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于那座巍峨的城堡之上,关起外面的门,就像是钻进堡垒、收起梯子的鲁滨孙·克鲁索,这感觉真是妙极了。口袋里装着自己住处的钥匙,在城里游来**去,知道自己可以邀请任何人回家做客,而且相信只要自己不以为意,他人也绝不会有何困扰,这感觉真是妙极了。进出家门都不必给谁打招呼,只要一拉铃,克拉普太太就会气喘吁吁地从地层深处爬上来—如果我需要她,而她也愿意来的话—这感觉真是妙极了。我说,这一切都妙极了,但我也得说,有时候我会觉得非常无聊。
早晨一切都好好的,尤其是在晴朗的早晨。晨曦初露时,生活是那样清新自由;阳光普照时,生活愈发清新自由了。可是,当日头西沉时,生活似乎也渐渐黯淡了。我不知这是怎么回事,烛光里的生活几乎毫无乐趣可言。那时候,我很想跟人交谈。我怀念阿格尼丝。但我眼前空空如也,那个笑吟吟地倾听我诉说衷肠的人不在身边。克拉普太太似乎与我相隔万里。我想起了那个死于烟酒的前任房客,真心希望他能好心活下来,这样我就不会因为他的故去而烦恼了。
才过了两天两夜,我就觉得好像在那儿住了一年。但我一点儿也没有长大,仍像从前一样为自己的年轻幼稚而痛苦。
斯蒂尔福思还没有露面,我担心他准是病了,第三天一大早便离开律师公会,步行前往海格特。斯蒂尔福思太太见到我非常高兴,说斯蒂尔福思同他的一位牛津学友去圣奥尔本斯看望另一位牛津学友了,估计明天就回来。我太喜欢斯蒂尔福思了,不禁妒忌起他的牛津学友来。
斯蒂尔福思太太执意留我吃晚饭,我只得留下来。我觉得我们整天谈论的都是斯蒂尔福思。我告诉她,他在雅茅斯是多么大受欢迎,和他相处是多么令人愉快。达特尔小姐不是在阴阳怪气地暗示,就是在故作神秘地盘问,对我们在那里的所有活动都非常好奇。她频频发出“但果真如此吗”之类的问题,最后把她想要知道的一切都从我嘴里套了出来。她仍是我先前描绘过的初次见到她时的样子,但我与两位女士的交谈是那么愉快,那么自然,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上达特尔小姐了。那天晚上,特别是在回家路上,我有好几次忍不住去想,若她能在白金汉街与我为伴,那该多好啊!
早晨,我正喝着咖啡,吃着小面包,准备饭后去律师公会—我不妨在这里提一下,克拉普太太放了那么多咖啡,味道却还是那么淡,真叫人匪夷所思—斯蒂尔福思忽然走了进来,令我喜出望外。
“亲爱的斯蒂尔福思,”我叫道,“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我回到家第二天早晨,”斯蒂尔福思说,“就让人强行拉走了。噢,雏菊,你在这儿可过着难得的老光棍生活呢!”
我不无骄傲地带他参观了整套房间,连食物储藏室也没放过,他也对这里赞不绝口。“听我说,老弟,”他补充道,“我想把这里当作我在伦敦城的根据地,除非你赶我走。”
听到这话,我非常开心。我对他说,要我赶他走,恐怕得等到世界末日。
“但你一定得吃点儿早饭!”我手牵铃绳说,“克拉普太太可以为你煮点新鲜咖啡,我可以用这儿的单身汉荷兰烤锅给你烤点儿咸肉。”
“不要,不要!”斯蒂尔福思说,“不要拉铃!我不能在这儿吃早饭。我要去同一个朋友吃饭,他正在考文特花园的广场饭店等着呢。”
“但你会回来吃晚饭吧?”我说。
“那也不成,说真的。我当然非常愿意来这儿吃晚饭,但我必须跟那两个家伙在一起。我们明早要一块儿上路。”
“那带他们来这儿一起吃晚饭吧,”我回应道,“你觉得他们肯来吗?”
“噢!他们巴不得赶紧过来呢。”斯蒂尔福思说,“但我们会给你添麻烦的。你最好跟我们去别的地方吃饭。”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这么做,因为我突然想到,我真的应该办一场小小的乔迁宴,而现在正是最好的机会。这套房间得到他的认可之后,我愈发引以为傲,迫切希望充分利用一番。因此,我硬要他代表两位朋友答应来此做客,并约好六点共进晚餐。
他走后,我拉铃叫来了克拉普太太,将这一紧迫计划告诉了她。克拉普太太说,首先,当然不能指望她来伺候,这是明摆着的。但她认识一个手脚麻利的小伙子,可以说服他来干这活儿,工钱是五先令,小费随便给就行。我说,我们当然需要他。然后,克拉普太太说,她显然分身乏术(我觉得此话在理),必须雇一个“小姑娘”,让她拿一支卧室用的蜡烛,在食物储藏室里不停地洗盘子。我说,这个年轻女子的工钱是多少,克拉普太太说十八便士应该不多不少。我说,我也如此觉得,于是就这样定了。克拉普太太接着说:“现在谈谈吃什么吧。”
当年给克拉普太太做厨房炉灶的铁器商显然缺乏远见,如今那炉子除了能炖排骨和土豆泥,别的什么都做不了,便是明证。至于说煮鱼锅嘛,克拉普太太说:“哎呀!你要不要来看看那个炉子?”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我要不要去看看?就算我去看了,我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因此我婉拒道:“那就不要鱼了。”但克拉普太太又说:“别讲那样的话,眼下牡蛎正当令,为什么不吃牡蛎呢?”于是这道菜就定了。然后克拉普太太说,她推荐的菜单是这样的:两只热腾腾的烤鸡—从食品店买;一道蔬菜炖牛肉—从食品店买;两样配菜,比如一块发面馅饼、一盘腰子—从食品店买;一份水果馅饼、一个果冻(如果我喜欢)—从食品店买。这样一来,克拉普太太说,她就可以集中精力应付土豆,并且按照她的想法将干酪和芹菜做好。
我就按照克拉普太太的主意办,到食品店订餐。然后,我走在斯特兰德街上,路过一家卖火腿和牛肉的店铺,看见橱窗里有一种色彩斑驳、质地坚硬的东西,样子像是大理石,标签上写的是“赛甲鱼”[1]。我进去买了一块,满以为这么大一块足够十五个人吃的,拿回去费了一番口舌,才说服克拉普太太把这配制好的食物热一下,结果那东西化成水之后分量大减,我们发现它—如斯蒂尔福思所说—给四个人吃都“紧巴巴的”。
我高高兴兴地完成了这些准备工作,又在考文特花园市场上买了些饭后甜点,在附近一家酒类零售店订了一大批货。下午回到家,只见食物储藏室地板上酒瓶排列成一个方阵,看起来实在太多(不过丢失了两瓶,弄得克拉普太太很不自在),简直把我吓傻了。
斯蒂尔福思的朋友,一个叫格兰杰,另一个叫马卡姆。他们都是欢快活泼的小伙子。格兰特比斯蒂尔福思年长一点儿;马卡姆看上去很年轻,我觉得应该不过二十岁。我注意到,马卡姆总是泛泛地称自己“一个人”,几乎从不,或者说完全没有用过“我”字。
“一个人在这儿可以过得很好呢,科波菲尔先生。”马卡姆说—他指的是他自己。
“这里的位置不错,”我说,“房间也确实挺宽敞。”
“但愿你们两个今天胃口都好。”斯蒂尔福思说。
“说实话,”马卡姆回应道,“伦敦城似乎能增加一个人的胃口。一个人成天都觉得饿。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吃东西。”
我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太年轻,没资格主持宴会,所以开宴时便请斯蒂尔福思坐在主位,我则坐到他对面。每道菜都非常可口,我们开怀畅饮;斯蒂尔福思努力劝酒添菜,确保宴会顺利进行,成效斐然,大家一直都在推杯换盏,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宴会过程中,我并没有如预期那样全身心投入其中,因为我坐在正对门口的位置,注意力会被那个手脚麻利的小伙子吸引过去。他常常出门,然后墙壁上就会立刻浮现出他手持酒瓶往嘴里灌的影子。那个“小姑娘”也让我有些不安,这倒不是因为她忘了洗盘子,而是因为她老是打碎盘子。她生性好奇,不能按照对她的明确指示待在食物储藏室,总要出来偷看,又总担心被我们察觉。因为做贼心虚,她在退回去的时候,好几次踩到她小心翼翼地铺在地板上的盘子,噼里啪啦碎了一大片。
不过,桌布撤去,甜点摆上来之后,这点儿小遗憾都被我们忘得干干净净。宴会进行到这一阶段,我们发现那个手脚麻利的小伙子已经醉得口不能言了,我便私下吩咐他去找克拉普太太做伴,还把那个“小姑娘”打发到地下室去。然后,我便开始纵情享乐了。
我开始感到极其愉快轻松,脑子里一下子冒出许多记忆模糊的事,并且一反常态,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无论是我自己讲了笑话,还是听到别人的笑话,我都会开怀大笑。见斯蒂尔福思没有递酒,我便喝令他必须遵守规矩。我拍胸脯承诺了好几次,一定要去牛津找他们。我还宣布,这样的宴会我打算每礼拜举行一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我把格兰杰鼻烟壶里的鼻烟狂吸一通,呛得我不得不跑进食物储藏室,偷偷打了十分钟喷嚏。
我就这样一直狂欢畅饮,酒递得越来越快,明明打开的还剩许多,就又拿起螺丝起子开了新的。我提议为斯蒂尔福思的健康干杯。我说他是我最亲爱的朋友,是我少年时的保护人和青年时的伙伴。我说,我很高兴能为他的健康干杯。我说,他对我的恩情我一辈子都报不完,我对他的仰慕无以言表。结束时我说:“我们来为斯蒂尔福思祝福吧!愿上帝保佑他!万岁!”我们对他欢呼了九遍“万岁”,然后又重复了一遍,最后又声音洪亮地呼喊了一遍。我绕过桌子,去跟他握手,把自己的酒杯都打碎了。我口齿不清地对他说:“斯蒂尔福思啊,你是我这辈子的指—路—明—灯。”
说着说着,我突然发现有人正在唱歌。歌者是马卡姆,唱的是“当男人心事重重、情绪低落”[2]。他唱完之后,提出要为“女人”祝酒!我反对这个提议,不许他这样讲。我说,这祝酒词不够体面,在我家里,除了“女士”,不能用别的字眼称呼女性。我跟他争得面红耳赤,我想这主要是因为,我看见斯蒂尔福思和格兰杰在笑我—或者是笑他—或者是笑我们俩。马卡姆说,一个人不能听别人使唤。我说,一个人就得听别人使唤。他说,一个人不能受别人侮辱。我说,这话倒是说对了—在我家里绝对不行,因为在我家,家庭守护神是神圣的,热情待客的原则至高无上。他说,承认我是个极好的人,这无损于一个人的尊严。我听了这话,便举杯祝他身体健康。
有人在抽烟。我们大家都在抽烟。我一边抽,一边强压着越来越严重的要颤抖的感觉。斯蒂尔福思发表了一通关于我的演说,我听着听着,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答谢了他,还说希望在座诸位明天、后天都来同我共进晚餐—每天都是五点,这样我们能享受长夜畅谈和陪伴的欢愉。我觉得我必须为一个人祝酒。我提议这个人应该是我姨婆—贝齐·特罗特伍德小姐,她是最杰出的女性!
有人从我卧室窗户探出身子,一面将前额贴在冰凉的胸墙石块上,让头脑清醒过来,一面感受拂面的微风。那个人就是我自己。我称呼自己“科波菲尔”,还说:“你为什么要学抽烟?你应该知道你不能那样做呀。”现在有人摇摇晃晃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的模样。那个人还是我自己。镜子里的我面色惨白,眼神呆滞,我的头发—只有我的头发,别的地方都没有—看上去好像喝醉了。
有人对我说:“我们去看戏吧,科波菲尔!”我眼前不再是卧室,又出现了杯盘狼藉、酒杯叮当相碰的餐桌,还有灯,格兰杰在我右边,马卡姆在我左边,斯蒂尔福思在我对面—大家都坐在迷雾中,仿佛离我很远。去看戏?当然。正合我意。来呀!不过,他们得原谅我请他们先走,我要留在后面熄灯—以防失火。
黑暗中一片混乱,门不见了。我在窗帘里摸索,想在那里找到门,斯蒂尔福思哈哈大笑,拽着我的胳膊,把我领出去。我们一个跟一个下了楼梯。快到楼梯口时,有人跌了一跤,滚下楼梯。另一个人说那是科波菲尔。听到这条错误消息,我非常气愤,直到我发觉自己躺在过道里,才开始觉得那条消息并非全无根据。
那是一个雾气弥漫的夜晚,街灯周围都有大大的光环!有人含糊不清地说那是雨,我却认为是雾。斯蒂尔福思在一条灯柱下给我掸掉身上的尘土,把我的帽子摆弄端正。这顶帽子,不知是什么人从什么地方、用什么匪夷所思的手法拿出来的,因为刚才我头上并没有戴帽子。斯蒂尔福思接着说:“你还好吧,科波菲尔,对不对?”我对他说:“再好不哦(过)了。”
一个人坐在鸽笼一样的地方,透过雾气往外看,从什么人手里接过钱,问我是不是跟他们一伙的,看上去非常犹豫要不要找我要钱(我瞥了他一眼,还记得他的神色)。不一会儿,我们就坐在一个非常闷热的剧院的高处,向下看去,只见一个烟雾腾腾的大坑,里面塞满了模模糊糊的人影。还有一个很大的舞台,同刚才走过的街道相比,那舞台显得格外干净平整。舞台上的人在说着什么,但我一句也听不明白。还有许多明晃晃的灯,有音乐,下面的包厢里有女士,此外我就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了。在我眼里,整座建筑仿佛正在学习游泳一样;我努力让它稳定下来,它却在莫名其妙地乱动。
在某人的提议下,我们决定转移到楼下的礼服包厢去,女士们就坐在那里。我从一个身着晚礼服的绅士面前走过,那人手持观剧眼镜,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我还从一面映出我整个身影的镜子前走过。然后,我被领进一个包厢,落座时听到自己说了一句什么,周围的人立刻对什么人大喊:“安静!”女士们对我怒目而视,还有—哎呀!不错—阿格尼丝也在这个包厢里,就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身边有一位女士和一位先生,我都不认识。此刻我又看到了她的脸,我敢说比当年更清楚。那张转向我的脸上的失望与惊讶,我永生难忘。
“阿格尼丝!”我口齿不清地说,“老滩(天)哪!阿格尼丝!”
“嘘!别嚷嚷!”她回应道,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说,“你打扰别人了。往台上看!”
我遵从她的命令,努力把目光集中到台上,也努力去听那里在演什么,但徒劳无功。过了一会儿,我又朝她瞧去,只见她蜷缩进角落里,用戴手套的手扶着额头。
“阿格尼丝!”我说,“你怕是不大舒物(服)吧。”
“是的,是的。不要管我,特罗特伍德。”她回应道,“好好听戏!你是不是马上就要走了?”
“我是不是马昂(上)斗(就)要走了?”我重复道。
“没错。”
我冒出一个愚蠢的念头,想回答她说,我要在这儿等着扶她下楼。我想我当时不知怎么就把这意思说出来了,因为她仔细看了我一会儿之后,好像终于明白了,于是低声回应道:
“我知道,如果我告诉你,我是在诚恳地请求你,你会照我的话做的。就当是为了我,特罗特,你现在就走吧,叫你的朋友送你回家。”
她当场令我猛然清醒了大半,虽然我还是生她的气,却也觉得羞愧难当,便简单地说了个“赞”字(我本想说“再见”),起身离开了。他们都跟在我后面,而我一跨出包厢门就进了卧室。那里只有斯蒂尔福思和我相伴,他帮我脱去衣服,而我一会儿对他说,阿格尼丝是我的妹妹,一会儿又恳求斯蒂尔福思把螺丝起子拿来,我要再开一瓶酒。
有个人躺在我的**,整夜都在发热做梦,将那些前后矛盾的话、颠三倒四的事又重复了一遍—那张床就像波涛起伏、永不停息的海洋!当那个人慢慢转变为我时,我开始觉得口干舌燥;我的皮肤就像是硬木板;我的舌头如同空水壶的壶底,因为用了很久而积满水垢,正在文火上干烧;我的手掌好比灼热的铁板,连冰都无法将其冷却!
第二天清醒之后,我感到多么痛苦、多么悔恨、多么羞愧啊!我犯下了千种罪过,虽然全都没记住,却永远无法救赎—我分明还记得阿格尼丝向我投来的那令我永生难忘的一瞥—我真是个畜生,既不知她怎么到伦敦来了,也不知她住在哪里,所以未能与她取得联系,这简直令我心如刀割—一见那个我曾在里面狂欢的房间,我就觉得恶心—我头痛欲裂—烟味挥之不去,酒杯散乱一桌,我没法出门,甚至连床都爬不起来!这一切是多么可怕啊!噢,那是怎样的一天呀!
噢,那天晚上,我坐在壁炉旁,喝着一盆漂满肥油的羊肉汤,寻思着我也要步前任房客的后尘了,不仅住进了他住的这套房间,还会落得与他同样悲惨的下场。我真想一口气跑回多佛尔,坦白一切。那一晚可真叫人难过呀!后来,克拉普太太进来拿走汤盆,用干酪碟送上一只猪腰,说这是昨晚宴会后剩下的唯一食物。我当时真想扑进身着紫花布长裙的她的怀中,诚心忏悔:“噢,克拉普太太,克拉普太太,别管什么残羹剩饭了!我难受极了!”那一晚可真叫人伤心呀!只是,即便在那样的窘境中,我也怀疑克拉普太太不是可以推心置腹的人。
[1] 用牛头肉做成,可以模仿美味但昂贵的龟汤。
[2] 出自约翰·盖伊的《乞丐歌剧》,后一句为:“女人一出现,迷雾便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