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遇令狐
“老汉”嘴唇翕张,正要说出那本书的所在之时,突然感觉自己的颈脖像是被人扼住,从嘴唇到咽喉处似乎都被一层冰凉的寒气覆住,发不出声音来,他的眼珠惊恐地爆突出来,模样甚是吓人,一会儿,“老汉”居然头一歪,就昏了过去。
为首那人见“老汉”刚才的样子是要招认了,谁知又变成这等模样,还以为他是在装相,便怒气冲冲地对手下的喽啰说:“弄盆水来泼醒他!或者,用火钳夹块火炭来也行。”
为首那人狞笑着用长长的火钳夹着一块烧得通红的火炭,要去烫昏迷在地的“老汉”的脸。
忽然,他感觉自己的手臂被一股奇异的巨大力量拉扯着,几乎站立不稳,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臂被撇成诡异的姿势,而那柄火钳呢,则是直直地往他自己的咽喉方向凌厉而来。
再然后,在惊恐的注视中,他感觉到自己的嘴巴被“人”强势掰开,那块通红的火炭竟然是要送入他自己的口中。
旁边站着的喽啰们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诡异的一幕,惊叫着喊道:“赵香主!你干什么?怎么自己烧自己啊!”
火炭跳动着火红火焰,眼看着就要烙上他的嘴,却忽然顿住,停留在他的嘴唇正前方,他可以切实感觉到炭心的热力,似乎要生生将他的嘴唇烫脱一层皮。
为首那人此时才清醒过来,大叫一声:“有鬼啊!”就使尽浑身力气甩掉了火钳,没命般地跑了出去。
喽啰们惊疑地交换了一下眼色,也慌不择路一般奔出门去。
屋里的动静惊醒了“老汉”,他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依旧躺在烧饼店铺里,似乎也没有受伤。
那东西呢?那东西还在不在?这是“老汉”醒来后的第一个念头。
“老汉”勉强支撑起自己的身体,爬了起来,去撮箕里翻找。
还好,还在呢!
“老汉”欣慰地将那书紧紧握住,贴在自己的胸膛上。
突然,他感觉一股冻彻心肺的凉气席卷了他的全身,刺骨的凉气似乎要冻结他的手指,叫它们止不住地颤动着,再也握不住那本书。
于是,“老汉”眼睁睁地看着那本书被无形的力量抽出,然后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飘飘****地往外面飘去。
“老汉”双目圆睁,奋尽全力扑上前去试图夺回那本书,却怎么也够不着,最后目眦欲裂地看着它消失了。
“有鬼啊!”巨大的心悸和失落之下,“老汉”再次昏了过去。
林枫首战告捷,得意洋洋地拿着那本书飘走了,随后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停了下来。
镇教之宝哎,而且一群人这般兴师动众地为这书火拼,想来是个非常珍贵的秘笈,林枫吞咽下一口口水,迫不及待地翻开那书,想要一睹为快。
令他沮丧的是,此书里面大多是密密麻麻的繁体字,而且是草书,叫没学过书法的林枫一筹莫展,而且,他读书的时候国文学得不好啊,尤其文言文是最“苦手”啊摔,读不懂啊改怎么破!
里面还有几幅图,划着人形,点着穴道,可惜林枫不懂其中关窍,索然无味地阖上书页。
林枫再仔细看看封面,像是写着四个大字,可惜磨损得厉害,只看到其中两个字,一个“花”字,一个“典”字。
林枫心想,这玩意儿要是落在习武之人手中,指不定是什么稀世奇珍,可是对自己来说就是一支鸡肋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且,他拿着这书一起走,又藏不住它,倒像是这书在自己走路似地,反而暴露了自己这个“鬼”的行踪,不如找个地方把它藏起来。
可是,藏在哪里呢?
哦,有了。
碰巧旁边有个药铺,林枫顺手牵羊地将掌柜装银子的小铁盒子顺了来,将书装在铁盒子里,埋在一颗桃树下。
林枫想了想,在桃树上深深地刻下“林枫”两个字作为标识,希望以后可以凭这个标识找到这本书。
要是忘了,也就算了吧。
反正于他而言,也不是什么要紧东西。
夜幕降临,在这个古代小镇上晃悠了一整天的林枫进了一家客栈的门。
进客栈干什么?
当然是打尖住店!
对于身为一个鬼的林枫而言,打尖就不必了,但是,住店是必须的!
林枫童鞋前世家境优越,出门在外一般都是住星级酒店。现在,就算是鬼,也不能委屈自己,在外面风餐露宿!
林枫大摇大摆进了客栈。
当鬼好啊,省钱!不光如此,要说林枫现在算是个黑户吧,但是也绝没有人黑面黑心地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明啊什么的。
再说,这客栈也不可能每一间房间都爆满,林枫于是“堂而皇之”地进了一间没人的上房,倒在松软的床铺上歇息。
就算客满也没有关系,林枫心里暗笑,我是不介意和人合住一间房的,嘿嘿,只要他们挺得住。
嘿嘿,人生,不对,是“鬼生”不要太逍遥!
这天,林枫在外面晃**了一阵子回客栈的时候,发现他睡觉的那一间房间住了人了。
是一对中年夫妇。
男的长髯飘飘,剑眉入鬓,一看就是古代美男子的长相。可是,林枫却嫌弃地看着他那一把长胡子,心想,古人为什么都喜欢留胡子呢?还什么“美髯公”?话说他们的胡子洗不洗啊,里面会不会有跳蚤啊?(抱歉,医生都有洁癖)
女的虽然是人到中年,倒是不显苍老,一对不逊色于她丈夫的浓眉昭示了她的英气。
这是一位女侠啊女侠!
林枫琢磨着反正现在也不是睡觉的时候,不如先坐下来歇歇,顺便观察一下这一对夫妇(心理医生和作家一样,有着职业病,喜欢在细微处观察别人。)
这两口子倒是相敬如宾,也没什么特别的,一会儿林枫就觉得无味,准备离开,再另外找一间空屋子住下。
这时,外面却响起了敲门声。
中年男人高声说:“进来!”
门被推开了,一前一后进来两个人。
一个是十一二岁的女孩,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圆圆的苹果脸上扑闪着,十分可爱的模样。
另外一个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容长脸上剑眉英挺,长相极为俊美,唇角虽然挂着笑,那笑容里分明带着几分桀骜不驯的意味。
女人怜爱地抚摸着少女黑油油的头发,说:“珊儿,今天和冲儿可好生练习了华山剑法不曾?”
少女偷瞄了一眼少年,点点头说:“练了,大师兄教了我好些诀窍呢!”
林枫见此情景不禁偷笑,这小姑娘绝对是和这少年有些猫腻,也难怪,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呢,话说林枫上初中时就屡屡收到女同学的情书,充分证明女孩子在这个爱情问题上发育比男孩子早。
林枫撇撇嘴,心想,这小姑娘撒谎骗人,肯定没练什么“华山剑法”,想是和她大师兄练什么“眉来眼去剑法”去了吧。(林枫童鞋非常敏锐,这两人的确去练“冲灵剑法”去了,详见原著,O(∩_∩)O~)
女人笑着说:“那就好。没几天就是英雄大会了,到时候鱼龙混杂,肯定会有魔教中人混迹其中,爹娘也未必见得就分得出心神来时时照看你。这个武功,先要防身,保护好自己,然后,才谈得上其他的。你们可要自己知道厉害。”
少年施礼道:“师娘的教诲,冲儿领会了。”
少女摇着她娘的胳膊,撒娇说:“女儿知道了。再说,就算女儿的武功不济事,不是还有大师兄吗?”
少女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中年男人不耐烦地打断说:“令狐冲!我叫你办的事,你办好了没有?”
令狐冲!哎,这名字听着也熟悉啊,在哪里听过呢?
林枫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林枫小时候被父母看管得紧,大部分时间都拿去学习了,没看过什么闲书。但是,在读中学的时候,一次他当小组长时,曾经没收过一本组里的同学在上课期间偷看的武侠小说,带回家后,林枫对那同学的痴迷有些不可理解,好奇之下也翻开来看看,谁知一发而不可收拾,竟然躲在被窝里看了一个通宵,把那本厚厚的书看完了,结果就是,第二天,林枫的眼睛又红又肿,他妈妈还以为他被人传染上红眼病了。
尽管大多数情节都记不太清楚了,林枫还是记住了书中的几个著名人物,比如令狐冲,比如岳不群,比如任我行,比如东方不败。
现在,令狐冲和岳不群同志正活生生地站在林枫面前。
坑爹啊,居然穿越到武侠小说里面!
那么,金庸大大给此文标注上“全剧终”的时候,他一个未进入剧情的“鬼”,是不是就此魂飞魄散,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呢?
林枫感到了蛋蛋的忧桑和巨大的鸭梨。
二更奉上。人家是说话算话的银,嘿嘿,不要大意地拿长评砸过来吧,会有惊喜哦。
童鞋们都很关心教主何时登场的问题,这里某捕吸取另外一篇文扑街的教训(那一篇文小攻在三十章才露一小脸),决定让教主尽快出场。可是,还是要铺垫一下,因为,大家看简介,小攻对教主不是一见钟情,教主就更不可能爱上一只鬼,可是,教主还是把小攻捡回家去了,为毛涅?故事需要铺垫啊,大家再忍忍,我估计教主将在第6-7章左右惊艳亮相,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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