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带一路”建设事业是习近平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系统思想是习近平亲自提出的。这都表现出显著的积极主观能动性,目的是推进区域融合,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因此,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问题就不仅仅只是一个市场行为问题了,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其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作出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并就这些制度性的安排与参与共建各方达成共识,这就是为什么在共建“一带一路”的内容中首先的一条就是政策沟通的原因所在。由于中国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首倡国,因此很多制度性安排最早都是由中国提出的,然后通过各种方式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了大家认可的制度安排。有些制度安排可能是由某些国际组织最先提出来的,如果参与各国都认为对共建“一带一路”有借鉴意义,也可以通过“对接”等方式而被“一带一路”建设所吸收采纳。参与共建各方都可以对共建“一带一路”的制度安排提出自己的方案,然后其他参与方共同讨论并形成共识。这样的一个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制度建设过程,我们称之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设计过程。由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各种制度设计,都必须从高质量共建的要求出发来考虑,都必须体现我们以上所讨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因此我们称之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设计。

可以说,习近平2013年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本身就是最早的框架设计,因为他提倡议时就讲明了为什么要提出这一倡议、这一倡议包括了哪些主要内容、如何实施好这一倡议等。紧接着2015年3月,中国政府三部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就是一个十分系统的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设计或者说顶层设计,包括了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国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八个部分的内容。

这个框架设计文件向全世界发布后,很快就受到了比较广泛的好评,对于随后掀起的全球性的“一带一路”建设**直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2018年8月,习近平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首次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随后于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系统思想后,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设计就开始向我们上面已经讨论过的一些方面聚焦,目的就是逐步形成比较系统的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为未来5-15年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从区域层面来看,借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分期对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以及东盟10国逐渐生效,“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与这个新的区域发展顶层设计框架对接,有利于促进亚洲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从中国与非洲的合作情况来看,过去的框架设计依然在很好的实施过程之中,为双方在接下来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从中国与拉丁美洲之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框架来看,过去有一定的基础,目前的发展势头更加良好。从全球来看,国际组织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认可度仍然很高,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一些基本理念深度融入目前的全球治理框架后,将继续对促进人类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全球大流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继续受到巨大冲击,俄乌冲突导致全球发展环境恶化,经济全球化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因此,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从全球层面看,在推进更加开放的“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可能有较大难度,但由于当前的国际体系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反腐败等方面都已经构建起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因此我们期待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及其制度体系终将在未来全球发展框架下得到更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