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五章 势如破竹 第十六节

大汉国兴平二年(公元195年)二月,洛阳。

袁绍听说辛评从益州返回,急忙出城相迎,辛评大为感动。

袁绍拉着他的手,连道辛苦,“此去益州路途艰辛,子议一去就是半年,太辛苦了。”

“去年底我就从巴郡的江州顺江而下了。”辛评说道,“到了荆州南郡,我又在襄阳盘桓了一个多月,所以耽误到现在才回来。”

“益州的事怎么样?刘焉是否愿意再度出兵勤王?”袁绍迫不及待地问道。

辛评脸色一黯,低声说道:“大人,刘焉死了。”

袁绍顿时愣住了,“刘焉死了?他怎么会死?”

去年长安兵变,刘焉的两个儿子刘范、刘诞都被杀死了。刘焉非常悲伤,郁郁成疾。后来李傕为了拉拢刘焉,让刘焉的好友,议郎庞羲派人把刘范、刘诞的妻子儿女送到了益州。刘焉看到孙子孙女,更为自责,病情陡然加重,卧床不起。秋天的时候,益州刺史部治所绵竹遭受雷击起火,全城被烧毁。刘焉无奈之下,命令把治所迁到了蜀郡的成都。刘焉因为过度劳累,加上久卧在床背上长了毒疮,终于支撑不住于九月去世了。

刘焉此时还剩下两个儿子,一个是刘璋,一个是刘瑁。刘璋年纪较大,性情温和,好施仁义,深为益州僚属的喜爱和拥戴。益州长史赵韪随即联合益州各郡太守,联名上奏天子,举荐刘璋继任益州刺史。

李傕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占据益州的良机,所以他奏请天子下旨,任命颖川人扈瑁为益州刺史,急速赶到成都上任。

十一月,扈瑁持节携旨到了成都。刘璋在赵韪和部分益州势力的支持下,以天子和朝廷被奸侫挟持为由,拒绝承认扈瑁的刺史身份。

此时辛评就在成都,他和扈瑁都是颖川人,是多年的朋友。考虑到如果让扈瑁主掌益州,袁绍的势力将直接延伸到益州,所以辛评不遗余力,帮助扈瑁夺取益州军政大权。

扈瑁到了益州,虽然人生地不熟,但他最大的优势就是持节携旨,是奉天子之命而来,名正言顺。在辛评的游说下,扈瑁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得到了部分从南阳和关中一带逃难到蜀的外来势力(即所谓的东州士人)和部分益州原贾龙、任岐等本土势力的支持。

刘璋、赵韪眼看形势危急,立即和汉中张鲁取得了联系。张鲁出兵相助。

扈瑁、辛评闻讯后,立即先下手为强,指挥沈弥、娄发、甘宁等益州将领攻击刘璋。

十二月,张鲁援军到了成都,双方在成都城下大战。扈瑁大败,当场战死城下。辛评和沈弥、娄发、甘宁等人带着残兵败将一路逃到江州,坐船顺江而下到了荆州。

荆州刘表听了辛评的叙说,摇头长叹,“君郎死得好啊。如果他不死,迟早都要割据篡立,祸及子孙。他在绵竹造了乘舆车具千余部,出门仪仗都仿天子之行,其野心之大,远远不止一个益州啊。”

辛评说,如今其子刘璋公然击杀朝廷大员,益州之祸,恐怕尤甚于前。西进勤王,宜早不宜迟。刘表同意,表示愿意听从袁绍的指挥,开春后即命令荆州军北上南阳,会合袁谭的大军再次进攻关中。

刘璋杀了扈瑁后,再次上奏天子,说扈瑁在益州拥兵叛乱,已被自己杀了。朝廷无奈之下,只好下旨任命刘璋为益州刺史。

刘璋又急书刘表,要刘表把益州叛将的人头送到成都。刘表大怒,把刘璋骂了个狗血喷头。刘璋随即任命赵韪为征东中郎将,屯兵巴郡的朐忍城,准备进攻刘表。

荆州局势骤然紧张起来。

刘焉死了,刘璋又要打刘表,益州军已经彻底指望不上,荆州军可能也要被牵制在长江两岸。

形势的突然变化,让袁绍措手不及,他急忙召集府中掾属,重新商议夺取关中之策。

“去年勤王失败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太深刻了。”沮授叹道,“北疆军实力强悍,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分散北疆军的兵力,我们就无法击败李傕、郭汜,无法占据关中,无法取得平定天下的绝对优势。”

“当务之急是帮助曹操击败吕布,重新夺回兖州,以诱使北疆军即刻渡河南下作战。”田丰指着地图说道,“一旦北疆军陷入兖州和关西两个战场,我们就可以迅速杀进关中。此次无论北疆军怎么厉害,河北的财赋如何充足,李弘都无法同时应对三个战场。”

“曹操已经数次派人前来求援。”审配说道,“我看大人可以答应他了。他的掾属满宠现在就在洛阳,我们可以和他好好谈谈。”

“去年我们暗中支持吕布攻占兖州,曹操非常不高兴。”许攸说道,“后来他在生死存亡的时刻曾向大人求援,大人当时提出,让他把家眷送到洛阳然后就出兵相助,但曹操一口拒绝了,一个人在兖州苦苦挣扎,可见他对大人的成见非常深,已经不再信任大人了。”

“如今曹操丢了徐州,被李弘、吕布、田楷和刘备团团包围,处在四面楚歌的绝境。他为了生存,再次求援。不过这个人桀骜不驯,心狠手辣,翻脸就不认人,还是防备他一点为好。这头吃人的恶狼一旦变成吃人的老虎,我们可能会反受其害,所以以我看,我们帮助他可以,但他必须把家眷送到洛阳。这个人虽然可以利用,但也要牢牢把他控制住。”

袁绍想了一下,对众人说道:“目前中原的形势对李弘非常有利,他趁机出兵的可能非常大。为了保证他能出兵兖州,并且把他的主力大军拖在兖州,我们不但要帮助曹操击败吕布,还要亲自出兵相助,所以现在这个时候还是重新和曹操建立信任为好。曹操和李弘过去在洛阳的时候有过几次交往,彼此都很欣赏。而且曹操坚决尊奉当今天子,这一点他和李弘之间没有矛盾。如果我们把曹**急了,他干脆投降李弘,和李弘、吕布一起来打我们,中原形势马上就会一边倒。那时就算我们占据了关中,也失去了横扫天下的优势。”

沮授等人都同意袁绍的意见。

袁绍急召满宠,答应给曹操输送钱粮。

曹操现在实力不济,即使得到了钱粮支持,但在李弘、吕布、田楷和刘备的四面夹击之下,也很难支撑很长时间。所以满宠在拜谢了袁绍的钱粮帮助之后,又提出了请袁绍出兵相助的要求。

袁绍满口答应。豫州刺史袁微、陈国相高干、沛国相袁忠、颖川太守辛毗将陆续出兵,从陈留和山阳方向攻击吕布,以便和曹操形成东西夹击之势。

“如果李弘出兵兖州,大人的军队是否迎战?”满宠犹豫良久,小心翼翼地问道。

袁绍笑道:“我既然出兵相助孟德,当然和他同舟共济了。你放心,只要李弘渡河,我们就一起迎战。不过,为了尽快取得阻击北疆军的优势,我们无论如何要在三月之前击败吕布。”

满宠点点头,又问道:“吕布是北疆人,这次攻打兖州又得到了大将军的援助,如果我们击败了他,他可以逃回河北去,但张邈、张超、臧洪、郭贡这些人如何处置?是不是任由我们兖州处置?”

显然,曹操担心袁绍出手干涉兖州事务,强行留下张邈、臧洪等人继续执掌兖州郡县,继而通过他们来削弱自己的实力,限制自己的发展,从而到达间接控制兖州的目的。

“张邈虽然是我和孟德的好友,但这几年,他先是暗中对付我,然后又公然背叛孟德,我们之间的兄弟之情早已**然无存,这个人,不能留了。至于臧洪、郭贡,一个是世族之后、徐州名士,一个是河南望族之后,兖州大儒,还是认错就好,没有必要血腥杀戮了。”接着袁绍脸色一变,厉声说道,“孟德杀人杀得太多了,现在他是不是看不到人头,闻不到血腥,就无法入眠?”

满宠面显羞愧之色,低头不语。

曹操在徐州屠杀数十万手无寸铁的流民和百姓,实在是一件人神共愤的事。当年皇甫嵩和朱俊杀人,那些黄巾军好歹都是叛逆。现在曹操杀的却是无辜性命,于情于理,都是一件滔天大罪。将来天子如果重新主政,不杀曹操,根本无法向天下人交待,所以曹操和他的掾属要想留得性命,要想求得生存,只有浴血奋战,至死方休,绝无退路。

换句话说,如果袁绍现在不能控制曹操,以后必定要和曹操兵戈相见。原因很简单,天子主政也好,袁绍主政也好,为了取信天下,首先要杀的就是曹操。将来李弘就算是大汉叛逆,但李弘救活了数百万流民,拱卫了大汉疆域,他的功绩天下皆知,这足以抵消他的过失。但曹操呢?曹操除了平定黄巾之祸外,就是霸占兖州,攻打徐州,四处杀人,他干的祸国殃民的事要远远多于他的功绩,不杀他杀谁?

既然天子要杀他,李弘和袁绍也要杀他,曹操的出路在哪?曹操和荀彧、毛玠、程昱、满宠等人都仔细商量过,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击败李弘和袁绍,象董卓一样,挟天子以令天下,这样才能保得住性命,保得住荣华富贵,当然,也能保得住大汉的江山社稷。将来李弘死了,袁绍也死了,这历史就由胜利者来书写,屠杀徐州数十万无辜生灵的事又算得了什么?随便找个理由就能蒙骗后世万代。实在不行,就把这段污点从历史上彻底抹去。

有了生存的办法,有了称霸天下的雄心,有了挟天子号令天下的策略,曹操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生存。他首先需要的是袁绍的帮助,所以他派满宠赶到洛阳,愿意把自己的家眷送到洛阳为质,以换取自己最需要的钱粮军械。

然而,天下形势变了,曹操此刻对袁绍突然重要起来,曹操成了袁绍平定天下的最重要的一颗棋子,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曹操的家眷而是曹操的信任。只有得到曹操的信任,得到曹操的效忠,他才能控制中原局势,继而顺利占据关中。

“你回去告诉孟德,如果他再杀人,我绝对不会救他。”袁绍痛心疾首地说道,“我现在这样做,要得罪天下人,要遭到天下人的辱骂,你知道吗?我损失这么大,不是为了曹孟德,而是为了阻止李弘占据中原,阻止李弘篡夺天下,我是为了大汉社稷,你知道吗?”

满宠连连点头,诚惶诚恐地说了一大堆感激涕零的话,接着他又提了一个要求,“大人能不能说服青州的田楷,按兵不动?”

“我早已派人到青州去了。”袁绍说道,“田楷是北疆人,我们不能太信任他。北疆军一旦南下,中原局势大变,田楷还会不会按兵不动,我们无法预料。这个人不像公孙瓒那样爽直,他心计深沉,关键时刻可能会倒戈相击。”

“那徐州方向呢?大人会不会出兵徐州,牵制刘备?”

“逢纪大人年前就到扬州去了,至今还没有返回,所以我也不知道袁术这个混蛋会不会趁机出兵攻占徐州。”袁绍忽然笑道,“不过,以袁术的脾气,今年他肯定要打徐州。他现在很可怜,只占据了扬州九江一个郡,他不打徐州,将来如何生存?”

满宠脸显忧色。徐州人对曹操恨之入骨,恨不得剥其皮噬其肉,一旦北疆军渡河南下,刘备势必要尽起大军,攻击兖州。

“你不要担心。”袁绍挥手说道,“你先回去,让孟德立即向吕布发动攻击。如果袁术不愿出兵牵制徐州刘备,我就出兵打袁术,逼着他去打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