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雷德进门告诉我们的这个消息,非常重大,而且出人意料,把我们三个人惊得目瞪口呆。格雷格森一跃身子从坐着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把还没有喝完的威士忌加水都给碰翻了。我没有吭声,盯着福尔摩斯看,只见他双唇紧闭,双眉紧锁。
“斯坦格森也遇害了,”他喃喃地说,“案情复杂了。”
“先前就够复杂的,”莱斯特雷德抱怨着说,坐在了椅子上,“我好像闯入了一个军事会议室啊。”
“你这个——你这个消息可靠吗?”格雷格森问了一声,声音结结巴巴的。
“我刚从他的住处过来,”莱斯特雷德说,“我是第一个到现场的。”
“我们刚才在听格雷格森谈他对案件的看法呢,”福尔摩斯说,“能请您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做法吗?”
“没有问题,”莱斯特雷德一边说,一边坐正了身子,“坦白地说,我先前以为,斯坦格森与德雷伯的死有关系,但出现这个新情况后,我明白,自己完全弄错了。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于是着手去寻找秘书的下落。3日晚上[87]八点半左右,有人看见他们两个一同出现在尤斯顿车站。凌晨两点,德雷伯的尸体在布里克斯顿大街被发现。我要弄明白的问题是,八点半到谋杀案发生这段时间里,斯坦格森是怎么度过的、随后又干什么去了。我给利物浦发了封电报,描述了斯坦格森的外貌特征,要他们密切关注美国船只。我随后就去走访尤斯顿火车站附近所有的旅馆和公寓。你们知道吧,我认为,如果德雷伯和他的同伴分开了,后者自然会在附近找个地方过夜,以便次日再去火车站乘车。”
“他们可能事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呢。”福尔摩斯说。
“事实果然如此,我昨天整个傍晚都在寻访,但毫无结果。今天一大早,我就又开始了,八点钟时,寻访到小乔治街[88]的哈利德私人旅馆,我问是否有一位叫斯坦格森的先生住在那儿时,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您肯定就是他一直在等的那位先生吧,’他们说,‘他都等您两天了。’
“‘他在哪儿?’我问。
“‘在楼上,还没起床。他吩咐过,九点时叫醒他。’
“‘我这就上楼找他去。’我说。
“我当时想,自己突然出现,可能会令他措手不及,猝不及防之下吐露出点实情来。旅馆里的擦鞋工主动领着我去那个房间,房间在三楼,一条狭窄的走廊直通到房门口。擦鞋工把房间的门指给了我之后,正要转身下楼,突然,我看到了让人非常恶心的景象,自己尽管有二十年的办案经历,但那景象还是让我感到恶心。房门底下的缝隙有血流出来,我不禁大叫了一声,引得擦鞋工返回了。他看见血之后几乎要晕过去了。那房门反锁了,我们用肩撞开了门。房间的窗户敞开着,旁边躺着个穿睡衣的男子,当时他已经死了。我们给他翻了个身,擦鞋工立刻就认出,他就是这房间的住客,名叫约瑟夫·斯坦格森。他是被人用匕首刺死的,紧接着便出现了最不可思议的一幕。你们猜猜看,遇害者的上方有什么?”
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就感觉全身肌肉发麻,预感到恐怖的情况就要发生。
“‘RACHE’一词,是用血写的。”他说。
“是这样的。”莱斯特雷德说,语气中充满了恐惧。一时间,我们全都沉默不语。
那个不明身份的杀人凶手行动起来有条不紊,而且令人费解,这就使得他犯下的罪行更加显得恐怖了。我在战场上能够做到临危不惧,但一想到这一点,心里不禁发颤了。
“有人见到过凶手,”莱斯特雷德接着说,“有个送牛奶的小伙子去牛奶店取奶,途中正好路过从旅馆后面的马厩延伸出来的那条小巷。他注意到,有把梯子平常是倒着放在那儿的,这时却被支起来了,靠在三楼一个敞开着的窗户口。他走过之后,回头看了一眼,结果看到有个人从梯子上下来,从从容容,大大方方,小伙子认为他是在旅馆做事的木匠或细木工什么的,所以便没有特别注意他,只是在心里面嘀咕着,‘那人来干活儿也够早的’。在他的印象中,那人个头儿挺高,红脸庞,穿了件很长的棕褐色外套。他杀了人之后一定还在房里逗留过一阵。”
我听到对凶手相貌特征的描述与福尔摩斯所说的相吻合之后,便瞥了他一眼。然而,他的脸上没有流露出半点兴奋或满意的神色。
“你们就没有在那房间里发现什么可以追寻凶手的线索吗?”他问。
“什么也没有发现。斯坦格森的衣服口袋里也放着德雷伯的钱包呢,这看起来很正常,因为付钱的事情都是他负责的。钱包里面有八十多英镑,分文不少。不管这两桩谋杀案的动机如何,但肯定不是为了谋财而害命的。遇害人的衣服口袋里没有什么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是大概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城发过来的,电文的内容是‘J.H.在欧洲’,没有落款。”
“没有别的什么了吗?”福尔摩斯问。
“没什么重要东西了。死者有本小说放在**,是他临睡前看的。他的烟斗放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小药膏盒,里面装着两粒药丸。”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坐着的椅子里一跃而起,高兴得大喊了起来。
“这是最后的一个环节,”他大声说着,心情很激动,“我对案情的分析完整了。”
两位警探眼睁睁地看着他,惊愕不已。
“缠绕在一起的线索,”我的同伴说,信心满满,“我现在全都掌握在手上了。当然,还需要补充一些细节,不过,我相信,主要的事实都已经弄清楚了,从德雷伯与斯坦格森在火车站分别,到发现后者的尸体,我就像是亲眼看见似的。我会把这些情况证明给你们看的。那两颗药丸您带来了吗?”
“带来了,”莱斯特雷德说着,随即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药丸、钱包和电报我都随身带着,准备放到警局去妥善保管。拿着药丸纯属巧合,因为说实在的,我并不觉得药丸有什么重要的。”
“请把药丸放在这儿吧,”福尔摩斯说。“对了,医生,”他转身对着我说,“这两颗药丸是普通的那种吗?”
肯定不是普通药丸,像珍珠一样,呈灰白色,又小又圆,在光线下几乎是透明的。“分量轻,透明,根据这个情况,应该是可以溶于水的。”我说。
“一点没错,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回答说,“现在麻烦你下楼去把那只小猎狗抱上来好吗?可怜的小东西已经病了很久了,房东太太昨天还求你让它结束痛苦呢。”
我下楼把小狗抱上了楼,只见它呼吸困难,目光呆滞,距离死亡不远了。确实,从它雪白的鼻翼就可以看出,小狗的年龄已经超过了犬类通常的寿限。我把它放在地毯上的一个靠垫上。
“我现在把其中的一颗药丸切开,”福尔摩斯说着,用小刀把药丸切成两半,“半颗放回盒子,以备日后使用。另外半颗放进这个酒杯里,杯里有一茶匙水。你们看看,我的朋友华生医生说得没错,药在水里可以很容易溶解掉。”
“这可能很有趣,”莱斯特雷德说着,听他的语气,仿佛觉得有人在嘲笑他,自尊心备受伤害,“然而,我看不出,这与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的死有什么关系。”
“耐心点,朋友,耐心点!您到时候会发现,它们的关系可密切着呢。我这就往里面加点牛奶,味道就好了,端到这条狗面前,它马上会舔个精光。”
说着,他就把酒杯里的**倒进一个托盘,放在小猎狗的面前,小狗迅速就把盘子舔干了。福尔摩斯严肃的样子,早已让我们深信不疑。我们大家坐着,沉默不语,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条狗,看看会有什么惊人的事情发生。然而,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小狗仍然趴在垫子上,呼吸急促。很显然,药丸既没让它呼吸更顺畅,也没让它呼吸更困难。
福尔摩斯先前已经掏出了自己的怀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但毫无结果,他满脸懊恼和沮丧的表情,咬着嘴唇,手指敲击着桌子,显得非常焦躁。看见他神情如此焦虑,我真的挺替他难受的。而两位警探的脸上却挂着嘲弄的笑容,见福尔摩斯受挫,他们一点都不难过。
“这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大声说,最后从坐着的椅子上一跃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情绪很狂躁,“这绝对不可能仅仅是巧合。我看到了德雷伯的尸体后,便怀疑他是被药丸毒死的,结果在斯坦格森死亡后又发现了药丸。但药丸竟然毫无作用,怎么回事呢?毫无疑问,我的整个推理过程不会有错的。绝对不可能有错!但可怜的小狗一点事都没有。啊,我明白啦!我明白啦!”他高兴地尖叫了一声,冲到药盒边,把另外一颗药丸切成两半,把其中半颗用水溶化,再加上牛奶,端到狗的跟前。不幸的小家伙刚把舌头沾湿,四肢便开始**起来,然后像遭到雷击一样,身子变得直挺挺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舒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本该信心更足些才是啊,”他说,“到了这个时候,我应该知道了,如果某个事实与整个推理过程相悖,那这个事实就一定有其他解释。盒子里装的两颗药丸,一颗是剧毒的毒药,另外一颗则完全无毒。我应该在见到这个盒子之前就推断出来的。”
我觉得,他刚才那一席话真是令人惊愕,我几乎不相信他的神志是清醒的。然而,小狗死了,说明他的推测是正确的。我感觉到,自己满脑子的迷雾现在已经慢慢地开始消散了,对案件的真相开始有了隐隐约约的认识。
“你们觉得这一切很不可思议,”福尔摩斯接着说,“因为从调查之初,你们就没有认识到摆在面前的这条唯一真正的线索的重要性。我很幸运,抓住了这条线索。后来发生的一切情况都证实了我最初的假设,而且确实是一个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因此,那些让你们感到困惑的东西,那些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的东西,都启发了我,并证实了我的判断。不能错误地把奇怪现象当成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最寻常的案件往往也是最神秘的案件,因为没有了可以作为推理根据的新奇或不同寻常的东西。如果本案中的受害人的尸体只是在大街上被人发现,也就不存在什么不同寻常而且骇人听闻的事实以引人注目了,那么,要侦破它也就肯定难得多。诡秘怪异的细节根本没有增大破案的难度,倒是使得破案工作更加容易了。”
格雷格森本来就不耐烦地听着福尔摩斯的这一番话,现在更是无法忍受下去了。“您看吧,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们打心眼里认可,您是个聪明睿智的人,有您自己的一套办案方法。不过,我们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和说教,而且是要抓到凶手。我已经把自己破案的经过说了一遍,看来是错了。小夏庞蒂埃是不可能与第二桩谋杀案有关系的。莱斯特雷德追查到了他的怀疑目标——斯坦格森。看起来,他也错了。您这儿露出一点口风,那儿又露出一点,好像知道的情况比我们的要多。但是,是时候了,我们有权直截了当地问您,您对案情知道了多少、能够说出凶手的名字吗?”
“我不禁觉得,格雷格森说得很对,先生,”莱斯特雷德说,“我们两个都尝试过了,但都没有成功。从我进入这个房间之后,您不止一次地说过,您已掌握了所有需要掌握的证据,您肯定不会藏着掖着不说了。”
“如果再拖延下去,不立刻逮捕凶手的话,”我说,“他可能会继续作恶。”
我们大家这样催促,福尔摩斯反倒有些犹豫了。他仍然不停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89],如同他平常陷入沉思时一样,头垂到胸前,眉头紧锁。
“不会再发生凶杀案了,”他突然站住了,面对着我们,最后说,“你们用不着担心。你们问我是否知道了凶手的名字,我知道了,不过,知道他的名字只不过是小事一桩。相比之下,我们能够把凶手抓住才是大事呢,我估计很快就可以实现的。我希望能由我来安排部署抓捕的行动,这事需要周密的安排部署,因为我们面临的对手精明狡诈,不顾一切。而且我有理由证明,他还有一个和他一样精明的帮手。只要那个人还不知情,意识到有人找到线索了,那就有机会逮住他。但是,如果他有些许警觉,就会改名换姓,瞬间消失在这座有着四百万人口[90]的大城市中。尽管我无意伤害你们二位的感情,但我还是要说,我认为官方警探真不是那些人的对手,这也就是我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当然难辞其咎,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初衷不改。现在,我可以保证,如果与你们的沟通不会影响我的全盘计划,我一定会及时把情况通报给你们。”
面对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或者说面对他对官方警探的简慢态度,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似乎非常不满。前者的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耳根,而后者则眼睛睁得大大的,闪烁着惊奇而又愤恨的光芒。然而,他们两人都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有人敲门了,来者是毫不起眼而且不讨人喜欢的小威金斯,他是那帮街头流浪儿的代表。
“请吧,先生,”威金斯一边说,一边触碰了一下自己的额发,“我叫了一辆马车,正在楼下等着呢。”
“好孩子,”福尔摩斯语气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何不用这种款式的呢?”他接着说,一面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看看这个弹簧多管用啊,一下就铐上了。”
“老款式的也不错啊,”莱斯特雷德说,“只要我们能够找到罪犯铐上就行。”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说着,脸上露出了微笑,“马车夫也可以帮助我搬箱子,请他上来吧,威金斯。”
听我的同伴说话的语气,他好像是要外出旅行了,我感到很惊讶,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向我提起过外出旅行的事。房间里面有一个小旅行箱,他把旅行箱拖了出来,开始捆绑。马车夫进入房间时,他还在忙碌着。
“请帮助我扣一下扣带,车夫。”他说着,正在跪着忙碌,头都没有转过来。
车夫走上前,阴沉着脸,显得不情愿,但还是伸出了援手。正在这个瞬间,只听见一声金属发出的清脆的咔嚓声,福尔摩斯一跃又站立起来了。
“先生们,”他大声说,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我来向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杰弗逊·霍普先生[91],就是杀害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的凶手。”
整个事情发生在一瞬间——迅速得我都没有反应过来。我至今还深刻地记得那一时刻,记得福尔摩斯脸上洋溢着的胜利的表情和嘴里发出的洪亮的声音,记得闪亮的手铐像变魔术似的铐住马车夫时,他眼睁睁地看着,脸上露出的茫然而又凶狠的表情。有一两秒钟的时间,我们就像是一组雕像。紧接着,车夫发出了含混不清的怒吼,挣脱福尔摩斯的控制,冲向窗外,窗框和玻璃都被他撞碎了。但是,没有等他蹿出去,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像三条猎犬似的猛扑了上去,把他给拽回来了,然后是一场激烈的搏斗。那家伙不但力气很大,而且非常凶狠,我们四个人一次次被他甩开。他就像发作了癫狂病,力量巨大。他在试图蹿出窗户时,脸和手都被划破了,血流不止,但他丝毫没有减弱抵抗。最后还是莱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了他的脖子,让他快透不过气来,他这才明白挣扎已毫无用处。然而,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把他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一切完成之后,我们站起身,气喘吁吁。
“他的马车就在下面,”夏洛克·福尔摩斯说,“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对了,先生们,”他接着说,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我们已经弄清楚了这桩小小的谜案了,你们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很欢迎啊,放心好啦,我不会拒绝回答的。”
注释:
[1]本故事于1887年12月发表在英国的《比顿圣诞年刊》上,案件发生在1881年3月4日星期五。作品的单行本于1888年7月首次由伍德洛克公司出版。不过,其中所叙述的事件时间跨度很大。《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第一章也使用了这个标题。
[2]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是一所由各级学院和研究所组成的公立学院制大学,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之一,位于英国首都伦敦。1826年,伦敦大学由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和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合并而成,并获颁皇家特许状。伦敦大学经过近两百年的发展,已成为包括十八个学院和十个研究所的全科研究型大学,共培养了十二位君主或皇室成员,五十二位政府首脑,八十四位诺贝尔奖得主。
[3]内特雷(Netley)实际上叫内特雷医院,或者叫皇家维多利亚医院,是一所大型的军队医院,位于汉普郡南安普敦附近的内特雷村。该医院于1856年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提议下开始兴建。
[4]内特雷医院进修的指定课程包括外科学、药剂学、卫生学和生理学,为期六个月,每年开班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有研究者推算,华生于1879年10月进入内特雷接受培训,1880年3月结业。
[5]指1878年至1880年英国对阿富汗发动的侵略战争。英国为与沙俄争夺对中亚地区的控制权,在1839年至1919年间连续发动了三次阿富汗战争(或称为英阿战争)。1878年11月,英国殖民军三万五千人分三路入侵阿富汗,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阿富汗当权者一心指望沙俄援助,采取不抵抗政策,企图让英军深入国境,迫使沙俄兑现出兵援助的诺言。实际情况是,沙俄不愿意出兵,阿富汗迫不得已于1879年5月26日同英国签订了《甘达马克条约》,丧失了外交权。随后阿富汗人民奋起反抗,1881年4月,殖民军放弃了对阿富汗的侵占,全部撤出。
[6]坎大哈(Candahar)是阿富汗第二大城市,位于阿富汗南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北通首都喀布尔,西达阿富汗第三大城市赫拉特,东近巴基斯坦边境。
[7]伯克郡(Berkshire)是英格兰南部的一个郡,位于大伦敦以西,泰晤士河以南,首府是雷丁。
[8]1880年7月27日,阿富汗起义军在距离坎大哈八十八公里的迈万德战役中击溃了英军的一个旅。
[9]白沙瓦(Peshawar)是巴基斯坦西北边境省首府,旧译“布路沙布逻”,位于巴基斯坦西北部喀布尔河支流巴拉河西岸,开伯尔山口东,是巴基斯坦最具民族特色的城市,因地处中亚贸易要道,多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南亚大陆与中亚之间的贸易重镇。
[10]朴次茅斯(Portsmouth)是英格兰南部港口城市,英国的海军基地。
[11]斯特兰德(Strand)是伦敦中西部的一条著名街道,与泰晤士河平行,以旅馆和戏院著称,也可译为河岸大街,主要是针对泰晤士河而言,发表本系列故事的那个同名刊物应该译为《河岸》杂志。
[12]克莱蒂伦酒吧(Criterion Bar)坐落在伦敦皮卡迪利的摄政环岛,1874年开始营业。由于华生与小斯坦福德于1881年在其门口相遇,从此开始了华生与福尔摩斯的深厚友谊,因此该酒吧闻名遐迩。现在酒吧没有了,但是酒吧建筑的原貌得到了恢复,门口竖着一块牌匾,纪念华生与小斯坦福德的相遇。
[13]巴茨医院(Bart’s)是圣巴塞洛缪医院(St Bartholomew’s Hospital)的简称,是伦敦乃至整个英国最古老的医院,于1123年由亨利一世的宠臣雷希尔建立。
[14]1880年的一则广告把霍尔本餐厅(Holborn)描述为“伦敦风景最好、最舒适的餐厅之一”。其地理位置优越,是威尔斯亲王喜爱光顾的餐厅,这可能也是吸引华生和小斯坦福德的原因之一。
[15]本生灯(bunsen)是一种煤气灯,因其发明者德国化学家本生(Robert Wilhelm Bunsen,1811—1899)而命名。
[16]旧译为红血球。
[17]法兰克福(Frankfort)是德国中部城市,位于莱茵河中部支流美因河的下游。
[18]布拉德福德(Bradford)是英格兰北部西约克郡的城市,地处佩奈恩山脉东麓,利兹以西十四公里处。
[19]蒙彼利埃(Montpellier)是法国南部城市,地处地中海沿岸,全年温暖干燥,几乎没有冰雪天气,是法国的避寒圣地,被称为“阳光之城”。
[20]新奥尔良(New Orleans)是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南部港口城市。
[21]这句名言出自英国著名诗人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论人》中的诗句。蒲柏长于讽刺,善用英雄偶体,著有长篇讽刺诗《夺发记》《群愚史诗》等,并翻译了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22]《四签名》第一章也使用了这个标题。
[23]贝克大街(Baker Street)是伦敦的一处真实地址,18世纪末,由房产开发商兼政治家爱德华·柏克莱·波特曼(Edward Berkeley Portman,1771—1823)设计,以其好友爱德华·贝克(Edward Baker)的名字命名。现在的贝克大街是在伦敦的西部南北走向的一条长街,但在19世纪末,街道长度只有四百米左右。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及其助手华生居住的是二百二十一号乙座,但当时街道东侧从南到北是一号至四十二号,西侧由北到南是四十四号至八十五号,并不存在二百二十一号乙座,该门牌号只是作者虚构出来的。1990年,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乙座(真正的门牌号是二百三十九号)用作福尔摩斯博物馆,馆内的陈设与小说中的情节相符,更增添了福尔摩斯旧居的真实性,现已成为游客向往的观光场所。
[24]华生在《马斯格雷夫家族仪典案》中描述福尔摩斯,“他屡破奇案,功勋卓著,因此闻名遐迩,这时候,他显得热情奔放,精力充沛,但旋即便萎靡消沉,一蹶不振了,成天就是与小提琴和书籍为伴,活动范围不外乎从沙发到桌子之间”。
[25]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是苏格兰散文作家、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论英雄、英雄崇拜和英雄事迹》等。坐落在圣詹姆斯广场的伦敦图书馆就是在他的倡议下于1841年建立的。
[26]福尔摩斯在《五颗柑橘籽》中也说过,“我过去是这么说的,现在还是要说,一个人的大脑就像是个小阁楼,里面应当装满他可能用到的所有家具,至于其他东西,可以放到他的当作杂物间的图书室去,但凡需要的时候,便可以拿来使用。”但他在《狮鬃毛之谜》中的表述却与此不一致。他说:“你们知道的,否则华生也就白费工夫描述了,我掌握了大量生僻罕见的知识,尽管缺乏科学的系统性,但大有用途,能够满足我工作中的需要。我的头脑就像是一个储藏间,里面塞满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数量多得惊人,连我自己都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概念。”
[27]这种评价失之偏颇。实际上,福尔摩斯经常引用包括威廉·莎士比亚在内的许多文学家的语言和他们作品中的情节。
[28]福尔摩斯并非对哲学一无所知,《四签名》中,他提到了英国历史学家、探险家和哲学家温伍德·瑞德(William Winwood Reade,1838—1875)的《人类的殉道行为》,说它是“一部旷世杰作”。另外,华生在《福尔摩斯鞠躬谢幕》的序言中也提到,福尔摩斯把时间用在了“研究哲学和从事农活上”。由此可见,此处的判断有误差。
[29]福尔摩斯的这一特长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多次发挥了作用。华生在《黄色面孔之谜》中说,“他无疑是我见过的同等级拳击手中最优秀的”。
[30]费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1809—1847)是德国犹太裔指挥家、钢琴家和作曲家,是德国浪漫乐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被誉为浪漫主义杰出的“抒情风景画大师”,是莫扎特之后最完美的曲式大师,古典主义的传统与浪漫主义的志趣在他作品中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31]莱斯特雷德是苏格兰场的一位督察,出现在华生叙述的十四桩案件中。相比之下,福尔摩斯对莱斯特雷德和他的一些同伴的态度比较友好,但对他们办案的手法却不以为然,常常会用揶揄讥讽的语气加以评论。
[32]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是美国诗人、小说家、文艺评论家,现代侦探小说的创始人,主要作品有诗歌《乌鸦》,惊悚小说《莉盖亚》,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等。
[33]加博里约(Gaboriau émile,1832—1873)是法国作家,被称为法国侦探小说之父,主要作品有《勒考科先生》《勒鲁日之案》等。
[34]对福尔摩斯来说,缺乏侦破怪异离奇的案件带来的刺激,生活会变得枯燥乏味。他在多个故事中表达过这个意思。尤其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说:“我的头脑闲着就会难受。向我提出问题,交给我工作任务,把深奥晦涩的密码,或者错综复杂的分析,摆到我的面前,这时候,我就进入自己正常的状态了。我此时可以抛弃这些人造的兴奋剂。但是,我厌恶这种枯燥乏味而又一成不变的生活,渴望精神上的刺激。正因为如此,我才选择了这样一份特殊的职业,准确地说,是创造了这样一份特殊的职业,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是唯一一个干这个行当的人。”
[35]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是英国人对首都伦敦警察厅总部所在地的一个代称,历史上伦敦警察厅总部曾两度搬迁和重建,现在的总部大楼位于伦敦威斯敏斯特市百老汇十号,距离上议院大约二百码(一码——yard——等于0.9144米)。所以,苏格兰场既不在苏格兰,也不负责苏格兰的警备。该名称源自1829年,当时坐落在怀特霍尔广场四号的伦敦警察厅开了一个后门,正对着一条名叫“大苏格兰场”的街道,后来,后门变成了警察厅的公众入口,“苏格兰场”这个名称便逐渐成了伦敦警方的代名词。
[36]布里克斯顿大街(Brixton Road)是伦敦南部兰贝斯区的一条街道,从肯辛顿区的椭圆车站一直延伸到布里克斯顿区,是一条历史悠久的大街。
[37]格雷格森是苏格兰场的一位督察,先后在五桩案件中出现:《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希腊语翻译》《紫藤公寓谜案》和《红圈会之谜》,但本案是他唯一全程参与的。
[38]这是唯一一桩有两位苏格兰场的督察参与侦办的案件。
[39]克雷莫纳小提琴(Cremona fiddles)是16世纪至18世纪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克雷莫纳制造的名牌优质小提琴。
[40]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a Stradivarius)是意大利提琴制造家斯特拉迪瓦里制造的小提琴。
[41]阿玛蒂小提琴(an Amati)是16世纪至17世纪意大利小提琴制造商阿玛蒂家族制造的小提琴。
[42]乌得勒支(Utrecht)是荷兰中部乌得勒支省省府,地处阿姆斯特丹东南偏南方向。
[43]此语典出《圣经·旧约·传道书》第一章,上面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如前文所述,福尔摩斯对凶案的文献知识非常丰富,能够做到温故而知新,如在《红发会》中,他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我听到了有关事件过程中的一些小的提示,我的头脑里就会回忆起无数类似的案件,从而对案情做出判断。”
[44]该表链以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命名,《红发会》中的杰贝兹·威尔逊和《身份之谜》中霍斯默·安吉尔也都使用这种金链。《退休的颜料商之谜》中还出现了以其名字命名的音乐厅,详见其中的注释。
[45]薄伽丘(Giovanni Boccàccio,1313—1375)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杰出代表,人文主义者。代表作《十日谈》批判宗教守旧思想,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与但丁和彼特拉克合称为“文学三杰”。
[46]肯宁顿公园(Kennington Park)坐落在伦敦的肯宁顿区,处在肯宁顿大道和圣阿格尼斯广场之间,于1854年开辟,先前是一片公地。
[47]特里其雪茄(Trichinopoly cigar)是一种两头都开口的雪茄,产自印度南部的同名城市。
[48]这里作者用了一个极富表现力的隐喻。原文为“Parthian shot”,相当于“parting shot”,本义为回马箭或临别一箭,引申为临别时说的尖刻话或临别时的敌意姿态。“Parthian”是古代属于波斯帝国的帕提亚人,是骑马射箭的高手。
[49]尽管1876年就已经有了电话,但是使用范围不广,人们通常使用的交流方式还是电报。纵观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主要的联络手段就是电报,华生在《魔鬼之足案》中甚至说福尔摩斯“凡是可以发电报的时候,他是从来都不写信的”。
[50]哈勒(Charles Halle,1819—1895)是德裔英国钢琴家兼指挥家,先后在德国和法国学习音乐,同波兰音乐家肖邦、匈牙利音乐家李斯特、法国音乐家柏辽兹交往甚密,1861年开始在伦敦圣詹姆斯音乐厅演出,广受欢迎。1888年,因其在音乐方面的卓越贡献,维多利亚女王封他为爵士。
[51]聂鲁达(Norman Neruda,1838—1911)是英国著名女小提琴演奏家,出生于捷克的摩拉维亚,是查尔斯·哈勒的夫人,有“女帕格尼尼”之称。
[52]这是一家很大众化的酒馆,英国各地叫这个名字的酒馆有近三十家。
[53]伦敦的卡文迪什广场和科文特加登附近都有一条亨利埃塔街,但是,两条街道均在泰晤士河北岸,离南部的布里克斯顿很远,所以,这是个虚构的地名。
[54]这里的提灯(lantern)是指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照明装置,燃料一般为煤气或者煤油,有一块滑动的挡光板,转动挡光板即可使灯光变暗而无须熄灭,类似现在的手电筒或闪光信号灯。福尔摩斯外出办案时常常携带着这种遮光提灯。
[55]这里的科伦芭茵(Columbine)指活泼伶俐的少年女仆人,也是意大利、英国等传统喜剧或哑剧中那个剃光了头、戴着面具、身穿杂色衣服、手持木剑的诙谐角色的情人,是个程式化的角色。
[56]研究者认为,由于原文是“Columbine’s New Fangled Banner”,醉汉这里实际上哼的是美国爱国歌曲《万岁!哥伦比亚》(Hail,Columbia)和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pangled Banner),暗示了醉汉是个美国人。
[57]这里指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达尔文是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他曾乘英国海军的“贝格尔”号舰船做了历时五年的环球航行,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出版了《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这一划时代的著作,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和物种不变论。除了生物学外,他的理论对人类学、心理学、哲学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58]这种观点在达尔文《物种起源》的第十九章中给予了阐述。
[59]这是福尔摩斯首次提到报纸的告示栏。福尔摩斯在多个故事中都用到了在报纸上刊登告示、启事的手段,如《四签名》《蓝宝石案》《海军协定案》《黑彼得案》等。
[60]本书的作者是英国法学家理查德·祖奇(Richard Zouch,1590—1661)。
[61]低地国家指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此处的列日为比利时的城市。
[62]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1649)是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国王(1625—1649)詹姆斯一世之子。1612年,其兄威尔士亲王亨利去世后成为王储。1625年,即位为不列颠国王,因对抗国会,压迫清教徒,引起内战,战后作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和国家的公敌”于1649年被国会判处死刑。
[63]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并没有提到福尔摩斯和华生合租住在贝克大街二百二十一号乙寓所时雇用了女仆,但在几个故事中提到了有位女仆,如《五颗柑橘籽》和《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失窃案》,有可能是房东赫德森太太雇来的,没有说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在《波希米亚丑闻》中唯一一次提到的特纳太太?福尔摩斯倒是雇了个叫比利的男孩当跑腿的。比利在《恐怖之谷》《王冠宝石之谜》和《雷神桥之谜》中出现过,但在《身份之谜》《单身贵族案》《肖斯科姆旧宅邸案》中却没有说出名字。
[64]这个轮船职员的形象同《纸板盒疑案》中的吉姆·布朗纳十分相似,可参阅其中的叙述。
[65]霍恩兹蒂奇路(Houndsditch)是伦敦的一条单行街道,连通西北的奥特维奇街和东南的馎托尔弗街。
[66]这种大衣一般有腰带,宽而且长,用起绒粗呢或其他厚大衣料子制作,福尔摩斯穿上这种大衣,形成了读者和观众心目中的经典形象。
[67]米尔热(Henri Murger,1822—1861)是第一个描写**不羁生活的法国小说家,曾任列夫·托尔斯泰的秘书,《放浪形骸》是其代表作,主人公罗多尔夫的生活境遇是作者本人真实生活的写照。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的歌剧《波希米亚人》即取材于这部小说。
[68]老太婆其实用不着叫一辆四轮马车,有双轮的就足够了。但是,当时的双轮马车的车夫座位在马车的尾部,且高出乘客的车厢,只有四轮马车,随后发生的情况才符合逻辑。
[69]《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是英国的一份大型报纸,创办于1855年6月29日,是英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
[70]指中世纪在德意志威斯特伐利亚实行的审判制度,审判团的成员由所谓“自由成员”组成,审判过程是秘密的,被判死刑者是被秘密处死的。
[71]指17世纪意大利北部流行的一种美白化妆水,含有亚砷酸成分,据说是南意大利名为托法娜(Tofana)的老太太利用火山析出的矿物调配而成。由于慢性砷中毒在当时的医疗水准下难以与一般慢性病分别,故当时许多慢性毒杀亲夫的案件都是以这种化妆水犯案。后来,政府禁止其在市场上销售。
[72]烧炭党(Carbonari)是指意大利的资产阶级秘密革命团体,19世纪初在那不勒斯王国成立,因其成员最初逃避在烧炭山区而得名,旨在驱除法国(后是奥地利)侵略者,消灭专制的封建制度,统一意大利,建立共和国。
[73]布兰维利耶侯爵夫人(Marchioness de Brinvilliers,约1630—1676)是法国民政长官德·勒·多布雷的女儿,此女虽天生丽质,但蛇蝎心肠,贪婪****,婚后与丈夫的朋友通奸,为了得到父亲的家产,竟然伙同奸夫毒死父亲和两个兄弟。
[74]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1766—1834)是英国经济学家,以所著《人口论》知名,认为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而生活资料按算数级数增长,如不抑制人口过度增长,必然引起“罪恶和贫困”。
[75]指1811年发生在伦敦拉特克利夫大道的连环杀人恶性案件,多人遇害,引起世人关注。
[76]《旗帜报》(The Standard)是英国保守党跟上层社会的代言报,创办于1827年。
[77]英国资产阶级政党,其前身是1679年成立的辉格党,1832年议会改革后,辉格党逐渐转向自由主义,要求自由贸易和自由政治。19世纪最后三十年,自由主义开始衰落,到了1905年,该党重新执政。
[78]原文如此,1881年3月4日是星期五。
[79]尤斯顿车站(Euston Station)是伦敦的一个火车站,前往苏格兰的爱丁堡、格拉斯哥等地的火车由此出发,于1837年建成投入运营。车站扩建过多次,1873年彻底拆除,20世纪60年代完全重建。
[80]文学作品中常常会出现英美制的长度和面积单位,常见的有英里、码、英尺、英寸、平方英里、英亩、平方码、平方英尺等。一英里(mile)等于1.6093公里,一码(yard)等于0.9144米,一英尺(foot)等于0.3048米,一英寸(inch)等于2.54厘米,一平方英里(square mile)等于2.59平方公里,一英亩(acre)等于4047平方米,一平方英码(square yard)等于0.8361平方米,一平方英尺(square foot)等于929.03平方厘米。
[81]英国警察的警衔为(自低向高):警员(constable),高级警员(senior constable),警长(sergeant),警署警长(station sergeant),见习督察(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督察(inspector of police),高级督察(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总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警司(superintendant of police),高级警司(senior superintendant of police),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ant of police),助理警务长(assistant commissioner),高级助理警务长(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警务处副处长(deputy commissioner),警务处处长(commissioner of police)。
[82]《每日新闻》(The Daily News)是英国的第一家日报,也是世界第一家政党报,创办于1702年。
[83]此语出自法国诗人兼批评家布瓦洛-德普雷奥(Nicolas Boileau-Despréaux,1636—1711)的《诗艺》的最后一句,意思是,“笨蛋虽笨,但是,总有比他更加笨的笨蛋为他喝彩”。研究者认为,福尔摩斯有法国血统,所以能够娴熟地运用法语。在《希腊语翻译》中,福尔摩斯介绍自己的家族时提到,他的祖母是法国艺术家韦尔内的妹妹。
[84]福尔摩斯经常请街头的流浪儿打探消息,寻觅罪犯的踪迹,由于他们身份特殊,行动可以自由自在,他们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领头的威金斯。在《四签名》和《弯腰曲背者》中,福尔摩斯如法炮制,同样差遣他们。这也是他不按常规办案的另一个方面。
[85]注重细节是福尔摩斯办案时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他办案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个原则和特征可以说体现在整部作品中。他在言谈中也总是反复强调这一点,如在《四签名》中,“您知道的,我侦办案件时喜欢把细节问题弄清楚”。在《身份之谜》中,“警方的案情报告里缺少的正是这个。里面或许强调得更多的是执法官的陈腔滥调,而非案件细节。而在一名观察者的心目中,细节正是整个案件的实质所在。你相信好啦,没有比平淡无奇的东西更加怪异反常的”。在《博斯科姆峡谷谜案》中,“你知道我使用的方法,就是经过细致的观察”。在《弯腰曲背者》中,“一个善于推理的人之所以能让身边的人感到不同凡响,是因为后者忽视了细节,而细节恰恰是推理的基础”。在《红圈会之谜》中,“最细微的情况可能就是最重要的”。
[86]整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有几位经济状况不佳的女房东由于房租收入丰厚,把寓所出租给房客,结果惹来烦恼。除了这位之外,还有《红圈会之谜》中的沃伦太太,她把寓所租给一位体面的绅士,每个星期的房租是五英镑;《戴面纱的女房客之谜》中的梅里洛太太,她把寓所租给龙德尔夫人,女房客舍得花钱,还预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
[87]原文如此,前文综述《旗帜报》的评论时说到了3月4日美国绅士和他的秘书告别房东太太,两者相抵触。
[88]小乔治街(Little George Street)是伦敦威斯敏斯特的一条街道。
[89]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这个动作也是贯穿福尔摩斯办案始终的。
[90]这个数据针对当时大伦敦地区的人口而言,《蓝宝石案》中也说四百万,《住在诊所的病人》和《纸板盒疑案》中说五百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第五章和《恐怖之谷》第一章中说几百万,《红圈会之谜》中说好几百万,《弗朗西斯·卡尔法克斯女士失踪之谜》中说数百万。实际上,根据《大英百科全书》第九版记载,截至1881年,大伦敦地区的人口为四百七十多万人。
[91]杰弗逊·霍普的英文原文是Jefferson Hope,印证了前文电文中的“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