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末途绝路

突然传来的爆炸声,让梅西上尉锁紧了眉头。

打了几个小时,他可以肯定山坡上只有两名敌人,可就是这两个敌人,让他损失了十多名士兵。

两名训练有素的狙击手,在有利条件下,足足顶得上一个步兵排。

在对付游击队的时候,梅西就尝过狙击手的苦头,一颗枪弹在他的左胸口上留下了一个碗口大的伤疤,让他在病**趟了足足三个月,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如果那颗枪弹稍微往右偏一点,就能要了他的小命。

当然,梅西也干掉过游击队的狙击手。

有一次,一名游击队的狙击手也是藏在山坡上,连续射杀了十几名政府军的官兵,还差掉干掉前来督战的政府官员。在久攻不下的情况下,梅西上尉用上了最为极端的手段,即放火烧山。大火燃烧了一天一夜,等到政府军官兵攻占山头的时候,只找到了一具烧得焦黑的尸体,与一把只剩下枪管等金属部件的步枪。只是一把普通的步枪,没有瞄准镜,精度也不够高,却发挥出了惊人的威力。

可惜的是,这次不能烧山。

梅西尚未没有准备烧山用的工具,而且雨季还没有结束,根本无法点燃那些饱含水分的野草。

看清楚情况,梅西上尉松了口气。

狙击手不是万能的,况且这片丛林是他的天下。

那两名狙击手肯定用光了弹药,梅西派出去的手下已经从三个方向包围了他们,而且正在逐步逼近。

战斗很快就会结束,即便是上帝。也救不了那两个倒霉鬼。

山坡上,枪声大作。

不过,是政府军士兵所使用的德制步枪发出的声音。

因为出自同一流派,所以中国军队的制式步枪与德军的制式步枪有恩多相似之处,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但是这两种枪支开火时的声响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所使用的弹药不同。

大战结束之后,德军率先换装使用中间型弹药的突击步枪,并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从六年前开始,德意志第二帝国还向全世界输出这种突击步枪。墨西哥就引进了一条生产线,而且向危地马拉政府军大量提供了这种枪支。结果就是,危地马拉政府军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好的突击步枪。

相比之下,中国军队从一开始就不大重视中间型枪弹。

当然,这也有现实原因。

这就是,中国大量弹药库存,仅战后没有援助掉的弹药就有数百亿发。而这些弹药显然不可能抛弃掉。

为了将就弹药,中国陆军装备了使用标准步枪弹的自动步枪。

虽然中国陆军的标准步枪弹在装药量上要小于德军的标准步枪弹,以适应中国军人的实际情况,即中国军人的身材普遍比德军瘦弱一些,因此需要设法降低枪支的后坐力。但是使用标准步枪弹的自动武器,肯定存在后坐力过大的问题,要不然在大战期间,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也就不会大行其道了。

正是如此,中国陆军装备的第一种自动步枪并不成功。

在使用中,部队反映了很多问题。比如全枪重量偏大,后坐力帼于猛烈,自动射击时的准确性太差。枪弹携行量太少等等。

战场上,这些问题都暴露了出来。

早在三年前,喀麦隆独立军就发现,他们手里的中国步枪很难在丛林里面对付使用德制突击步枪的政府军。

在中美洲的丛林里,这个问题同样存在。

当然,梅西上尉不是枪械方面的专家。他更喜欢使用丛林砍刀。只要能够用得上丛林砍刀的地方,他就绝不用枪。落到他手里的游击队员。无一例外的都是被他用砍刀处决的,这让他节约了不少枪弹。

枪声时密时疏,偶尔还能听到手枪的枪声。

显然,那两名狙击手已经用上了手枪。

在危地马拉政府军中,只有军官才配备手枪,士兵是没有手枪的,而且配备给军官的手枪五花八门,比如梅西上尉用的就是一把由联邦美国生产的大口径转轮手枪,而不是军队里更常见的自动手枪。

梅西上尉知道,战斗就要结束了。

用上手枪,意味着进行最后的抵抗,而且不会持续多久。

事实也正是如此。

山坡上,李承志与张国栋已经把步枪丢到一旁,都用上了手枪,而且各打光了一个弹匣的子弹。

“老张,你后悔了吗?”

“你他妈有完没完?”张国栋手起枪响,把一名试图爬上来的政府军士兵吓得又缩了回去。

“说实话,我有点后悔。”

“后悔!?”

“出发之前,你们都给家里人写了信,我还看到成浩然与蒋中琦偷偷写了遗书,可我什么都没留下,甚至没有给家人发一封报平安的电话。等我妈收到我的阵亡通知书,她肯定会很伤心。”

“她会为你感到骄傲。”

“不会。”李承志笑了笑,朝着三十多米外的一名敌人开了一枪。枪响后,那名政府军士兵不见了踪影,不过李承志并不清楚有没有打中。“我这样的家庭,就算她表面上非常坚强,会对其他人说,她为有我这样的儿子感到骄傲,但是内心里,她更希望我活着,希望看到我结婚、看到我有孩子、看到我慢慢变老,而不是想得到一张冷冰冰的、充斥着官方语调的阵亡通知书。”

张国栋勉强笑了笑,他的母亲也同样不想收到儿子的阵亡通知书。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没用了。”李承志朝躺在一旁,仍然昏迷不醒的舒雨婷看去,似乎想知道她是否会后悔。

“不管怎么样。我们的死并非毫无价值。”张国栋把最后一枚手榴弹交给了李承志。

“干嘛?”

“你不是说,会留下一枚手榴弹吗?”张国栋取出手枪的弹匣检查了一下,“我还有四发子弹,你呢?”

“最后一个弹匣。”李承志为手枪换上了一个装满子弹的弹匣。

“如果你能活着逃走,记得今后每年的生死忌日给我烧些值钱。”张国栋撑起身子。朝敌人的方向看去。

“老张,你要干嘛?”

“我说过,我们是兄弟,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李承志愣了一下。没搞清楚张国栋的意思。

“既然必死无疑,我就先走一步。”

“老张……”

李承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张国栋就爬了起来,紧着着枪声大作。

虽然张国栋的身手非常敏捷,但是依然没能躲开所有子弹。他仅仅跑出了十多米,一颗子弹就打在了他的右腿上,紧接着第二颗子弹打在了他的腹部。在他倒地之前,又有几颗子弹钻进了他的身躯。

“老张——”

李承志彻底失去了控制,只是他没有愚蠢到去送死。三名政府军的士兵朝张国栋倒地的地方跑去,只是还没跑到就被李承志用手枪干掉了。

一时之间,政府军的火力再次转向李承志的藏身之处。

虽然李承志很想冲出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在最后一刻到来的时候,他必须用上那枚手榴弹。

在他缩回去的时候,外面又传来枪声,手枪的枪声。

张国栋还没有死,只是枪声只响了三下。

“李承志,你他妈的快跑啊。别让我白白送死!”

听到张国栋发出的吼叫声,李承志的眼眶湿润了。张国栋用生命,为他换来了最后的机会。哪怕只是十分渺茫的机会。

只是,李承志没有迟疑。

他不能让张国栋死得毫无价值,哪怕他能多活几分钟,哪怕只能跑出几十米,张国栋的牺牲也有价值。

政府军的士兵听不懂汉语,也就再次被张国栋吸引了过去。

趁此机会。李承志扶起舒雨婷,把她放到背上。然后猫着腰离开了藏身地点,朝着山丘的另外一面跑去。

顾着逃命,李承志忘记了一切。

他必须忘记一切,必须抛开所有杂念。也许活命的机会依然十分渺茫,但是他不能让战友白白牺牲。

只是,逃跑了一整天,加上两个小时的战斗,早就耗光了李承志的体力。

他没有停下,步伐却越来越慢。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实在是跑不动了,甚至连抬腿的力气都没有了。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李承志跌倒在了草丛中。舒雨婷从他背上滚落下来,大概是撞到了岩石上,低声呻吟起来。

李承志爬过去,摸了一下,发现她脸上沾满了鲜血。

鲜血是从额角的伤口里流出来的,伤口很长,肯定是落地的时候撞到了岩石上,被锋利的岩石割破了。

这时候,山丘的另外一面枪声大作,而且十分嘈杂。只是,隔着山丘,李承志辨别不出枪声。

他挣扎着爬了起来,在他回头的时候,正好看到几个身影越过山丘脊线。

显然,政府军没有放过他,已经追了上来。

李承志想把舒雨婷扶起来,只是此时八十多斤的重量,让他根本无能为力,他甚至无法站稳。

罢了,也就多活了几分钟。

李承志一屁股坐下,掏出了张国栋给他的那枚手榴弹,看了眼还是昏迷中的舒雨婷。

也许,她也不希望看到毁容后的样子。李承志拔掉了手榴弹的保险,用右手小指钩住了拉环。只要轻轻一用力,手榴弹就将在四秒钟后爆炸,横飞的弹片能够杀死周围十米内的所有人。

脚步声越来越近,李承志屏住呼吸,开始为自己的生命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