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目的地
已经开春了,却还是冷得要死,为什么突然之间,湖水会凝结成冰呢?
这有点像是河伯神在我肚子上拍的那记寒冰掌,那不是“急速冷冻”,而是逐步渗入似的、缓慢的传递着低温。
河伯神在湖底下发功了啊?
“晚庭,醒醒!醒醒!”
又来了,老刘真是没完没了。
我心里突然很吃醋,他是我爹哎,我在过去的十四年中曾经以为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女人了,可是他居然在我的面前如此的关切着别的女人!
尽管这另外一个女人大概、似乎,是我妈。但如果,她的面目不和我那么相像的话,我接受她的存在也没有问题,可现在的情况是,我几乎和她的样貌如出一辙,这导致她的老熟人,都会因此而格外在意我。
我好像一直活在她的影子里,小卷毛、林哲宇、刘建国……他们的眼睛都看着我,其实心里是想着的另外一个人吧?
我一时间有些迷茫,我生存下去的意义是什么呢?就算现在这样加入了保密人,也像是在步她的后尘,就算我一心要去昆仑雪山把自己的身世挖出来,也可能只是带着这付小白鼠的实验躯体,给林医生他媳妇送货上门罢了。
而现在的刘晚庭,是以怎样的一种形态藏匿在雪山之中的呢?
我记得林医生曾经用过“沉睡”这个字眼。
这让我想起了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她紧闭着眼睛躺在柔软的床铺上,陷入了如同死亡一般的深度睡眠当中。她还有呼吸,她的容颜不会衰老,她不会知晓身边的一切一切如何发生,她只要沉醉在自己的好梦里,等待着她的王子披荆斩棘的赶过来,将她吻醒就够了。
而转换到我们的这个故事里,她等待的是一颗火热的心脏,她的王子就在旁边守护着她,他并不放心没有保障的一场手术,他需要一个牺牲者,甚至这个牺牲者是他老婆的孩子——
反正这个孩子跟他又没有血缘关系,死了也无所谓的,对吧?
刘建国费心费力的照顾了我14年,也是因为我是那个女人的骨肉,对吧?
老刘去世的那一年,恰好是刘晚庭跟林哲宇在杭州相遇的时间,一个死了,另一个紧接着出现,他们把她照顾的很好,对吧?
他们都爱她,曾经认识她的所有人,什么小卷毛、冬星彩,等等等等的,全都爱她。
我则什么也不是。
“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
似有似无的歌声响起来,我睁开眼睛,大明星坐在窗台上,手里抱一把很小巧的吉他。
我清醒了好久才知道这不是做梦,对哦,他可是大明星,他可能唱能跳的一个少女偶像啊!
“我说,这茫茫戈壁荒山野岭的,你从哪儿变出来的这乐器啊?”
“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草原。
”
大明星笑笑没回答,接着唱完了这首歌,他的嗓音很有磁性,听着让人没来由的舒服。这小子还有点儿实力啊?我逐渐舒展开了睡梦中紧皱的眉头,安静的听他把一首歌唱完,心情算是平复多了。
“好久没弹手有些生,音色还行,这是我自带的小宝贝啊。”
“……那么多行囊背着都嫌重,你还走哪儿都背着吉他?”
“这是乌克丽丽啊,根本不占地方。”大明星把小吉他小心翼翼的收到精致的盒子里,“音乐啊,是个好东西,有时候说不定能救人一命呢!”
“得了吧……”
“真的!如果你醒来心情差的要死,直接从这窗台寻了短见怎么办?”
我心说再怎么我也没脆弱到自寻短见的地步吧?我挠挠头发坐起身来,看到窗外的阳光洒满了他一身,心里头突然一颤:
“他们呢?”
“没有回来。”
我一下子就爬起来,直奔到窗外从大明星身旁看了看外面的湖面——
毫无波澜,风平浪静,就像我们第一次见到它时一样,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场突如其来的的凝冰也已经全部消融了。
“已经……五个小时过去了?”我看了一眼挂钟,心里一片冰凉,“他们带去的氧用光了。”
“嗯,目前看来,队里就剩下我们三个人继续任务了。”
“你说的倒是很轻巧,可他们四个是我的队友啊!你为什么不及时的去救人?你眼睁睁看着他们死?”
“吵吵什么!”大明星突然提高了音调发起怒来,又变得十分可怕,吓得我马上就不敢出声了。
“难道他们就不是我的队友了?你说说看当时的情况到底要怎么救人?咱们也跟着跳下去?你觉得如果不是托素湖突然结了冰,你还能坐在这儿听我唱歌?”大明星看把我镇住了,声调又逐渐弱了下来,“谁说他们就一定死了呢?你这是不给自己留希望!”
“可是湖底下……人要怎么活下去?而且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他们才不愿意返回来跟我们说一声呢?”
大明星耸了耸肩,从窗台跳下来把吉他盒子塞进了他的行李箱。我这才看到,满屋子里堆得都是我们的行囊,就连我的行李箱也收拾好了放在一侧,我原先扔在一旁的衣服也被整理好了。
“你干的?咱们这是……”
“要走了。喏,李副官那边也ok了吧?”
他说着,李副官推开门进来,肩上扛着一箱物资:“不管能不能用到,反正都备齐了。”
“要离开德令哈?咱们不去管那个湖了?万一他们又突然回来了怎么办!”我急得赶紧跑过去把房门关上了,“我不想放弃他们啊!”
“就算待在这里也没有用,他们应该不在这儿了。”大明星从衣架上把外套朝我丢了过来,“其实不是不告而别,你忘了那个氧气罐了?”
我回想起来那些看不懂的刀痕,急忙问道:“什么可怕又死亡的那些符号吗?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啥?”我听到他奇怪的发音愣了一愣,“我只能听懂人话,麻烦您翻译一下……”
“是‘地狱’。”大明星用手指头在空中比划了几个我压根儿看不清的符号,“他们留下来的信儿,是‘地狱之门’!”
我情不自禁的抖了一下,地狱……之门?大明星说这是敢死队留下的告别,那“不在这里”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们从湖底下前往了地狱之门?!
“我们可以知道地狱之门在哪里吗?我们要去哪里才能找到他们?”
“完全不知道。”李副官摊了摊手,“宋大拿的地图里,也没有明确的标明这么个地方。”
“那……那我们现在大包小包的,要去的地方是?”
“格尔木!”
我闭上嘴巴沉默了一会儿,登时心如明镜了。是啊,我们谁都不知道地狱之门是在哪里,可是从一开始,我们,以及宋大拿队伍的目的,就不是德令哈,而是格尔木的死亡谷。
托素湖和白公山的一切都围绕着东王公、西王母、营养液和鲛人,那么可以说,宋大拿也是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才要在前往昆仑山以前停留在这边一个礼拜。
托素湖分割开了德令哈与格尔木,湖的东北方是这个城市,西南方就是另外一个城市了,如果我们在这儿什么也等不到,那倒不如顷刻就动身前往最初的目的地。寻找大掌柜的任务总是要继续的,说不定在那边我们还能捞到些关于“地狱之门”的线索!
“走走走!”我伸上外套袖子就要拉起行李箱出门,“一分钟也不要等了,走吧!”
后面两个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几分钟前还堵着房门的我扛起了三个包裹下了楼,楞了一会儿,也开始把堆积如山的物资朝下搬运,大厅里那个老头缩在吧台里面,哆哆嗦嗦的写好了发票。
“等一下,宋大拿的发票也是你写的?”
我手里握着那张薄薄的纸,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他们住了一个星期,你给他们开了发票的,也就是说,他们明确的退了房,然后才消失了踪迹?”
老头没太明白我的意思:“他们消失没消失我怎么能知道,反正就住了一星期,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我总不能过问他们后来又要去哪儿……”
“他们离开宾馆的时候,要了车吗?”大明星把肩上的行囊卸下来,也问了一句,“还是说,拎着包徒步走的?”
“这还真没注意……我那时候得赶紧给老板汇报,还得兼职保洁员上去打扫房间,难得一笔生意赚了点小钱,就没出去送人……”
老头一说到给“老板汇报”,察觉到我们几个的眼光立刻犀利了起来,赶紧又加了一句:“我不会再汇报你们了!我手机都在你们那里!这下号码都没了!”
“汽车发动的声音有没有呢?”大明星指了指外面,恰好我们叫的车开到了门口来,“嘀嘀”的按了两下喇叭。
“没听到呢……”
“好了好了,咱们走吧!”
大明星不想再听老头子的啰嗦,招呼着我们把大包小包转移到车上去。
我踏出宾馆的大门,眺望着这片茫茫的戈壁滩,这个地方十分的偏僻,如果没有叫车的话,徒步走出去要花费很久的时间,而且还容易迷路。如果还要带着沉重的行囊一起走,只要是不傻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宋大拿他们应当是和冬爷的敢死队一样,悄无声息的潜入了托素湖了吧。
嗯,只要奔着最初的目的地的话,应该还有戏,不然老九不可能回去北京,宋大拿的资料也不会流传到我们手里,先锋队在潜入了托素湖以后,在某个地方又活着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