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星期三,路易斯已经习惯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路了。尽管他的脚踝还缠着绷带,不能承受太多的重量,但如果他慢慢地走,至少还能上下楼梯。晚饭过后,乔纳森叔叔把盘子都洗净、擦干,然后说道:“路易斯,你愿意自己在家待一会儿吗?如果不行的话,我很乐意不去参加今晚的会议。”
路易斯知道,乔纳森叔叔指的是去参加卡帕纳姆县魔法师协会每月一次的例会,其实就是当地的几十位魔法师的小型聚会,他们会坐在一起闲聊,吃点心,玩一玩棋牌游戏。“我可以的,”路易斯回答说,“你要去多久呢?”
乔纳森叔叔看了看冰箱上方的时钟:“现在还不到七点,这次会议我们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需要商量,所以我应该会在九点半之前回来。你确定自己一个人可以吗?”
路易斯点了点头。“我有国民军纪念大厅的电话号码。”他回答说。国民军纪念大厅是为了纪念内战时期在联邦军队服役过的新西伯德镇公民而建的,就在主街的东端,离他们家不远。“如果我需要你的帮助,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好的。”他的叔叔说完,就匆匆地离开了厨房。路易斯一瘸一拐地走进客厅,打开了电视。这是一台漂亮的真力时电视机,有一块圆形的屏幕,就像一扇舷窗一样。此时,电视上正在播放底特律老虎队的一场棒球比赛,路易斯把电话机从大厅里拿了进来,这样就可以一边给罗丝·丽塔打电话,一边坐下来观看比赛了。虽然罗丝·丽塔和齐默尔曼太太都是芝加哥白袜队的球迷,但她也很喜欢老虎队,所以肯定会和她的爸爸一起看比赛的。就在路易斯准备拨通罗丝·丽塔家的号码时,乔纳森叔叔突然喊了起来:“路易斯!你动过我的手杖吗?”
路易斯从沙发上站起来,连拐杖都懒得拄,一瘸一拐地走到了前厅。他看到乔纳森叔叔正站在那里,挠着他的一头红头发。在衣帽架的旁边,放着一只高高的花瓶,里面插着几把破旧的雨伞和三根手杖。然而,乔纳森叔叔却没有找到手柄上有一个水晶球的那根手杖,因为它是有魔法的,也就是乔纳森叔叔的魔杖。
“我没有碰过它,”路易斯有些担心地说,“哦,天哪,乔纳森叔叔!是不是有人溜进来,把它偷走了?”
“如果真的有人这么做了,那他们可讨不到一点儿好处。”他的叔叔果断地回答,“路易斯,魔法师的魔杖只能适用于它的主人,其他的人拿它根本没用。人们会偷魔杖的唯一原因就是,它能让自己免受魔杖主人的咒语的影响,而且——”
“如果是你的仇家偷走了魔杖,那该怎么办?”
“那是不可能的,”乔纳森叔叔说,“原因很简单,我从来都没有什么仇家。不管怎么说,那个人要是被我抓到,我一定会狠狠地揍他一拳!不过,我还真不知道是哪个可恶的家伙偷走了我的魔杖,而且我也不记得上一次用它做了些什么。唉,算了,它总会出来的,幸好今晚魔法师协会也不用施咒。打扰到你了,真抱歉!”
然后,乔纳森叔叔出门了。他走到隔壁,坐上齐默尔曼太太的紫色汽车之后,就出发去参加会议了。不过,路易斯还是感觉很奇怪,浑身起鸡皮疙瘩。他盯着衣帽架上的那面镜子,但上面却只映出了他焦急的脸庞。路易斯走回客厅之后,就开始怀疑乔纳森叔叔是不是误把手杖放在了那个很大的壁橱柜里,也就是他们用来存放望远镜的地方。于是,他打开壁橱门,按了一下里面的电灯开关,却发现灯泡已经烧坏了。在一片漆黑的壁橱里,路易斯隐约看到了被一条旧床单盖住的望远镜,它看上去就像一个沉默的、静止的幽灵。后来,路易斯从一个架子上拿出了他和乔纳森叔叔用过的那个天文手电筒——上面有一个红色的透镜,因为红色光不会影响到夜间视觉——但在它微弱的光亮中,他还是没有看到手杖的踪影。最后,他只好握住手电筒,关上壁橱门,拿起电话回到沙发上,给罗丝·丽塔打了一个电话。
“嘿,”她说道,“你在看比赛吗?现在已经是第五局末了,老虎队领先两分!”
“听着……”路易斯急切地说,他把手杖丢失的事告诉了罗丝·丽塔。
她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他以前就把手杖放错过地方,不是吗?”
“是的。有一次在我们野餐后,他就把手杖直接落在后院了;还有一次,手杖都在汽车后备厢里躺了好几个星期了,他才想起来把它放在了哪里。”
“所以,他应该是又忘了。”
“也许是吧。”路易斯不情愿地说。
“你的脚踝怎么样了?”
“好多了。虽然我现在还得拄着拐杖,但不用拐杖我也能走得很好。”
“那你的两个黑眼圈呢?”
路易斯做了个苦相,虽然罗丝·丽塔根本看不见。“它们变成黄色了,”他回答说,“一种有点儿恶心的绿黄色,就像那些小毛毛虫一样……”
突然,他听到罗丝·丽塔的爸爸好像在说些什么,接着她马上打断说:“路易斯,我得挂电话了。我爸爸在等一个电话,再见!”
一秒钟后,路易斯听到电话里发出咔嗒一声,然后就只剩一片寂静了。他挂了电话,盯着电视看,但他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有放在球赛上。路易斯懒得去开客厅里的灯,于是当夜幕降临后,整个客厅也渐渐地暗了下来,只有电视机里还闪出一点儿灰色的光亮。
突然,路易斯用余光瞥见了什么,好像是前厅那儿闪着一些淡红色的亮光。是手电筒落在那里了吗?不是,他看到手电筒就摆在电视上方的架子上,旁边还有一个棒球形状的陶瓷纪念品。路易斯有点儿害怕地站起来,打开了沙发旁边的灯,一瘸一拐地来到前厅后,立马就看到了衣帽架上的那面镜子正闪着一些红光。路易斯咬着嘴唇,仔细看着镜子,发现上面显出了一片平坦漆黑的土地,四周耸立着一圈圈高耸的巨石,看上去有点儿像他曾经在英国看到的巨石阵。
然而,那一片黑暗中还出现了一个闪着熊熊烈火的巨大数字,就像路易斯之前看到戴兜帽的那个人划的火光数字一样。
这一次的火焰比之前的还要大,但那个数字仍然是在半空中不停地飘浮着、摇摆着。
路易斯踉踉跄跄地回到客厅,打开了灯,从沙发旁的地板上抓起电话,疯狂地拨着国民军纪念大厅的电话号码。他听到电话的另一端响了三四次。“快接电话,快接电话。”他咬着牙说。
终于,有人接了电话:“喂?”
路易斯听出了那是耶格太太的声音,她为人很亲切,但说话总有些含混不清,而且还可能是整个魔法师协会里法力最弱的魔法师了。“您好,我是路易斯·巴纳维尔特,请问我的叔叔在吗?”
“什么?什么?是路易斯吗?但乔纳森好像已经走了,我再去看一眼,亲爱的,请等我一下!”
路易斯又朝前厅那儿瞥了一眼,但那些红光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突然,前门的把手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把他吓得跳了“一千米远”。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了,路易斯看到他叔叔走了进来,终于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电话那一头的耶格太太说道:“恐怕你和他错过了……”
“没事了,他现在就在这儿。谢谢您,耶格太太!”路易斯挂了电话,赶忙说道,“乔纳森叔叔!快看镜子!”
乔纳森带着惊讶的表情,转身盯着后面的镜子:“难道是我的胡子上有蛋糕屑吗?弗洛伦斯带了一块她做的咖啡蛋糕……”
“它还在那儿吗?”
“我的胡子?”
“不,是一个数字!你快看镜子!”
乔纳森叔叔又看了一下镜子:“这里就只有我们巴纳维尔特家的两个人呀。路易斯,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路易斯气喘吁吁地解释了他刚刚在镜子里看到的数字3。“我觉得这一定是个征兆,”他说道,“我想它指的就是已经发生在你身上的第一件坏事——你的手杖丢了!那接下来还会有两件坏事要发生!”
乔纳森叔叔摇了摇头:“我也不确定。以防万一,我还是去问一下弗洛伦斯吧,但我真的觉得只是这面傻瓜镜子又在耍什么花样而已。”乔纳森叔叔并没有打电话,而是直接走到隔壁,把齐默尔曼太太喊了过来。几分钟后,他们三个人都站在前厅,看着那面已经恢复正常的镜子。
“我还在想你为什么没带手杖呢,”齐默尔曼太太在听完了整件事后说道,“好吧,让我用法力来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它。跟我来吧,你们两个!”
齐默尔曼太太把他们带到厨房,又从橱柜里拿出了一个高脚杯。她在杯里装满水,然后滴了一小滴橄榄油进去。一开始,这滴橄榄油只是静静地浮在水面上,但随着齐默尔曼太太低声说了几句话,它就漂到了水面的正中央。“很多人都认为,要想完成这个魔法,就需要准备昂贵的水晶球或水晶玻璃,”她用平和的语气解释说,“但其实重点并不在于水晶球!紧要关头,一杯普通的水就可以了。”
“我还以为魔法师们是不会随随便便使用魔法的。”路易斯轻声说。
“当我们要寻找丢失的魔法物品时,我们就会这么做,”齐默尔曼太太回答,然后眨了眨眼,“当然,还有我们懒得洗碗的时候!”她盯着那杯水看了几分钟后说道:“现在——请告诉我乔纳森·巴纳维尔特的手杖在哪里,快快现身!”
路易斯在一旁好奇地看着。他几乎没怎么见过齐默尔曼太太施展魔法,因为她也确实很少这样做。正如她曾经解释的那样,在大多数时候,她和乔纳森的责任——也是魔法师协会所有成员的责任——是要尽全力阻止邪恶的魔法,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魔法。
路易斯一直盯着那杯水,然后看见水里出现了一些微光,那是一种淡淡的紫光。接着,它又往四周射出了一些细细的光束,齐默尔曼太太聚精会神地盯着它看,于是脸上也闪烁着一些紫色的光芒。在盯着水杯看了五分钟之后,齐默尔曼太太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实在是奇怪,”她说道,“乔纳森,你的手杖真的不见了!它既不在这座房子里,也不在外面的院子里,我找遍了南密歇根州方圆五十千米内的任何地方,全都没有它的踪迹!”
“它不可能凭空消失了呀。”乔纳森叔叔不解地说。
“怎么不可能?”齐默尔曼太太不耐烦地厉声喝道,“那可是一根魔杖!”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齐默尔曼太太点了点头:“是的,我知道。我很抱歉刚才说的话,但我没有生气,只是有些困惑而已。你的魔杖本来就有很强的感应磁场,所以在一百千米内的任何地方,我应该都能感应到它的存在才对!除非……”她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了。
然而,乔纳森叔叔却接着说:“除非有人用某种邪恶的魔法把它隐藏了起来。”
“乔纳森!”齐默尔曼太太朝路易斯的方向猛地扭了一下头。
“路易斯已经够大了,他也该知道这些事了,”乔纳森叔叔坚定地说,“但说实话,我也不确定他是否需要知道另外一些事情。你们俩在这儿等着我。”说完,他就咚咚咚地上楼去了。
“他要去拿什么呢?”路易斯疑惑地问。
齐默尔曼太太叹了口气,耸了耸肩:“谁知道呢?也许是午夜队长的秘密解码戒指,也许是一个有魔法的弹簧高跷。遇上像乔纳森·巴纳维尔特这样的老顽童,根本就说不准!”
几分钟后,乔纳森迈着沉重的步伐回到楼下,走进了厨房。他砰的一声把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扔在了桌子上,扬起了一些灰尘。路易斯好奇地盯着这本书:它的封面是皱巴巴的黑色皮革,上面印着一个金色的长方形,下面还有一个金色的圆圈。仔细一看,那个长方形框里写着“金刚狼”,而金色圆圈里也有一段文字和一个犁的图案。在圆圈的边缘,还可以看到“密歇根州农学院”和1882年的日期,也就是这座学院成立的年份。“这是我大四那年的大学年鉴,”乔纳森叔叔说,“天哪,居然已经过去二十五年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说完,他翻开了那本年鉴。路易斯无意中瞥到了一幅吉尔牌钢制车轮的广告,大意就是夸赞这款车轮多么美观、实用、经济。乔纳森叔叔继续翻了翻书页,又说道:“应该就是在这里的,啊,找到了!”他用手指着一张照片,上面有三个人,两个站着,一个坐在中间。他们三个人都穿着毕业服,但站着的那两个人戴的是扁平的学位帽,而坐着的那个戴的是一顶倒扣的花盆状软毡帽。
路易斯往前伸了伸脖子。他觉得站在右边的那个人看起来十分面熟,很像他记忆中的父亲查尔斯·巴纳维尔特生前的样子。“这是你吗?”路易斯指着那个人问道。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留胡子呢,”乔纳森叔叔有些骄傲地说,“是的,这个人就是我,这张照片是在荣誉表彰大会之前拍的。中间这位戴着古怪帽子、蓄着老式长胡须的年长绅士,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那位数学教授和魔法老师:蒙代尔·马维尔博士。而在他的另一边,这个看起来很像刚吞下了一棵仙人掌的暴躁家伙,就是和我一起学习魔法的同窗,阿道弗斯·施莱克特舍兹。他是德国人,当初来美国是为了学习怎么种植小麦和土豆的。”
“真是个奇怪的名字!而且他看起来很不高兴的样子。”齐默尔曼太太说。
乔纳森叔叔点了点头:“那可能是因为在拍这张照片的两分钟之前,马维尔博士告诉了阿道弗斯,说他最终还是无法通过资格认证成为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当时,他和我都已经完成了我们的毕业作品——每一对学习魔法的学生都要创造出一个被施了魔法的物体,尽管它们通常都是一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里面必须包含两人相同的魔法能量,以证明他们配得上‘魔法师’的身份。不管怎么说,我们终于完成了,虽然整个过程很辛苦,因为阿道弗斯总是咄咄逼人,永远控制不了自己的坏脾气,而马维尔博士也常常告诫阿道弗斯要改正这一点。最后,马维尔博士认可了我们两个的作品,但他却拒绝颁给阿道弗斯一根真正属于魔法师的魔杖。所以,当我在马维尔博士临时起意的一个小仪式上被授予了魔杖时,阿道弗斯就只好无奈地在表彰大会上接受自己被评为了年度最佳数学之星。”
路易斯盯着照片上的阿道弗斯:他整个人看上去比乔纳森叔叔要大五至十岁,而且他的脸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狭窄的两肩向前弯曲,凹陷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似乎充满了怨恨,令人毛骨悚然;一只很突出的鼻子,让路易斯联想起了鹰喙;蓄着浓密的胡须,两侧尖尖的黑色山羊胡遮住了他的嘴和下巴。路易斯光是望了他一眼,就不禁打了个寒战。
“为什么给我们看这个?”齐默尔曼太太问。
乔纳森叔叔叹了口气,解释说:“因为据我所知,全世界就只有一个人会对我的那根魔杖感到不满。我的意思是,伊扎德一家早就死了,而我再也没有其他的魔法师仇敌了。然而,当施莱克特舍兹知道我将会被赠予一根魔杖,而他却只能两手空空回去的时候,他确实火冒三丈了。”
“那现在他在哪儿呢?”路易斯问。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我不知道。”乔纳森叔叔回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他回到了德国的老家,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听过他的消息了。据我了解,他很可能是在战争中丧生了,为了他们德国人而战。不过,我的这个猜测也太不靠谱了。即使阿道弗斯偷了我的手杖,对他也没有什么好处呀,因为他根本用不了我的魔法!”
“那他会魔法吗?”齐默尔曼太太继续问道。
“哦,当然,他学的魔法和我一样多。”乔纳森叔叔回答,“你也知道的,魔法师并不一定需要有魔杖。一根好的魔杖只是一根施了魔法的权杖,可以帮助魔法师集中注意力并增强他的魔法能量。谁知道呢,也许阿道弗斯在回到欧洲大陆之后,还找了别的魔法老师继续学习魔法。要知道在20世纪30年代末,魔法师就已经够多的了!那时也刚好是黄金圈开始分崩离析的时候。要是阿道弗斯遇上了一两个魔法师,说不定就成了某个魔法三人组中的一员。”
“天哪!”齐默尔曼太太低头看着那张照片,惊讶地说完后,用手捂住了嘴。
于是,路易斯更加仔细地望着那张照片:乔纳森和阿道弗斯各站在一张课桌的两旁,马维尔老师则坐在中间,也就是桌子的后面,他的头上歪戴着一顶帽子,显得十分洒脱。课桌的后面有一块黑板,上面写满了各种深奥的数学符号和数字。虽然右边的黑板被阿道弗斯狭窄的肩膀挡住了一部分,但是仍然可以看清那里立着一个衣帽架,而且其中一个衣钩上还挂着一件不怎么好看的衣服,很像是一件连帽长袍。
“没错,”乔纳森叔叔有些疲倦地说,“你已经发现了,弗洛伦斯。就像我说过的那样,马维尔博士曾经是黄金圈的一名成员,但他属于正义的一派。对了,补充一句,他从来都没有强迫我们加入那个奇怪的组织,而我们也确实没有加入。反正,我是没有加入,但至于阿道弗斯,我就不清楚了。”
“也许他和你之间还存在着某种魔法联结。”齐默尔曼太太告诫说。
“也许吧,但我并不相信。当初他并没有拿到魔杖,也就相当于他没能加入我们的三人组。”
齐默尔曼太太接着说:“如果那根魔杖是马维尔博士给你的话……”
“他也许会知道怎么才能找到它的下落,”乔纳森叔叔接话道,“我早就想到了,老太婆。而且,刚好我这几周也一直想给马维尔博士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近况。不过,他已经很大岁数了,现在又那么晚——快十点二十分了!我还是明天早上再给他打电话吧。虽然他马上就要退休了,但我想他应该还住在兰辛市。与此同时,弗洛伦斯,如果你愿意的话,你还可以帮我一个大忙。”
“要做什么?”
在路易斯看来,乔纳森叔叔似乎是故意发出了一声高亢洪亮的笑声,就好像是在说一个精彩的笑话一样,但其实他的话一点儿也不好笑:“凭借你高超的魔法能力和你的那根超级魔杖,也许你可以对这座房子施一些保护咒!让我想想,比如‘林尼厄斯的安全屋之咒’‘阿尔卡扎的邪恶对抗之咒’,哦,对了,还有‘福格伯克的无所不能保护咒’也不错。”
“要不要在上面再放一颗又圆又红的大樱桃呢?”齐默尔曼太太顽皮地笑着问,“好的!我同意你的看法,我们得确保万无一失,而且我也要谦虚地承认,我的魔法确实要比你强,况且你现在连魔杖也没有了。我这就回家去拿我的魔杖,如果它仍然完好无损的话,我马上就可开始施咒。”
过了一会儿,齐默尔曼太太带回来一把普通的旧雨伞。它唯一不同寻常的地方就是伞柄上有个青铜狮鹫,而且它的爪子里还有一颗比乒乓球还大的透明水晶球。不过,路易斯却很清楚,这就是齐默尔曼太太真正的魔杖。这个水晶球拥有巨大的能量,是一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送给她的,那位魔法师当时住在宾夕法尼亚州,专门为人们施一些会带来好运和治愈疾病的咒语。齐默尔曼太太一声令下,那把雨伞就变成了一根权杖,顶端有一颗紫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她身上的紫色连衣裙也变成了一件飘扬的斗篷,每道褶子里都跳动着紫色的火焰,而她自己似乎也变得高大威猛起来。
齐默尔曼太太总共念了三次咒语,她每念一次,这座老房子似乎就变得更加温暖舒适一些。在念完了最后一次咒语后,齐默尔曼太太又恢复了平常的样子。她拨开脸上的几缕头发,说道:“哎哟!就这么多了,乔纳森。如果有人想要冲破这些障碍的话,那他就得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魔法师——要是真有人试图这么做的话,我立刻就能知道!在咒语解除之前,除非是你和路易斯邀请的人,否则没有任何人能随意踏进这座房子,所以你们今晚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了。”
“谢谢你,弗洛伦斯。”乔纳森叔叔感激地说。他正打算要说些什么,但突然犹豫了一下,没有说出口。然后,他又小声地说:“还有一件事。虽然我没有什么权利来问你这个问题,但是……唉,我们当了这么多年的邻居,我也不知道还能问谁……”
突然间,路易斯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他猜乔纳森叔叔是不是想说,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就拜托齐默尔曼太太照顾自己了。他开始喘不过气来,心脏也在怦怦狂跳。
齐默尔曼太太握住了乔纳森叔叔的手。“乔纳森,”她严肃地说,“你当然可以问我任何问题,毕竟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尽管说吧。”
“好的,”乔纳森叔叔说道,很显然是在坚定自己的意志,“那么,如果你不介意……如果可能的话……如果你真的能这么做的话,”他又深吸了一口气,“可不可以把你剩下的咖啡蛋糕拿过来?实在是太好吃了,我真想再吃上一两块!”
“哎呀,你真是的!”齐默尔曼太太在乔纳森叔叔面前晃了晃手指,但她还是大笑了起来。接着,她就去拿了咖啡蛋糕回来。果不其然,这蛋糕真的像乔纳森叔叔说的那样好吃。
那天晚上,当路易斯躺在**时,他又想到了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穿着长袍的身影,于是就忍不住回想起了所有的细节:那个人的手里拿着一根手杖,也许就是一根短棍,然后又用它在空中画出了数字“3”。不过,那不可能是一根魔杖——乔纳森叔叔的魔杖要比那个人影挥舞的棍子长得多,也重得多。也许那个人并不是什么邪灵,而是为了保护巴纳维尔特家族的一个魔法警示而已。最后,这个想法让路易斯得到了一些安慰。
也许是因为吃了美味的蛋糕,也许是因为笼罩在巴纳维尔特家的保护咒语下,总之,那天晚上,路易斯觉得他的脚踝一点儿也不痛,很快就睡着了,并且还做了一些愉快的梦。
然而,噩梦很快就要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