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道听途说

因为如玉他们不急着赶时间,所以一路虽然颠簸但走走停停的倒也没有觉着累,十多天时间他们才走了差不多一半的路程。一路行来,如玉了解了更多这个时代的民俗风情。

出了丹州,穿过溪州,如玉他们一路顺利在出门二十多天后进入了与冒城相邻的锦州。虽然一家人都身怀武功但一路行来并不是想象中的“侠客行”,甚至连个小偷也没有遇到——如玉不知道是他们的运气好还是这个时候的治安比较好或者是这里人们的素质比较高。

黄昏时候,如玉他们到了锦州与冒州交界的一个小县,出了这个县境便进入冒州了,冒州的州城便是他们的目的地——冒城。

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客栈住下后,一家人吃过饭早早的休息了——明天不能像往日那样慢悠悠的游玩了,出了县城后要马不停蹄的赶一整天的路,一路上人烟稀少要下午时分才能赶到下一个有客栈的地方。

第二天天刚亮,如玉他们已经起床要到楼下吃早饭。下楼后才发现他们不算起得早的——楼下已经坐了不少人了,他们正七嘴八舌的议论着什么。

店小二热情的招呼如玉他们坐下。

看到那些明显互不相识的人围在一处兴致勃勃的谈论着,一向不算多话的如峰叫住了准备离开的小儿:“请问小二哥,他们在谈论什么新鲜事?看他们一个个都很高兴,是什么好事吧?”

小儿笑了:“客官,你们刚起来当然不知道咱们县里的特大新闻了,说起来也是件好事,对咱们县的老百姓们甚至算得上是喜事一件——本县的县令昨天晚上被人杀了,头被挂在城门上,守城的今早上才发现的。”

小二的话让这一家子都很吃惊,如峰继续追问:“凶手是谁?可抓到了?”

小二摇头:“县令的家人也是快天亮时才发现县令被杀,谁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如莲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县令大人被害了还是好事,没有人追查凶手吗?”

如玉想都没想,不以为然的说道:“那个县令肯定是个让老百姓深恶痛绝、贪赃枉法的坏人。”

小二拍手:“这位小姐说对了,这个县令大人还真就是个坏透了的坏东西。他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县令,不过仗着身后有人从他上任到现在不过短短两年时间肆无忌惮的为非作歹让整个县民不聊生了。那个死鬼县令在任期间干尽了坏事,现在被人砍了脑袋挂在城门上,县里的老百姓还有各行各业的商人甚至县衙里的差役们都无不拍手称快、奔走相告。”

“小二!”有人叫着,小二赶忙上去招呼。

如玉他们吃着早点,静静的听着其他人的议论:

“真是天理昭彰,那个坏官得了报应了。”

“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才叫阎王收了他去,这叫活该。”

“听说那个无头鬼昨天才抢了一个年轻女子回去,因为女子不从被毒打了一顿后关着呢。幸好他见了阎王,不然······”

“是呀,不知道是哪个英雄替咱们老百姓除了害,可千万不要被官府抓住。”

“你没听说吗?根本就没有人看见凶手,和他同榻而眠的县令夫人也是今早上才发现县令的脑袋没了,听说县令夫人被吓疯了。”

“别说县令夫人一个女子,任谁一觉醒来看到身边睡着一个无头鬼也会吓得魂不附体。”

议论的人情绪高涨,声音越来越大,说出来的话也越来越离奇,甚至有人说是神仙显灵施法搬走了县令的脑袋!

如玉他们吃过了早点,店里也已经又换了一群人围在一起,说的还是关于县令被杀的事。牵着马车出了客栈,看到大街上喜笑颜开的谈论着县令一事的人们,如玉他们不得不相信:对这些老百姓们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喜事。

“金老前辈,幸会!幸会!好几年没有遇到了,您老是老当益壮越来越精神了。”一个爽朗的声音叫住了正要上马车的金守志。

循声望去,一个四十多岁满脸络腮胡的男子牵着一匹马正向金守志走来。男子身后跟了四个布衣打扮的青年男子,他们也各牵着一匹马,不同的是他们的马匹背上驮着几个装满了东西的麻袋。

说话的正是那个络腮胡,金守志认出了他,笑着与络腮胡打着招呼。

来人姓胡,是一个山寨的寨主,因为他本就姓胡又老留着满脸胡子,于是大家都叫他“大胡子”。

三年前,金守志偶尔救了身受重伤的大胡子,在大胡子的寨子里住过几日,对性格直爽的大胡子印象颇深。

金守志和大胡子寒暄了几句,原来大胡子是带人到县里采买东西的——他们寨子离这儿有些路程,不少东西都是寨子里统一进城来采买。

大胡子意外见到救命恩人,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得知金守志他们正要从寨子山脚经过,大胡子怎么也要金守志他们到寨子里住一天再走。

算算路程后,金守志答应了大胡子的邀请,于是郑家和大胡子一行一起出了县城上路。

大胡子骑着马,金守志坐在车沿上,两人谈着小县城里的大新闻。

“金老前辈可听说了县令大人被杀的事?恶有恶报,真是大快人心啊!”大胡子无比畅快的说着,“那个县令无恶不作简直是穷凶极恶,我们都差点被他逼得当土匪了。”

金守志不置可否:“如此恶人人人得而诛之,幸好死了,不然只怕今后他还会祸害更多的人。不知道是哪位英雄为民除的害,真是让人敬佩。”

大胡子压低声音说道:“听说是专门杀人的杀手干的。”

坐在车里的如玉姐妹俩听到大胡子的话都竖起了耳朵。

金守志一扬眉毛:“哦!胡寨主听谁说的?”

大胡子神秘的说道:“今儿早上遇到了一位在衙门里当差的熟人,那位熟人说的,在县令被害的现场发现了一张纸条和一个特殊的标记,据说是凶手留下的。纸条上说县令作恶多端,死有余辜,杀人者是为民除害,留下特有的标记只为了不连累无辜之人。”

金守志也来了兴趣:“胡寨主可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一个标记?那人凭什么认为有那个标记就不会连累无辜之人?”

“我也问过那位熟人,他们可知道凶手是谁?但他们也不知道。因为死了的人是县令大人,衙门除了现场的一个印记和一张纸条什么发现也没有,衙门已经把案子报上去了。不过那个印记我倒是听熟人描述了一番,因为确实很特别便记住了。”大胡子说完又描述了一番现场留下的印记是何模样:那是一只蝙蝠,蝙蝠的双眼殷红似血,嘴里伸出两颗森白的尖牙。

想象着蝙蝠的样子,如玉也觉得一阵寒意袭来,仿佛那只蝙蝠正在面前用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自己,尖利的牙齿闪着森森白光。

金守志沉默片刻后继续说道:“那样的印记是够特别的,让人看过后想忘记都难。”

大胡子点头:“不知是衙役里的哪个听人说过那是杀手专有的印记。老前辈,您说那些杀手为什么还要弄这么个标记,根本就没有必要嘛!听说杀手们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人,这个县令一定是得罪了哪个有钱人才被人家请来杀手给砍了头。”

大胡子虽然是个寨主,不过也是本分人,关于什么杀手之类的事也只是偶尔听人说笑间得知,其他也不过是他想当然的。

金守志笑笑答道:“所以说要多行善事,别做恶人。”

金守志岔开话问起了寨子里的情况,不再就杀手一事说下去。

如玉和如莲正听得兴起,外公却岔开了话题,两人心里都有些失望,决定等休息的时候让外公好好讲讲关于杀手的事——外公肯定知道不少,这可比他以前讲的那些古怪搞笑的事精彩多了。

中午金守志和大胡子他们都在途中以随身干粮充饥,太阳偏西时到了大胡子他们的寨子,金守志他们受到了热情的款待。

因为金守志他们第二日还要继续赶路,所以晚饭后大胡子早早便安排住处让他们休息了——金守志也是因为心疼两个外孙女儿,怕她们长时间赶路太累才答应到大胡子的寨子。

第二天大胡子留过金守志他们早饭后亲自送他们到了官道才告别回去。

如玉姐妹俩终于有机会“盘问”关于杀手的事了。如莲首先开了口:“外公,外公,快给我们讲讲杀手的故事,您从没有讲过呢。”

金守志呵呵笑着:“讲什么杀手?丫头,外公又不是杀手,哪里知道什么杀手的故事,你不是为难外公吗?”

如莲才不相信外公的话:“我的外公当然不是杀手,但我们见多识广、学识渊博的外公可是无所不知的,姐姐你说是不是?”

真是个小机灵鬼!如玉笑着看看如莲,然后应和到:“就是,没有什么是外公不知道的。好外公,您就给我们讲讲吧!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闷死了!”

如玉也学着撒起娇来——她可是真的很好奇。

金守志摇头笑看着两个外孙女儿:“你们当外公是神仙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如莲很欠打的笑道:“嘻嘻,外公不是神仙,可也和无所不知的神仙差不多。”

金守志深知如莲的性格,知道今天不给她讲点什么她是不会放过自己的。他投降了:“说吧,你们想听什么样的故事?不过对于杀手的事外公知道的也不多,怕满足不了你这丫头的好奇心。”

看到金守志答应讲故事了,姐妹俩都很高兴。如莲首先问出了她的疑问:“外公,杀手们都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和昨天那位伯伯说的蝙蝠那样吓人?是不是所有的杀手杀了人都要留个蝙蝠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