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的晚上,路易斯正在和乔纳森叔叔吃晚饭。这时,路易斯突然开口问,自己周六是否可以和罗丝·丽塔一起骑自行车去远一点儿的地方兜兜风。正在舀土豆泥的乔纳森叔叔听到这话,便停下来说道:“好呀,当然可以。现在的天气要比七月好得多,等到那时,气温肯定会达到40℃,你们俩都可以在人行道上煎出一份培根鸡蛋当早餐了。”他又继续把土豆泥舀到了盘子里。“说到吃的,我会帮你们买一些三明治配菜,总不能让你们俩像当纳聚会[1]的那些人一样,在路上活活饿死吧。”

因此,路易斯和罗丝·丽塔就开始计划起他们的周六探险之旅。然而,到了星期五,路易斯一醒来就发现外面刮起了暴风雨。天空中低低地挂着不规则的灰色云团,一阵阵的狂风在屋檐上呼啸而过,短促而猛烈的雨点狠狠地打在窗户上。路易斯的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如果这种天气持续下去,那他们的自行车之旅就能取消了,因为他真的不想去。

快到中午的时候,又来了一场雷雨,乔纳森叔叔常常把这种暴雨称为“会让青蛙窒息的雨”。只见大雨瓢泼,屋顶上仿佛挂起了一幅巨大的铅色雨幕,一道道闪电在天上噼里啪啦,轰隆隆的雷声震得窗户嘎吱作响,甚至连地板也震动了起来。接着,一场冰雹袭击了整个新西伯德镇,大概持续了三分钟。无数弹珠大小的圆冰球在地上弹跳,噼啪作响,院子里看起来就像下了一场六月的雪一样。突然,冰雹停了下来,但暴雨、闪电和雷声却越来越大。

乔纳森叔叔坐在书房里,嘴里咬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斗,因为他的注意力正集中在一本魔法书上。通常情况下,路易斯会被雷雨吓得半死,但这一次却似乎是一种解脱。他走到房子南侧的后楼梯间,在楼梯平台上坐了下来,盯着那扇变化无常的彩色玻璃窗。这时,它显示的画面已经不再是一个红色的警告信号了,而是一间简朴的白色农舍,就坐落在一条穿过绿色田野的黄色小路尽头,一只白鸟从农舍屋顶上飞过,成为广阔蓝天中的唯一点缀。

窗外的闪电也让这个椭圆形的画面跟着时不时地闪出光来,尽管外面在下着暴风雨,但窗户上描绘的平和景象却给路易斯带来了一种宁静的感觉。也许,这一切都是他在小题大做罢了。由于去克拉伯农农场的自行车之旅变得希望渺茫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肩上的重担好像被卸了下来。

突然,天上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惊雷,整个楼梯都摇晃了起来。房子里的电灯也变成暗橙色,然后熄灭了,楼梯间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路易斯慌忙跳起来,冲上了二楼,接着又冲进房间,一头倒在**,从小他的姨妈就告诉他,在雷雨天的时候,只要躺在一张羽绒**,他就是安全的。

然而,路易斯并不知道他的床垫里面到底是羽绒、泡沫橡胶还是龙虾须,他甚至都不知道姨妈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只是她的迷信而已。

但无论是迷信还是事实,路易斯在**感觉更安心了一些。不管外面的暴风雨如何肆虐,他就一直躺在**。他朝闹钟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发现那颗铆钉又开始闪着那种鬼魅般的光芒,而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厌恶感。事实上,这次散发的光要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明亮得多。每当出现一道闪电,它就跟着闪亮起来,仿佛是空气中的电流给了它更多的能量。路易斯仔细端详着这颗铆钉,却发现自己几乎看不出来它是由实心铁制成的,只见它的表面流动着一团不断旋转、跳动的彩光。

路易斯打开床头柜的抽屉,里面装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旧扑克牌、大富翁游戏里用的假钱、几张照片、一串念珠以及其他零零碎碎的物品。他小心翼翼地用指尖轻轻弹了一下铆钉,让它滚进了抽屉里。然后,他砰的一声关上了抽屉。他提心吊胆地看着自己的右手食指尖,想知道它会不会也开始发起光来,不过他的指尖看起来毫无异常,所以应该没有沾上铆钉上的那些奇光异彩。

没过多久,电力就恢复了。暴风雨也平息了下来,带着最后的几声雷鸣声和一阵恶狠狠的暴雨往东边撤去了。路易斯跪在窗前向外看,天空开始放晴了,一块块蓝色出现在云层之间,几片湿透的叶子粘在了他的窗户上,他还听到了从前院的栗树上滴下来的雨滴声。不过,暴风雨已经结束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天空已经完全晴朗了,而电视机里的天气预报员也说星期六和星期天将会迎来一个晴朗温暖的周末。路易斯知道自己和罗丝·丽塔的冒险之旅还得继续,于是他的心情立马沉重了起来。那天晚上,他一直睡得很不安稳,做了一些奇怪又可怕的噩梦,但是他在凌晨三点零四分醒来时,却又记不清到底梦到什么了。他只觉得好像有一个巨大而残酷的东西在一直追着他。对了,那个铆钉呢?它在做些什么呢?

路易斯怀着恐惧又期待的心情,打开了床头柜的抽屉,但是铆钉并没有发光,仍旧只是一块十厘米长的铁而已。路易斯又关上抽屉,睡觉去了。

闹钟在六点半的时候响了,金属的撞击声让路易斯从沉睡中惊醒过来。他慌忙抬手停掉了闹钟,然后坐在了床边,试图让自己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他的眼皮被一些像胶水一样黏糊糊的东西粘了起来,于是他起身到浴室去,往脸上泼了一些水。然后,他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卧室,向窗外望去。今天的天气非常好。罗丝·丽塔应该会在二十五分钟之后出现。

路易斯穿好衣服,静悄悄地下了楼,以防吵醒还在睡觉的乔纳森叔叔;但在他还没下到楼梯底时,一股培根的味道扑鼻而来。路易斯发现,乔纳森叔叔和齐默尔曼太太早就已经在厨房里了,两人都穿着围裙,正围着火炉忙个不停。“早上好呀,麦哲伦,”乔纳森叔叔调皮地说,“在你开始自己的探险之旅之前,请问你是想要一个炒鸡蛋还是两个呢?”

路易斯吃了两个炒鸡蛋、几片切得很厚的培根、两片涂着乡村黄油的酸酵母吐司,还有齐默尔曼太太自制的酸苹果果冻。齐默尔曼太太开口说:“我知道乔纳森做的三明治就是简单地把肉夹在两片面包中间,所以我专门过来帮你们准备野餐的东西。你和罗丝·丽塔每人都有两个三明治,然后我还放了几块特级软糖布朗尼和两份特制的莳萝叶腌泡菜。我的这个腌泡菜配方可是在1938年的卡帕纳姆县集市上赢过蓝丝带奖的,所以你们可要怀着敬意去吃哦!”

路易斯笑了一下,表示他和罗丝·丽塔会那么做的。接着,他把所有的食物都装进了自行车的挂包里。“你们打算喝什么呢?”乔纳森叔叔站在后门问道。

“我们会在某个加油站停下来,然后买两瓶汽水。”路易斯回答说。

乔纳森叔叔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他的那只又大又旧的棕色皮夹子。他从里面拿出了两张一美元的钞票,说道:“给你,路易斯,剩下的零钱就留着吧。齐默尔曼太太和我有点儿事要办,所以我可能要到三点或者更晚一些才能到家。对了,转告一下罗丝·丽塔,问她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今晚老太婆要亲自下厨。”

在乔纳森叔叔身后的厨房里,齐默尔曼太太傲慢地哼了一声:“对你们来说可是好事!只有我做的饭菜,才能让你们这些孩子获得一点儿真正的营养!”

“我会邀请罗丝·丽塔来吃饭的。”路易斯一边说着,一边把自行车推到了前院。他小心翼翼地把车推下台阶,停在了人行道上。没一会儿,罗丝·丽塔就出现了。她正在使劲地踩着踏板上坡。

罗丝·丽塔停了下来,大喘着粗气。“你准备好了吗?”她开口问道,然后让一只脚落地,支撑着自行车。

路易斯郁闷地点了点头,回答说:“应该准备好了。”

“那我们走吧。”等罗丝·丽塔掉转了车头,他们俩连踏板都没踩就滑下了斜坡,一路朝市区的方向骑去。这时还没到七点钟,整个新西伯德镇才刚刚苏醒过来。虽然他们看到了双橡树奶牛场的送奶工在沿途送奶,但路上几乎没有见到什么汽车。他们穿过小镇,然后又一路向南骑行。太阳在他们的左侧升了起来,而在他们的右侧,两个影子在晨光中被拉得长长的,在路沿上和沾满露珠的草地匆匆掠过。

在七点半的时候,他们就来到了怀尔德克里克溪路。这时,罗丝·丽塔骑在前面,他们俩一前一后,默默地蹬着自行车。中途他们遇到过一两次拉货的小货车,车上装满了甜玉米、西红柿和其他要带到新西伯德镇去卖的农产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路易斯觉得这次的短途旅行很愉快。天气正好,不会太热,凉爽得恰到好处,而且在他们经过栗树和橡树时,总能听到知更鸟和嘲鸫在唱着欢快的晨歌。路易斯开始有了一种恢复元气的感觉,一种他觉得可以永远就这样下去的感觉——两只膝盖在反复地运动,心脏在平稳地跳动,仿佛永远都不会感到累。

在新建的那座混凝土桥的不远处,罗丝·丽塔停了车,路易斯也跟着停下来,把他的自行车推到了罗丝·丽塔的车旁。“他们就快完工了。”路易斯说道。那座旧铁桥上的所有铁架都被拆完了,现在只剩下侧面的两个很厚重的支撑梁和四个直立的桥墩了。一辆长平板大卡车已经装满了黑色的大梁,看得出它们确实很重,因为卡车都被压得有点儿变形了。

当路易斯和罗丝·丽塔凝视着那座已成废墟的旧桥时,一辆1949年产的栗色福特汽车停在了一辆推土机旁边。一个矮胖的红脸男人从车里出来,他穿着一件蓝白格子的衬衫,一条褪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磨损严重的棕色工作靴。一把耷拉着的浓密黑胡子遮住了他的嘴,虽然他的头顶已经秃了,但还有一大片黑色的头发紧贴着头的两侧,就在他的耳朵后面。“你们好呀,”男人开口说,并友好地挥了挥手,“昨天的雷打得可真响,对吧?”

“确实是一场可怕的暴风雨,”罗丝·丽塔表示同意地说,“您是在桥上工作的吗?”

那个男人把手伸进他的福特车里,拿出了一个写字板和一顶白色安全帽。他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回答说:“是的,不过现在,工作马上就要结束了。这座桥真的很美,对吧?我们还要把它的桥墩给拖出来,然后我想我们的工作就完成了。”

“你们什么时候完工呢?”罗丝·丽塔又继续问道。

那位工人看了看已经残破不堪的桥,若有所思地挠着鼻子。“嗯……我们的进度落后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还得在周六上班——但应该要不了多久了。只要再花点儿时间就可以把最后的部分弄完,估计下周末就能完工了,也许还要再用几捆雷管才能把这些桥墩弄松。不过,哎呀,等一周以后,就再也不会有人能看到那座旧铁桥了。”

“那些铁要怎么处理呢?”路易斯问。

“嗯?”那人挠了挠自己的秃头,然后猛地戴上了安全帽。“抱歉,我也不知道。实话告诉你,我想公司应该会把它们当废品什么的卖了吧?不过,再告诉你一件事:这些铁的质量可真是没得说,不仅特别结实,而且一点儿锈也没有,怕是再也生产不出这样的铁啦。”

“我想也是。”路易斯说道。

在旧桥的另一边,一辆载满工人的卡车停在路边,那个男人开始大喊起来,让他们快点儿过来开工。罗丝·丽塔骑着自行车跨过了新的混凝土桥,路易斯紧紧跟着她。他们骑着车在乡间穿行了将近一小时,但谁也没说一句话。到了那个有着大炮、教堂和杂货店的小十字路口,他们停了下来,准备买点儿汽水,上个厕所。幸运的是,商店刚刚开了门,一个打着哈欠的男人祝他们早上好,然后卖给了他们两瓶可乐。

那时已经超过八点半了,而他们到达老克拉伯农农场的时候,是九点十五分。曾经,这里有一条可以通往农舍的泥土车道,但它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条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路,所以他们俩没法骑过去。于是他们下了车,把自行车一路推到了那座破旧的农舍面前。

路易斯和罗丝·丽塔朝农舍望去,只见二楼的窗户被倒下来的木头,还有从铁皮屋顶上掉下来的锈迹斑斑的碎片给堵住了。一楼窗户上的玻璃也早就不见了,只留下了几个黑乎乎的大窟窿。一靠近农舍,那股令人作呕的气味就飘了出来,尽管暴雨过后,味道似乎不像之前的那么浓烈了。突然,路易斯感觉自己迷失了方向,但一时间他也说不出来是什么原因。接着,他小声地说:“罗丝·丽塔,快听。”

罗丝·丽塔停下了脚步:“我什么都没听到呀。”

“我说的就是这个,”路易斯解释道,“在我们骑车过来的一路上,我总能听到鸟儿在唱歌,蝈蝈在叫,可是这里什么声音也没有。”

“真的有些吓人。”罗丝·丽塔表示赞同道。这时,他们已经走到了农舍凹陷的门廊前。“我们就把自行车放在这里吧。”她建议说。

路易斯把自行车的脚撑放了下来。“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进去。”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这座老房子敞开的门廊往里面望,只看见在透进来的一缕阳光中,缓缓飘浮着很多灰尘,除此之外,周遭的一切都是黑漆漆的。“这个地方看起来随时都会塌陷,而且气味也很难闻。”他说道。

罗丝·丽塔点了点头:“就像是发霉的食物、死老鼠和腐烂的西红柿——”

“不要说了,”路易斯呻吟着,“我可不想吐出来。”

于是,他们沿着房子的侧面小心翼翼地走着。一切就像乔纳森叔叔说的那样,这里的草不但都枯死了,而且似乎都变得像晶体一样,只要他们一踩,就会嘎吱作响,然后变成颗粒状的粉末。在农舍的后面,他们发现了一个往中间塌进去的谷仓,只有铁皮屋顶是完好无损的,围成谷仓的木板已经变形发黑,想必是因为年久失修,再加上天气的原因吧。在谷仓的左边,路易斯看到了一口摇摇欲倒的红砖井,差不多到他的腰那么高;它的辘轳还在,但上面只缠着一根腐烂的绳子;还有一个破旧的水桶吊在井口上方,尽管它已经实实在在地锈成了橙红色。

“这里没有什么特别的,”路易斯胆怯地说,“我想没什么好找的了。”

“我们去谷仓的后面看看吧,”罗丝·丽塔回答说,“齐默尔曼太太说过,陨石就坠落在谷仓的那一边。”

路易斯很不情愿地跟在罗丝·丽塔的后面。这里就只剩下几根歪歪扭扭地靠在一起的旧栏杆,上面还连接着一些生锈的带刺铁丝。一眼望去,荒芜的农场上处处杂草丛生,而每当路易斯或罗丝·丽塔碰到它们时,它们就自动化成了沙砾。

“为什么这些东西都没有被昨天的暴风雨毁掉呢?”路易斯不解地问,“难道暴雨、冰雹、狂风——”

走在前面几步的罗丝·丽塔突然尖叫了一声,路易斯停下了脚步。“就是这儿。”她站在一座低矮的小土丘上说。路易斯费力地跟在她后面,然后往下面看过去,原来是一个碗状的陨石坑。罗丝·丽塔又补充道:“不过,它并没有在冒烟呀。我还惦记着《新西伯德纪事报》会不会付给我那十美元呢。”

这个陨石坑看上去光秃秃的,不管是坑的周围,还是里面,都没有任何草的踪影。在它的中心,只有一些水聚在了一起——就是一个小水坑而已。它的坑壁上全是一些干裂了的泥土,而且两边的坑壁是陡然向下倾斜的。路易斯估计这个陨石坑的最大直径有三米,深度差不多有五米,底部直径应该只有六十厘米。“既然我们已经找到了它,”路易斯说道,“那我们该怎么办?反正我是不会下到那些泥巴里去找的,如果你是在想这个的话。”

“我也不相信我们能在下面找到什么。”罗丝·丽塔说。“不过,至少我们知道了陨石坠落的位置。好了,我们先去找个不那么臭的地方,吃完三明治,然后再决定下一步做什么吧。”

当他们经过谷仓时,路易斯听见罗丝·丽塔惊叫了一声,然后只见她向前一扑,突然消失了!有那么一瞬间,路易斯还以为是自己变出了什么魔法。紧接着,他又听到了罗丝·丽塔惊恐的哭喊声:“快把我弄出去!救命呀!”

路易斯看到地上多出了一个洞,原来是罗丝·丽塔掉了进去,里面还有一些朽烂的断木板。路易斯趴在地上,爬到了洞口边。他往下看,瞥见了一些旧砖墙。借着照射进洞口的阳光,路易斯看到,罗丝·丽塔在黑暗中仰着苍白的脸望着他。他们两个之间只有差不多一米的距离。

“我可以够到你,”他把手伸了下去,“抓住我的手!”

罗丝·丽塔在喘着粗气。“这是一个老旧的防风地窖,”她说道,声音里充满了恐慌,“等一下,先接住这个,快点儿!接住它!”她把什么东西甩到了路易斯的手里,他把它给拿了出来,这是一个雪茄盒大小的红杉木盒子。“现在把我拉出去!”罗丝·丽塔尖叫着,“我快受不了了!”

路易斯知道罗丝·丽塔的幽闭恐惧症已经开始发作了。他急忙扔下木盒子,把双手向她伸过去,他感觉到罗丝·丽塔已经抓住了自己的手腕,然后开始用力地向下拽。这时,罗丝·丽塔的头和肩膀从洞里探了出来,她抽出左手,往地上使劲一撑。在两人的努力之下,罗丝·丽塔终于爬了出来。

罗丝·丽塔在止不住地发抖:“天哪!下面……实在是太……太黑了,而且闻起来就像是被封闭了一百年一样!”

忽然,路易斯听到身后有动静。一种干燥的沙沙声,就像一张皱巴巴的纸慢慢被揉搓的声音。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嘶哑的、呼哧呼哧的声音,就好像什么东西快断气了一样。罗丝·丽塔越过路易斯的肩膀,向谷仓那边望去。她用一只手捂住了嘴,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

虽然路易斯感觉心脏都好像要从嘴里跳了出来,但他还是强迫自己转过身去。

有什么东西正从那个被毁的旧谷仓里走出来。

一个巨大的、灰色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东西。

它曾经应该是一匹马。

但现在,它却变成了一个全身干瘪、凹凸不平的银白色怪物。当它那畸形的前腿试图迈开一步时,它身上一块一块的颗粒状的肉就像雪花一样哗哗地掉了下来,而它那光滑而脆弱的骨头也跟着一起碎裂了。它张开嘴巴,发出可怕的呻吟声,它的一对眼窝看起来空洞无比,但对路易斯来说,它们似乎是在渴求着一个痛快的结束——死亡。

后来,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奔跑了起来,他只知道自己拉着罗丝·丽塔的手,一路冲向他们的自行车。他们曾经互相承诺过,要像兔子一样逃跑,路易斯确实做到了。甚至,他都没有发现罗丝·丽塔早就捡起了那个木盒子。

“快看!”罗丝·丽塔在房子的一角喊道。

那只步履蹒跚的怪物已经来到了防风地窖的附近。但是它脚下的木头却开始塌陷,最后,随着一声绝望的号叫,它掉进了坑里,然后一团灰土扬了起来。

再后来,不知怎的,他们两个人都骑上了自行车,为了活命而疯狂般地踩着踏板,远离了农场,也远离了那些可怕的秘密。

[1] 当纳聚会是指美国淘金热时期前往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支移民队伍的长途跋涉之旅,他们在路途中遭遇了饥饿、雪暴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