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家宴
刘锦鹏和李曦雯来的时候,江临海正在亲自择菜,他的视力还不错,没有戴老花镜,围着围裙的样子实在很难让人想象这是江城市的掌舵人。而且柯秘书居然也在,江市长似乎也很看重他,家宴也把他带来了,此时的柯秘书也没有一点高级公务员的样子,穿着白衬衣却拿着菜刀切菜。
江市长家里的保姆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婶,正在手脚麻利的炒菜,还一边抱怨道:“都说我一个人能行了,你们都是干大事的,怎么能让你们做这些粗活呢。”
江枫也有点不好意思,他是真的不会,不然他老子也要他去帮忙了,所以他连忙请刘锦鹏和李曦雯入座,一边猫腰从茶几下面摸茶叶盒子一边说:“也不知道你们爱喝什么,老头子这里只有点好茶,冰箱里还有果汁,你们看怎么样?”
倒也不是真没有准备,只不过江临海认为既然是来看我的,那就入乡随俗吧,反正喝什么都差不多,茶水或者白开水对他都没啥两样。反倒是江枫有准备一些,事先买了点果汁放在冰箱里,心说反正我准备了,要不喝那就不怪我了。
刘锦鹏自然还是喝茶,他对茶叶要求不高,好坏都喝过,几块钱一斤的和几万块一两的都能接受。李曦雯自然也不能再提要求说我要喝咖啡,她也知道江临海这样老派的人家里肯定没有咖啡这种饮料,所以她就喝果汁了。
客人既然到了。江临海就把围裙摘了,不能因为这个怠慢客人不是,他是很注意这一点的。洗了手坐到沙发上,江市长很随意的说起主题公园的事:“选址的确需要慎重,这一点我很赞同。不过现在江翰区和红山区意见有点大,说是陪太子读书,其实你们早就选定轻山区了,有这么回事吗?”
对于江临海来说,选择哪个地区都无所谓,反正肉烂在锅里。总归跑不出江城市,所以他对这个是没有倾向性的,自然也不怕问问。不过刘锦鹏肯定不想这么早就揭开底牌,要是早早的没戏唱了,还怎么从轻山区那边要好处呢。
所以他回答的就有点含糊:“这个情况我们也没想到,轻山区的条件其实不是很好,就是地块比较大,配套方面很不完善。江翰区的缺点就是价格高,其他的都不是问题。至于红山区嘛,我们在红山区的投资力度一直不小。他们是最没资格抱怨的吧。”
最后一句是带着轻松的语气说的,自然引起江临海的微笑,他说:“红山区上次事情没办好,你们心里有疙瘩也是正常的,要我说他们自己内斗却把你们牵扯进来那就是不对。不过呢,你们就算是看不上红山区,表面功夫也要做好,免得有人说闲话,这对你们的工作也不利啊。”
刘锦鹏点头。这的确是老成之言,虚与委蛇嘛,反正不到最后不揭骰蛊。这个话题说到这里就差不多了,菜也上满了一桌,江临海招呼大家一起去餐厅,顺便问问刘锦鹏喝不喝酒。他上次说有一瓶木桐,这瓶酒还是一个故交送来的。年份不是很久,大概也就是十二年左右。
木桐也有翻译成木桶的,是mouton的音译,来自法国吉伦特省的梅多克地区的木桐.罗斯柴尔德酒庄。这个品牌的红酒。其1945年的产品被称为完美无缺的世纪之酒,被酒评家打出100分的最高分,大大高于顶级酒庄拉菲和拉图的评分。罗斯柴尔德家族于1853收购了木桐酒庄,这也是唯一一家被英国人收购的法国顶级酒庄。
木桐红酒的基本原料还是赤霞珠,其次还有梅洛和品丽珠,这都是葡萄的品种。最好的木桐酒,是那种存放了十五年以上的陈年佳酿,最少也得存放八年以上,不然你将不能体会到完整的木桐原味。木桐的味道浓郁和谐,有一种难以捉摸的神韵,喝起来能让人感觉到黑加仑、杉木和烤烟的味道。
江市长的这瓶木桐是十二年陈酿,已经有一定的特殊味道了,李曦雯对红酒的品鉴还有点功力,她甚至可以感觉到这瓶木桐应该是1983年左右出产的,因为那一年赤霞珠的产量比较低,所以配比起来口味稍微有点了一点点变化。
刘锦鹏可没那么大的本事,他只是会喝茶而已,酒对他来说并不多有吸引力,如果换了柳媚来肯定能说的头头是道,甚至比李曦雯更能说出一些辛秘来也说不定,因为柳媚是真的喜欢,而李曦雯却不喜欢酒。
大家边吃边喝,江临海虽然是搞家宴,却也上了几道海鲜,大对虾和小红鱼都是江城少见的,这两道菜的价钱肯定也不便宜,估计也是因为有客人来才特意搞的。江枫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开玩笑似的说:“要不是你们来家里做客,想要在家里吃点海鲜还真不容易。”
江枫作为市长公子,肯定是有不少人巴结他的,不过这小子对这种事的分寸把握的挺好,从来不给他老爹带去什么烦恼。吃点喝点那没什么,有什么小事也可以顺便办一下,但真要牵涉到大额资金之类的事,江枫那是绝对不插手的,他不能给老爹找麻烦。
加上他现在也在上学,所以对赚钱还没有多大兴趣,反正够用就行了,这跟老江家的家教的确也是很有关系的。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江枫也是个爱玩爱闹的性格,对于创业这种事有天生的反感,在酒桌上他就说了:“我啊,有钱了宁愿去投资也不想创业,创业实在是个苦差事,投资拿分红对我就挺好了。”
反正他要求也不高,现在正谈着个小女朋友花费也不大,每个月三千块就够了。当然,这是对他而言一般般的水平,换了那些边远地区来的穷学生,一个月一千块生活费就算是奢侈的很了。刘锦鹏当初上大学的时候,一个月也就花个一千二百出头,里面一半都是伙食费,后来他发现这样实在不行才开始打零工想办法赚钱。
说起上学的事,两人就有点共同语言了,李曦雯没事也插几句,这些话题江临海就不搀和了,笑眯眯的边吃边看他们聊天。说起打零工赚钱的事,刘锦鹏也有点唏嘘,那时候不懂事,经常被克扣工钱,而且因为学校不鼓励学生打工,所以还不敢跟辅导员说,只能自己消化,那个憋闷呢。
幸好后来学业有成,也逐渐能在外面搞点外协什么的,帮着外贸公司的跑几个单子,多的不说,分个几千块花花那是没有问题的,这还得亏了以前毕业的学长照顾,不然这种好事怎么轮得到在校生做呢。这时候开始刘锦鹏就有意识的开始在外面扒拉公司了,不但是可以当作实习积累经验,还可以研究一下到底哪家公司更靠谱,可以长期做下去。
对于他这样的没有背景的毕业生来说,自主创业属于不切实际的梦想,正经是找个稳当的公司做才是,攒好了老婆本娶个老婆生个孩子,一辈子就这样安安稳稳的过去了。可惜命运总要给他开各种玩笑,玩弄了他几次之后,又给他一个大馅饼,当然这种秘密就不会在这里说了。
江枫听刘锦鹏说起过来人的经验之谈,他很好奇到底这位学长是怎么发家的,不过刘锦鹏既然不说他也不好追问。有人说每个人的发家历史都有罪恶之处,刘锦鹏肯定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江枫就是这么理解的,所以他很主动的把话题带开了,转而提起篮球这个共同兴趣。
说起来江枫这小子真的挺喜欢打篮球的,而且他特别喜欢那种运筹帷幄,指挥球队争取胜利的过程。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领袖型球员吧,总之这家伙领导欲望很强是真的,在社会学院队里,他江枫虽然是小字辈,但利用自己的背景和实力却拿到了实际指挥权,连胡大勇都要听他的。
江枫没有见识过以前的国贸冠军队,不过刘锦鹏的实力他已经认识过了,的确称得上是妖孽。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刘锦鹏以前被叫做三分球好手,但却不是三分球之王,他的投球成功率以前并没有这么高,要不是经过了基因改造,估计方志文想靠他翻盘也挺难的。
问题是江枫不知道啊,他还以为冠军队果然名不虚传呢,心里正是仰慕的时候,也很想见识一下以前那些冠军队的球员,特别是胡大勇愤愤不忘的板凳。所以他得知刘锦鹏正准备请以前的队友出来聚一聚的时候,居然很冒昧的就说:“我也想去看看,早就听说国贸冠军队多厉害,一直以为是吹牛,现在看起来果然还是有独到之处啊,不知道欢不欢迎我?”
他都这么说了,刘锦鹏也不能说不让他去吧,人家老爹还在旁边看着呢,又不是什么私密聚会。刘锦鹏却不知道,江临海一方面想跟他拉好关系,钛星集团今后肯定还要继续发展,江城市要跟钛星集团互利共赢呢。再一个就是,江市长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跟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一起玩,要混就跟刘锦鹏这样的成功人士混吧,至少也能跟公主和皇家搭上关系不是么。
这么一场家宴,江市长的目的基本都达到了,当然是宾主皆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