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已经洞悉世事人情,无论遇到什么事,几乎都能处变不惊。然而,我在那样小的年纪就被轻而易举地赶出家门,即使现在想来,这件事也令人惊讶。我是一个才华卓越的孩子,善于观察,心思乖觉,热情而敏感,但精神和身体都十分脆弱,极易受伤,而当时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打抱不平,我至今都觉得不可思议。但确实没有人为我说话,于是,十岁那年,我便成了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童工。
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仓库坐落在河畔,就在黑衣修士区那边。通过近年来的修缮,那里已面貌一新,但那仓库是窄街尽头的最后一座房子。街道从坡上蜿蜒而下,直达河边,尽头设有台阶,供人乘船。那是一座破破烂烂的老房子,有自己的码头,涨潮时毗邻水面,退潮时紧靠淤泥,说那里老鼠肆虐也不夸张。镶着护墙板的房间已经失去本色,我敢说,上面的污垢和烟尘已经积累了上百年。地板和楼梯已经朽烂。地下室里灰扑扑的老耗子吱吱乱叫,打作一团。整个仓库弥漫着灰尘与腐烂的味道。这一切,在我心中并非陈年往事,而是当下鲜活的现实。此情此景全部浮现在我眼前,一如当年不幸的我,由昆尼恩先生握着我颤抖的手,第一次走进那座房子。
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要同形形色色的人做生意,但其中最大的一笔交易是向某些邮政蒸汽船提供葡萄酒和烈性酒。我现在忘记那些船主要驶向何处了,但我想其中一些是前往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我记得,这种远洋交通的后果之一就是产生无数的空瓶子。他们雇了一些男人和男孩对着光检查这些瓶子,有缺陷的就扔掉,完好的就洗刷干净。空瓶子洗完之后,就需要给装满酒的瓶子贴标签,或者塞木塞,或者在木塞上盖印章,或者将完工的酒瓶装入木桶。所有这些活儿我都得干。我就是被雇来干这些活儿的孩子之一。
算上我在内,在这里干活儿的孩子有三四个。我干活儿的地方被安排在仓库的一个角落,昆尼恩先生只要站在账房里他坐的凳子的下横档上,就可以通过桌子上方的窗户看见我。在这里,在我如此幸运地开始独立生活的头一天早晨,常年在这里做工的孩子里年龄最大的那个被叫过来,教我怎样干活儿。他名叫米克·沃克,系着一条破围裙,戴着一顶纸帽子。他告诉我,他父亲是个驳船船夫,伦敦市长大人就任庆典上,他父亲曾佩戴黑天鹅头饰参加过游行。他还告诉我,我们的主要工作搭档是另一个孩子,那孩子的名字—在我听来相当奇特—叫什么“粉土豆”[1]。然而,我发现这并非那个孩子的教名,而是仓库里的人给他起的绰号,因为他脸色苍白,活像煮熟的土豆剥开皮后的样子。粉土豆的父亲是个水手,此外还是一名优秀的救火员,所以也被一家大剧院雇来干救火员。“粉土豆”的一个年轻家人—我想是他妹妹—在那家剧院扮演哑剧中的小魔鬼。
我竟沦落到与这帮人为伍;这些今后将与我天天做伴的孩子,简直无法与我幸福童年时代的伙伴相比,更不消说与斯蒂尔福思、特拉德尔斯和其他同学相比了;我觉得,自己长大以后成为博学多才、出类拔萃的人物的希望,已在我心中化为泡影。这一切给我的灵魂带来了难以言喻的痛苦。我觉得自己如今全无希望,我对自己的处境深感羞辱,我相信我过去所学、所思的一切,令我快乐的一切,激发我去幻想和上进的一切,都将一天天、一点点离我远去,永不复返。我年轻心灵所经受的这些痛苦,全都深深烙印在记忆之中,无法诉诸笔端。那天上午,只要米克·沃克一离开,我的泪水便会落入洗酒瓶的水里。我抽噎不止,仿佛胸口已有一道口子,眼看就要爆开似的。
账房的钟指向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午饭了,这时昆尼恩先生敲了敲账房的窗子,示意我进去。我走进去,只见房里有个胖乎乎的中年人,他身穿棕色紧身长外套、黑色紧身裤,脚蹬黑皮鞋;脑袋光秃秃的(还很大,很亮),同鸡蛋一样;脸盘十分宽大,正对着我。他衣衫褴褛,衬衫领子却很惹眼。他拿着一根时髦手杖,上面系着一对褪色的大穗子;外套前襟上挂着一副带柄单片眼镜—后来我发现,那不过是个装饰品,他很少用它看东西,就算拿出来看了,也什么都看不见。
“这就是那孩子。”昆尼恩先生说,他指的是我。
“这就是科波菲尔少爷啊!”那人说,带着某种屈尊俯就的口气和某种无法名状的绅士派头,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你好吗,少爷?”
我说我很好,希望他也是。老天知道我很不自在,可我那时候不爱发牢骚,所以我说我很好,希望他也是。
“我呀,”陌生人道,“谢天谢地,我好极了。我收到默德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提到,希望我把房子后部目前空着的那个房间—简言之,就是把那个房间租出去,当作—简言之,”陌生人微微一笑,像要突然吐露秘密似的说道,“就是当作卧室,租给我现在有幸见到的这位初涉人世的年轻人—”陌生人挥了挥手,把下巴缩进衬衫领子里。
“这位是米考伯先生。”昆尼恩先生对我说。
“呃哼!”陌生人说,“正是鄙人。”
“米考伯先生认识默德斯通先生。”昆尼恩先生说,“他替我们揽生意,揽到了就抽佣金。默德斯通先生已经写信给他谈了你的住宿问题,他愿意收你做房客。”
“我的住址是,”米考伯先生说,“城市路温莎台。我—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是一副绅士派头,像要突然吐露秘密似的说道,“我就住在那里。”
我对他鞠了一躬。
“我觉得,”米考伯先生说,“你还没有充分游历过这座大都会,穿过这座神秘的现代巴比伦前往城市路时,你或许会遇到一些困难—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像要突然吐露秘密似的说道,“你可能会迷路—我很乐意今晚来这里,带你了解最近的路线。”
我衷心地感谢了他,因为他不辞辛劳,主动提出来接我,对我实在太好了。
“我几点可以—”米考伯先生说。
“八点左右。”昆尼恩先生说。
“那就八点左右。”米考伯先生说,“再见,昆尼恩先生。我就不打扰了。”
他戴上帽子,把手杖夹在腋下走了出去。离开账房后,他挺直了腰板,还哼起了小调。
于是,昆尼恩先生正式雇用了我,让我在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仓库里竭尽所能地干活儿。薪水嘛,我想,大概是每礼拜六先令。我记不清楚到底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我在这一点上拿不准,我倾向于认为起初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预先支付了我一个礼拜的薪水(我相信他是自掏腰包),我拿了六便士给“粉土豆”,请他晚上把我的行李箱送到温莎台。尽管箱子不大,靠我那点儿力气还是扛不动。我又花六便士吃了顿午饭,那是个肉饼,就着附近水泵里的水咽下了肚。然后我就在街上东游西逛,打发规定用来吃午饭的一小时。
到晚上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为了尽量配得上他的优雅风度,我把手和脸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便一起朝我们的家—我想,我现在应该这样称呼它了—走去。一路上,米考伯先生嘱咐我记住街道的名字和拐角房子的形状,这样第二天早晨就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回去的路。
我们到了他在温莎台的房子(我注意到,这座房子像他本人那样寒酸,但也像他本人那样尽量装得体面),他把我介绍给米考伯太太。她身材瘦削,面容憔悴,一点儿都不年轻。她坐在客厅里(楼上的房间没有任何家具,关着百叶窗,好欺骗邻居),正给一个娃娃喂奶。这娃娃是双胞胎中的一个。我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在同米考伯先生一家相处的这段时间,我几乎从没见过这对双胞胎同时离开米考伯太太怀里。他们当中,总有一个在吃奶。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四岁左右;米考伯小姐,三岁左右。此外,还有一个黑皮肤、爱哼哼的年轻女人。她是这家的仆人。我到这儿还不到半小时,她便告诉我,她是个“苦儿”[2],来自附近的圣路加救济院。全家上下就这么多人。我的房间在房子顶层靠后的位置,狭窄憋屈,墙纸上装饰着同一种图案。在我年幼的想象中,那图案就像蓝松饼。房间里的家具少得可怜。
“结婚前呀,”米考伯太太说,她带着双胞胎和另外两个孩子上楼,领我看了看房间,然后坐下来呼呼喘气,“我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从没想过有一天不得不招收房客。不过,米考伯先生眼下遇到了困难,我不能再考虑自个儿的感受了。”
我说:“没错,夫人。”
“米考伯先生眼下遇到的困难都快把他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去。我在家里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真不明白我这会儿用的‘困难’这词儿是什么意思。不过,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师呀—就像爸爸常说的那样。”
米考伯先生曾经当过海军军官,这究竟是米考伯太太告诉我的,还是出自我自己的幻想,我已经无法确定。我只知道,我至今依然相信他曾当过海军,却不知为何会有此认识。当时他给五花八门的商家跑买卖,恐怕也没赚几个钱,甚至一个子儿都没赚到。
一路上,米考伯先生嘱咐我记住街道的名字和拐角房子的形状。(第158页)
“如果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不肯放宽期限,”米考伯太太说,“那他们就必须承担后果,而越早了结这事越好。石头里是榨不出血来的,如今米考伯先生身上也榨不出还债的钱,更别提打官司的钱了。”
我一直不明白,是见我这么早就独立生活,导致米考伯太太弄错了我的年纪,还是她满脑子装的都是这件事,要是没人跟她交谈,她甚至都会对着那对双胞胎念叨,反正我们刚一见面,她就跟我呶呶不休地说了一通。从那之后,她跟我说话一直都是这种风格。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尽力帮忙,我也毫不怀疑她确实尽过力。临街大门正中覆盖着一大块铜牌,上面刻着“米考伯太太的年轻女子寄宿学校”的字样,但我从没见过任何年轻女子来这里上学,也没见过任何年轻女子造访过这里,或者提出过要来,也没见过米考伯太太做过什么准备接待哪个年轻女子。据我的所见所闻,来这里的就只有债主。他们往往不分昼夜,随时光临,有些还特别凶。有一个满脸污垢的人,我猜他是个鞋匠,总是早上七点就挤进过道,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喊:“下来吧!你还没出门呢,你自个儿明白!快还钱,行不?你躲着也没用,你自个儿明白。那太丢人了。我要是你,就不会干这么丢人的事儿。快还钱,听见没?下来!”冷嘲热讽了一阵,不见任何反应,他气得火冒三丈,连珠炮似的抛出“骗子”“强盗”之类的字眼。见这样叫骂也不管用,他有时就会走极端,跑到街对面,冲着三楼窗户—他知道米考伯先生就在那儿—大喊大叫。每当这种时候,米考伯先生就会悲从中来,羞愧难当,甚至会抓起刮胡刀往自己身上比画(有一次,我听见米考伯太太失声尖叫,接着就看到了这幅画面)。但半个小时不到,他就又不辞辛劳地擦亮靴子,哼着小调出门了,那样子比以往更加风度翩翩。米考伯太太也同样能屈能伸。我曾见她三点钟时因为纳不起国家的税款急得晕过去,但四点钟又见她吃起了裹面包屑炸的羊排,喝起了温麦芽啤酒(这些是当掉两把茶匙后买来的)。有一次,变卖财产还债的法庭命令刚被强制执行,我碰巧那天六点就提早回来了,只见米考伯太太躺在炉栅前(当然抱着那对双胞胎),披头散发,不省人事。但就在当天晚上,她却在厨房火炉前一边吃小牛排,一边给我讲述她爸爸妈妈和他们当年交往的朋友的故事,我从没见过她如此开心。
我的空闲时间就是在这座房子里和这家人一起度过的。我独享一便士面包和一便士牛奶的早餐,这都是我自己买的。我把另一小片面包和一小块干酪存放在特定橱柜的特定一层,等晚上回家时当夜宵。我很清楚,我每个礼拜六七个先令的收入,光吃饭就得花费不少。我整个白天都在仓库干活儿,整个礼拜都得靠那点儿钱过活。现在回想起来,我可以对老天发誓,从礼拜一早上到礼拜六晚上,我不记得有任何人给过我任何建议、忠告、鼓励、安慰、帮助和支持!
我那时太年轻,太幼稚,太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我怎么可能不是那样呢?因此,早晨去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的路上,看到摆在点心店门口半价出售的隔夜糕点,我常常忍不住将本该用来买午餐的钱花在了这里。如此一来,我就只能不吃午餐,要不然就是买一个小圆面包或一片布丁充饥。我记得当时有两家布丁店,我会根据自己手头的松紧情况选择光顾哪家。一家在圣马丁教堂附近的短街上—就在教堂后面—如今已经迁走了。那家店的布丁里有无核葡萄干,相当特别,但价格昂贵,两便士一个,却不比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另一家店卖好吃的普通布丁,坐落在斯特兰德街,也就是在后来拆掉重建的那一带。那家店的布丁大而发白,沉甸甸、松垮垮的,里边稀稀落落地掺了些扁扁的大葡萄干。这家店的布丁,每天都在我吃午餐的时候热腾腾出炉,所以我常吃这种东西当午餐。如果我想吃得正式点儿,丰盛点儿,就会吃一条五香辣味干腊肠和一便士面包,或者去小饭馆里吃四便士一碟的红牛肉,要不然就去仓库对面一家又破又旧的酒馆吃一碟面包和干酪,再喝上一杯啤酒。那家酒馆的名叫“狮子”,或“狮子”和别的什么,我记不清了。我记得,有一次,我胳膊下夹着早上从家里带来的面包—面包被纸包着,就像一本书—前往德鲁里巷附近一家有名的“时髦牛肉”[3]店,点了一“小盘”那种佳肴,就着面包吃了下去。见到我这个古怪的小鬼独自跑进来吃饭,侍者会作何感想,我不得而知。但我至今仍然记得他直勾勾地瞪着我吃饭的样子,他还叫了另一个侍者来看。我单独给了他半便士小费,真希望他当时没收下。
我记得,我们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吃茶点。钱够的时候,我就会买半品脱冲好的咖啡和一片黄油面包。要是没钱,我就会去舰队街的野味店看看,解解眼馋;或者在这段时间溜达到考文特花园市场,盯着菠萝发呆。我很喜欢在阿德尔菲一带转悠,因为那是个神秘的地方,有许多阴暗的拱顶。我记得,一天晚上,我从这种拱顶里钻出来,来到河边的一家酒馆。酒馆前面有一片空地,几个煤炭装卸工正在那里跳舞。我在一条凳子上坐下看着他们。我不知道他们对我作何感想!
我还是个孩子,又那么小,每次我进入一家陌生酒馆的柜台,叫一杯麦芽啤酒或黑啤酒,润润吃完午餐后的喉咙,他们都不敢卖给我。我记得,一个闷热的晚上,我走进一家酒馆的柜台,对老板说:“你们这里最好的—最最好的—麦芽啤酒多少钱一杯?”那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不记得是什么日子了,也许是我的生日吧。
“两便士半,”老板说,“可以买一杯货真价实的斯丹宁啤酒。”
“好吧,”我掏出钱说,“那就请给我来一杯货真价实的斯丹宁啤酒,泡沫要多点儿。”
老板隔着柜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脸上浮现出古怪的微笑。他没有倒酒,却扭头朝屏风后面的太太说了些什么。老板娘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针线活儿,同他一起打量我。我们三人站在那里的画面此刻又浮现在我眼前。老板只穿着衬衫,未穿外衣,靠在柜台的窗框上;老板娘从柜台的半截小门上方瞧着我;我则站在柜台外边,不知所措地仰脸看着他们。他们问了我许多问题,比如我叫什么名字,几岁了,住哪里,做什么工作,怎样到这里来的。为了不牵连到什么人,对所有这些问题,我的回答恐怕都是编造的。他们给了我麦芽啤酒,但我怀疑那并不是货真价实的斯丹宁啤酒。老板娘打开柜台的半截小门,弯下腰,把酒钱还给我,还半是赞赏半是同情地吻了我一下。但我相信,那一吻饱含着女性的温柔和善良。
我知道,我没有在不知不觉中夸大自己经济上的拮据或生活上的艰难。我记得,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昆尼恩先生给我一先令,我就会拿它买午餐或茶点。我记得,我是个衣衫褴褛的小孩,跟普通大人和孩子一块儿从早干到晚。我记得,我饥肠辘辘地在街上游**。我知道,若不是上帝怜悯,就凭我受到的那点儿照顾,我很容易就会变成小强盗、小流氓。
老板隔着柜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脸上浮现出古怪的微笑。(第162页)
但是,我在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多少也有点儿地位。昆尼恩先生不是细心之人,工作又忙,还要跟我这个反常的孩子打交道,但他还是尽可能将我同其他人区别对待。不过,我从未向任何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讲述我为何来到这里,也从未透露我沦落至此是多么难过。除了我自己,谁都不知道我是在默默忍受痛苦,忍受剧烈的痛苦。如前所述,我完全无法描述这份痛苦有多大。我保守秘密,埋头干活儿。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如果我干得不如别人好,就免不了遭人侮辱和藐视。没过多久,我干起活儿来就至少同另外两个孩子一样迅捷、熟练了。虽然我跟他们非常熟络,但我的行为举止却同他们相差甚远,所以我同他们之间多少还是有些隔阂。他们和那些大人总叫我“小绅士”,或者“小萨福克人”。一个名叫格雷戈里的装箱工工头,还有一个名叫蒂普、穿红夹克的车夫,他们有时候叫我“大卫”。不过,我认为那多半是在我们说知心话的时候,或者是在我们干着活儿、我努力讲故事逗他们开心的时候。那些故事是我从前读过的,现在都快忘得差不多了。有一次,“粉土豆”跳出来反对我的特殊地位,但当即就被米克·沃克制服了。
我认为,要摆脱这种生活是全无希望的,于是彻底放弃了这个念头。我现在可以郑重地说,我没有一刻屈从于那种生活,也没有一刻不感到痛苦悲伤。但我全忍了下来,就连在给佩戈蒂的信中(尽管我们频繁通信),也从未透露过实情,一来是出于对她的爱,二来是因为心中有愧。
米考伯先生的经济困难令我愈发愁苦。我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渐渐对这家人产生了深深的感情。我四处闲逛的时候,脑子里想着米考伯太太的种种筹款方法,心头压着米考伯先生的沉重债务。礼拜六晚上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一是因为,我口袋里有了六七个先令,回家的路上可以往商店里张望,盘算这笔钱能买些什么,心里别提多快乐了;二是因为,礼拜六晚上可以早早回家—米考伯太太会向我倾吐最令人心碎的秘密。礼拜天早晨,我把头天晚上买来的茶或咖啡在一只小剃须杯里冲好,坐下来吃一顿过了钟点的早餐,这时米考伯太太又会跟我掏心掏肺地念叨。礼拜六晚上的谈话一开始,米考伯先生总会失声痛哭,而谈话快结束时,他又会唱起“杰克爱的是漂亮的小南”[4],这种事我已司空见惯。我记得,他回家吃夜宵时泪流满面,说自己只有蹲监狱一条出路了。但到睡觉的时候,他又在盘算“如果哪天时来运转”—这是他的口头禅—给房子弄个凸肚窗得花多少钱。米考伯太太也是这种性格的人。
尽管年龄悬殊到可笑,我同这家人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平等友好关系。我猜,这是我们各自的境遇使然,所以我从不接受他们的邀请同他们吃吃喝喝,却由他们掏腰包(因为我知道,他们跟肉铺和面包铺闹得很僵,常常自己都吃不饱)。直到米考伯太太完全信任我,对我吐露了最大的秘密,我才不再坚持。这件事发生在某天晚上,经过是这样的:
“科波菲尔少爷,”米考伯太太说,“我不拿你当外人,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米考伯先生就要大难临头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非常难过,万分同情地望着米考伯太太哭红的眼睛。
“除了一块荷兰干酪硬皮—这可不适合给孩子们吃—”米考伯太太说,“食物储藏室真的啥都不剩了。我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说惯了‘食物储藏室’这个词,所以就脱口而出了。我想说的是,家里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了。”
“天哪!”我忧心忡忡地说。
我口袋里还剩两三个先令,这礼拜的工钱—由此推断,我们这番谈话发生在礼拜三晚上—我连忙掏出那些钱,衷心恳求米考伯太太收下,就当是我借给她的。但那位太太一面吻我,一面叫我把钱收回口袋,说这种事她想都不能想。
“不,亲爱的科波菲尔少爷,”她说,“我压根儿就没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你年纪虽小,却很懂事。如果你愿意的话,倒是可以帮我另外一个忙。我可以接受你帮我这个忙,还会对你感激不尽。”
我请米考伯太太直言相告。
“家里的那只银餐盘,我已经卖掉了。”米考伯太太说,“六把茶匙、两把盐匙,还有一对糖匙,我都分批偷偷拿出去抵押了。但是,这对双胞胎是个大包袱,而且一想到爸爸妈妈,我就为这种交易感到心如刀割。我们还剩几件小东西可以卖。米考伯先生本就心情沉痛,是决不肯亲自拿去卖的。而克莉克特—”她指的是救济院来的那个女孩,“是个粗俗的家伙,要是把这种机密的事交给她去办,她肯定会胡作非为,让我们头痛的。所以,科波菲尔少爷,我想请你—”
我这时明白米考伯太太的意思了,于是请她尽管吩咐。当天晚上我便开始把容易携带的小物件处理了,以后几乎每天早晨去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之前,都会为类似的交易跑一趟。
米考伯先生在一个小书柜里放了几本书,他管那儿叫图书馆,最先拿去卖掉的就是这些书。我把这些书一本接一本地拿到城市路的一个书摊—当时,我们住所附近那一段城市路几乎全是书摊和鸟店—不论价钱多少,直接卖掉了事。摊主就住在书摊后面的小房子里,每晚都喝得东倒西歪,第二天早晨挨老婆一顿臭骂。有好几次,我一大早到了那儿,他就在一张折叠**接见我,不是额头上有一道口子,就是一只眼睛又青又肿,这表明他头天晚上又喝多了(恐怕他一喝多就会吵架)。他朝扔在地上的衣服哆哆嗦嗦地伸出手,竭力要从口袋里摸几个先令给我。而她的老婆抱着孩子,趿拉着鞋,没完没了地骂他。有时候,他把钱弄丢了,就叫我改天再来。可他老婆手里总是有些钱—我敢说那是趁他喝醉的时候拿走的—便在同我一起下楼的时候,在楼梯上偷偷完成了交易。
我在当铺也成了无人不知的名人。柜台后面负责日常经营的那位先生对我非常在意,我记得,他常常一面跟我交易,一面叫我凑到他耳边说出一个拉丁文名词或形容词的变格,或者列举一个拉丁文动词的变化形式。每次我这样跑了腿,米考伯太太就会稍稍犒劳我一下,通常是吃顿夜宵。我记得很清楚,这种饭总是别有一番滋味。
米考伯先生最后真的大祸临头了。有一天,他一大早就被捕了,关进了萨瑟克区的王座法庭监狱[5]。他走出房子的时候对我说,他的白昼之神已经陨落。我当时真的认为他的心碎了,我的心也碎了。但后来我听说,还不到正午,就有人看见他在监狱里活蹦乱跳地玩起了九柱戏[6]。
他叫我在他入狱后头一个礼拜天去探监,同他共进午餐。说我去的时候得问路去一个地方,在快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会看到另外一个地方,而在快到这另一个地方的时候,我会看到一个院子,穿过院子一直往前走,就会看到监狱看守。我照他的话做了,终于看见了监狱看守(我真是个可怜的小家伙!)。这时我忽然想到,罗德里克·兰登被关在债务人监狱时,那里有一个人,浑身**,只裹着一条旧毯子。我顿时泪眼模糊,心脏乱跳,监狱看守的身影也跟着晃动起来。
米考伯先生正在大门后面等我。我们走进他的房间(位于顶层下面的一层),抱头痛哭。我记得,他一本正经地嘱咐我,一定要从他的不幸遭遇中吸取教训。他说,如果一个人每年收入二十镑,花掉十九镑十九先令六便士,他就会很快活;但如果他花掉二十镑一先令,他就会很痛苦。之后他向我借了一先令买黑啤,给我写了一张支付指令,让我找米考伯太太要那一先令,然后收起小手帕,又高兴起来。
我们坐在一个小壁炉前。生锈的炉栅里,两头各放了一块砖,免得烧煤太多。不一会儿,与米考伯先生同住这间牢房的另一个债务人走了进来。他从面包房端来一份羊腰肉,给我们三人合伙享用。[7]接着,米考伯先生就打发我到楼上房间找“霍普金斯上尉”,就说米考伯先生向他问好,我是米考伯先生的年轻朋友,希望霍普金斯上尉借我一副刀叉。
霍普金斯上尉把刀叉交给我,还请我问米考伯先生好。他的小牢房里有个脏兮兮的女人,还有两个脸色苍白、头发蓬乱的女孩,那是他的女儿。我当时就想,幸好借的是霍普金斯上尉的刀叉而不是梳子。上尉本人邋遢到极点,他留着一大把络腮胡,套着一件很老很老的棕色厚大衣,下面就没有别的衣服了。我看到他的铺盖卷起来放在墙角,仅有的几个锅碗瓢盆都堆在架子上。我凭直觉猜想(上帝知道我怎么会那么想),虽然那两个头发蓬乱的女孩是霍普金斯上尉的女儿,那个脏兮兮的女人却不是他的妻子。我只是怯生生地在门口站了不到两分钟,下楼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掌握了关于这家人的这么多情况,就像握在手中的刀叉一样确切实在。
那顿午餐带着点儿吉卜赛风味,而且很可口。午后不久,我把刀叉还给了霍普金斯上尉,回家将探监的情况告诉米考伯太太,好让她放心。她一见我回来就昏了过去,后来她做了一小壶热鸡蛋酒,我们边聊边喝,借以抚慰心情。
我不知道米考伯先生家的家具是怎样卖掉以补贴家用的,也不知道是谁卖掉的,我只知道反正不是我。不过,家具确实是卖了,用一辆大货车拉走了,只剩下一张床、几把椅子和一张餐桌。我们—米考伯太太、她的几个孩子、那个“苦儿”,还有我自己—就用这几样家具,在温莎台那座空房子的两个客厅扎了营,日日夜夜在那里生活。我不知道这样住了多久,但我觉得住了很久。最后,米考伯太太决定搬进监狱住,因为米考伯先生已经弄到一个单间。于是,我就把房子的钥匙交还给房东,房东收到钥匙很开心。他们的床铺都被送到王座法庭监狱里去了;我则在离监狱围墙不远的地方租了个小房间,安下了自己的床铺。我对此非常满意,因为我和米考伯一家人患难与共,如今已经难分难舍了。他们也给那个“苦儿”在附近租了个便宜的住处。我住的是房子后部一间安静的阁楼,屋顶是斜的,可以俯瞰贮木场的宜人风景。我搬进来住下的时候,想到米考伯先生的困境终于演变成灾难,便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这段日子里,我仍然在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干着同样的工作,面对同样的工友,怀着同样的屈辱与不甘,就像初来乍到时一样。我每天在仓库进进出出,吃饭时间还在街上溜达,我在此期间见到了许多孩子,但从未结识过一个,也从未跟其中任何人说过话,这无疑是一件幸事。我的生活仍然不幸,但我从未表露出来,仍然独来独往,自强自立。我意识到的变化只有两处:一是我的衣服比以前更破烂;二是我已经对米考伯夫妇的忧虑大大减轻,因为他们的一些亲友在他们的艰难时刻伸出了援手,他们在监狱里的日子过得比多年来在监狱外的日子还舒服。通过某种安排,我这时可以常常同他们一起吃早饭,但其中细节我已经不记得了。我也不记得监狱早晨什么时候开门放我进去的。我只记得,我通常会在六点起床,在等待监狱开门的那段时间,我喜欢去老伦敦桥闲逛。我常坐在桥上石质护栏的壁凹里,观看过往的行人;或者趴在护栏上,望着阳光洒在水面,如同万点碎金,照在纪念碑[8]上,如同点燃了顶端的金色火焰。那个“苦儿”有时同我在这里碰头,我会给她讲一些关于码头和伦敦塔的惊悚故事。关于那些故事,我只能说,我希望自己当时相信它们是真的。晚上,我常常会回到监狱,陪米考伯先生在广场散步,或者陪米考伯太太玩纸牌,听她回忆爸爸妈妈。默德斯通先生是否知道我在哪儿,我说不上来。我从未向默德斯通和格林比公司的人提过这些。
米考伯先生虽说渡过了最危急的关头,但因为过去签订的某种“契约”,他依然麻烦缠身。我常听人说起这种契约,现在想想,那一定是他从前跟债主签订的某种和解协议[9]。我记得,我当时完全不明白那种协议是怎么回事,甚至将其同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契约混为一谈,据说这种契约曾在德国流行一时。最后,不知怎的,这份文件似乎不构成问题了,反正不再是先前那种拦路虎了。米考伯太太告诉我,她的“娘家人”已决定,让米考伯先生根据《破产债务人法》[10]申请释放。据她估计,那样一来,大概六个礼拜之后,米考伯先生就自由了。
“到时候,”米考伯先生说,他当时也在场,“老天哪,我敢说我手头就有钱了,就可以过崭新的生活了,如果—简言之,如果哪天时来运转的话。”
我现在回想起,大约在那个时期,本着凡是有可能的事都要努力争取的态度,米考伯先生写了一份请愿书给下议院,请求修改监禁无力偿债者的法律。我之所以写下这段回忆,是因为对我来说,它可以作为例证,说明我的创作方法:我将从前读到的书中情节融入我那面目全非的生活,将街头巷尾的所见所闻和男男女女的点点滴滴编成自己的故事;它还可以说明,我在写这部自传时不知不觉发展出的主要创作特点是如何逐渐形成的。
监狱里有个俱乐部,因为米考伯先生是位绅士,所以在俱乐部里说一不二。米考伯先生曾向俱乐部成员表明自己要写请愿书的想法,得到了热烈拥护。于是,米考伯先生(他是个彻彻底底的好人,就算事不关己,他也总是积极主动地四处张罗;就算无利可图,他也总是开开心心地忙里忙外)就动笔写起了请愿书。写成之后,又正式誊写在一张大纸上,然后铺在桌上,定了个时间,让俱乐部全体成员和监狱里所有的人都到他屋里签名,只要他们愿意。
虽然大部分人我早已认识,他们也认识我,但当我听说签字仪式即将举行时,仍然迫不及待地想看到他们一个个进屋签名的情景,于是我向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请了一小时的假,并在墙角给自己找了个适合观礼的地方。俱乐部的主要成员都尽量挤进这个小房间,只是还没有把屋子填满。他们围住站在请愿书前的米考伯先生,以示支持。我的老朋友霍普金斯上尉(为了对这场庄严的盛典表示尊重,他特地梳洗了一番)紧挨着请愿书,准备将请愿书念给那些不了解其内容的人。然后屋门猛地打开,普通狱友开始排着长队轮流进屋:一个人进来,签名,出去,同时其他人都等在外面。对每个进来的人,霍普金斯上尉都会问:“你读过这份请愿书吗?”“没有。”“你想听人念一遍吗?”只要对方流露出一丁点儿想听的意思,霍普金斯上尉就会用洪亮饱满的声音逐字念给他听。如果有两万人愿意听他念,霍普金斯上尉就会一遍接一遍地念,念上个两万遍。我记得,他念到“出席议会的诸位人民代表”“请愿人谨向贵院呈递此书”“仁慈陛下之不幸臣民”等字句时,声音就会甜得发腻,仿佛那些话都是嘴里真实存在的食物,尝起来无比鲜美。与此同时,米考伯先生一面带着作者的些许虚荣心侧耳倾听,一面凝视着(神情并不严峻)对面墙上的防盗尖钉。
我每天往返于萨瑟克区和黑衣修士区,在吃饭时间游**于偏僻的街道—街道上的石头或许都被我年幼的双脚磨平了吧—每当这时,我就又会看到那群人,他们伴着屋中回**的霍普金斯上尉的声音,从我眼前鱼贯而过。我不知道他们当中有多少人已经不在了!当我现在回想起童年时代慢慢熬过去的痛苦,我不知道,我为这些人编造的故事中,有多少是笼罩在幻想迷雾之下的记忆清晰的事实!如今旧地重游,我一点儿都不奇怪,自己好像看见面前走过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他正从这些怪异的经历和肮脏的事物中创造自己的幻想世界,我不禁对他心生怜悯。
[1] 指煮熟之后皮开裂、出粉末、入口有粉感的土豆。这种土豆的淀粉含量较高。
[2] 原文为orfling,是orphan(孤儿)的方言。
[3] 一种浇汁牛肉。
[4] 英国作曲家查尔斯·迪布丁(1745—1814)创作的歌曲《漂亮的小南》中的一句。
[5] 王座法庭负责审理诽谤、破产和其他不端行为,所以王座法庭监狱经常被用作债务人监狱,直到这种做法在19世纪60年代被废除。
[6] 用九个木柱进行的游戏,木柱放在球道末端,投掷一个木球或圆盘去击倒木柱。
[7] 利用面包房大烤炉的余热烹制食物,是当时英国家庭的常见做法。
[8] 即伦敦大火纪念碑,为纪念1666年伦敦大火而建,是一根约62米高的罗马多立克柱式石柱,最顶端有镀金的纪念骨灰坛。
[9] 债权人和债务人议定的偿还部分借款以勾销全部债务的协议。
[10] 《破产债务人法》是英国议会1813年通过的一项法案。该法案设立了一个新的救济破产债务人法院,若被监禁的债务人未从事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且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确保目前和未来的资产得到公平分配,则可以向该法院申请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