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完毕,曲终人散。三个人坐在街边的小摊上,一起吃馄饨。如果是前些日子,他们还可以吃一些烤串,但是,随着天气转凉,晚上出来在路边吃饭的人越来越少,烤串的职业基本上放假了,胤禩觉得不无遗憾。
不过,这馄饨既热乎又可以充饥,又有汤水,对于穷人来讲,是绝佳的食品,而且味道还是极好的。
馄饨摊上散发出蒸腾的雾气,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
“每天晚上我能这样安静地吃上一顿晚饭,就是最幸福的事了。”云飞由衷地感慨地说。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晴川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
“敢问哥哥姐姐姓甚名谁,怎么对我这柄玉笛如此了解?刚才人多不便,现在希望你们能如实告知。”
晴川微微一笑,“我们自是有缘人,祖上颇有渊源。从今天开始,你就把我们当成你的家人吧?”
“那你们一定知道我的祖上了?”
“刚刚已经说过了,爱新觉罗.胤祥嘛?”
“是啊,从小,我就喜欢看关于祖爷爷的故事。希望自己能模仿祖爷爷的洒脱,用句现代特流行的话来讲,是个‘纯爷们’。”
“那是,大名鼎鼎的拼命十三郎啊!”胤禩不无自豪,好歹也是自己的弟弟啊!
“你还真没白模仿,你身上真有一些你祖爷爷的遗风呢!”
“是吗,谢谢夸奖。诶,不对,这些事姐姐是怎么知道的?你见过我祖爷爷?哦,不对,姐姐这么年轻,怎么能见过300年前的人呢?我莫不是糊涂了?除非是梦中相见?要不是穿越?”云飞一个人在嘀嘀咕咕的。
“哈哈哈……”胤禩和晴川禁不住大笑起来。
“对了,你家在哪里,为何流落到此地?”面对云飞的疑问,胤禩赶紧打岔,跟云飞唠起了家常。
“说来惭愧。我本是北京人,其实。家境也还可以。此次卖艺也并非是因为真的缺钱。完全是因为家里不理解我的追求。”
“哦?”
“停、停,我们能不能不这样像是穷酸一样地说话,太别扭了。”晴川总是在关键时刻提出古怪的要求。
“好啊,”云飞一笑,“装古人装的习惯了,有时候,观众就喜欢这样,比较有特色。呵呵。我自小便喜欢这玉笛,一心想在这玉笛上发展,学习音乐,做一个笛子演奏家。可惜,家里不同意,他们要求我学习外语,做一个翻译。可是我对那些没有兴趣,甚至一提起来就头痛。我都二十多岁的人了,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呢?所以,我一气之下,我就离家出走了。走的时候,爸爸没有给我一分钱,他说,‘既然你喜欢玉笛,就带着它走吧,不要最后只能卖了它才有盘缠回家!’我就只身带着一柄玉笛出来了。我想,我一定要争气,千万不要让他说中了才好。这几年,我到处奔波,以卖艺为生。走了七、八个城市了。靠着一只玉笛过日子,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我知道爸爸
是想把我的抱负磨光,可是,我每日吹笛,却觉得技艺逐渐增长。每天看到玉笛就是我最大的安慰,没有亲人在身边,没有知心人为我疗伤,我只有每天与玉笛为伴。这只玉笛与我简直是知心朋友,简直是我的祖爷爷。”
听着云飞的话,晴川不由得落下了眼泪。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为什么做家长的就不能尊重一下孩子的意见呢?自己是因为爱情不顺离家出走,云飞是因为追求梦想而离家出走。
两种原因,一样离愁。
一个人出门在外,多有不便,而且,年纪轻轻的云飞有意用自己的技能来挣钱糊口,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那得遭受了多少白眼和唾弃,才能使技艺如此纯熟啊。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柳永,皇上的一句“此人好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且填词去。”柳永便一生颠沛流离,而且自封是“奉旨填词柳三变”,留下多少千古名句,可惜生活却是穷困潦倒。同样是追求梦想,同样的不被理解,想到这里,晴川在心中对云飞充满了爱惜的情感。而胤禩更是感动于云飞这种属于爱新觉罗家族的倔强。
“你一直是以吹玉笛糊口的吗?”
“说来有些惭愧,有时候,我也想依靠自己的力气去挣点儿钱,每天选一条街,无论是什么机构,我一律挨门进去,毛遂自荐。有的人直接把我当成讨饭的轰出来,脸面没趣,那是必然的。所以只有在吹玉笛的时候才能得到一些心灵的慰藉。这两年以来,在街头卖艺遭受到白眼和唾弃也习惯了。”
“那你晚上,都落脚在哪里?”晴川作为女人,更关心生活的实际问题。
“哪里都有可能,桥头,水泥管子、火车站候车室,风餐露宿的。冬天实在寒冷,也偶尔租住一个小房子。”
“看起来,你的爱好真的没有给你带来幸福生活,还能坚持下去吗?如果不能,就回去吧?你的父母不会拒绝你的。”
“我不要!我已经坚持了这么久,我不相信,我的玉笛一定会带给我好运的!”云飞甚至有些激动,晴川想,也许,出门在外,他很少有机会和别人说说心里话吧?
“别着急,司哥哥不是那个意思。”
“哈哈哈,好小子,”胤禩拍拍云飞的肩膀,用一种看后人的眼光赞赏地看着云飞:“好,像爱新觉罗家的子孙!我们喝点儿酒吧!”
两个人真的推杯换盏起来,胤禩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大哥怎么对爱新觉罗家族有如此深的情愫呢?”
“嗯,有一些渊源。我们不管他。喝酒!”
晚上,云飞就住在胤禩和晴川的小客厅里。
“如果你在这个城市再住一段时间,我们就一起生活,好不好?”胤禩的舌头有点儿大,但还是热情地邀请云飞。
“可是,我拿不起租金。”
“唉,少拿点儿,意思一下就行,谁让我们投缘呢?反正天已经冷了,你又不能总是露宿街头。”
“好吧,漂泊了两年,终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
虽然晴川的家也几乎是家徒四壁,但是毕竟能遮风挡雨。
第二天早晨,晴川一如既往地上班。而胤禩却和云飞聊开了。
“云飞啊,你知道你为什么一直靠玉笛没有使生活有改观吗?”
“为什么?司哥,我也想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结果。”
“我这样想,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变快,很多人开始浮躁。真正懂得艺术的人都去音乐厅里听高雅音乐,有多少人懂得街头艺术呢?”胤禩虽然到现代的时间不长,可是,他更愿意去思考古今生活的区别,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居然比身在其中的云飞看得更加透彻了。
“那怎么办?”
“我发现在电视上综合司有一些什么组合的,又唱又跳,又有乐器表演,都很火的。”
云飞的眼睛一亮,“司哥,你是说,我也搞一个组合?”
“可以试试嘛。”
“可是我除了笛子,不会什么啊?”
“所以啊,我现在正好没有事情做,干脆和你搞一个‘笛仙神韵’组合。你只要负责吹你的笛子,而我可以练练武术,唱些古词。我们把现代与古典完美结合,将来我们也搞到北京去‘漂’。”
“真是惭愧,本来我就来自北京,却独自一人到A市发展。我是不想离他们那么近。”他特意把那个“他们”强调一下,也许在心里,云飞是恨他的父母的。
“嗯,我懂。”
两个人说干就干。先用昨日挣的钱为云飞购置了一套黑色燕尾服。让他充满现代的气息,而胤禩则选择了一身白色的太极服,一副衣袂飘飘的仙人之姿。
云飞穿上这身笔挺的燕尾服,这已经是他许久以来所拥有的最好的衣服,一直以来他的行头都是破败的,因此在路人的眼睛里,自己只是一个乞丐,绝对和艺术不搭边。人们给的钱也多是出于怜悯,与艺术无关。
云飞今天才知道,自己每日站在街头吹笛子,只是一个人陶醉于艺术而已,根本没有一个人真正驻足来欣赏他的艺术。也许按照自己过去的做法,云飞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胤禩和云飞来到公园,在云飞用玉笛吹奏《男儿当自强》这首曲子的同时,胤禩打了一通拳。
很快有人围观,有人惊奇,身前身后,全是窃窃私语。
“我们来自北京,酷爱音乐和武术,我们暂时没有大的舞台,但是艺术不分贵贱,我们今天在这里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如果您认可我们的表演,请您帮忙给一些盘缠。”云飞的一番**演说,使周围的一些观众有些动容。
已经有人慷慨解囊,在他们的脚下的纸盒里投入了一些钱币。
云飞觉得虽然仍旧是街头卖艺,但是觉得昨天自己还是个乞丐,而今天就是在做街头艺术。这种心理的反差,使得云飞的心理变得更加自信。今天的表演更是锦上添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