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们是乘马车来的,我坐上他们的马车,护送莫斯坦小姐回家。莫斯坦小姐就像个天使,把母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只要有人比她更脆弱,更需要保护,她便会在危难面前保持着一脸的镇定。我发现,她陪伴在惊恐万状的女管家身边,神色如常,平静安宁。然而,她上了马车之后,先是昏厥了过去,继而情绪激动地哭泣了起来——这夜间的种种历险令她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她后来告诉我说,那一段行程当中,她感觉我这个人很冷漠无情,脸上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但她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内心在挣扎着。她也没有想到,我付出了怎么样的努力,这才强忍住了自己的情绪。我的情感和爱意全部指向了她,就如同在花园里时,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向她一样。我感觉到,多年恪守常规的生活并没有教会我领悟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但这离奇古怪的一天的经历却做到了。不过,我的心里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使得我不能启口表达爱意。一方面,她身体虚弱,孤独无助,心智和精神处于崩溃状态,在这样的时刻,如果我向她示爱,未免会显得乘人之危。另一方面更加糟糕,她是个富有的女人。如果福尔摩斯能侦破此案,她将继承一大笔遗产。我一个领取半薪的外科医生[62],利用与其单独相处的机会来求爱,这样做公平吗?体面吗?她会不会认为我只是个看中了她的财产的卑鄙小人呢?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她有这样的想法。阿格拉财宝就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们两个人的中间啊!

当我们到达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时,已经接近两点了。用人们几个小时之前就已经睡觉了,但是,由于莫斯坦小姐收到了那封奇怪的信,弗里斯特夫人便对这事格外关注,所以,她一直没有睡觉,希望等到小姐回来。她亲自开的门,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位中等年纪、端庄雅致的妇女。看到她动作温柔地搂住了莫斯坦小姐的腰,打招呼的声音充满了慈母般的情怀,我的心里感到欣慰。很显然,莫斯坦小姐绝非是仅仅赚薪水的寄人篱下者,而是一位受到尊敬的朋友。莫斯坦小姐介绍了我,弗里斯特夫人热情洋溢地请我进屋,告诉她我们的种种冒险经历。随后,我解释了自己有重要的事情在身,诚心诚意地承诺日后来访,报告我们对案件的处理情况。驾车离开时,我偷偷向后瞥了一眼,似乎仍然看见那个小小的人群站立在台阶上——两个身段优雅的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房门半开着,厅堂的灯光透过彩色玻璃闪亮着,照出了晴雨表,还有光亮的楼梯毯棍[63]。我们置身这样一桩疯狂荒诞而又诡秘可怕的案件之中,此时即便是转瞬即逝地瞥上一眼如此宁静祥和的英国式家庭,那也是倍感慰藉的。

对于所发生的事情,我越想越觉得它疯狂荒诞,诡秘可怕。我驾着车辘辘行进在寂静无声的被汽车灯照亮的街道上时,心里回想着这一连串不同寻常的怪事。最初出现的那个问题,现在至少已经很清楚了。莫斯坦上尉之死、寄送财宝、登出的启事、那封信——所有这些事情,我们都已经弄明白了。然而,所有这些事件到头来却把我们引进了一个更加诡秘更加悲惨的谜案之中。印度财宝、莫斯坦行李中发现的怪异图纸、舒尔托少校死亡奇怪的现场、财宝被再度发现之后、发现者又立刻遇害了、谋杀现场种种古怪离奇的细节、脚印、不同寻常的凶器、纸片上的文字与莫斯坦上尉图纸上的文字相对应——却是构成了一座迷宫啊,任何人如果没有我同伴那种非凡的禀赋,都只会悲观失望,不可能寻找到破案的线索的。

平钦巷是兰贝斯区一排两层的简陋砖房。我敲了好一会儿门,三号住宅里面才有了反应。不过,最后,百叶窗里面还是亮起来烛光,从楼上的窗口探出了一张脸。

“滚开,你个酒鬼流浪汉,”窗口的人说,“你要再吵吵闹闹,我就打开狗窝,让那四十三条狗对付你。”

“您放出一条就够了,我就是为这事来的。”我说。

“滚开!”那个声音咆哮着,“上天做证,我在这个包里装了一块抹布,如果你再磨磨蹭蹭的话,我就要把它扔到你脑袋上啦!”

“但我需要一条狗啊。”我大声说。

“我不想跟你废话!”谢尔曼先生大声说,“闪开,我数到‘三’,抹布就扔下来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我开口说,但话刚说出口就有了魔力,因为百叶窗立刻“砰”的一声拉下来了,不到一分钟时间,房门就打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骨嶙峋的老人,佝偻着身子,脖子上青筋毕露,戴着一副蓝光眼镜。

“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永远都受欢迎,”他说,“请进吧,先生,不要靠近那只獾,它会咬人的。啊,淘气,淘气,你要闻一闻这位绅士的气味吗?”这话是说给一只白鼬听的,因为它被关在笼子里,正从栅栏间探出脑袋,露出红色的眼睛。“您别害怕,先生。那是一只蜥蜴[64],无毒的,所以我由着它在房间里跑,目的是清剿虫子。我刚一开始对您有点不客气,您可一定不要往心里去啊。我被那些孩子嬉戏嘲弄来着,他们很多时候跑到巷子里面来敲我的门,把我吵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要什么来着,先生?”

“他想要您的一条狗。”

“啊!那是要托比。”

“不错,是托比这个名字。”

“托比在这左边的七号笼里。”

谢尔曼举着蜡烛,慢慢穿行在他收集的种种奇形怪状的动物家族中。摇曳朦胧的烛光下,我可以隐约看见各个角落都有眼睛闪烁,在窥视着我们。连我们头顶的一根根椽木上都成排地栖息着神色庄重的鸟儿,我们的说话声搅乱了它们的好梦,所以它们懒洋洋地将身子的重心从一只爪子换到另外一只爪子上。

托比原来是条相貌丑陋的狗,长毛垂耳,一半像獚[65],一半像潜猎犬[66],毛色棕白相间,走路时摇摇晃晃,一副笨拙的样子。老博物专家递给了我一块糖,让我喂它。托比迟疑了片刻后接受了。由于这样达成了一种默契,托比便跟随着我上了马车,一路上老老实实的。我回到池樱别墅时,宫殿里[67]的钟正好敲响三下。我发现,昔日的职业拳击手麦克默多被当作同案犯逮捕了,他和舒尔托先生都被押解到了警察局。两位警员把守在狭窄的门口,但当我提到了那位警探的名字后,便允许我牵着狗进入了。

福尔摩斯站立在门口台阶上,一只手插在衣服口袋里,一只手抽着烟斗。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良种犬啊!阿瑟尔尼·琼斯离开了。你离开了之后,我们就较上劲了,场面壮观得很。他不仅逮捕了我们的朋友撒迪厄斯,还逮捕了门卫、女管家,还有印度仆人。除了楼上的那个警长之外,这个地方就我们两个人了。让狗待在这儿吧,我们上楼去。”

我们把托比拴在厅堂的桌子脚上,再次上到楼上。房间里的情形同我们离开时的一样,只是主角的身上盖了一条床单。一脸倦容的警长斜靠在角落里。

“借您的牛眼灯[68]用一下,警长,”我同伴说,“把这块纸板系到我脖子上[69],这样就可以把牛眼灯固定在我前面,谢谢。我现在要把靴子和袜子脱下来,待会儿你给我拿到楼下去,华生。我要向上爬一爬了,把我的手帕蘸些杂酚油,这样就可以了,好啦,随同我到上面阁楼密室去待一会儿吧。”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再次用灯照着那些灰尘中的脚印。

“我希望你特别留意这些脚印,”他说,“看出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吗?”

“脚印是,”我说,“一个孩子的,或者是一个小个子女人的。”

“但是,除了大小,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吗?”

“好像和别的脚印差不多啊。”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看看这儿!这是个灰尘上的右脚印,我现在赤脚在其旁边踩出一个印子,你看看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你的脚趾是并拢在一块儿的,而另外这个的脚趾是各自分开的。”

“是这么回事,这就是关键点,请记住好啦。对了,请你到那扇活动窗边去,闻一闻木框上有什么气味好吗?我要待在这儿,因为我手上拿了这块手帕呢。”

我遵照他的吩咐做了,并且立刻闻到了一股强烈的焦油气味。

“那就是他逃离时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都能够闻到他的气味,我看托比就更加没有问题了。你现在跑下楼去,放出狗,注意看布朗丁[70]的表演好啦。”

我到了外面的院落中,这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到了房顶上了,只见他像是一只巨大的萤火虫似的,在屋脊上缓慢爬行,爬到烟囱后面,消失在我的视野中,不过很快又出现了,接着又消失在屋脊的背面。我绕到住宅的背面,见他正坐在屋檐的一个角上。

“是你吗,华生?”他大声喊着。

“是啊。”

“就是这个地方,下面那个黑的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带盖吗?”

“带了!”

“没看见梯子吗?”

“没看见。”

“该死的家伙!这可是个要命的地方啊。我应该能够从他爬上来的地方爬下去。这根水管触摸一下感觉挺结实的,不管怎么说,这就下啦。”

只听见一阵脚磕磕碰碰的声音,那盏灯也开始顺着墙稳稳当当地向下降。然后,他轻轻一跃,落到了木桶上面,再从木桶跳到地上。

“要追踪他很容易的,”他一边说着,一边穿上袜子和靴子,“一路过来,瓦片都松动了,而且,慌忙之中,他还落下了这个东西,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说,证明了我的诊断。”

他举起来给我看的东西是个小袋子,是用着过色的草编成的那种,外面还缀了几颗俗不可耐的珠子。袋子的大小和烟匣子差不多。小袋子里面装了六根黑色的木刺,一头尖一头钝,与巴索洛缪·舒尔托头皮中发现的荆刺相像。

“这可是危险的东西啊,”他说,“当心点,别扎着自己了。我拿到了这个东西,真是高兴啊,因为很有可能他所拥有的全在这儿呢。你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不久会被这个东西扎着皮肤了。我宁可中上一颗马蒂尼-亨利式步枪[71]子弹,也不愿被这玩意儿扎一下。你还愿意再跑上六英里路吗,华生?”

“当然愿意。”我回答。

“你的腿吃得消吗?”

“噢,吃得消。”

“给你这个,小狗狗!听话的老托比!闻闻它,托比,闻闻它!”他把蘸了杂酚油的手帕凑到小狗的鼻子底下,而小狗则站立着,分开两条毛茸茸的腿,怪模怪样地侧着脑袋,摆出一副品酒师的架势,嗅着气味,像是在品尝一种佳酿。福尔摩斯接着把手帕扔向远处,用一根结实的绳子拴在狗的颈脖上,牵着它走到水桶边。狗立刻发出了一阵高声颤抖的吠叫,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高高竖起,一路跑了起来,颈脖子上系着的绳子绷得紧紧的,我们只得以最快的速度在后面追赶。

东方天空慢慢泛白了,清冷灰暗的光线中,我们现在终于能看得清一段距离了。方方正正的大宅邸耸立在我们的身后,窗户黑暗空**,墙壁高耸光秃,宅邸显得凄凉萧疏。我们径直走过了庭院,庭院中纵横交错地布满了沟沟洼洼,我们在跨进跳出。一片地方到处都是土堆,还有凌乱的灌木丛,一派萧条凄惨的景象,与笼罩在该地的悲惨案件倒是很相符。

到达了边界的围墙处后,托比顺着围墙的阴影处跑,情绪激动,吠叫不止,最后在一个长满了山毛榉小树的角落里停了下来。那儿是两堵墙的交会处,墙上有几块砖头被拿掉了,留下的缝隙处磨损了,下方光滑了,好像经常有人当作梯子踩着过去。福尔摩斯爬上了墙,从我的手中接过狗,然后把它放到了墙的另一边。

“这儿有那个装了木制假腿的人留下的手印,”当我爬到他身边时,他说,“你看看白色灰泥上出现的这个模糊的血印。真算是运气,昨晚没有下大雨!虽说过去了二十八小时,但路上还留着气味呢。”

我承认,自己当时还是心存疑虑的,因为想到这期间伦敦的大路上交通繁忙。不过,我的疑虑很快就打消了。托比丝毫没有犹豫或者迟疑,而是以它那种特有的方式摇摇晃晃向前跑着。很显然,杂酚油强烈的气味胜过了别的气味。

“不要以为,”福尔摩斯说,“我之所以能够成功破获本案,是因为碰巧罪犯当中有一人一只脚踩着了化学药品。我现在已经掌握了情况了,能够以多种不同的方式追踪到他们。不过,这种方式是最便捷的,因为好运气送到我们手上来了。面对天赐良机,不利用那是不应该的。然而,本案本来是个考验智力的难题,这样一来,难度降低了。如果不是这条触手可及的线索,能够侦破本案还是能获得点荣誉的。”

“荣誉有了,有多余的啊,”我说,“我实话对你说,福尔摩斯,你侦破本案使用的方法令我称奇叫绝,我惊讶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对你侦破杰弗逊·霍普[72]杀人案的。我觉得,本案更加扑朔迷离,令人不解,例如,你如何能够描述出那个装了木制假腿人的特征呢?”

“哼,亲爱的伙伴啊!案件本身很简单,我不想故弄玄虚,而是把所有情况都明明白白地摆在桌面上。两位看管犯人的军官知道了一批暗藏的财宝的重大秘密。有个名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藏宝图。你记得的,我们在莫斯坦上尉的那张图上看到过这个名字。他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同伴的——称之为‘四签名’,这是个多少有点玄妙的名称。在那张图纸的帮助下,两位军官——或者其中一位——获得了财宝,而且将其带回英国,结果,我们假定,没有履行获得财宝时的约定。对了,乔纳森·斯莫尔为何没有得到财宝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图纸上标明了日期,莫斯坦当时正在看守犯人来着。乔纳森·斯莫尔没有得到财宝,因为他和他的同伙还在服刑,脱不了身。”

“但这只是猜测而已。”我说。

“不只是猜测,这是能够解释清楚全部事实的唯一假设。我们来看一看吧,后续发生的事情与这个假设非常吻合。舒尔托少校过了一些年平静安宁的日子,舒心惬意地拥有着自己的财宝。后来,他收到了一封从印度寄来的信,吓得不得了。那是一封什么样的信呢?”

“是这样的一封信:信上说,他亏待了的那些人已经被释放了。

“也可能是越狱逃跑的,这种可能性更大,因为他应该知道,那些人的刑期是多长,否则他不至于感到惊诧的。他这时候是怎么做的呢?小心提防着一个装了木制假腿的——你注意啦,是个白人,因为他把他误认为是个白人商贩,而且朝着他开了枪。是啊,藏宝图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其余的都是印度人或者伊斯兰教徒,没有别的白人。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那个装了木制假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个推理有问题吗?”

“没有,简明扼要。”

“好啦,现在,我们不妨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位置上来看问题。他来到英国,心里怀着两个目的:拿回理应属于自己的东西,对亏待了他的那个人施行报复。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而且很有可能,与宅邸内的某个人建立了联系。有个叫拉尔·拉奥的男仆,我们没有见到此人。博恩斯通太太说他为人很不地道。然而,斯莫尔不知道财宝藏在哪里。除了少校本人和那位已经死亡的忠诚仆人之外,无人知道。斯莫尔突然获悉,少校处在弥留之际。他心急如焚,担心财宝的秘密会随之而去,于是,他避开了门卫,潜入宅邸,到达了奄奄一息的人的窗前,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在场,这才没有立刻进入。然而,他对死者充满着仇恨,变得疯狂了,他进入了房间,查找了少校的私人文件,想要找到与财宝有关联的备忘录。最后,他为自己的到来留下了一个纪念,就是纸片上的简短文字。他无疑事先就设计好了的,如果他杀死了少校,就要在他的尸体上留下这个记录,表明这不是一桩平常的谋杀案,而且,从四个同伴的角度看,是个公正之举。这类异想天开、荒诞至极的案件在犯罪史上屡见不鲜,通常会成为追踪到罪犯的有价值的线索。你听明白我的话了吗?”

“非常明白。”

“乔纳森·斯莫尔接下来能够干什么呢?他只能继续在暗中监视寻宝的行动。他很有可能离开英国,但会时不时地返回。后来,发现了阁楼的密室,他立刻便得到了消息。我们由此再一次看出,他在宅邸里是有内应的。乔纳森装着条木制假腿,根本爬不上巴索洛缪·舒尔托天花板那么高的房间。不过,他带了个古怪离奇的同伙,同伙帮助他克服了这个困难,但一只光着的脚沾上了杂酚油,这样才需要托比参与,才有了一位领半薪的退伍军医拖着受过伤的阿喀琉斯之踵[73]一瘸一拐地追了六英里。”

“但是,犯下杀人罪的是那个帮凶,而不是乔纳森啊。”

“是这么回事,而且,从乔纳森进入房间后四处跺脚的情形看,他对这事很是反感。他对巴索洛缪·舒尔托并无积怨,本来只要简简单单把对方绑起来,在嘴里塞上东西就可以了。他不想把自己的脑袋往绞刑架上送。然而,事态失控了,他的同伙残暴的本性爆发了,用毒荆刺杀了对方。因此,乔纳森·斯莫尔就留下了字条,把盛财宝的箱子放了下来,自己随即也下来了。这就是我对整个事件经过的推断。当然,至于他的音容笑貌,他一定是个中年人,在安达曼群岛那个火炉之地服了刑,一定晒得皮肤黝黑。根据他的步伐长度很容易就可以计算出他的身高。我们还知道,他长着满脸胡子。撒迪厄斯·舒尔托看见他出现在窗户口时印象深刻的一点就是他的毛发。其他情况我们就不知道了。”

“那位同伙呢?”

“啊,是啊,那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但你很快就会知道的。早晨的空气多么清新啊!你看啊,那片小小的云朵在飘着,多像巨型红鹤身上的一根粉红色的羽毛啊。太阳给伦敦上空的云彩镶上了红边,阳光洒在芸芸众生身上。但我敢打赌,那中间没有任何人干的差事像你我干的一样怪异离奇的。面对大自然的强大威力,我们的雄心和奋斗都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你对那部让·保罗[74]的著作内容很熟悉吧?”

“很熟悉,我通过阅读卡莱尔[75]的著作回过头来再读他的。”

“这就像顺着溪流追溯其源头的湖泊一样。他说过一句精妙隽永而又蕴意深刻的话,即‘能够证明人真正伟大的重要证据是,他能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知道,这句话说的是,比较和欣赏的能力本身就是高贵的证明。里希特尔的思想给人以启迪[76]。你带枪了吗?”

“我带了手杖。”

“如果我们找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这类东西有可能用得上啊。我让你对付乔纳森,但如果另外那个逞起凶来,我就开枪打死他。”

他边说话边掏出手枪,往枪膛里装上了两颗子弹,然后放进上衣右侧的口袋。

这期间,我们一直在托比的引导下行走在通往城区的道路上,道路两旁是一排排乡间别墅。这时候,我们已经开始进入不断延伸着的街道,平常做工的人和码头上的搬运工已经开始上工了。衣衫不整的女人们在取下窗户的挡板,打扫门前的台阶。街角处方形房顶的几家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相貌粗鲁的男人们从里面出来,用衣袖抹去早晨喝过后残留在胡子上的东西。我们路过时,有几条陌生的狗从容不迫地走了过来,满腹狐疑地盯着我们看。但是,我们无与伦比的托比心无旁骛,没有左顾右盼,而是径直地向前,鼻子贴近地面嗅着,只有在嗅到浓烈的气味时,才会发出兴奋的哼哼声。

我们走过了斯特里特姆大街、布里克斯顿大街、坎伯韦尔大街,最后,穿过椭圆形板球场东面那些小街道之后,到达了肯宁顿巷。我们追踪的人似乎刻意选择了一条七拐八拐得出奇的路线,可能是为了避开人们的目光。如果有平行的小街小巷供他们选择,他们就决不走主街道。刚到达肯宁顿巷的入口,他们左转走过了邦德街和迈尔斯街。再从迈尔斯街转向骑士广场,托比停下来不走了,而是开始来回跑着,一只耳朵竖着,另一只耳朵垂着,犬类在犹豫不决时就是这么一副姿态。然后,摇晃着身子兜起圈子来,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我们,好像是要我们同情它的窘境。

“狗儿这是怎么啦?”福尔摩斯抱怨着说,“他们肯定不会是乘坐马车或者气球离开了。”

“他们或许在此停留过一阵子。”我提示说。

“啊!对了,它又要追踪了。”我的同伴说,语气也轻松了。

托比已经出发了,因为四处嗅了一番之后,突然打定了主意,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劲头和决心,快步向前。气味看来比先前的更加浓烈了,因为它连鼻子都没有朝地面嗅,只是一个劲地拉直着绳子,拼命向前跑。福尔摩斯的眼睛里闪着亮光,我由此看得出来,他心里有了数,我们快要接近目标了。

我们现在沿着九榆树巷跑,最后到达了布罗德里克和纳尔森联营的大型木材场,就在白鹰酒店过去一点的地方。到达此地之后,狗儿既狂躁,又激动,从边门钻进了木材场的围栏,里面的锯木工人已经开工了。小狗跃过了一堆堆锯末和刨花,顺着一条巷子跑,转过了两堆木材之间的过道,最后,发出了一声胜利的吠叫,一跃跳上了一个还没有从推车上卸下的大桶。它站立在木桶上,卷着舌头,眨着眼睛,挨个儿地打量着我们,目的是博得我们的赏识。大木桶的侧板和推车的轮子上沾着一种黑色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杂酚油气味。

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神情茫然,面面相觑,然后,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了一阵无法克制的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