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对新中国文化教育的改造和建设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我们要革除的那种中华民族旧文化中的反动成分,它就不能离开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而我们要建立的这种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它也不能脱离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旧文化的根据;而中华民族新政治和新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根据。并进一步指出,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将建立其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4]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新政权建立后,它的首要任务必然是通过党的领导,贯彻国家的意识形态,加强对知识文化系统的控制与改造,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知识分子。[5]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政策,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它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正是本着这样的教育方针召开的,在这次会议上,马叙伦指出,新民主主义教育应当做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为此,必须对旧的教育进行改造,同时各级学校要向工农开门,以期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6]

1950年,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召开,根据《共同纲领》和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提出高等教育的任务和使命是: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建设人才,同时准备和开始吸收具备入学条件的工农干部和工农青年进入我们的高等学校,以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加入国家建设的行列。[7]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等教育必须配合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国防建设的需要,而首先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因为经济建设乃是整个国家建设之本。高等教育必须实行具体的适当的专门教育,培养高级建设人才。而不能采取“为教育而教育”“为学术而学术”“孤芳自赏”,与国家建设的需要脱节的方针。这就表明,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教育方针首要目的是培养高级的建设者,这与当时亟须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并且,随着经济建设特别是“一五”计划的开展,这一方面的要求被摆到了突出的地位。

第二,高等学校应该准备和开始为工农开门。周恩来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是大众的,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我们教育的方向。我们的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所以,我们的高等教育首先就要向工农开门,以便及时地为我们国家培养大批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这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为了胜利地进行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并保证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的需要。[8]

第三,高等教育应该随着国家的建设逐渐走上轨道,逐步走向计划化。首先,要逐步实现统一和集中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对全国公立高等学校,在方针、制度、课程设计、负责人任免、课程教材及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应该负有领导责任。其次,在统一的方针下,按照必要和可能,初步地调整全国公私立高等学校或其某些院系,以便更好地配合国家建设的需要。

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的使命和任务,费正清认为,中国的教育政策在1949年之后,重心放在人民群众身上,着手培养意识形态健康的技术专家。但实际上的制度仍然是面向两个方向:一方面给全国人民一种现代教育和技能;另一方面是训练多学科的现代知识阶层,以取代旧的儒生——士大夫行政官。[9]而姚若冰认为中国的教育目的有二:一个目的是培养个人的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发挥各自的业务功能,增进国家的生产;另一个目的是对社会成员灌输共产主义的政治思想,帮助他们建立新的共产主义价值观、信念、态度、思想和感情,使之与共产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配合,进而巩固政权的基础。[10]从费正清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新中国教育任务面临的“冲突性”,就高等教育而言,也的确如此,它一方面需要遵循严格的学术标准承担起人才培养的重任;另一方面必须把向工农开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然而,有限的教育资源与旧有的教育体系显然难以承载这一双重任务。而从姚若冰的论述中则看到了“改造”的必要性。即新中国的教育必须从属于政治与经济需要,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这就需要构建一种新的制度。这种构建是从对旧有教育制度的批判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