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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周时初突如其来的告白,夏如烟有点无措,一时间不知如何回应,这对她来说太意外了。
如果跟她告白的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普通朋友,那她一定会直截了当地拒绝对方,不留任何余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缠。
可现在跟她告白的人是周时初,是她小时候最好的玩伴,是长大重逢后依然护着她的好朋友。
这让夏如烟实在不知道怎么拒绝才不会让周时初难堪。
她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狠下心肠,说:「对不起,时初哥哥。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我哥哥。」
这话一出,电话那边的周时初反而轻轻一笑,连语气都轻松起来了:「我就猜到你会这么说。」
夏如烟更加尴尬:「时初哥哥,我……」
「小烟,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今晚我选择说出来,是因为这份喜欢压在心里太久了,我不想再忍了,我想光明正大地喜欢你。」
夏如烟的眼眶有点发酸。
她太清楚这种暗恋别人的感受了。
就像她喜欢容琛一样,明明喜欢得要命,却不敢说出来,因为心里清楚这份喜欢是得不到同等回应的。
可周时初比她勇敢。
他选择了告白,而她还在拼命掩饰,等待着有一天容琛会喜欢上她。
夏如烟吸了吸鼻子,心里既感动又觉得酸酸的:「时初哥哥,谢谢你喜欢我,但是你值得更好的。」
周时初无声苦笑,心想:不会再有比你更好的了。
可他没把这句话说出来,不想给夏如烟太大的心理负担,只是说:「如果有一天你和容琛分开了,你就来找我,我一直都在。」.
夏如烟的眼睛一片湿润,哽咽道:「好,我一定去找你!」
书房。
容琛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双手飞快地敲击着键盘,屏幕上一行又一行的德语传输到另一个跨国公司的总裁那里。
容氏集团跟法国那边的企业有合作,每个月容琛都要抽出时间和对方总裁交谈,确定下一个月的合作计划。
不一会儿,双方敲定了接下来的合作项目,容琛合上笔记本,又打开抽屉,拿出一份文件。
忽然余光看到文件子里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个发夹的主人。
那是一个清纯又可爱的女孩,长了一双和夏如烟一样的眼睛,眼神清澈干净,像一头美丽的林间小鹿。
容琛只见过她一次,就是在容老夫人七十五岁大寿的寿宴上。
当时他才十五岁,第一次在寿宴上见到那么灵动可爱的女孩,穿着粉色的裙子,戴着白色的珍珠发夹。
十三四岁的模样,笑容乖巧纯净,甜甜地喊他:「容琛哥哥。」
从那以后,容琛的心里就有了她,有了喜欢的模样。
所以那次夏如烟问他,你喜欢我吗?他才会回答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珍珠发夹是那个女孩在寿宴上落下的,容琛捡到了。
本来想找个机会还给她的,可那次寿宴之后,女孩一家很快移民到国外,从此容琛再也没见过她。
如今十年过去了,他竟然连她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一双如小鹿般灵动可爱的眼睛。
这些年,他时不时就会想起那个戴珍珠发夹的女孩,总觉得心有遗憾,如果能再见她一次就好了。
不过就算见到那个女孩又能怎么样,他已经决定和夏如烟共度余生了。
想到这里,容琛眼神黯了下去,把珍珠发夹放回抽屉,心想:那个女孩就当是曾经的一个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