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留宿
打开车门,郑沅洁和郑大嫂两个人上了车。
冯永卓问:“要去哪?”
郑沅洁说了小马在电话里说的地址。
冯永卓说:“这地方我听都没听过,等我打开gps。”说完,打开车上的导航仪,找到那个地址标志的范围时,看是到四五环,城市的外圈了。
“你们朋友的房子?”
郑沅洁听他问,想到白天和他说话时,他好像对小马有兴趣,于是介绍说:“小马有时候因工作需要在这边过夜,他朋友让给他租的一套房子,我们刚好过去借宿。”
听到说她和她妈是要去男人家里过夜,而且,那个叫小马的,凭着一股直觉,冯永卓打从心底里认为这小子不可能是良心好到爆才请了她们过去过夜。
手指握着方向盘握到青筋都快爆出来了,冯大少爷粗声粗气像鸭子一样说:“你们今晚非要去那儿过夜吗?明天早上怎么办?那儿离这里多远,来的话交通可麻烦了。”
“我们可以早点起床。”郑沅洁说。这是没办法。哪怕她把公司搬到这边来了,都可能前期没有这个租金可以住到五环以内的房子。
冯永卓很想抽自己一巴,怎么那句说你可以到我家里睡的话,是那么难以出口呢。
郑大嫂却是有些不明所以,这个男人说是帮白露的老公送她们坐免费顺风车,怎么迟迟不开车。莫非,真是那地方太远了。来来回回,这小伙子感到难办。这样一想,郑大嫂感觉自己刚才欠考虑了。
“这样吧,如果实在路途太远,我们自己打车去吧。”郑大嫂好人好意地说。
冯永卓连忙喊:“别下车!”
这句话,将车上两个女人都吓了跳。瞧他喊的这话,好像是引诱人上了贼船后的强盗阻止人质逃跑的口气。
冯永卓想拿头撞方向盘,急忙张口:“我,我这是说,你们如果打车去那儿的话,恐怕出租司机都不愿去,太远了。去到那车费没有个几百不可能。”
这么远?!母女两人被他这话唬到一愣一愣的。
“幸好没有叫小马开车过来。”郑沅洁像是自言自语地说。虽说是同事,是合伙人,可让人开那么远的车专程来接她们,她自己都过意不去。
冯永卓坐在她正前面正好听见她这话,牙齿咬到快出血了。果然,那个叫小马的小男人居心叵测。为什么叫小男人?叫小马小马,肯定是年纪比她还小,不是喜欢姐弟恋的小男人吗?
几百块钱的打车费,让郑大嫂感觉到的是走这趟有些做赔本生意而且欠人情。因此和女儿商量:“听说京城的公共交通都到十一点的。我们不如去坐地铁或是公交车,或许能赶上末班车。如果赶不上,在这附近随便找家便宜的旅社住一晚上,明早过来也方便。”
郑沅洁想的也是这个道理,点了点头。如此一来,真没有必要坐冯大少爷这趟顺风车了。两个人下车前,这回记起要好声好气先和好心的司机解释:“谢谢你,冯同志,我们可以去坐地铁,听说坐地铁更快些。”
冯永卓慌了,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刚他究竟自己说了些什么话,竟是让这对母女决意要下车了。这变成了完全的本末倒置,他拿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阿姨,阿姨——”冯永卓冲走下车的郑大嫂着急地呼唤两声,感觉郑大嫂这人比郑沅洁好说话。
郑大嫂下车后,笑眯眯地对向车窗对他说:“谢谢你,冯同志,明天,我会和你们领导说起你的。你放心。”
最后那三个字,让冯永卓想拿头撞玻璃窗。他,他不是这个意思。明天,被君爷知道的话,他,他又得被骂了,肯定。领导给他找的借口不是这样用的,而且竟然被他用成了这个效果。
欲哭无泪!
高大帅从里头跟随冯大少爷走了出来,始终是不大放心这个冯傻愣会不会做出什么离奇古怪的事,把男人的脸全丢光了。结果,真是不出所料。
都成功引诱到人家上车了,居然不到几分钟时间,冯大少爷不知在车上耍了帽子戏法,让人质成功逃脱。说出去,真是丢脸,把全队的人脸面都丢尽了。
高大帅抬起手指划划自己的脸,代替冯大少羞羞。正要走上前去,安慰两句这冯大傻子。逆转一百八十度剧情的奇迹发生了。
赶来救冯大少爷的不是白马王子,而是公主殿下——白家大小姐白露姐姐。
只听郑沅洁突然接听到白露的电话。白露大概从君爷那儿听说了听说她们明天需要留在这,于是推测她们俩之前没有计算好这个情况,今晚肯定没能在这边找到地方睡,就此邀请她们到她家里过夜。刚好,白露想见见郑大嫂,把礼物送出去。
主要是考虑到小马住的那地方太远了,怕赶不及,郑沅洁和郑大嫂只好接受了白露的提议。可能在郑大嫂心里,也是很想见见白露的。白露在保定的时候,算也是她看着长大的一个孩子。而今天白天,可惜都没能见到白露一面。
见母亲答应了,郑沅洁走回去问白露老公的下属冯大少爷:“知道你领导的家在哪里吗?”
冯大帅哥的俊脸上一瞬间百感交集,转悲为喜,多么戏剧化的一幕,连忙冲她们两个再次打开车门,说:“离这儿近,但是走路需要半个小时的,我开车直接带你们过去。”
听说很近,不用麻烦人家,郑大嫂和郑沅洁重新搭上了冯大少献殷勤的贼车。
高大帅站在单位门口,目光愣着,都快愣出神来,瞧着冯大少终于扭转乾坤成功用车把她们送走了。
什么人救了冯大少?
高大帅摸一圈下巴颌。
君爷和白露姐姐的蜗居,离君爷的单位可就近了,十分钟路程。冯永卓顺顺利利地将车开进了君爷所在小区的大院,高高兴兴放了她们母女下车时,方才发现了一个大问题:车程太短,他没有和她们说一句话呢,她们已经下车了。
郑大嫂和郑沅洁走下车后,察觉司机陪她们一块下车了,都微感惊讶:“请问冯同志是?”
也是住这里?
不,他不住这里。虽然他可以申请住这里,但是,需要等到他结婚的时候,才有资格申请住这里的宿舍。
冯永卓为此难掩羞耻,他现在和父母还住一块。所以高大帅他们常笑话他是没断奶的孩子。
“我,我送你们上楼吧,这里晚上黑了,可能你们都看不清门牌号码。”冯大少找了个完美借口说。
这是送佛送到西天,马屁拍到了领导家里。郑大嫂表示十分地理解。郑沅洁只觉古怪了些。
冯永卓就此送她们两个送到君爷家,一时兴奋,连楼梯都陪着她们往上爬了。短短几步路,郑大嫂感觉这位小伙子同志在君爷里单位做人做事实在太不容易,对这小伙子好感也是倍增,问起冯大少:“你不是京城里的人吧?”
听冯永卓这口音,没有京味儿。郑大嫂由此推断冯大少爷和许多来京务工的人一样,老家都不在京城。老家没有在京城,说明在这边没有人脉,没有人脉做基础,做事肯定不容易。郑大嫂在社会上经历了这么多,怎么不深知这个道理。
冯大少爷确实不是在国内长大的,小时候一直伴随父母在海外漂流。如果把这个事实吐出来,怕是要把郑大嫂更吓一跳。
他不仅不是苦难的来京务工人员,而且是海归派,祖先在京城里,曾经是响当当的名门。
这些不能说,绝对不能在这个时候说。冯永卓幸亏没傻到真傻了,看出了郑大嫂的同情心以后,没有及时往郑大嫂的头上泼一把冷水。只是,对于谎言,他是说不出来,只能支吾着:“是,以前读书上学都不是住在京城里的。”
郑大嫂一听,貌似真是自己所想的,和他自然而然地感觉拉近了不少,亲切地说:“一个年轻人出门在外打拼不容易,要多注意自己身体。”
想的是他下班后还得忙着拍领导马屁,怎能不辛苦。
冯永卓羞愧到想在地上挖一个洞把自己埋了。刚好,前头楼梯灯一亮,照出他们几个爬楼的身影,一个轻飘飘带了点侃味的声音冲着冯大少说:“冯同志,今晚怎么有空到这儿来了?”
说话的正是那闻到了有事情正在发生的味儿,从而走出了自己家门一探究竟的姚爷。
郑沅洁和郑大嫂仰头看过去,皆是一惊,是从没有见过外相如此美丽的男人。是像那电影明星,突然活生生地从电影屏幕里跳到了现实里来。
姚爷眯着风流万相的桃花眼,冲人笑一笑,一笑倾倒众生,眸底几分探究却仍冷冷地落在那个想拔腿就撤的冯大少上。
冯大少这是几乎都从没有上他们两位领导家里来。可以说,除了与众人过来一块过年过节来给领导拜年这个礼俗以外,几乎都从来没有来过。换句话说,这冯大少拍马屁一直拍不对,拍到让两个领导一直都感觉很是头疼。
作为领导,姚爷和君爷其实一直对于好部下好员工,都是很用心地拉近关系。用人要讲究策略,要将心比心。如果平常对部下不好,以后,当要用到人的时候,怎么让这些人为自己卖力。
按照这个道理,君爷和姚爷对于冯大少是很照顾了。只是这个傻大愣,不知为什么,总是做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比如,姚爷都娶了沈佳音,沈佳音都算是冯大少的妹妹了。这冯大少完全可以以这个借口经常上姚爷家里和姚爷攀关系的。可冯大少自从沈佳音嫁进姚家之后,从没有来过姚爷家一趟。姚爷都快误以为这个小舅子是讨厌了自己。
所以,今晚在这儿能看见冯大少爷,真是破天荒,破天荒了。
姚爷对面的屋门咔哒一响,可能在屋里听见了动静,代替爸妈走出来开门的小包子,从门缝里伸出了小脑袋瓜,好奇的两只小眼珠,在爬楼梯的那三个人脸上掠过,在看到冯大少时,回头向屋里喊了声:“爸爸,冯叔叔来找你了。”
小包子对冯大少印象深刻,不止是因为这个叔叔极少到他们家来,而且是因为这个叔叔绝对是他看过的叔叔里头最怪的,怪到他这个小孩子都觉得这个叔叔有点傻帽。
冯永卓这下想逃都跑不掉了。
郑大嫂想,这下刚好。这位年轻的小伙子不就是趁机拍领导的马屁吗?刚好可以帮着带到领导家里帮忙说几句好话。于是,对着姚爷说,其实郑大嫂不知道姚爷是什么人,但是,夸人家,不能对着领导夸,要当着领导的面夸给别人听,这个道理郑大嫂还是懂一点的。因此,郑大嫂对姚爷热心地说了起来:“这位同志为人真是好。知道我们没车,不懂路,一路把我们送到这里来。”
听着郑大嫂的夸奖词,冯永卓的脸红到了耳根子,全发烫了。可能他一生都没有试过一次这样的情况。
姚爷弯起的唇角,是努力地忍,用力地忍:这位冯大少爷,好像终于开窍了,懂得利用领导追女孩子了。就不知道君爷知道了会怎么想?
听见了小包子叫声从门里走了出来的君爷,本来想怎么冯大少一个人来找他了,莫非是追人的事没想好怎么追,跑到他这儿来请教了。刚琢磨该怎么给这部下开窍时,刚好听见了郑大嫂的话。
白露紧跟走出来时,刚好看到了君爷两个肩膀微微地像是在抖动,为此微微一惊,问:“怎么了?”
小包子对妈妈耸起小眉头,悄悄告密:冯叔叔好像把人送到我们家来了,不知为什么。
白露姐姐之前并不知道冯大少要追郑沅洁的秘密,因此,突然听小包子这样一说,深感诧异。
走出去,和丈夫一齐并肩站在楼梯口,俯视下去,真是见到了冯永卓躲藏在楼道角落里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