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县令要征民夫建码头的事情, 县城的人昨天就已经知道了。
昨天中午,苟县令让义官在城里张贴了告示,并读给崇城县的百姓听, 告诉他们他接下来要征调民夫建码头,这次征调还跟以往不同, 县衙这边管饭。
看到告示,听到义官的话之后, 县城的人挺吃惊的:“这次竟然管饭?”
“这肯定是因为苟县令, 苟县令是个好人。”
“对,一定是因为苟县令。”
“我们县城不是有码头吗?为什么又要建?”
“现在的码头太小了, 之前有个大船队路过, 都没法停下休息。”
……
搁以前,看到这样的告示, 老百姓肯定要抱怨几句,但因为苟县令如今的名声实在太好,县城的人一点没抱怨,倒是提起了别的:“最新的那个故事,就是《苟县令惩治张臭钱》, 你们听了吗?”
“听了听了,这故事写得真好!”
“多亏了县令大人, 不然现在县城肯定臭气熏天。”
“是啊!如今那些粪夫都回来了,他们不仅给倒马桶还给洗马桶,多好!”
“说起这个故事……洪家大少爷竟然要娶张臭钱的女儿……我就说洪家不是什么好人。”
“洪家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那个孙举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苟县令惩治张臭钱》这个故事, 是黎青执写的。
他没有刻意抹黑洪晖和孙举人, 就只是将他从朱前等人那里得知的事情如实写了写,可即便如此, 也已经能让崇城县的人厌恶上这两个人了。
本来一段时间过去,已经没什么人提起孙举人和洪晖的种种事情,但这几天,大家又开始骂起这两人来。
昨天因为要征民夫的事情,县城挺热闹的,不过乡下人都不知道这件事,姚艄公和黎老根,就是在今天到了县城喝茶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
最近茶馆里天天都有人读《苟县令惩治张臭钱》这个故事,两人昨天没来,正懊恼少听了一段,就得知了这件事。
姚艄公心里“咯噔”一下,有些担心。
他已经过了年纪,但姚振富正值壮年,他们家是肯定要出一个人的。
以前因为姚振富要读书,姚艄公都是咬咬牙花钱免了这差事的,可如今……他们家钱财方面有点紧。
相比之下,倒是黎老根不太在意这个事情,毕竟这跟他没关系。
黎老根没心没肺,找人问昨天茶馆里那个老先生读的《苟县令惩治张臭钱》的内容去了,问清楚之后,还跟人一起大骂洪晖。
黎青执被洪晖的弟弟打断了胳膊!
他儿子那么好一个人,竟然被打断了胳膊!
要是黎青执胳膊没断,抄书能挣不少钱呢!
另一边,金小叶他们来到王姐那里之后,也得知了这件事。
要是没挣着钱,金小叶肯定会发愁,毕竟就黎青执那身体,不适合去干活。
但她现在有钱!
交钱免了差事就行,算不得什么事情。
金小叶拿出一个篮子给金小树:“小树,朱老爷给锦娘出了那么多嫁妆,肯定要去感谢一下,这是你姐夫给他准备的礼物,你拿着去朱家,给朱老爷道个谢,然后再陪着锦娘回家去。”
“姐,我知道了。”金小树答应下来。
朱前给方锦娘准备了很多嫁妆,金小树和方锦娘都很感激。
但他们非常清楚,朱前那么做,完全就是看在黎青执的面子上。
所以他们真正要感激的其实是黎青执,昨天晚上两人就商量好了,接下来方锦娘要给黎大毛黎二毛,还有金小叶黎青执各做一身衣服。
此外,接下来金小树挣了钱,每天都要买点好吃的给黎大毛黎二毛吃。
昨天晚上方锦娘从金小树那里得知金小树以前会跟黎大毛黎二毛要吃食,然后第二天送给她,觉得尴尬极了。
金小树送她的某些吃食,竟然是从两个孩子手上弄来的!
以后他们可不能这么干了。
不过他们想到了感谢黎青执金小叶的法子,却没有感谢朱老爷的法子,今天过去,也就只能给朱老爷道个谢了。
两人先去了朱家。
他们到的时候还很早,朱前还没有出门,也就见了他们。
一见面,朱前就恭喜他们喜结良缘。
金小树头一次跟朱前这样的大人物打交道,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幸好方锦娘以前在她爹身边耳濡目染,知道这种情况要如何应对,再加上她看不见别人的表情,反而更加淡定,也就跟朱前寒暄了几句,又送上手上的篮子。
朱前接过那篮子一看,就发现里面有一沓纸,还有一本书。
那叠纸上的字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丁喜的故事,至于那本书……朱前拿起翻了翻,发现是誊抄修改好的自己的自传,非常高兴。
把金小树夫妻两个送出门,让人将黎青执写的丁喜的自传给丁喜送去之后,朱前就揣着自己的自传出门了。
这自传他早已看过不止一次,但黎青执这次不是修改过么?他打算找时间再看一遍。
说不定还能让苟县令看看……
朱前出门后,就去找了苟县令,他们最近一直在忙建码头的事情。
建码头是黎青执提出来的,但最后忙碌的是他们!
跟苟县令商量了一段时间,休息的时候,朱前拿出自己的自传来看。
之前黎青
执写书,是随意写在白纸上的,但这次他端端正正,誊抄在了一本书上。
见过黎青执当初的狗爬字的朱前,看到这本书上的字,对黎青执愈发敬佩。
这才多长时间,黎青执的字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是从小就有人悉心教导,黎青执现在怕是已经名扬天下。
朱前没怎么读过书,对他来说写得端正的字就是好字,那些草书什么的,他欣赏不来。
而端正的字里,到底怎么样的才是最好的,这点他也不清楚。
他单纯就是觉得黎青执现在的字看着舒服。
但苟县令从旁边路过,瞧见朱前手上的书,却立刻道:“这字不错,是谁写的?”
朱前愣了愣:“大人,这是黎青执写的。”
“黎青执的字是这样的?给我看看。”苟县令道。
苟县令作为一个从小读书,现在已经年近四十,考上了进士的读书人,字写得非常好。
而眼前这字,跟他不相上下!
他看过黎青执的左手字,虽然龙飞凤舞很有气势,但其实不算好,更不适合拿去参加科举,但现在这字……
考官们一定会喜欢。
朱前把书给苟县令,苟县令就翻看起来,这一看……这本书里竟然没有一个错处,不仅如此,里面还加了一些让他读起来更方便的句读。
但最让苟县令吃惊的不是这些,而是……这书里的字,从前往后是越来越好的。
这书最后面的字,即便是他也写不出来!
黎青执的字,竟然这般好?
不过是一本书,怎么从前往后,一个人的字变了那么多?
苟县令正有些不解,就想起来一件事——黎青执的胳膊断过!
“这是他右手的伤好了之后写的?”苟县令问。朱前道:“应该就是如此。”
“幸好他的胳膊治好了,不然实在可惜!没想到他竟然有一笔这样的好字,他以前,必然下苦功练了十多年!”苟县令有点激动。
朱前没说话,其实黎青执是从今年才开始练字的,但黎青执好像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那他还是不要说了。
“这字实在好,就凭这字,给他一个案首不成问题!”苟县令又道。
县试题目相对简单,案首都是县令看喜好给,以前就有喜欢诗词的县令,将案首给了一个写诗写得特别好的学子。
黎青执的字这般好,他完全可以给黎青执一个案首。
朱前闻言一喜。
得了县试案首之后,后面的府试院试基本上都不会被刷下,那黎青执就是板上钉钉的秀才了!
苟县令称赞了一番黎青执的字,然后翻到第一页,下意识地看起来……
这一看,苟县令就停不下来了。
爽文谁不爱看呢?
崇城县的戏曲都是用方言唱的,苟县令听不懂,那些有名的话本又都看过……
苟县令今天是要去城外建码头的地方看看的,而他放不下手上的书,于是去的路上,都坐在船头看。
朱前见状非常兴奋——他这自传写得特别好,苟县令看了之后,定然会对他有个好印象!
这其实也是他一开始的打算。
其他人看到,却都纷纷感慨:“县令大人真是个爱读书的,坐船赶路都不忘读书!”
另一边,金小树和方锦娘离开朱家之后,却是往方家走去。
离方家近了之后,就有一些认识方锦娘的人过来打招呼。
方锦娘起初有点担心,怕这些人指责她甚至骂她,然而压根就没人当面说什么。
其实背地里,多多少少有人有人编排方锦娘,但正常人都不会当面说什么。
而且他们编排,主要说的是方锦娘可能成亲前就跟金小树有什么的事情……现在两人已经成亲,那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普通百姓可不像大家小姐一样不怎么出门,他们巷子里青梅竹马早早定终身的人多了去了。
方锦娘最怕的,其实是别人说她不孝顺,但恰恰是这个,完全没人说。
一来大家都看到了,方锦娘是被方母骂走的,二来……方锦娘都在家里留到了二十四岁,一直在挣钱养家,有啥不孝顺的?
要是方母四处哭诉一下,兴许会有拎不清的站方母这边谴责一下方锦娘,但那天之后方母什么都没说……大家都以为她默认了要把方锦娘嫁给金小树。
这会儿,大家最好奇的,其实是方锦娘哪来那么多嫁妆。
昨天方锦娘成亲足足有四船嫁妆,这一幕县城不少人都看到了。
他们跟方母住得近,是知道方母没有给方锦娘买嫁妆的。
“是用他们家给的彩礼置办的。”方锦娘道。
这些人原本还觉得方锦娘嫁得不好,听到这话吃惊不已,等方锦娘走了,更是羡慕起来:“我还以为方锦娘会嫁个穷人,没想到人家竟然给了那么多彩礼。”
“那男人看着没钱,其实家里很殷实?”
“能买得起船的,家里肯定有钱!”
“也是,方锦娘这是撞大运了!”
……
方家的左邻右舍还挺羡慕方锦娘的,而此时,方锦娘已经带着金小树来到方家。
方锦娘原本是有些害怕的,但当金小树牵起她的手,她就一点不怕了。
金小树人高马大,不管是她娘还是她弟弟,都能轻松对付!
来到家门口,方锦娘笑起来:“绣娘,我回来了。”
而她话音刚落,那个坐在门口坐针线的年轻女子立刻抬头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