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说不得 官场保密工作(二)
从总体上比较,两宋君臣针对内部的保密制度的执行远不如唐代。仁宗初年,钱惟演拜枢密使,奉旨撰写制书的是他的从弟、翰林学士钱易。神宗初年,韩绛拜相,奉旨写制的翰林学士是他的弟弟韩亿。哲宗晚年,曾布拜相,奉旨写制的中书舍人是他的弟弟曾肇。这种有碍保密原则的操作,在唐代似无可能,曾肇等当事人也曾以违制推辞,但皇帝反认为“弟草兄麻,太平美事”,旁人亦当“盛事”羡慕不已。《挥麈录》作者王明清是曾布的外孙。据他在书中介绍,当时其母亲才九岁,当宫内派人来曾肇家急召其入宫写制时,她正巧在叔父家玩耍,回家后便告诉父亲:“翁明日(拜)相矣!”政府首相人事调整这等机密大事,一个垂髫小女竟能提前获知,岂非等同儿戏?
君主对保密制度贯彻不力,大臣们的松懈自然难免。史书上,两宋官员在家撰述章奏的故事不少,为此而泄露闯祸的也有。《挥麈录》说,宋神宗初即位时,历任三朝宰相的曾公亮当政。言官滕元发和杨绘摸准皇上有意起用新人的志向,找个机会进言:“曾公亮久在相位,有妨贤路。”神宗说:“那你们为什么都不写文字呈送?”两人便约定各自具奏。建议罢相的奏疏,何等大事,可滕元发是在家里做这篇文章的,他弟弟滕申看见了,忙去告诉曾公亮。曾亦连夜撰成辩解文字,抢先递呈皇上。翌日,滕、杨两人求见神宗,还未将奏牍拿出来,神宗怒斥道:是要讲某人吧?人家已经先来辩解,文字都留在这儿了。“卿等为朕耳目之官,不慎密乃尔”!请曾公亮罢相交权的策划就此作罢,滕、杨两人也因此失去皇帝的信任。稍后,杨绘得知是滕申泄密,衔恨不已。事隔多年后,滕元发在池阳任知州,杨绘去拜访他,饮宴甚欢。席间杨绘突然问道:“你那个贼汉令弟还活着吗?”原来曾公亮后来向神宗力荐王安石继任执政,并于交权后暗中支持他变法,而滕、杨等都因反对新法一贬再贬,所以他们都把这起泄密事件当因果联系的一个关节看待。
这种现象到了南宋更加不堪。《四朝闻见录》里举过两例:余嵘任中书舍人,不会写制书。奉旨撰制诰时,必令表侄应镛代笔。后来应镛出任安吉县令,他竟派人骑快马将制书由头送到安吉,“立等可取”。有时上面来催,“余(嵘)之左右必晓之曰‘安吉之人未回’”。还有一位掌知制诰的陈贵谊,“凡常行词,皆嘱潘子高拟稿,陈索潘文,晷刻不差,且遣皂衣立门以俟”。中枢文件,居然是在这种流程中产生的,所以南宋政府的信息隐患很突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仅高宗时期,就先后有杨邦弼、汪渤、陈澥、章岵等人因“探报朝廷事传播于外”或“窥探朝政密报相闻”而被罢官或降职。不过这些惩治,似乎并不见效,其后仍有臣僚抱怨:“近闻内降诏旨,未经朝廷放行,而外人已相告语。”至于前文所述皇帝派皇城司特务监视一切外事活动的措施,就防止泄密而言未见有多少成效,反倒是制造了不少诬告陷害的冤案。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四称:“故事,奉使契丹者,遣皇城卒二人与偕,察其举措,使者悉姑息,以避中伤”,工部郎中刘随就是在随使辽国回来后“为皇城卒所诬,有司劾奏夺一官”。还有人痛切指出:“缘〔皇城司〕亲从官多系市井小人,既差入国,自谓得以伺察上下。入界之后,恣情妄作,都辖以下,望风畏避,不敢谁何”(《栾城集》卷四二),总之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宋金对峙还是宋元对峙时期,许多军政外交信息都被对方获悉,前面说到施宜生通风遇害,便是一例。
不过,首先应该为南宋保密制度败坏负责的权相秦桧,倒有过利用这种现象歪打正着的急智。《桯史》载:有一段时间,临安市面上现钱奇缺,商品流通大受影响。京兆尹曹泳向宰相告急,秦桧笑道:“这种事好办!”马上将监造仪物器仗的文思院官员召来,故作慎重地给他下令:“已得旨,要改革币制了。你赶快依现在的夹锡钱配比,铸一缗新的钱样来送皇上审批,现在流通的钱通通废除。”该员唯唯而退,马上布置铸范做样。接着便是现钱全跑了出来,“物价大昂,泉溢于市,既而(钱)样上,寂无所闻矣”。
币改事关国家经济命脉,如此重要的金融情报,照样连夜漏泄,而狡诈的秦桧偏能逆用,听起来颇有黑色幽默的意味。
古代保密制度的重点防范对象是具体承办公务的吏胥。吏员必须留宿机关并严禁任意出入和串岗,是历代相沿的传统制度
根据南宋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判断,信息泄露的渠道,“省、部、寺、监、知杂司及进奏官即皆传播”,涉及面可谓将各个机关一网打尽。但分析起来,若非另有原因,敢拿仕途冒险而违犯保密纪律的官员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传播”者,还是那些有机会接触信息而无所谓政治前途的吏员一类。所以历代的保密理念,都把防范吏员泄密作为一个重点。吏员必须留宿机关并严禁任意出入和串岗的传统制度,主要就是出于这一层考虑,当然也有其他因素。《南部新书》载,唐代长安,“户部与吏部邻司。吏部移牒户部,令墙宇悉竖棘,以防令史交通”,就是一例。《说郛》卷四七记:“宋法:令史白事,不得宿外,虽八座(古人称左右仆射和六部尚书为‘八座’)命亦不许。李唐:令史不得出入,夜则锁之。”俟韩愈任吏部侍郎,道是“人所以怕鬼,因为没见过鬼。假使经常见鬼,就不会害怕了。令史也是如此——那些等候吏部铨选任官的人,因为没机会见识吏部令史,所以认为他们势重,如任其出入,他们就无威势可挟了”。据《说郛》称,从韩愈执掌吏部开始,该部不禁吏员出入。韩愈的见解,听似颇有道理,其实纯属书生议论。有唐一代,主管人事的吏部一直是纳贿弄权的“事故多发地段”,其中作用尤称恶劣的,正是这批惯于泄密通风、营私舞弊的吏员。
作为整个封建时代的衙署管理原则,防范吏胥的传统至少在形式上一直沿袭到清代,甚至在吏员地位相对来说比较高的元代,也是如此。元胡祗遹《吏治杂条》规定:“钤束吏人,非事故白昼不得出离各房。”连办公室也不得随意进出,遑论机关大门。张养浩《为政忠告》说:“诸吏曹勿使纵游民间,纳交富室,以泄官事;皂卒徒隶,非公遣勿使与民相往来。”管束范围更扩大到一般公勤杂役。当然,“立法必严”是一回事,是否能做到“违法必究”又是一回事。仍以宋代为例,法纪制度俱全,上起中央省部,下至州县衙署,吏员泄露机密信息是普遍现象。且看《水浒传》里,济州府侦缉科长(缉捕使臣)何涛好不容易查清了劫取生辰纲的“七个正贼”都窝藏在郓城县,“只恐怕走透了消息,星夜来到郓城县”,适逢“知县相公早衙方散”,赶快与当天值班的吏目宋江接洽,孰知宋江赶紧通风报信,反做成了“宋公明私放晁天王”的美名。一部《水浒传》里,像这类吏员衙役营私泄密的故事,满篇皆是,不仅足以概括宋代史事,也是小说成书之明代的现实写照。
清代保密制度的严密,堪称历史之最,铁齿铜牙纪晓岚因通风报信,差点儿掉了脑袋。
或许是惩于前朝教训太深,清代保密制度的严密,堪称为最。《大清律例·吏律》规定,凡漏泄讨袭敌国军队、收捕反逆贼徒信息的,斩首。近侍官员漏泄常事的,杖一百;漏泄密事的,斩首。由皇帝“钦定”的官员处分则例规定,军政长官送呈奏章的副本,或投送各部院的密封揭帖,皆须由各机关首长亲拆和登录,以防因假手他人而泄密。各级衙署间的往来文札,如系紧要者必须密封投递,并由各机关首长亲拆收贮。任何题奏事件在未经发抄(即登录“邸抄”)以前,官员之间“不得互相谈论,如有漏泄,将承办官降一级留用”。《新世说》称,乾隆时,两淮盐运使卢雅雨亏空盐帑被人密劾,廷议查抄。其儿女亲家纪晓岚在内廷值班获悉,忙派人乘快骑送一封信给他。卢雅雨打开一看,内无半纸一字,是个空函,但装有几片茶叶、少许盐粒。卢顿悟,这是亲家借物传告“查(茶)盐空”的信息,马上安排转移家财。事发后,纪昀虽然没留下一字证据,依旧以漏泄论罪,谪戍乌鲁木齐。据说这还是乾隆惜才,从轻发落。他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道:“戊子秋,余以漏言获谴,狱颇急。”真要按漏泄密事定罪,就要斩首,足见彼时惶恐。
在清朝的中枢机构军机处,为加强保密,还有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如高级官员的子弟,一律不得充任军事章京;军机处所用听差,皆选用十五岁以下不识字的少年;各部院大小官员都不得擅入军机处,其窗前、阶下均不许闲人窥视、站立。凡在此范围当差的所有供事、苏拉、厨役等,都在稽查范围,“如有串通在外闲人,将补授官员等事,事先送信报喜者,即行革役究办”(《军机处章程》)。平心而论,所有这些保密制度,对于清代前期中央集权体制的巩固与加强,特别是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和维护,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密原则适用于一切政府行为,对于社会舆论而言,敏感性最强的地段则是号称“抡才大典”的科举考场。为确保风清弊绝,选出真材,自隋唐首创科举以来,历代政府在科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包括弥封、加印、誉录、对读、入闱出题和抽签阅卷等多种措施的保密制度,迄清代达到最称周密完备的阶段。其对科场漏泄舞弊的惩治之严,罪至大辟。台湾学者高阳先生说:“同光得有短暂的中兴,人才辈出,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即为〔咸丰〕戊午科场案所显示的,至少在考试制度方面,法治的权威未堕,从而产生的激励作用使然。”然而,也正是在这个“同光中兴”时期,考试风纪的严重败坏,最终成为清代整个保密制度彻底塌毁的突出标志,仅举一例,即光绪己丑(1889)会试泄题事件。
会试是清代科举三级考试中最高一级,试题由皇帝钦点的考官入闱后,一同拟定再密封进呈,“御览”后再用黄纸固封发还,在都察院派来的监试御史的严密监督下封门发刻刷印,当场包封严固,钤上印章,连同印版及印坏作废的余纸,亦作同样处理。直到正式开考启封前,包括刻版印刷的工匠在内,所有接触过试题的人全被关闭在昼夜封锁的闱院里,按说已称万无一失。孰知已内定为会试“四总裁”之一的工部尚书潘祖荫胸有成竹。当试期将近时,“治筵邀同里诸公聚饮,酒阑,出古鼎一,文曰‘眉寿宝鼎’,铭字斑驳可辨。顾语座客曰:‘益各录一纸,此中大有佳处也。’客喻意,争相传写而出”。原来潘祖荫自忖在四个主考中地位与科名最高,入闱拟题时,同僚当然唯其马首是瞻,遂在腹中拟定了二场经文的考题为“介我眉寿”,然后假借鉴赏古董为名,先将试题泄漏给了与他同乡的考生们。迄入闱后,一切如其所愿,又先“将眉寿鼎文刷印若干纸,遍致同考官,令有用铭语入文者,一律荐举,各房奉命惟谨”。用现代话讲,就是主持阅卷的领导给大家颁发了标准答案,哪有不听从的。结果开拆弥封试卷录名填榜时,潘大人“堂皇监视,见同里名下士皆入彀中,掀髯自喜”。一出说破关节骇人听闻的泄题作弊,就在此堂而皇之间做成了。
在注重门第身份、背景人脉的中国社会,似乎唯有关防周密的考场,才体现出弥足珍贵的公平竞争。如今竟连这道篱笆亦被捅破,可知高阳所说的“法治权威”,连同整个大清王朝的制度纲纪,俱已坠入了无可挽回的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