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唯女人与小人难养。

书灵强压下心头的暴躁,心平气和道:“人家本来睡得好好的,结果被你给吵醒了。”

人家……

刚才还跳着脚的卧槽,妈蛋呢!

这个书灵——

难不成是个精分?

沈清歌搓了搓自己的胳膊,指着自己,“我?”

“人家是这本书的灵魂凝结成的灵宠,一旦有人进入书中,灵宠就会被惊醒。”

当然,有一件事它是不会告诉这个女人的,宿主是灵宠的主人,灵宠要无条件的服从主人的吩咐。

沈清歌“哦”了一声,“你没有骗我?”

书灵结结巴巴道:“当,当,当然没有,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接着又急匆匆道:“现在不是质疑我的时候,当务之急你要赶紧逃出去,不然我会很难做。”

沈清歌心想,这个书灵不老实,肯定有所隐瞒。

于是淡淡道:“难做你就换个人呗!”

书灵还是第一次遇到敢如此理直气壮要求换人的“主人”,幽幽道:“你是有任务的,完不成任务,你就回不去了。”

沈清歌欢呼:“欧耶!反正我在现实世界活得也不舒心,不回去正好。”

书灵:“你会烟消云散的!”

沈清歌愣怔了片刻,淡淡道:“人死后埋在土里最终被虫子给吃了,想想挺恶心的,现在不用担心了。”

一阵沉默。

随即,她脑海中“嗷嗷”两声,然后就没声了,沈清歌估计书灵被她给气晕了。

她心情舒畅,抓了把瓜子磕了起来,看着渣爹后妈都顺眼了许多。

但她的渣爹可不这么觉得,眼神像刀子,阴沉沉的看着她,像是要把她凌迟一样,“把她给我关起来,不许给她吃食。”

一个仆人从外面走进来,伸手想拽她。

沈清歌扔掉手上的瓜子,站起身,认真道:“你是我亲爹,我才这么关心你,不管是眼睛还是脑子,你真应该找个大夫好好看看,你懂得。”

渣爹被她大逆不道的言行刺激的不轻,怒吼:“滚!”

那个仆人浑身哆嗦了一下,也不敢真去拽她,只是深深地低下了头。

沈清歌麻溜的往外走。

走了两步,她“咦”了一声,疑惑的回头,盯着便宜爹的头顶看。

便宜爹的头顶带着一个碧绿的发冠,绿地晶莹剔透。

“爹啊……”她欲言又止。

便宜爹以为她终于想通了,施恩般道:“如果你后悔了,我这次可以原谅你……”

沈清歌打断他,“原来爹你有这个癖好,天生就喜欢绿发冠,不过,配你正好。”

说完,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渣爹的咆哮怒骂声。

……

沈清歌被关了起来。

奇怪的是,屋外并没有人看守,难道渣爹就不怕她再次跑了。

沈清歌刚想到这里,脑海里便响起奶声奶气的声音,“今天是鬼节,一般人在鬼节不会轻易外出的,他当然放心了。”

沈清歌心想这仙侠文里还这么迷信,姐是社会主义新人,才不信这一套。

“阁主和夫人已经离开了偏院,所以,这正是你逃跑的好机会。”

“等等”,沈清歌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不会她想什么,书灵都会知道吧,那自己在它面前不是赤果果的,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书灵红了脸,“你这个女人胡思乱想些什么?你不想让我窥探你的所思所想,我是不会知道的,而且人家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哪有时间天天窥视你!”

沈清歌长出一口气,“这还差不多,咱们谈谈吧!”

书灵:“当务之急是你应该抓住今晚的机会,先逃出去。”

沈清歌端坐不动,微微一笑,“长夜漫漫,不急于一时。”

书灵无奈的叹口气,“好吧!你想谈什么?”

沈清歌:“鉴于咱们以后要长期合作,共同完成任务,首先,你应该坦诚相见,咱们互相认识一下,这不过分吧!”

她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一个像刺猬一样卷缩成一团的淡粉色的毛球。

沈清歌“啧啧”称赞:“好可爱呀!还是粉色的。”

书灵:“你才是粉色,你全家都是粉色,都怪你刚刚胡言乱语,说什么坦诚……相见。”

毛球的颜色慢慢恢复成了雪白。

沈清歌嘴角挑起,原来是个容易害羞的小东西,轻咳一声道:“小毛球,我的任务是什么?”

书灵:“让现在的幽冥帝国继续传承下去。”

沈清歌腾得站起身,一脸错愕,“你的意思是让我这个炮灰和主角团,大boss对着干,这难度系数也太大了吧!你以为我做得到吗?”

一阵沉默。

片刻后,书灵喏喏道:“人家会帮你的。”

“就你”,沈清歌不屑的翻了个白眼,“你一个小毛球,能做什么?”

毛球的颜色又开始慢慢变成了淡粉色,这次是被气得。

“你,你,你别瞧不起人,我能做的多了。”

沈清歌:“你是人吗?”

书灵:“这不是重点。”

沈清歌:“说说你的重点。”

“书中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自成一体,我是书灵,知道这个世界所有的事情……”

“停!”沈清歌打断喋喋不休的毛球,“竟整些没用的,我看过小说,我也知道。

你能帮我pk掉大boss吗?你能让我功法速成成为世界第一吗?你能让我富可敌国吗?你能让我……”

“停,停!”书灵瞪着黑色的圆眼睛“嗷嗷”叫着,义正言辞道:“做人不可太贪心,更不能不劳而获。”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小毛球更不可靠,最终还得靠自己。

沈清歌懒得再和它废话,打开原主的荷包看了看,里面就几两碎银子,这原主也太穷了吧!

这点钱,放在天涯阁,估计连下人都不会看在眼里,作为天涯阁的大小姐,这却是原主的全部积蓄。

便宜爹倒也没有故意苛待原主,毕竟他还需要原主的心脏为那便宜点继女所用,这万一出点毛病,他会后悔莫及的。

只不过越是高门大院,下人们越是势利,分人下菜碟,得不到家主重视,哪怕你是嫡小姐,他也敢欺负你,不把你当回事。

家主的无视,在下人们眼里就是一种放任,一种原主可以被欺辱的信号。

这种事,她在影视剧里看得多了。

沈清歌叹了口气,替原主有些委屈。

整个一天涯阁本来应该是属于原主的,最后却被便宜爹双手送给女主了,没给原主留下一毛钱。

书灵已经被她折腾的死去活来,这时候听到她叹气,小心脏忍不住又纠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委委屈屈的斟酌道:“天快亮了,再不走,真来不及了。”

看着瘪瘪的荷包,沈清歌神色恹恹,“急什么?让我想想。”

书灵无语,正想在劝两句,沈清歌眼睛一亮,双手一拍,站了起来。

书灵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怎,怎么了?”

沈清歌:“我当然不能空手离家出走。”

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开始撬门。

这天涯阁本就属于原主,再说原主受了这么多年的委屈,带走点自己家的钱财不过分吧!

当时那个仆人随便挂了一把破锁就跑了,好像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他似的,因此锁很轻易的就被沈清歌打开了。

她推开门,就朝着记忆中那便宜爹的卧房走去。

书灵这时候终于明白了她想做什么,急忙道:“主人啊!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逃跑啊!”

沈清歌脚步一顿,目光闪烁,“你刚刚喊我主人?”

看来这个小毛球狡猾得很,这么重要的事情却没有说。

沈清歌沉默而犀利,书灵沉默而心虚。

片刻后,沈清歌不紧不慢道:“毛球,解释一下吧!”

书灵哀悼片刻,“你听我狡辩……不是,你听我解释。”

沈清歌笑眯眯道:“你狡辩吧!”

书灵:“……”

它咳了一声,忸怩道:“其实它是这个样子滴,就是上一任宿主,知道他是我的主人,总是强迫我,对我不太……友好,我也想拥有自主权呀,你是红旗下长大的新人类,你懂得,所以……”

毛球的声音越来越低。

沈清歌了然。

估摸着上一任宿主是个强势的,不讲道理的,把毛球吓着了,但她不准备惯着它。

她上辈子惯着亲人,朋友,最终也没落着好,这辈子还惯着一个宠物?

于是,她淡淡道:“下不为例,不许再有任何事情瞒着我。”

书灵:“……”

淦!这也是个不好相与的主!

它提醒道:“天快亮了。”

沈清歌加快速度。

走着,走着,她感觉不太对劲,脚步不仅慢了下来。

院里子安静的有些过分!

她眉头微皱:“院子里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

她本还想着怎么躲过守卫呢?

书灵:“别院本来人就少,守卫都被阁主带走了。”

沈清歌:“但仆人呢?怎么一个也看不见。”

书灵含糊道:“仆人胆小,鬼节不敢出门,都躲起来了。”

沈清歌心想还真是迷信。

但对她来说正是大好机会,她一路小跑来到渣爹的卧房。

卧房里好东西还真不少,珠宝首饰,金银玉器,架子上还摆放着一些古董花瓶。

她伸出手,“毛球,贡献个储物袋。”

书灵跳着脚,“咱这是武侠文,不是修仙文,没有那种东西。”

沈清歌双手抱臂,似笑非笑的望着书灵,“是谁刚才说自己能做的多了,怎么现在连个最基本的储物袋都拿不出来。

你看看人家系统之流的东西,宿主想要什么有什么。”

“不要拿我和没有感情的程序比,程序是死的,我是高级灵宠,是活的。”

“某位老人家曾经说过,不论是白猫还是黑猫,能抓到老鼠的猫就是好猫。”

书灵:“……”

系统商城里的东西也不是白给的,宿主需要做任务获得积分才能兑换同等价值的东西。

沈清歌嗤之以鼻,“我做得任务还不够艰巨吗?别说些没用的,速度点,不然,天真得亮了。”

书灵沉默片刻,不情不愿道:“这是我自己炼制的法器,暂时借给你用,暂时啊!”

顷刻间,沈清歌的手腕上多了一个青色的玉镯。

看过很多末世文,她知道,这应该是储存器之类的东西,“谢谢!”

书灵没想到沈清歌会谢它,愣怔了片刻,道:“姑奶奶,你快点吧!”

沈清歌体验着白薅羊毛的快乐,迅速的将卧室里看得上眼的东西洗劫一空。

她翻开角落里的一个盒子,看到里面是一根古朴的木质簪子。

沈清歌一愣。

这是原主娘亲赠予便宜爹的东西,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而如今,原主娘亲无比珍惜的东西,被便宜爹弃如敝履,扔在角落里蒙尘。

沈清歌把簪子拿了出来,顺手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书灵小心翼翼的提醒,“主人,不能耽搁了。”

沈清歌头也不抬,“这房间里有暗格吗?”

书灵沉默片刻,“柜子旁……有一个暗格。”

不知道为什么,沈清歌总觉得它的话有些遮遮掩掩。

她也没多想,推开柜门,找到暗格,从里面摸出一个小瓶子,拿起来晃了晃,好像是药丸之类的东西。

藏的这么严密,肯定是好东西。

书灵期期艾艾道:“其实,这瓶药你用不着……”

沈清歌一锤定音,“带走,我用不上可以卖掉。”

书灵:“……”

这个女人还真是个财迷呀!

不过,卖掉的话……那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男人,说不定还真愿意出高价。

毕竟……这药不是凡品,效果还是不错的。

沈清歌走出卧房,又向库房走去,把库房又洗劫一空,她才心满意足。

天边透出一丝红,有陆陆续续的脚步声响起。

沈清歌道:“劳驾把我送出去吧!”

书灵:“……”

原来她又想薅自己的羊毛。

沈清歌:“再不走真来不及了。”

书灵叹口气,“你知道带你一次要消耗掉我多少灵力吗?”

沈清歌:“毛球,加油!我知道你行。”

于是,晨曦的微光中,路过的仆人看到一袭青衫如烟雾般消失,像是融进了天际一般。

第二天巳时,天涯阁大小姐又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