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这天一整天, 都在跟苟县令商量建码头的事情。

不过到了下午,他就早早告辞,离开了县衙。

他要去找金小叶和两个孩子。

离开前, 黎青执还跟苟县令说了自己接下来要在家读书,怕是有段时间不能来县衙的事情。

苟县令想也不想就同意了。黎青执送上了这样一个好主意, 但一点好处都不要,当真是品性高洁。

想到自己一开始看到黎青执写的故事的时候, 竟然以为黎青执那么做是为了趋炎附势, 苟县令都有点愧疚了。

也因为这样,黎青执离开后, 苟县令立刻就写了一封信, 让人送去自己家中。

他让家里帮他找两个合适的师爷,也让家里人将他以前考科举时看过的一些书收拾好, 送到崇城县来。

他出来做官带了一些书,但带的不多,一些较为珍贵的书都放在家中,现在他打算找人将那些书带来,给黎青执看。

黎青执天资聪颖, 却因为家境不好很多书没看过,真的太可惜了。

苟县令惦记着黎青执的时候, 黎青执来到了王姐家。

他这次进去,第一眼看到的就不是金小叶了,而是穿着大红棉袄的黎大毛黎二毛。

这两个孩子太显眼了!

夏天已经过去了, 蚊虫变少, 两个孩子就没有因为蚊子在他们脸上咬了包, 而把脸抓伤了。

脸上没了伤口,还白了一些胖了一些的黎大毛黎二毛穿上红棉袄, 那真的是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大毛二毛,你们也太好看了吧!”黎青执抱住两个孩子,亲了亲他们的小脸蛋。

黎大毛黎二毛骄傲地挺起胸膛。

金小叶见状道:“大毛二毛,现在你们爹已经见过你们的新衣服了,快脱下来吧。”

黎大毛黎二毛抓着棉袄,有些依依不舍。

黎青执问:“为什么要脱下来?让他们穿着吧。”

金小叶道:“这棉袄是做了大年初一穿的,哪能现在穿?”

崇城县这边有习俗,大年初一要穿新衣服新鞋子。

当然要是家里穷,实在没有新衣服也没办法。

金小叶记得她小时候,大年初一多半是没有新衣服的,但金茉莉有。

她瞧见金茉莉在大年初一穿新衣服新鞋子,真的是说不出的羡慕。

“要不再做两身,等大年初一的时候给他们穿?”黎青执提议。他写书挣到钱之后,金小叶就陆陆续续给家里人做了新衣服。

不过她担心太扎眼,用的布料都很普通,而且每个人都只做了一两身。

黎大毛黎二毛以前的衣服都又破又小的不能穿了,现在那两身新衣服每天轮换着穿,衣服里面的棉袄还是旧的。

金小叶道:“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他们已经有两身新衣服了。”

说完,金小叶又找出一件新棉袄给黎青执:“阿青,之前给你做的棉袄有点薄,这件比较厚,你穿上试试大小,对了你大年初一穿的新衣服新鞋子我也找人做了,就是还没做好。”

黎青执有异能,其实是不怕冷的,但金小叶怕他冷,前些日子就做了一件棉袄给他穿。

棉袄里塞的不是棉花,而是柔软蓬松的桑蚕丝,穿上那叫一个舒服!

而现在,金小叶又给他准备了一件更厚的棉袄。

黎青执直接在衣服外面套了套,这衣服是真厚真暖和,穿上之后,他看着都不瘦了。

此外……他在金小叶这里的待遇比两个孩子更好,莫名开心。

这天回家的时候,金小叶和黎青执拿了不少东西。

里面有两个孩子的新衣服,还有黎青执和黎老根的新棉袄。

黎老根现在跟黎大毛黎二毛一样穿着旧棉袄,只是他的旧棉袄太旧,里面的桑蚕丝都已经不蓬松了,也就不怎么保暖。

如今天越来越冷,金小叶就给他做了一件新棉袄。

他们到家的时候,黎老根已经做好饭了,一见他们就道:“小叶,阿青,你们是不知道,茶馆真的太热闹了!那里有很多人,还有人说县令大人的故事……”

黎老根说个不停,还帮黎青执他们盛了饭,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小叶,阿青,我明天还能去吗?”

说话的时候,黎老根一直看着金小叶。

金小叶道:“爹,你想去就去吧,不过你不能去赌钱。”

黎老根连忙道:“我不赌我不赌!”

赌钱其实也没有太大意思,还是去县城茶馆喝茶最有派头。

黎青执又道:“爹,你要是不赌钱的话,以后我每个月给你一百五十文做零花钱。”

黎老根惊喜地看着黎青执:“一百五十文?这么多?阿青,你真的要给我这么多钱?等等,不行。”

“怎么了?”黎青执不解,难道黎老根觉得少了?

黎老根道:“你一次给我这么多钱,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花。阿青,你一天天地给吧,一个月一百五十文,一天有几文?”

黎老根勉强能数到一百,但让他把一百五十文分到三十天,那他就不会分了。

黎青执道:“一天五文。”

黎老根喜上眉梢:“一天有五文?那我每天都能吃面条!”

“嗯,爹你想吃就吃吧。”黎青执道。

黎老根兴奋到了极点:“我能天天吃面条!嘻嘻!我能天天吃面条!”

金小叶看了黎青执一眼,没有反对。

她手上这生意要是做成了,能赚到不少钱,到时候一天五文钱的零花钱,真算不得什么。

这么想着,金小叶把给黎老根做的棉袄拿出来:“爹,我让人给你做了一件棉袄,你拿着穿吧。”

黎老根接过金小叶手上的新棉袄,用手捏了捏。

桑蚕丝做的棉袄特别柔软,黎老根捏着捏着,突然就哭了,抹着眼泪开口:“小叶,我以前从来没有穿过新棉袄,都是别人不穿了的,给我穿,小叶,小叶你怎么这么好……我从没想过,我还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我像是在做梦似的……”

黎老根一边哭,一边颠来倒去地说话,反复说他没想过还有这样的好日子过。

哭完,黎老根擦擦眼泪,擤掉鼻涕,然后往裤子上擦了擦手……

意识到有点不对,黎老根出去拿水洗了手,又在衣服上擦干,然后回屋换上新棉袄,去隔壁姚家炫耀去了。

今天跟姚艄公一起去喝了茶,他已经把姚艄公当朋友了!

姚艄公:“……”他不想要这样的朋友。

姚艄公不喜欢听黎老根的炫耀,但他脾气好,没有赶人,于是黎老根就说个不停:“我儿子儿媳真孝顺,我都没给过他们什么,他们就给我做新衣服新棉袄,阿青知道我喜欢去县城喝茶,还说要每天给我五文钱,让我去县城喝茶吃面条……”

姚艄公其实是不太舍得每天都去县城喝茶的,更不要说还吃面条了。

但黎老根这个以前处处不如他的,现在都能每天去县城吃面了,他难道不去?

姚艄公道:“那正好,以后我跟你一道去喝茶吃面条。”

他们家虽然卖了四亩地,但到底没有外债,把船租出去还有收入……他每天花个五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一个月下来,也就花个一钱银子,一年下来都用不着花二两银子。

以前他儿子在外面的女人身上花的,都远比这个多!

姚艄公跟黎老根约好明天一起去县城,等黎老根一走,姚母不乐意了:“你要天天去县城吃面?有你这么花钱的吗?”

以前姚艄公挣钱多的时候,出去撑船都是自带午饭的!

姚艄公道:“我们以前天天省钱,最后钱不还是没了?等明儿个,我买包子回来给你吃。”

自己如果也能吃上包子……姚母心理平衡了:“你买两个,给两个孩子也吃点。”

姚振富:“……”所以他没有?

以前他在县城的时候,包子常吃,现在的待遇真的是一落千丈。

至于金茉莉,她的心情也很差。

上辈子这个时候,黎老根已经死了。

黎青执的两亩地卖了五十两银子,她跟黎老根分了之后,黎老根很快就霍霍完银子,只能回去跟他弟弟住。

以前他年轻,能帮着干活的时候,他弟弟对他还好,但他那时候已经很老,他还把卖地的钱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处处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饿死了,据说死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

可现在,黎老根不仅越活越年轻,竟然还打算天天去县城吃面条。

接下来十天,黎青执没有去县城,每天都在家读书练字。

他仔仔细细地誊抄修改朱前的自传,每天都坚持抄写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练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余,还有了自己的风格。

除此之外,黎青执还会每天用左手写两千字丁喜的书,丁喜是给了钱的,他的书肯定要写完。

苟县令的故事,黎青执也会每天写两千字,他这次写的,是苟县令审判张赟权的故事。

故事从张赟权横行崇城县开始写,苟县令发现张赟权的恶行之后,私下调查,最终将张赟权等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黎青执觉得能写个五万字。

用毛笔写字,写顺了之后写字速度其实跟用硬笔来写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写字任务还是要花掉黎青执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上午他要看书要教孩子,时间也被排得满满当当,要不是黎青执有异能,累了可以用异能清除体内的疲惫,一定做不到这样。

还有就是他经历过末世,于是曾经让他觉得无比辛苦的学习,也就算不得什么了。这十天黎青执没去县城,但金小叶会把县城的各种事情告诉他。

修码头的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快,苟县令光是买地找人,就要花不少时间。

黎青执跟苟县令交谈的时候就发现了,苟县令跟原主的父亲一样很会读书,但对处理各种杂事,以及算数不太在行。

原主的父亲当初之所以要请师爷,就是因为凭他自己,处理不了县衙那么多的杂事。

大齐的县城的规模,放现代估计也就一个镇的规模,现代一个镇有镇长还有副镇长,有人专门管经济有人专门管卫生,分工很明确,更不要说还有税务所派出所等不同的部门。

大齐呢?各种事情全都要县令管!

这确实有点难为县令了,一般县令都会请师爷或者幕僚帮忙。

所以这十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苟县令在县城的名声,毫无疑问越来越好了。

黎青执对这情况挺满意的。

金小叶这两天却有点不安:“阿青,那个吴掌柜真的没有问题?我这边都做了这么多活儿了,他也不来看看……”

当初吴白川找金小叶下订单,金小叶觉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场就接了。

但那之后,她曾让黎青执帮着打听吴白川的情况。

黎青执也确实去打听了,按照朱前的说法,吴白川人不错,他也确实打算购买一批货物去京城售卖。

说起来,金小叶做生意的事情,朱前也是知道的。他一开始没在意,以为金小叶就是做点手工活补贴家用,但后来,金小叶的生意越做越好了。

发现这一点之后,朱前特地找了黎青执,说他可以帮着提点金小叶,不过黎青执拒绝了。

朱前当然可以帮金小叶,可真要那样,金小叶做生意会特别顺利,也会经不起风浪。

黎青执觉得让金小叶自己闯一闯更好。

见金小叶担心,黎青执道:“吴掌柜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要不这样,过几天商会选新会长的时候,我帮你去问问他。”

这个时代,老乡帮老乡特别常见,同一个地方的商人,常常会合作做生意。

崇城县这边的商人,就一起建了一个商会。

这个商会比较松散,对商人的约束也不多,会长一般由在崇城县有话语权的商人担任。

现在的商会会长是孙举人的好友,也跟张赟权关系很好。

所以他这不仅是官商勾结,还涉黑!

也因为他跟张赟权关系太好,张赟权出事后,他受了不小的影响,商会里其他商人也就不想让他再当这个会长了。

朱前就正在拉拢本地商人,争取新会长的职位,他要是当上了,会得到巨大的好处!

而苟县令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朱前,朱前要是成了商会会长,苟县令想让这些商人捐个钱什么的,会轻松很多。

也因此,这次商会选新会长,苟县令会参加。

苟县令还打算在会场上提建码头的事情……他特地差人来找黎青执,让黎青执一起去。

“好,”金小叶同意,有些向往,“商会啊……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加进去。”

“肯定有机会。”黎青执笑道,金小叶聪明能干还有行动力,她一心想做成一件事的时候,肯定能成功。

“你对我怎么这么有信心啊!”金小叶不解。

黎青执道:“你这么厉害,我怎么可能对你没信心。”

黎青执说话的时候表情特别诚恳,金小叶闻言亲了他一下:“你说话真好听!”

黎青执抱住了金小叶,亲金小叶的脖子:“小叶……”他的声音有点沙哑,这会儿,他是真的很想做点什么。

然而他又一次被金小叶反过来抱住,控制了行动:“你别胡思乱想,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胳膊伤了到现在才两个月!”

黎青执:“……我胳膊真的好了。”

“还是再缓缓……这样吧,等吴掌柜的货都提走了,你想干啥干啥。”金小叶道。

天天跟黎青执睡一起,金小叶也有想法。

其实要不是黎青执的胳膊伤了,金小叶觉得自己肯定早就跟黎青执干点啥了。

可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都能打断黎青执的胳膊,金小叶真不敢让他累着。

这段时间,金小叶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黎青执的脑子很聪明,但黎青执的身体……黎青执怎么就不长肉呢!

“小叶,这是你说的!”黎青执眼睛一亮。

吴掌柜跟金小叶说好的拿货时间是这个月月底,离现在大概还有十多天,而金小叶已经把货物准备得差不多了。

三天后商会会长选举,吴白川既然没离开崇城县,就肯定会去,他要找吴白川说说话,让吴白川快点把货提走。

他上辈子一直没有对象,这辈子好不容易有了个媳妇儿却不能动,也挺难的!

至于金小叶担心他身体不好……他的身体真的没问题,一直没长肉主要还是异能和脑力劳动消耗了大量能量的缘故。

金小叶因为吴白川那边都不来看货有点不安,吴白川那边……他不去找金小叶,其实是因为不好意思。

崇城县的商会规定不多,但会要求商人们必须守信,尤其不能骗老乡,谁要干了这种事情,会被崇城县其他商人唾弃。

吴白川能把生意做大,就是因为他信誉好。

可现在,他要去骗一个年轻妇人……

还有一点就是……吴白川走南闯北多了,眼睛毒辣,他觉得洪晖打算做的事情,不止让他毁约。

仅仅只是他毁约的话,对金小叶来说确实有影响,但影响不会特别大,在金小叶把所有的货物都准备好之后发生个火灾什么的,那对金小叶来说,才是重大打击。

至于洪

晖为什么没有直接用这种手段,而是先找上他……洪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挺客气的,应该是不想他去追究这件事。

要是洪晖什么都不说,金小叶手上的货出了事,他肯定会觉得那是冲着他来的,然后派人去查。

金小叶被洪晖盯上,真的挺倒霉的,但他爱莫能助。

最近崇城县发生了很多事情,他挺害怕的,就怕自己被牵连进去。

以前的商会会长为人很差,甚至还会纵容张赟权敲诈他们……吴白川已经打算站在朱前这边,跟苟县令搞好关系了。

这么想着,吴白川开始琢磨要送给苟县令的礼物,这些读书人喜欢字画古籍什么的,他要想办法去弄点。

像吴白川这样想的人不在少数,苟县令要是知道他们的想法,一定会想要制止。

他这人俗,对字画没那么喜欢,更爱真金白银……

商会会长选举的前一天,黎青执去了县城。

他打算去拜访一下李秀才,请李秀才指点一下自己。

虽然苟县令也愿意指点他,但苟县令很忙,他还是不要去打扰比较好。

而且学问好的人不一定擅长教人,这点黎青执上辈子就已经意识到了。

比如他们班写作文写得特别好的那个女生……她自然而然就能把作文写好,压根没有去研究过写作技巧,别人去找她问写好作文的方法,她压根说不出来。

苟县令虽然只是个同进士,但大齐每次会试,都只录取两三百个人,会试还三年一次!

现代考清华北大,比这时候的人考科举简单多了,苟县令妥妥的就是个学霸。

相比之下,还是李秀才这样有教学经验的人,更擅长教导他人。

因为最近黎老根天天去县城喝茶,这天黎青执出门的时候,又把三个孩子带上了。

他们没有吃饭,打算一起去面店吃面条。

黎老根天天在家说面条多好吃,黎大毛黎二毛都馋面条了。

上回黎青执请客吃面,大家吃的都是肉丝面,但这次他奢侈了一下,请大家吃的是更贵的面条。

金小树要了六文钱的猪肝面,黎青执和金小叶要了七文钱的草鱼面,三个孩子则吃七文钱的三鲜面。

面条是当场煮的,因此要等一会儿,他们正等着呢,就见一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对店家道:“给我来碗鳝腰面。”

所谓鳝腰面,是浇头有鳝鱼和猪腰子两种的面条,这两种浇头都不便宜,因而一碗面要十八文。

中年男人要了面条正找地方坐,就见到了金小叶。

金小叶朝着对方笑起来:“吴掌柜,你也来吃面条啊!”

吴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