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并不知道自己写的书被李秀才看到了, 他此刻正在教三个孩子读书。
黎大毛和黎二毛还小,赵小豆完全就是零基础,黎青执也就没有教他们太多东西, 甚至大部分时候都让他们自学。
比如乘法口诀,他之前教过黎大毛黎二毛, 就可以让黎大毛黎二毛去教赵小豆。
他现在,就是每天慢悠悠地教点数学知识, 讲点地理人文方面的事情, 最后再让他们学几个字。
说起学写字……黎青执从朱家带出来的纸已经用得差不多了,今儿个金小叶出门的时候, 他拜托金小叶帮忙买些便宜的笔墨纸张回来, 从明天开始,就要让三个孩子试着练字了。
至于他们家没有书桌……这不是有个崭新的八仙桌吗?黎大毛黎二毛个子矮, 平日里都是跪在条凳上吃饭的,练字也可以这样练。
事实上他给他们上课,就是在他们家吃饭用的八仙桌上上的,这会儿黎大毛黎二毛就站在条凳上听他讲课。
“今天我再写一首诗给你们。大毛二毛你们之前背过,要是你们小豆叔叔不会背, 你们可以教他,教完了你们就试着认一认字, 用筷子在沙盘上写一写。”黎青执用左手,认认真真地在纸上写下一首他小学时学过的诗:“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
这些诗在大齐也是有的, 他写出来倒也不会让人震惊。
黎青执写了一遍, 之后, 又带着他们念了几遍,然后讲解了一番意思。
他还将里面那些字的笔画顺序拿出来说了说。
这时候的字都是繁体字, 一个个挺难写的,黎青执也不要求他们一天就能学会,等明天,这首诗他们会继续学。
就像今天,讲过这首诗,黎青执又把昨天教的内容拿出来,给他们复习。
小孩子学东西的速度很慢,学了还容易忘,不过黎青执很有耐心,愿意一遍遍给他们讲。
他面前有三个孩子,三个!
其中两个还是他的儿子!给三个孩子讲课,对黎青执来说是享受,他在教他们读书的时候,甚至会时不时亲黎大毛黎二毛几口。
赵小豆是别人家孩子,还已经八岁了,不能亲,黎青执就只摸摸人家脑袋了。
为了教孩子练字,黎青执特地让人做了三个沙盘,这会儿他让三个孩子写字,他在旁边看着。
赵小豆年纪大再加上非常努力,全写对了,他就夸奖了一番,拍肩膀以示鼓励。
黎大毛挺稳重的,能耐下心学,大部分都学会了,他就亲几口:“大毛真厉害。”
黎二毛性子跳脱,错字最多,黎青执就把自己的脸凑过去:“二毛你又错了,要接受惩罚,错一个字要亲爹的脸十下!”
黎二毛亲的时候,黎青执就让赵小豆和黎大毛在旁边数数。
村里跟赵小豆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大多连一百都数不到,但赵小豆跟着黎青执学了没几天,数数就已经数得特别顺溜,对此,黎二毛功不可没。
教的差不多了,黎青执就让三个孩子去外面玩。
他对黎大毛黎二毛没有什么要求,这两个孩子要明年年初才满五周岁!
他教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已经够多了,没学会就没学会,压根不是事儿。
至于赵小豆……赵老三送赵小豆过来,就是想让赵小豆认个字,没想让赵小豆学得多么厉害,现在这进度也差不多了。
而且赵小豆就是个普通孩子,爹娘算不得多么聪明的他,本身智商也一般,教太多他学不过来。
跟三个孩子玩了一个时辰放松心情的黎青执,回到自己书房,开始写丁喜的书。
他用左手写字的时候,没有刻意去练什么字体,就非常狂放地,飞快地写着。
这样写着写着,他的字也慢慢好了起来。
黎青执在家奋笔疾书的时候,金小叶刚刚分发好布料。
她今天一大早来到县城之后,就开始跟王姐和徐夫人一起裁剪布料,然后再将裁剪好的布料分发给那些想做点针线活补贴家用的女人。
她们只会把布料给那些她们认识的,崇城县本地的女人,毕竟不认识的人要是拿着布料走了,她们都没地儿找。
分发布料的同时,金小叶还做了登记。
她跟着黎青执学了几个月,字认识了不少,但认识和会写是两回事,写的时候她总写错。
但这没关系,她自己认识就行。
金小叶从来都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的人!
王姐和徐夫人甚至还羡慕地看着她,她们都不认字,金小叶会写,在她们看来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此时已经是中午了,王姐的女儿来喊她们去吃饭。
王姐的丈夫常年在外行商,她则带着两儿一女在崇城县生活。
她的两个儿子都在一个秀才那里读书,十四岁的女儿则跟着她在家做针线,做家务。
县城有很多秀才,开学堂的也多,王姐的两个儿子就在跟王姐同族的王秀才那里读书。
王姐家的房子不算小,金小叶分发布料就是在王姐家发的,她和徐夫人吃饭也在王姐家吃。
金小叶和徐夫人都会从家里带饭菜过来,王姐的女儿帮着热一热,再另外做两个菜,大家伙儿就能吃得很舒服了。
做菜的材料都是金小叶提供的,今天她就从家里带了毛豆和鸡蛋过来。
毛豆蒸熟了撒上盐就能直接吃,鸡蛋她们做了榨菜蛋花汤,可以用来泡饭。
金小叶还带了点蒸熟的咸鱼过来,徐夫人也从徐家带了咸菜……饭菜算不得丰盛,但也不错了。
四人吃过饭,金小叶就道:“我要出去一趟,给我相公买点纸笔。”
徐夫人闻言道:“小叶,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也给我家启飞买点纸。”徐夫人最近赚的还可以,花钱也就大方起来。
金小叶见状问王姐:“王姐,你要一起去吗?”
王姐道:“我就不去了,我家那两个小子都不爱读书,也不怎么用纸……我就在家看着,也免得别人有事找我们找不着。”
“行!”金小叶应了一声,和徐夫人一起去买笔墨。
县城卖笔墨的店不止一家,但价格都差不多,两人就去了离得最近的一家。
她们刚进去,就有个二十来岁,眉清目秀的伙计笑着上前行礼:“两位夫人要买什么?”
金小叶道:“我要买纸,笔墨也要一些。”
伙计立刻拿出来一些纸:“夫人,这纸是本地产的,价格实惠还好用……”
金小叶问:“哪种最便宜?”
这伙计笑道:“夫人,纸张太便宜,那字是练不好的……”
“没事,我就要最便宜的,笔墨也给我最便宜的就行。”金小叶来之前就已经决定要买便宜的笔墨纸砚给三个孩子,还有她自己用了。
他们刚学写字,用好的纸压根没必要。
“夫人……”伙计苦笑了一下,到底还是拿了最便宜的纸出来。
金小叶看了看,一口气要了厚厚的一大沓,又买了四支毛笔,两块墨,和一个最便宜的砚台。
买完将之放进背篓,金小叶才开口:“你刚才说的那种本地产的,价格实惠的宣纸是什么价钱?”
金小叶和徐夫人的穿着打扮都很一般,伙计一开始推荐的纸张其实并不贵,金小叶听完价格,又买了厚厚一叠,给黎青执用。
那位丁老爷给了黎青执那么多钱让黎青执写书,她总不
能让黎青执用最差的纸写。
招待金小叶的伙计喜笑颜开,他一开始听金小叶说都要最便宜的,还以为金小叶买不了多少东西,结果金小叶加一起,买的东西不算少了。
徐夫人也给徐启文买了一些纸,买的就是金小叶买给黎青执的那种非常实惠的纸。
之前徐启文自己去买纸,买的也是最便宜的,但她最近收入不错,就给徐启文买了好一些的纸。
两人买完东西出门,就看到了一个面相刻薄的中年妇人,这中年妇人瞧见金小叶,勾了勾嘴角:“金掌柜。”
“方夫人。”金小叶朝着对方笑了笑。
这个中年妇人她认识,这几天有到她这里接活,按照王姐所说,这中年妇人夫家姓方,她丈夫生前是个秀才,但十年前就去世了,这十年,是她辛苦拉扯大了几个儿女。
“金掌柜家里也有人在读书?”方夫人看向金小叶的背篓:“是金掌柜的丈夫?”
“对,我家相公是个读书人。”金小叶笑道。
方夫人严肃地看着金小叶:“金掌柜,你丈夫既然是读书人,你怎么还抛头露面做生意?我之前还瞧见你跟布店掌柜说说笑笑的……你要注意点!”
金小叶目瞪口呆。
这个方夫人是不是有病,一边从她这里接活干,一边还当面说她!
金小叶做生意的时候,就算遇上不喜欢的人也会笑脸相迎,但眼前这人不是她的客户!
“我买个布都成了跟人说笑,方夫人出来买笔墨又是存着什么心思?莫不是看上了人家俊俏的伙计?”金小叶冷哼了一声,也不管方夫人被气得涨红了脸,带着徐夫人就离开了。
走出一段,徐夫人道:“小叶,你别生气。”
金小叶道:“我没生气,为这么个人生气不值当。”她要是因为这么点事情就生气,那之前几年可就活不了了!
那时姚祖明可没少说她坏话!
徐夫人见金小叶没有太生气,就道:“这方夫人的住处离我家不远,她这个人……不太好相处。”
徐夫人不喜欢说别人坏话,但这时候,却还是说了说。
这个方夫人有一儿两女,她对儿子非常宠溺,对两个女儿却很不好,逼着她们整日做针线活,都不许她们休息。
她的大女儿已经二十四岁,但一直不曾出嫁,就因为她要留女儿在家里干活挣钱。
金小叶听完,忍不住叹气:“托生成她的女儿,真是运气不好。”
“是啊……”徐夫人也叹了口气。
不过感叹归感叹,别人家的事情她们也管不了,两人回到王姐住处,就继续忙活起来。
她们都是将布料裁剪好才让人拿去做成成品的,也就剩下了不少零碎布头,这些布当然不能浪费了。
那些颜色好的,或者大块的布料,可以留着做别的用处,至于那些碎布……金小叶打算找几个老太太过来,让她们帮着糊鞋底。
她精打细算,对自己的生意非常上心。
金小叶忙着做生意的时候,李秀才却已经将黎青执写的第二个探案故事给看完了。
这第二个故事,是黎青执后来写的,李秀才看的时候也就发现,这写书之人的字,好了很多。
这人最初的字和最后的字相差特别大,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写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来朱寻淼询问。
“他胳膊受了伤。”朱寻淼只能这么说。“原来是胳膊受了伤……他胳膊受了伤,竟然还能将字写得这般好,当真不错!”李秀才又问:“他将这书给你,是想让你爹将之呈给县令大人?”
李秀才学生多,人脉也广,他知道在朱寻淼跟洪晖上过公堂之后,朱前跟苟县令,就有了来往。
“是的。”朱寻淼道。
“他是个聪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将这两本书誊抄一份之后,就交给我,我也找人誊抄一份出来,放在学堂里供人传看。”
李秀才是个为了赚钱能拉下脸的人,他能理解这个为苟县令写书的人。
至于他为什么要让自己学堂里的人看……这书若是从他的学堂传开,苟县令肯定会对他的学堂有好感!
朱寻淼恭恭敬敬地应下。
李秀才又问:“这写书的人是谁?”
“他叫黎青执。”朱寻淼道。
李秀才没听过这名字,面露疑惑,朱寻淼见状解释:“先生,他就是中秋与我一起去洪家参加诗会,不慎受伤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断了吗?他还能写?”李秀才惊讶。
朱寻淼道:“先生,这是他用左手写的。”
李秀才:“……”
朱寻淼让徐启飞和另一个人帮忙誊抄。他们两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不干别的,只专心抄书,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总算将书抄完。
等终于抄完的时候,徐启飞觉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经抬不起来了!
黎青执那么瘦,却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写了四万字,着实让人敬佩。
朱寻淼也不耽搁,拿着誊抄过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对这书很重视,朱寻淼把书带回来的那天,他就已经看过了,现在看到誊抄过的文章,他叫了一声好,然后就对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让你准备的白玉镇纸拿来,和这文章一起给苟县令送去,就说黎青执感激苟县令,为苟县令写了书,请县令大人评鉴。”
“是,大人。”宋管家应了一声,立刻就去办事了。
不久之后,苟县令就在自己家中,迎来了宋管家。
听完宋管家的话,苟县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评鉴。”
之前朱前给他送点心,但那送的真的是点心吗?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装点心的金盒子!
这次说是给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苟县令打开宋管家送来的盒子,看到里面装了个白玉镇纸,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他将那镇纸拿出来把玩,喜欢到不行。
不过玩了一会儿,他就注意到了盒子底下装订好的纸张。
明明是给他送镇纸,还附带了文章……苟县令将之拿出,看起来。
这一看……
苟县令越看越喜欢!
之前朱前说是给他送点心,其实送的是盒子。
但这次……朱前要给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没想到那个瘦巴巴的读书人还有这本事!
等等,这不太对劲……那人的胳膊不是断了吗?在公堂上,那人还说他平日里是用右手写书的。
那时他的胳膊,其实没断?
苟县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里还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写的,朱前在信里说,黎青执对他非常感激,因此坚持用左手写了两篇文章……当然,朱前送来的,是誊抄过的。
这两本书,竟然是黎青执用左手写的!
苟县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实没做什么,黎青执对他的感激,不至于这么深。
黎青执写这些,应当是为了得到他的赏识。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却也不可避免地对黎青执产生了好感。
黎青执将他写得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与此同时,李秀才家中,他的几个儿子正在誊抄文章。
李秀才儿子很
多,但这些儿子的读书天分都很一般。
只是他们到底是李秀才的儿子,字都写得不错。
现在他们一边抄书,一边感慨:“我们这位县令大人,断案还真厉害!”
“若我有县令大人的断案本事就好了!”
“这书当真好看。”
……
苟县令很喜欢黎青执的书,第二天就约了朱前见面,和朱前聊了聊。
聊着聊着,苟县令还问:“这位黎姓学子才华不错,他可有意来县衙给我帮忙?”
“他在家中养伤,想尽快将伤养好,以便参加明年的县试。”朱前道。
苟县令那么问,就是想知道黎青执想要什么,现在听到朱前的话,他立刻就明白过来,黎青执想要县试有个好名次。
苟县令笑了笑,继续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说朱寻淼学堂里的人都很喜欢这两本书……苟县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学堂里的人,确实都很喜欢这两本书。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让人想要知道事实真相!
黎青执上辈子看了很多写破案的书,更是将这两个故事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李秀才让几个儿子轮流抄书,花了三天将书誊抄好,放在学堂里供人借阅之后,学堂里的学子,便开始争着抢着看这两本书。
“我们县令大人办案,当真是观察入微!”
“县令大人太厉害了,他在那老吴进入公堂之时,竟然就通过老吴身上的细节,看出了老吴是做什么的!”
“原来人身上藏着这么多秘密!”
……
学堂里的人都在夸苟县令,可实际上……苟县令压根没有这样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说了,他才知道老吴是干什么的!
不过他觉得书里写得东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学一学,以后就这么用!
苟县令这么想着,将之记了下来,还觉得将来黎青执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还厉害!
其实黎青执这么写,单纯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书。
书里的侦探都擅长从细节入手,获得嫌疑犯的种种信息,他就将之写了进去,将苟县令描述得厉害一些。
苟县令……应该不会讨厌。
学堂里的人敬佩苟县令的断案方法,也对书里的一些句子非常喜爱。
黎青执热爱生命,下意识地写了几句鸡汤在里面,而这被那些学子反复诵读,摘抄下来。
“我将来,一定要成为苟县令这样的人!”
“苟县令说他身为县令,就应该要照顾好百姓……这样的官员,当真少见!”
“我最喜欢书里这句话……”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喜欢黎青执的书,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学生喜欢苟县令,苟县令肯定也会喜欢他的学生!
这个时代没有复印机,一部作品想要传开就比较麻烦。
一篇文章大概有两万字,想要抄完怎么都要两三天。
因此,黎青执都把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过这两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学堂里的人。
而这个时候,庙前村的人,又迎来了农忙。
他们种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热的夏日长得很快,眼下已经可以收割了。
这几天,随着水稻成熟,每天都有无数鸟儿来偷吃,庙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驱赶,也还是被那些鸟儿吃了很多谷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里骂那些鸟,恨不得将它们逮住全吃了。
黎青执散步的时候来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见个子很矮的黎老根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蹦跳着赶鸟,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农村人是真的很讨厌那些偷吃粮食的鸟,麻雀甚至被认为是四害之一。
当然这时候的鸟儿,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执扯下几颗谷子,放在嘴里咀嚼。
黎老根瞧见忍不住道:“黎青执,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满的?那些鸟儿偷我的谷子吃就算了,你也来偷!”
黎青执纠正他:“爹,吃自己的谷子,不叫偷。”
说完,他又摘了几颗,放进嘴里。
稻子的壳有点糙,但里面的米粒带着粮食的香味儿,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