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听到动静声,不仅仅是侍者过来了,连三夫人和四夫人眼神都向这边看了过来。

待看到顾繁星后,三夫人是一愣。

很快她视线又触及到了顾繁星身边的人。

陈明!

三夫人一眼就认出了!

这不是那位秘书长陈明吗!

三夫人脑袋顿时“嗡”地一声就炸了!

这陈明,怎么会和顾繁星坐在一起?

这边陈明见这么多人过来,当即低下头,压低声音说了一句:“我们以后在电话里说。”

说完陈明就低着头匆匆离开。

顾繁星也没有拦住陈明。

她要得就是让三夫人撞到她和陈明在一起。

而等陈明身影都消失了,三夫人才回神过来。

她死死盯着顾繁星:“顾繁星,你怎么认识陈明的?你刚刚和他坐在一起说什么?”

顾繁星挑衅看着三夫人:“你昨晚不是扬扬得意炫耀你儿子能够约领导一起吃宵夜吗,不好意思,你儿子能够做到的事情,我顾繁星一样也能够做到。”

说到这顾繁星上前一步,笑意沉沉:“三夫人,我昨天说担任霍释天秘书后,要送给霍释天一件大礼,那就是将兰会所拍下,你可以拭目以待,我到底能不能成功。”

闻言三夫人倒吸了一口冷气。

昨天听到顾繁星这么说后,三夫人只觉得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甚至因为这句话,她又突然不将顾繁星放在眼里了。

她只觉得,顾繁星就是个愚蠢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

可现在.........

在亲眼目睹了顾繁星和陈明约见一起后,三夫人忽然不寒而栗!

这顾繁星到底和陈明什么关系?

顾繁星能够说出这样的话,难道是有什么把握不成?

三夫人的后背,忽然冒出了一层凉意。

她如同坠入深渊。

甚至连顾繁星走了,三夫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四夫人的话,才将三夫人拉回神。

四夫人也是惊疑不定。

她并不认识陈明。

但通过三夫人和顾繁星刚刚的对话,四夫人知道了,刚刚和顾繁星坐在一起的男人,就是三夫人昨晚炫耀儿子霍夜燃约见的那位领导。

所以这样的领导,顾繁星也能够约上?

“三夫人,这是夜燃昨晚约见的领导吗?怎么和顾繁星在一起啊?”四夫人试探性道:“这孤男寡女的,两个人坐在下午茶餐厅,不会有什么奸情不成?”

四夫人背着霍峥嵘在外面有人。

因此看见有别的女人在外面和异性在一起,都像是**。

四夫人这话提醒了三夫人。

三夫人顿时一脸肃穆。

顾繁星就是一个平民出身,而霍释天虽然现在靠着运气好,公司做得蒸蒸日上,但她可以肯定,以霍释天的性格,人脉是绝对不广的!

而霍释天也不会去结识什么上层领导。

何况像陈明这样位置的人,靠金钱已经收买不动了。

所以除非顾繁星和这陈明有什么男女奸情,要不然顾繁星不可能这么笃定说出能够拍下兰会所的话!

.........

若是怀疑顾繁星和别的男人有私情,那么三夫人定然会到霍家闹一通!

甚至在外四处宣扬,毁了顾繁星的名声。

但现在是怀疑顾繁星和陈明有私情,三夫人还不敢这么做。

毕竟兰会所马上拍卖。

现在若得罪这位领导,那不是给自己儿子找不痛快吗?

因此三夫人没有在霍家闹,也没有对外宣扬。

她想办法找到了陈明的夫人。

将陈明和顾繁星私通之事告知了。

陈明的夫人当即脸就变了色。

她自然是不可能随便一个人跑来告诉她,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在外面私通,她就轻易相信的。

但这三夫人不一样!

虽然她也是第一次和三夫人见面,但陈明夫人是知道三夫人身份的!

这可是堂堂霍家的三夫人!

绝对的上流贵妇!

如果没有绝对把握,那是不可能找到她说出这样的话。

“三夫人,我的丈夫什么时候和她在一起的?”此刻陈明夫人是又慌又恐:“还有你刚刚说她是霍家大少爷的未婚妻?她为什么明明是别人的未婚妻,还要和我的丈夫私通?”

“他们具体在一起什么时间我就不知道了。”三夫人语重心长:“这顾繁星虽然说是霍家大少爷未婚妻,但你也应该清楚,霍家大少爷就是个残疾,估计那方面都不能够满足顾繁星,她只能在外面找男人**。”

听到这里,陈明夫人的脸色是顿时煞白了。

女人都是爱想象力丰富的生物。

所以在三夫人这句话后,陈明夫人脑中几乎是马上闪过了自己的丈夫和这个叫顾繁星的女人**的画面。

“顾繁星在哪里!”陈明夫人顿时咬牙切齿:“我要去找她!我饶不了她!”

三夫人却是制止了陈明夫人。

她自然是想要陈明夫人去找顾繁星!

然后大闹一场!

让整个霍家都知道顾繁星做的丑事!让顾繁星被驱赶出霍家!

但不是现在这个时候!

三夫人故意说道:“陈夫人,我只知道顾繁星和你的丈夫有私情这件事情,但手头上没有证据,你要贸然去找顾繁星,说不定反而被她倒打一耙。”

“所以你更应该先问问你的丈夫,而且据我所知,因为你丈夫和顾繁星之间有私情,已经让他决定冒险帮顾繁星做一件事情。”

闻言陈明夫人的心顿时提了起来,她声音急促:“什么事情。”

“她想要兰会所!”三夫人道:“兰会所即将拍卖,而你丈夫现在是兰会所的管理者,所以到时候卖给谁,你丈夫有极大的话语权,现在顾繁星想要这兰会所,所以就利用和你丈夫的私情,让你丈夫动用私权帮她成功拍下兰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