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嫁负心总裁 生子协议(二)
约好下午三点在古浩东办公室,应素一推门进来,久看到古浩东和一个戴金框眼镜、穿着正式的男子并排坐在沙发上。
“应小姐,初次见面您好。”
看到应素进门,男子主动站起来,老练地做出一个“请”地手势。
“您好。”面对古浩东肃静的脸色,应素呐呐地回复,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我是古先生的代表律师,敝姓李,名惠明,下面由我向您解释协议的内容。”李惠明说话的语调是律师专有的理性果断。
“好,您说吧,我会听着的。”
古浩东看了李律师一眼,点头示意他开始。
于是,李惠明把桌上一只白色信封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
“首先是您和古先生的婚姻关系,你们婚后将一起入住古先生在台北的别墅,但你必须对外保密你和古先生结婚的事实,不得以妻子的名义干涉古先生在外的社交,婚后你也不享有古先生一半的财产,不得以古先生额名义对外开具或者背书票据,另外,古先生享有随时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女方不能反对。如果你有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古先生可以依约具状,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定婚姻无效。”
李惠明说了长长一堆,应素都听得云里雾里,今天古浩东找她,不是为了谈孩子的事吗?
“结婚?你要跟我结婚?”她呆住了,喃喃地张开小嘴,“可是,为什么?”
古浩东挑起眉。
“我说过了,我需要一桩婚姻,而这桩婚姻必须在外界看来非常完整,你、加上你肚子里的孩子,我们可以演好一家人的角色。”他冷静地分析。
他没有说破条约里之所以有特别写明他有随时有提出离婚的特权,是为了在古镇阳归西之后有依据立即解除和她的婚姻关系,以免她知道后会拒签。
应素不解地望着他……结婚对他来说,好像只是完成一件商业交易。
“在你眼中,我和孩子是不是都是你继承家业的工具?”
她无焦距地盯着茶几上的合约书——事实上它是一张婚前协议书。
他若无其事地挑起眉。
“你要这么说我也不否认。”他坦诚却残忍地道出实话。
“我是不是不得不嫁你?”她抬起头。
“如果你希望你的孩子没母亲受人嘲笑的话,你可以不接受。”古浩东觑起眼,算准了她不会放弃孩子这一点。
应素皱紧眉头,果然不再出声。
“应小姐,古先生给你的条件很优厚了,只要你不违反协议的规定,您一年能拿到一个亿的台币,这对双方都是互惠的,看不出有任何拒绝的理由。而且能嫁给古先生这么事业有成、帅气多金的男人,多少女人相求还求不来?”
李惠明从中进行游说,把应素的脑子搅得更乱。
“那孩子怎么办?”
“孩子当然是古先生和您的共同的,不过万一你们离婚,孩子是归古先生所有,你也能得到一笔丰厚的赔偿。”
应素愣怔了一下,古浩东为了继承家产而和她结婚,说明他根本无诚心娶她,就算她再笨,也可以预见他们的离婚几乎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那么孩子归古家所有——又代表了哪层意思?
“如果离婚,我还可以定期去见见孩子吗?我希望我能经常见到他,有时也跟我一起住几天。”应素犹豫地说出。
“你仍然是孩子的母亲,我没有剥夺你的探视权。”古浩东盯着她迟疑的眼道,冰削的眸光教人看不出他的意欲。
李惠明点点头。
“是的,离婚后应小姐当然有权探视孩子,这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
法律是有基本保障,但届时孩子若在国外,兼以古家财大势大,应素的权益绝对会被漠视。何况任何人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口头上的承诺举证困难,到了法庭上根本没有什么说服力。
这是李惠明隐下的那部分话题。
其实整张协议明显对女方不利,虽然表面上有零星的几条涉及到她的权益,但大部分都是针对古浩东利益的维护。
应素看着李惠明,拧起眉头,考虑了好久好久……
古浩东朝李惠明使了个眼色,他立即心领神会。
“应小姐,如果没有问题了,请你在合约上盖章。”他催促道。
“我、我还有一个问题。”她突然又道。
古浩东略皱眉头,眸光闪了一下才道:“说。”
“有关于每年给我一亿元台币的条款希望你能从合约上删掉,我不要钱也不要其他,孩子可以给你们古家,我只希望你能帮我找一位擅长脑科手术的专家,我外公被车撞成了植物人,医生说只有动手术才可能增加他清醒的概率,但是台湾还没有能胜任这种手术的医生,得到美国去请,你知道我不认识这方面的人……”
应素说到最后越来越轻,最后几个字几乎连她自己也快听不到了。
她不想求他的,总觉得又拿自己的事麻烦他很愧疚,所以越说越心虚。
李惠明听了应素的话,连向来处事不惊的他也不禁大感意外——哪有人会主动提出不要一亿台币,只要求请一个能动脑部手术的专家?对于古浩东来说,后者简直比喝口水还容易,那只不过是他打个电话的事情。
应素的天真无知,让做了律师多年,早已习惯了社会上的尔虞我诈的李惠明也些许不忍。
“脑科专家我可以帮你请来,至于钱的问题,那是你的权益,你可主动选择接受或放弃。”他冷冷地道,答应下她的要求。
但是,他并没有联想或者追问,她之所以在拿了他一大笔钱之后又突然缺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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