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城乡一体化是在政府的主动推动下进行的,以“三个集中”为主要推进方式,并且配套相关的政府机制职能改革,着力培育城市和农村互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了“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城乡发展格局。

成都的城乡一体化采取了非常多的策略措施,并且仍然在不懈地持续探索当中,可以称得上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我国幅员辽阔且地域差异显著,在某些方面成都经验是不可复制的,但是成都的做法是我国城乡发展改革的一个缩影,在全国普遍具有城乡改革要求的背景下,成都的一些经验可以为其他城市借鉴。

(一)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共同推动城镇化建设

我国城乡发展差距明显,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是其重要成因。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实践证明,政府主导既是起点,也是核心动力,但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西南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也是在相同的行政管理体制背景下开展和实施的,因此,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一方面,要逐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另一方面,在公共资源配置上逐步使城乡均等化。这都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并使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与此同时,西南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也需要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只有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保证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通过市场运作,调动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才可能为统筹城镇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二)坚持规划先行,同时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和渐进性

成都市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经验说明:首先要有定位,其次是规划,然后是资源配置方式和机制的选择。所以,在其他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紧紧依照政府规划,着眼于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凸现区域经济比较优势和特色,突出抓好各级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区的城乡建设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区域范围内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体系,既包括产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也要包括公共事业规划、文化建设规划等,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同时,不同区域内的不同城区、乡镇的城镇化条件和基础不同,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也要注重开发的时序性和渐进性,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乡镇的具体情况,分轻重缓急地进行圈层式发展,避免出现一哄而上,齐头并进的全域性建设。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

成都市通过创新制度设计,制定相关的政策配套体系,实现了政策支持与建设需求的有效衔接,切实保证了城乡一体建设的效率和速度。因此,我国其他区域在城镇化建设中可借鉴“成都模式”,尤其在部分处于转型期的区域,要突破体制机制瓶颈,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围绕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需求,及时制定出台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如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方面,重点围绕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先后就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工作,以及与农村剩余劳动转移流动密切相关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元化户籍管理等城镇化工作要点出台系列配套政策。

(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成都市在统筹城乡上始终把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心,这一点在双流县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也得到充分体现。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应予以足够重视和长期关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落实失地农民应该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缩小农民群体与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农民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政府在提供政策倾斜的同时,还应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培训视角,引导农民转变思想、拓宽思路,主动提高劳动技能,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五)完善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资金是决定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产业结构转型、基础设施建设、农转居人员安置、旅游资源开发宣传、重大项目落地等具体工作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成都市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以政府为主导搭建投融资平台,同时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改革新途径,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这方面,成都市成功做法是:通过整合国有资产存量、财政性资金投入、土地储备收益等政府资源,注资组建政府性投资公司,并以此为载体进一步寻求与金融机构合作,取得中长期贷款,解决重大项目的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同时,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建立农村产权流转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房屋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建立一套“以资源换资金”的具体办法,以缓解农村缺少金融机构、农民贷款融资困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