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叶手工舂出来的大米,肯定没有现代用机器磨出来的米白净,但比之前的糙米要软多了!
这天晚上的白米饭,黎青执入口的时候,感觉到了无以伦比的香甜。
不用菜,光这个饭他就已经能吃一锅了,桌上还有咸鱼……
黎青执觉得自己能吃两锅。
末世开始时,他只有十八岁,家里的条件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但也不差。
那时候的他无肉不欢,每顿饭都要吃荤菜,也从不觉得白米饭有多么好吃。
但这次……他觉得白米饭真的太好吃了!
有这样的感觉的人不止他,黎老根和两个孩子也都吃得津津有味,黎老根还道:“我小时候头一次去县城,正好看到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捧着一碗白米饭在家门口吃,那米比我们今天吃的还要白……我当时就想,我要是能天天吃白米饭就好了。”
黎二毛立刻道:“我也想天天吃白米饭!”
就连黎大毛都道:“白米饭真的很好吃。”
黎青执道:“以后我们一定能天天吃白米饭。”他的孩子,怎么能连白米饭都吃不上?
还有他自己……他迟早要过上白米饭管够的日子!
到时候他就一顿吃三碗!
“爹,真的吗?”黎二毛好奇地看着黎青执,黎大毛的眼里也满是期待。
“当然是真的,爹不会骗你们。”黎青执很肯定。
这个时代对他来说很陌生,但他会努力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
只是,黎青执刚说完,黎老根就道:“你们爹哄你们呢!想天天吃饱都不容易,还天天吃白米饭……”
金小叶也觉得黎青执就是在哄孩子,但孩子还小,哄一下也无妨。
她瞪了黎老根一眼,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等我们攒到钱再买两亩地,就能天天吃白米饭了。”
金小叶的目标,一直都是再买两亩地,然后攒点钱给大毛二毛娶媳妇。
他们家只有两亩地太少了,再买两亩,将来大毛二毛才能养的活家里人。
当然要是两个孩子能找到种地以外的生计,那就更好了。
黎老根是怕金小叶的,闻言立刻道:“对对,再买两亩地,我们就能天天吃白米饭了,呵呵。”
黎大毛黎二毛顿时欢呼起来。
接下来的半个月,金小叶没有再去县城,一直在地里忙活。
去县城赚钱固然重要,但粮食才是他们生活的根本。
半个月后,金小叶跟村里人收购了一些东西,准备第二天去县城。
她收购的东西主要是鸡蛋鸭蛋,还有一些蔬菜——他们自家种的蔬菜太少了。
当然,她没忘了王姐要的公鸡。
不过现在天热,这公鸡她明天出发前杀比较好。
“明天杀公鸡会有鸡血,到时候煮了给你吃,补补身体。”金小叶对黎青执道。
黎青执回来已经一个月了,但依然很瘦很瘦,她总有来一阵强风,就会把黎青执吹走的感觉。
只是虽然瘦,黎青执的身体却好了很多,明天她去县城,黎青执就打算跟着。
她明天也没什么事情,走慢点也无妨……金小叶同意了黎青执的要求,打算明天走走停停,花一个时辰来走半个时辰的路。
黎青执都要去县城了,黎大毛黎二毛自然也要跟着,这两个孩子其实比黎青执更有劲儿,黎青执可能会走不动,但打小跑惯了的他们不会。
黎大毛黎二毛很小的时候,金小叶有时候会背着他们或者挑着他们去县城,但他们早就没有那时的记忆了,最近这一两年金小叶又没有带他们去县城……
对于明天要去县城这件事,两个孩子特别兴奋。
黎青执心情也挺好,他的身体总算好了点,可以去县城找工作了。
五年前,金大伯曾经给原主介绍了一个工作,但当时金大伯也只是知道那个铺子要招人而已,并不能保证原主去了,就一定能得到那份工作。
金大伯只是一个伙夫,他或许消息灵通一点,但并没有那么大的面子。
黎青执很清楚,自己现在这么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想要靠金大伯再找个工作很难,还是要自己努力。
“娘,县城是不是很大?”
“娘,大船是什么样子的?”
“娘……”
黎大毛和黎二毛缠着金小叶说话,金小叶则一边回话,一边整理鸡毛。
古代的人会把每一样东西都利用到极致,鸡毛鸭毛这些东西,自然也不会浪费。
哪怕是现代……在物资匮乏的七八十年代,鸡毛鸭毛也是能卖钱的,甚至还有挑着担子一个个村落走过去,喊着“鸡毛换糖”的小贩,最终成长为著名企业家。
之前金小叶用海带跟村里人换了一些鸡毛,这会儿就整理
好,打算带去镇上卖。
所有的毛里,最值钱的是公鸡身上那些漂亮的羽毛,“羽扇纶巾”的文人雅士用的羽扇,就有可能是鸡毛做的,鸡毛还能用来做鸡毛掸子、毽子之类的用品,即便是那些不美观的毛,也能用来填充衣物。
有钱人家冬天的棉衣里放的都是蚕丝,但普通人家什么都放,甚至可能放干草。
黎青执帮金小叶整理鸡毛,同时开口:“小叶,我教你背乘法表吧。”
“乘法表?”金小叶有些好奇。
这半个月,黎青执一直有教两个孩子背古文算算数,还教了金小叶一些东西。
他发现金小叶的算数挺好的,在村里或许称得上数一数二。
基本上买点啥或者卖点啥,金小叶很快就能算出具体多少钱。
金小叶没学过乘法,不懂这个。
黎青执给金小叶解释了一下乘法。
金小叶听完,眼睛都亮了:“这个乘法表……要怎么背?”她从小就喜欢算东西,算多了之后,算东西就快了,但乘法……她之前还真不知道。
黎青执背了一遍。
这是他小时候背了无数次的,记忆深刻,唯一的问题就是用方言来背有点不习惯。
金小叶越听越感兴趣,黎青执就一点点教她背:“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没有纸笔,金小叶也不识字,就只能黎青执一遍遍背,她一遍遍跟。
但黎青执一点都没有不耐烦,这可是在跟人交流,他永远都不会厌烦!
更不要说两个孩子和金小叶,还都敬佩地看着他!
这天天黑,躺**之后,金小叶还在念叨着背乘法表,两个孩子跟着背,竟然也背了个大概。
黎青执特别高兴——他媳妇和他的孩子,真的又努力又聪明!
黎大毛和黎二毛却觉得,他们爹真的太厉害了,懂好多东西!
只是黎大毛和黎二毛对黎青执的敬佩,也就持续了没多久。
第二天金小叶杀了鸡,给鸡褪了毛之后,就带着全家人往县城走去,结果黎青执没走多久,就走不动了,速度越来越慢。
黎大毛黎二毛看着自己的爹一脸纠结,他们爹这走路速度,还比不上他们!
“要不要休息一下?”金小叶问黎青执。
“不用,我就是走得慢一点,继续走就行了。”黎青执笑道。
原主都快死了,还能坚持走好几天走回家,他现在身体还可以,走到县城完全没有问题。
最多就是走慢点。
走着走着,黎青执指着不远处道:“我五年前,就是在那里被抓的。”
那里有一小片芦苇,那些劫匪的船就藏在里面。
原主那次去县城,如果坐姚艄公的船,是不会有事的。
但原主是通缉犯,他担心县城有他的通缉画像,担心姚艄公这样相对而言见多识广的人会发现他的不对劲,也就选择了独自去县城。
偏还倒霉地遇上了歹人。
金小叶一惊,看向那个方向,最后道:“你以后别一个人出村子。”
黎青执笑起来:“好。”
他想活下去,还想活很久很久,所以一定会注意自己的安全。
而金小叶,得比他更注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