能做到。
“这两瓶拉菲,我都要了!”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李凌看了看,原来是一个西装革领的上流青年,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这青年瞄了瞄李凌后,对洋妞笑道:“米特斯的小姐,你太天真了,像这种从头到脚不超过五百块的地摊货色,是买不起拉菲的。
我们国家有些人的素质太差,喜欢用调戏美女来打发时间,尤其是你这种异国他乡的洋美眉,以后见了这种人,你根本就不需要理睬,省得浪费你的时间和心情。”
“快走。”上官蕊见有人要买这种酒,虽被讥讽得厉害,但总算帮李凌摆脱了不想买酒却装逼的尴尬,郁闷中,拖着李凌就要走。
“等等,不急。”李凌盯着那瓶拉菲酒,低笑道,“等着看好戏,那瓶酒,他买不起的。”
“16万,两瓶,你点个数。”这位上流青年扔出一大扎钱后,脸上突然变色道,“你这一瓶好像不是真的拉菲?算了,我也认不出这瓶到底是真是假,反正上你这儿从没买过假货,也不差钱,一起打包吧。”
“汪先生,少了,太少了!”这洋妞急道,“那一瓶是八万没有错,但这一瓶,是产自一八六二年的极品酒王,你要是真的想买,至少也要给七十万人民币。我是急缺钱花才会卖的,否则你给我七十万美金我都不会卖,这是我们自家祖传的私人珍藏、从不外售的。”
“姜叔,你帮忙来看看这瓶酒。”汪先生转身对一个戴着眼镜,五旬左右的老者道。
这老者走了过来,拿着这瓶要价七十万人民币的极品酒王,仔细看了半天后,断然道:“假的,没有任何历史文献可以证明,拉菲庄园曾经出过这种酒。
这洋女人欺我们华夏人不懂拉菲的历史,用个旧瓶装了假酒,然后仿造拉菲的装饰弄出了这种仿旧的包装。”
汪先生勃然大怒,但还是很有风度,只是黑着脸对米特斯小姐道:“你的酒我不要了,以后也不会再上你这儿来买酒了。
米特斯小姐,你怎么能这样做?要不是看在大家以前还谈得来的份上,我绝对要报警抓你。”
“呜呜呜…”这洋妞却忍不住哭了起来,“这酒是真的,我没让你买,是那位先生嫌1982年的酒太嫩,我才向他推荐我家祖传珍藏的。这么好的酒,连我们自己一家都舍得不喝,为什么人人都说它是假的?呜呜呜……”
“哼,自己买不起,就说别人的酒是假的,不要脸。”上官蕊虽也不相信这酒是真的,但这家伙刚才把自己的小凌子哥哥奚落得好厉害,怎能不趁机恶心他一下。
“是啊,这么贵的假酒我是卖不起。”汪先生不屑道,“只有白痴才买得起,也只有白痴连真酒也买不起还假装嫌太嫩。”
谁知李凌却不理两人的争吵,立马就甩出一张百万面额的本票,砸在柜台上就吼道:“妞!经哥的鉴定,你这酒有一百五十年三个月零三天的历史了,虽不知是不是出自拉菲庄园,但这么悠久的历史底蕴,就算是出自拉猪庄园也值这个价。
嫩的不要,哥就只要你这瓶老的,找钱!”
“年轻人,不要不懂装懂,为了面子花冤枉钱。”那位汪先生的姜叔冷笑道。
“本道爷鉴定历史的本领,至少比你懂!”李凌嚣张道,“不信你去问问你家少爷,他的**是不是已经有18天3小时25分钟没洗过了。”
汪先生闻言,顿时一惊。原来这位汪先生,有一种说病又不是病的怪癖,从小便喜欢闻臭,尤其是衣服鞋袜类的腐臭味。
其实这种毛病,并不少见,很多小孩便有喜欢用手指抠脚趾,再拿出来闻的习惯,其实这是一种源自于腐食动物逐臭觅食的本能行为,人也是一种腐食动物。只是小孩长大以后,知道臭是很不卫生的气味,慢慢便戒掉了这种坏毛病,趋于大流。
但汪先生却越大越成瘾,达到日日无臭不欢的程度,可干净健康的生活环境中,腐臭的味道极其少见,既便偶尔撞见,也不好意思当众去闻。于是汪先生便坚持不洗**,一到晚上个人独处时,便脱下来偷偷地闻,越臭越闻着有劲,越腐越闻着有感,
汪先生掐着手指仔细算了算,一算之下顿时愕然:离上次洗**的时间,刚好过去了18天零3个多小时,莫非这人的鼻子还果真能凭隐散的气味,闻出时间的长短?
“胡说八道。”汪先生底气不足的低骂一句后,转口对米特斯小姐道,“这酒我给你加十万,要了!”
“少爷,莫要中了圈套。”那个姜老头扯住他低声提醒道。汪先生却淡然一笑:“我们家又不差这几个钱,何必在一个暴发户面前掉了面子。”
是啊,面子大过天!你它妈的一条**穿大半个月都不换的变态佬,还在本道爷们面前装面子,我呸!李凌大恼道:“一百万,不用找了,这酒我带走!”
“别要了,被兰姐姐知道,会骂死你的。”上官蕊见李凌貌似为了面子,竟拿一百万去砸一瓶假酒,暗恼道。
“傻妞,这酒是为你们买的,她笑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骂?”李凌贴着她的耳根嘀咕道,“想青春永驻红颜不老吗?那里面可是五粒驻颜丹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