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还行
而他和千色前面时,却是那么的特别!
在千色赤身出现在他车上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断定,她就是出来卖的!
所以他已经在无形中,将千色看成了想要借机倒贴上来的女人!
甚至,想要通过他的儿子来接近她。
厌恶之余,不可否认的,这个女人终于还是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她那那骨子野性,也成了她独有的东西。
也对,像夜擎墨这样冷漠腹黑,有着富可敌国的身家和俊美无畴容颜的男人,哪个女人不想接近?
即使面容冰冷似冬日寒霜,即使不假辞色威严无比!
但还是有各种女人等前仆后继,只为能挤到他的身边。
与夜擎墨三个字扯上哪怕一丝一毫的关系,也都可以光宗耀祖似的到处炫耀。
夜擎墨早已习惯了这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人类总是千方百计地向上爬,这是每一个人生存的本能。
躲过了多少商场如战场的明枪暗箭,踏过了多少阴谋诡计,才成就了今天的夜家三少。
曾经,夜擎墨的父亲也是一代神话,如雷贯耳。
如今,夜擎墨成了H市乃至全国商场上无人不知的霸主。
就连时尚娱乐杂志,也都以能刊登夜擎墨的照片为荣。
这简直就是上帝的宠儿,走到哪儿不是被人捧着,生怕夜擎墨一个不高兴,而后果严重。
司机就那么安静的等着夜擎墨发话,可是好半天都没有动静。
豪车后面还停了几辆黑车,车上的人,自然是整日整夜都会尾随在夜擎墨身后的保镖。
“三少爷,我们该走了。”司机终于还是开口打断了夜擎墨的思路。
夜擎墨点点头,又复了冷漠疏离的神情。
豪车静静地穿过繁华的闹市,加速,疾驰而去。
此刻已是八点十分,可千念却还在家中洗脸刷牙,赶着去上学。
“小念念,快接电话,小念念,快接电话……”
这是只属于千念才有的独特手机铃声,是他死皮赖脸缠着千色让她给录下的。
口中含着牙刷,鼓着小脸蛋跑到桌案胖拿起手机嗯下接听键,“喂,哪位?”
声音朦朦胧胧的听不清楚,和他的模样一般,可爱至极。
“夜诺。”听筒里传来冷冷的声音,没有一点温度可言。
千念握着电话,眉开眼笑,“是你呀,这么早早找我有什么事么,还是你想我了嘛?”
夜诺竟会再次主动打电话来,这多少让千念这个臭小子有些受宠若惊。
“想你还不如照镜子!”夜诺的话差点让千念吐血身亡,他憋屈的皱着眉头,嘟嚷了句:“也对哦……”
虽然还是一幅冷冰冰的口气,但千念坚持认为夜诺这是在装酷!
“一会儿我让司机来接你。”果断的,也不管千念答应没答应,反正夜诺就这么说了!
的确也是,夜诺难得主动的打电话,何况是和一个只见过一次的人打电话!
千念若不给面子,那他以后恐怕再也不会主动拨任何一个电话了……
“今天是礼拜五,我要去学校!”千念可不敢逃课,否则后果严重,跪泡面,跪碎了就得挨鞭子。
一向冷静自持的夜诺,只是更冷的说了句:“挂了。”
“等等。”不知为何,千念心头一紧,皱巴巴的眉头顿时舒展开来,“你……还是让司机来接我吧。”
“穿得好看点。”夜诺酷酷地甩下一句话,挂了电话。
千念也不知道是该乐还是该哭,逃课的话,今晚肯定是躲不过那凄惨的一劫了!
孙昕欣昨晚睡得并不好,翻来覆去、绞尽脑汁只为了思考如何能够更早地抓住夜擎墨的心。
她以为陪小孩子玩是很简单的事情,所以并没放在心上。
可是她低估了自己抗打压的能力,更低估了夜诺的智商。
孙昕欣很想再多睡一会儿,可是隔着一栋墙的她,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夜诺那冷得瘆人的眼神。
不知道为什么,及时没见到人,没听到声音,夜诺也能给予无形的压力。
孙昕欣打个冷颤,只能把害怕咽到肚子里,以最快的速度翻身下床梳妆打扮。
下了楼,便见夜诺冷冷的倚在沙发上看报纸。
身边的几个下人表情严肃,仿佛就连呼吸也得竭力克制住一般。
是的,在夜家,所有的下人除了害怕夜擎墨外,还会害怕一个人,那就是从来不会笑的小少爷夜诺!
孙昕欣展开自认为最最和蔼的笑容,用最温柔的声音道:“诺儿,这么早就起床了呀?”
夜诺并不说话,他径直起身,冷冷的睨她一眼,转身出了门。
而孙昕欣却只能深吸一口气,连忙踩着高跟鞋快步跟上。
夜诺平时所乘坐的车是专属车,除了夜擎墨以外,只有千色和千念坐过这辆车。
当然,孙昕欣是没有福气和他做同一辆车了。
他没有直接去游乐园,而是让司机把车开去最偏僻的和顺街,也就是千色和千念所住的街道。
千念早就换好了衣服等在楼下,左右瞻望,好不可爱。
刺耳的刹车划破整个天际,白色的豪车稳稳地停在他的面前。
司机下车,很是恭敬的为千念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上一次来接千念的时候是晚上,司机很明显没有看清楚千念的样貌,根本没有过任何一点点的疑惑。
而这一次,千念是在白天出门,自然戴上了大大的黑色镜框。
小小的精致脸蛋几乎被遮去了一半,除了身材和身高和夜诺相似外,已无其他。
千念上了车,和夜诺对视了整整三分钟。
双胞胎的心有灵犀并不是假的,两人所穿的衣服,几乎一模一样。
很正式的小西服,白衬衣。
当然,夜诺身上的衣服是名牌衣服,一套衣服甚至比那些公司职员一个月的月薪还要高。
而千念身上所穿的西服,则是普普通通,一两百块的衣服。
“这是去年过生日的时候妈咪送给我的,虽然很便宜,但我穿起来很好看是不是?”千念笑眯眯的抬了抬鼻梁上的黑色镜框,“我这样和你出去,不会给你丢脸对不对。”
莫名的,夜诺突然觉得心里一酸,看着千念的笑容,他的目光却是更冷。
“很好看!”短短的三个字,却不像是敷衍。接着,他又道:“不怕你丢脸。”
他只是想看看,千念最好最好看的衣服是怎样的衣服!
在千念还没来得及说话的时候,夜诺率先开口,“去医院。”
司机立刻掉头,“是,小少爷!”
“夜诺……”千念扭头看着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眨巴着大眼睛很认真的问:“你爹地很有钱么?”
这样的车,一定很贵很贵吧!
妈咪说过,不准贪慕虚荣,不准羡慕嫉妒别人,特别是有钱的人!
所以,千念很想弄清楚,夜诺到底是不是有钱人。
可是等了半天,却只等到夜诺冷冷的吐出两个字:“还行。”
如果数百亿的财产只是还行的话,那么很多人都会因为夜诺这句话而直接去死!
按照前几天千念计算的方式……
以她妈咪现在月薪三万,一年十二个月是三十六万,十年三百六十万。
再活三十年的话,一共才一千多万!
一辈子都过去了,才一千多万,当然前提还得是不吃不喝不用。
如果千念知道夜诺的还行取决于他爹地的百亿财产,那或许他也会立刻严重的昏迷过去。
“那个,还行是多行嘛?”千念也不含糊,瞪着他那闪烁的大眼看着面无表情的夜诺。
看着眼前和自己完全一样的千念,夜诺眼神缓和了几分,耐着性子解释道:“比穷人好那么一点,比富人差那么一点。”
“哦?”千念似懂非懂的点头,“原来是这个意思……”
正在专心致志看车的司机顿时汗颜,就差没吐血身亡了。
后座上的两个小孩是在讨论什么,让人这么费解。
“小少爷,到了。”司机动作轻柔的踩了刹车,将车停在了医院外面,而后迅速下车为后面的人打开了车门。
下了车,千念忍不住问身边冷酷的夜诺:“我们去医院做什么?”
夜诺没有回答,只是带着警惕的扫过司机和身后尾随着自己的保镖,冷声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很快出来。”
“是,小少爷!”
没有人敢问,也没有人敢质疑,因为夜诺从来都不会做出格的事。
所以夜擎墨吩咐过,只要不是无礼的要求,务必满足夜诺!
千念狡黠的笑着,看着排排站的黑衣保镖,不由得惊呼一声:“哇塞,好酷哦!”
夜诺拧着眉头,极度不悦的看了某小屁孩一眼,“你也想和他们一起吗。”
说着,帅气逼人的他径直往医院里走去。
“才不要。”千念做了个鬼脸,连忙跟上。
当然,这么出众的他吸引了不少的目光,甚至还有些年前的男女想要上前搭讪。
千念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合,在英国的时候,每当他出门,也会吸引来很多很多的人。
所以在看着夜诺的脸色越来越冷,越来越黑的时候,他倒是勾唇笑了起来。
不管某人有多么不开心,反正他心情大好!
“喂喂喂,我们到底是要去做什么嘛?”千念终于按耐不住,沉下脸,小手拽住了夜诺的衣角,“我……我最怕进医院了……”
是的,千念最怕的地方就是医院!
在他五岁的时候生过一场重病,在医院的病**睡了整整一百天,所以他在离开的时候暗暗发誓,这辈子都不要来这样的地方了!
偏偏……
夜诺却带着他来医院。
看着这样的千念,夜诺的语气又缓和了几分,“有我在,别怕。”
“嗯。”千念点头,小手紧紧的抓住了夜诺的手。
如果换做别人这么主动的去碰夜诺,估计早就被他狠狠甩开了。
可是在被千念的小手触碰到的那一瞬间,他却觉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猛然袭来,就像是,和他认识了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