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起来!”

欧阳修这人老实,而且一看就是以前在家中干过体力活儿的,跑起来脚步稳健没有什么压力。

一般老实的人品行都不错。

欧阳修就是其中之一,他的体力好,所以一路前后都在帮扶着落后的学生。

几百人的学生队伍连成一条不规则的长龙,那场面猛地见了也挺壮观的。

街上的百姓都愕然看着这群学生在奔跑。

国子监什么时候也开始让学生跑步了?而且这些学子一看就是没有出过力的富家子弟,竟也会甘心在大街上跑步?

这些人平时不是最注重脸面吗?不知道他们今日是发了什么疯。

文彦博跑的满头大汗,却还是落后了许多,呼吸几乎分不出节奏了,一下紧跟着一下。

腿软啊!

他从出生就没有感到这么累过。

这不是跑步,这他娘的是变相体罚啊!

他本想放弃了,跟在队伍后面拖拉了事。

可看着前方的韩琦和欧阳修也在咬牙坚持,难道我还不如两个偏远州县来的同窗吗?这不是丢了他汴梁人的脸面么?

文彦博如是想到,就用力呼吸了几下,然后跟了上去。

这一路跑来,后面拉下了一群人。

这些人大多连文彦博都不如,一个个拉垮地不行,有些甚至都开始手脚并用的扶着旁边小摊前进。

“不许扰乱人家摊贩的生意,跑起来!”

国子监的小吏也在跑,因为他要监督,若是没监督好,按照秦为的说法,他就可以滚蛋了。

于是小吏跑的比不少人都快。

可学子们娇生惯养的时间长了,小吏的话自然没什么大用。

他只能拿出了杀手锏。

“快!跑起来!秦祭酒说了,最后回去的没饭吃,还要打扫学院里的所有恭桶!不想被屎尿熏死,就快些跑!”

什么?还要扫厕所?

这他娘的咱们到底是学生还是掏粪工!

学子们崩溃了,可他们却不能停,只能将悲愤化作力量,更用力的奔跑。

秦祭酒的手段他们今天也都见识到了。

谁敢不听话,下场就会和那几个学子的下场一样,甚至比他们还要惨。

伴随着嚎叫声,和稀稀拉拉的脚步声,学子们终于接近了城门,然后第一批到的开始返程。

返程的速度很快,比刚才来的时候快多了。

大家虽然早就筋疲力竭,但一想到回去后没饭吃,还要打扫厕所,就一下打了鸡血,纷纷咬牙向前冲。

等一行人陆陆续续的回到国子监时,天色已经大亮了。

“吃饭了!”

午餐很丰盛,有肉。

而且是秦记的大厨亲自来掌勺,这也算是给这些受尽苦难的学生子们找来了几分安慰。

秦记的饭菜可不是谁都能吃上的。

尤其是他们这些没多少零花钱的学子。

就算家里再趁钱,也不会奢侈到顿顿给孩子吃秦记吧?这汴梁城里的富豪不少,但真能顿顿吃秦记的,还真是凤毛麟角。

可现在学子们却有了这个待遇。

这待遇,就算每天这么跑,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吧?

几百个学生就像一群饿极了的灾民,一窝蜂的冲了饭堂。

风卷残云消灭了午饭。

这让两个秦记的大厨很没有成就感。

好歹哥们儿也是五星级饭店的厨师吧?做菜也要做给懂菜的人吧?可你看这群恶鬼……他们像是懂菜的人么?

吃完午饭之后,有小吏说道:“按秦祭酒的吩咐,食堂每日会杀鸡宰羊给你们补充营养,但这些鸡、羊牲畜,却要你们自己动手再傻,今日轮到李休、文彦博……这二人可在?出来!”

文彦博和一个看着瘦弱的少年纳闷的出来,然后被带到了后厨。

后厨里,一只被捆住的公鸡正在挣扎着。

还有一头百十来公斤的山羊,正警惕的盯着他们,等人靠近后,便开始疯狂嘶叫。

秦记的厨子吸吸鼻子,好笑道:“按照我家郎君的交代,我们只管烹饪,宰杀却要你们动手,若不想宰杀也可以,未来几天你们将会没了肉吃,只能吃野菜南瓜……”

我特么……

文彦博想骂人,可脑海中浮现出秦为的模样后,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此刻再冲出去跑十五里,三十里都行啊!

“可某……可某从未杀过牲畜啊!”

厨子不是国子监的人,自然不惯着他,冷道:“连只鸡都不敢杀,真不知郎君养你们干什么吃的……”

文彦博刚想反驳。

说我们不是秦家的下人,养我们的也不是秦为,是国子监、是朝廷!

可转念想想,连厨师都是秦记的,而且听说那几个大儒也是秦为重金聘来的。

你有脸说不是人家养的你?

想到这儿,文彦博沮丧的走上前,接过了厨子手里的刀。

杀?还是不杀?怎么杀?

这是个问题……

厨子看出了他的无措,无奈道:“我来教你,你来动手……千万不要想着我们会帮你动手,郎君说了,谁敢帮忙马上滚出秦记!”

好吧!

文彦博绝望了,颤抖着手走到那只鸡面前,两手紧握着刀,闭眼心一横,就准备往下砍。

“睁开眼!”

厨子喝了一声,险些吓得他丢掉菜刀。

“你这么是杀不死的,而且就算杀死,鸡头被你砍下来,里面的血就会回流,血腥味会影响鸡肉的口感,烹饪的味道就会大打折扣……我们可是秦记的厨师,菜做砸了,同行还不笑话死?到时候还有脸出门吗?!”

娘的,这年头连厨子都这么内卷了吗?

文彦博想哭。

……

御街拐角处。

人群川流不息。

一个女子站在街边,脸上脏兮兮的,白净的皮肤也被那污浊弄得不堪入目,楚楚可怜的模样叫人心疼。

“某家中三个女儿,过不下去了,家中小女……谁出价高……谁便带回去。”

边上一个中年男子是女子的父亲,一脸唏嘘的说道。

“三个女儿?怪不得,哎!”

大宋的习俗是嫁女的嫁妆要丰厚,嫁妆越多就说明娘家越有势力,到了夫家就能有底气。

习俗如此,人人都得跟随,否则没人娶你家闺女。

加之人人都有攀比之心,所以生了三个闺女,除非是家里有钱,否则几乎可以确定要破家了。

以至于有人家在女儿小时候就培养她唱、跳,等大些直接卖了去。

如此不仅没有负担,反而还能得一比丰厚的投资。

当年的范仲淹实行新政时,也因此事专门做过调研,后颁布诏令嫁女最多不能多过多少钱。

可这婚丧嫁娶本就是民间习俗。

谁听你的?

就像后世国家整治天价彩礼一样,都知道、也都清楚……也谁听?

没有彩礼?

你打光棍儿吧!

这少女看着长的还行,若是好生打扮一下,绝对算是美人儿级别的。

边上就有人在啧啧流口水,准备找时机出手拿下。

就算家中有了妻子也不要紧,这年头但凡有点儿家财的,谁不想三妻四妾,做个陪床的丫鬟也是爽的嘞!

所以边上正好经过的赵允让就看不下去了。

少年热血的他准备见义勇为一把。

“我给你些钱,你带着女儿归家吧。”

这女人不出意外的话将会被人买去当做侍妾,命运悲惨。

那少女抬头看了赵允让一眼,然后失望的低下头。

这少年穿着华丽,身后看着还有仆从跟随,身份太过悬殊了,不是良配。

而且……他显然是没看上自己。

只是同情心泛滥罢了。

“这位郎君请了,小女到了年纪,就算回家也是要出家的,可小人……家中实在凑不齐那高额的嫁妆,所以你若是好心,就把小女买了去,做个填房丫头也好……您若是不愿买,这点银钱也解决不了问题……”

中年男人苦涩的笑笑,可眼里却透着贪婪。

有没有钱是次要的,他就是单纯的想卖了女儿。

别管这其中是不是出于无奈,但这人却的确是不咋样。

赵允让犹豫了,他微微皱眉没说话。

对他的身份而言,买个女子不算什么,就算买十个郡王府也买得起,别人也不敢说什么闲话。

可他本心却不愿乘人之危。

人家已然如此凄惨,自己又怎能为了一时欢欲毁了她呢?

“二十贯!我买了!”

就在赵允让犹豫不决的时候,旁边有人出价了。

说话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看样子最少四十往上,家中定然有了妻妾。

二十贯不是小数目了,中年男人欢喜的点头,然后又看了眼赵允让。

那意思是,你还要不要出价?

赵允让心中蕰怒,又看到女子眼中那楚楚可怜的泪花,心中更是生出怜悯。

“五十贯!”

这是天价了,任这女人国色天香,也绝对值不过五十贯去。

中年胖子脸色有些难看。

刚准备恶意加价,却看到赵允让身后两个目光冷厉的侍卫,赶忙缩了缩脖子消失在了人群中。

女子仰起头,脸上露出一抹难言的笑容。

赵允让没看到,只是转身离去,“带他们回家,让账房给他拿了钱,卖身契、契书都要立下,以后不可以再有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