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人嘴短。
吃过秦月的晚饭后,对她的态度稍微好了那么一点。
想想秦月作为勋贵子弟,虽然事儿多还麻烦,但从来不端着架子,为人倒是随和,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想到后边的任务之凶险,又想到秦月那劳什子的收集数据,他们的心情又莫名不好起来。
当真保不住这勋贵子弟的性命,回去是不是还要挨罚?
但……
刚刚的鱼肉真香啊,若是饼子够数,他们一人能就着鱼肉吃十个!
周冠之面无表情地看着锅里干干净净连汤水都被蘸没了,感觉心很累。
以后每顿饭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可总有抢不过的时候,想到这一点就满心焦虑。
他虽然跟在秦娘子身边,但很少能吃到她亲手做的膳食,作为摄政王妃她极少亲自下厨。
再者说,就算亲自下厨,也轮不到他吃。
这一趟任务他满心期待以为能够好好吃个够,结果出现这种状况。
怨念愈发强烈,让原本想找他说话的萧老大打个寒噤,看到他阴沉得能滴出水的脸,明智地选择暂时回避。
第一日的晚膳就吃得如此之好,精英们精气神非常好,第二日清晨就整装待发。
有两只小型商队见他们似乎有些战力,想同他们一道走,萧老大不太愿意多添麻烦,奈何秦月一口便答应下来。
顾久见状叹气,果然,这是个不谙世事的公子哥,怎么没有防人之心呢。
那两支商队共十二个人,互相都不认识,看着他们和秦月攀谈,萧老大往后走了走,对顾久使了个眼色。
“总觉得不对劲,路上仔细点。”
顾久点点头。
可不是不对劲吗,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就要和他们同行,他们不怕被自己等人给吃了吗。
若是不担心,那就是另有企图。
秦月笑着对那精瘦健壮的男子说道:“白大哥,我们正好也去边关之城,路上互相有个照应。”
白行书一脸爽快地回道:“小哥是个痛快人,大叔就喜欢结交你小哥这样的人,以后在边关之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大哥说话还是管用的。”
秦月面露喜色,“那就多谢大哥了。”
顾久摇头,公子哥该不会以为这就多了条人脉吧?
边关之城里那么好说话?
边关之城原先叫华夏城,后来有了国号华夏之后,便将那里的名字改了,改成月华城,至于为何叫这个名字,好像是为了纪念什么人,只是大家都习惯叫边关之城。
边关之城民风彪悍,听闻在高人术士的带领下共同抗击过阙贼骑兵。
危急时刻首领疏散城中百姓,结果不过几日这些百姓又自发回到边关之城共患难。
那里的百姓都如此强悍,更不要说一些地方势力,可不是什么人的话都能管用的,所以这人要么是骗人,要么就是说的话有水分,顶多在一小片有那么点话语权。
但是不管哪一种,这人应该都不简单。
他们一共七个人,运送的是两车不错的布匹,还有一点绸缎,这个在皇城卖不出太高的价格,但是运送到边关之城,却有着不错的销路。
这种行商倒是不少,都不算什么大买卖,不是太过贵重的东西,也不容易被盯上。
“小哥是做什么生意的?”白行书问道。
别看白行书这个名字带些文雅,但实际本人更像是山野大汉,精壮魁梧,满嘴胡渣,身上就穿个粗布无袖交领衫,灰扑扑的确同普通的汉子没什么区别。
秦月也见过不少行商,大多数都是大腹便便,一身上号绸缎的商贾,但是她知道也有类似白行书这种,装扮得像是农家汉子,自己跑来跑去的。
这种做的都不是大生意,舍不得请人跑货。
“家里做的酱料生意,这不想去边关看看有没有销路。”秦月说道。
白行书点点头,“我倒是认识一些酒楼掌柜,可以帮你引荐一下,不过能不能成哥哥不敢保证,就当是还你人情了。”
秦月拱手,“那就多谢白大哥了。”
看这两个人越聊越投缘的样子,顾久忍闭了闭眼,低声对萧老大说道:“这小子不会坏事吧?”
萧老大沉默不语,他也不了解这公子哥,怎么说得准。
只希望不要坏事。
“当成一种历练吧,作为新兵种,教官对我们说过,我们要应对一切未知,要迅速适应环境。”
顾久能说什么。
不过换个角度想,这公子哥会不会是上边给他们增加的难度?
若真是这样就好了,总比这公子哥是来镀金的强,那样就太恶心人了。
虽然不论哪个国度都会被勋贵渗透,但才刚刚建国初始,他们希望能够晚一些看到渗透的情况出现。
此乃国之长运。
唯一让萧老大庆幸的是,虽然这公子哥圣母心,但好在没将自家粮食白白分给别人吃,否则就有点无可救药了。
不分不代表别人不想过来分,白行书几次过来说话,似乎是有共同用膳的意思,但秦月都装傻糊弄过去了。
就算他们自己出粮食,不是也得她做。
呵呵,把她当免费大厨?
香气扑鼻,每每到了吃饭的时间,就是另外两个商队受折磨的时间。
另外一个五人小商队自觉躲得远远的,他们可没有白行书的路子,知道和人家公子哥是两路人,能够顺便带上他们已经不错,不能贪心奢望更多。
白行书羡慕地说道:“小哥这一手本事是怎么学的?”
秦月笑道:“白大哥忘了我家是做什么的,微末本事不值一提。”
白行书恍然,这倒是说得过去。
一行二十来人走了五六天,终于来到一条河边,到了这个时候就是一群老爷们兴奋的时候,可以痛痛快快洗个澡了。
秦月就eo了,看着清澈的河水,却不能好好洗个澡……
想想自己五天没有洗澡了,秦月就浑身难受,考虑到周围的人都耳聪目明,她连空间都不敢进。
到了附近的镇子,她一定要好好洗一洗。
白行书来到秦月跟前,“走老弟,咱们去洗澡!”
秦月讪笑道:“白大哥去吧,我就不去了。”
一旁周冠之就跟在秦月身后,若是有人动手动脚,他势必会阻止。
白行书目露疑惑之色,“再往下走可就没有河了,要到二十公里之外的镇子上才有。”
以他们的行进速度,还要绕过两座山,怕是要四五日的时间。
秦月咬咬牙,说道:“无妨,我等到镇子上再洗吧。”
白行书怔松片刻,随即哈哈哈大笑,“老弟不会没洗过野澡吧?”
秦月赧然,“小弟第一次出门。”
白行书上前欲揽住她的肩膀,被周冠之以剑柄挡开。
周冠之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解释,白行书有些尴尬地收回手。
“白大哥别介意,他没有别的意思。”
秦月不好意思地解释一番。
白行书哈哈笑了几声,脱衣服往河里走去。
萧老大见状心里叹气,这公子哥就是个雏儿,这种事解释那么多干什么,解释的越多,越容易被人拿捏。
秦月正自郁闷,萧老大走了过来。
“小哥,若是有麻烦可以随时找我,咱们一起的,我们可不能坐视不管的。”
秦月面露浅笑,“不必担心。”
萧老大还想再说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
他的意思很明白的,但是公子哥听不进去,认为自己能应付,他最清楚这个年纪的人都是什么心思。
本事放在一边,没有多少阅历,偏偏认为自己什么都可以,还什么都不怕。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就是他们。
萧老大想起临行前,作战方面听从他的指挥,但是要以小哥的意见为主。
他也没料到小哥如此有话语权。
这也是萧老大从来不强制性的原因,他觉得这小哥应当不只是勋贵那么简单,应当还是有些本事傍身,才会让军营重视的。
就是不知道这本事有几分,能在这次任务里发挥出几分。
至少目前来看,很拉跨。
萧老大决定多盯着点,不论这小哥是深藏不露还是眼高手低,他都不能让旁人影响了自己的任务。
河水不是很湍急,里边很多肥美的鱼,看得秦月直咽口水,一会弄几条鱼上来烤着吃,她还带了烧烤料。
白花花或者黑乎乎的身体在水里嬉闹,秦月没有往下游多看一眼,肌肉兴许是有的,奈何她隐型颜控,看惯了陆云景,实在没什么兴趣看别人了。
审美高了。
萧老大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秦月在土里刨着什么,好奇地在一旁看了看。
顾久年轻,性子也直爽,直接便问道:“你刨什么呢,土里有金子?”
萧老大瞪了他一眼,示意那边还有商队,怎么能对东家这么说话。
秦月懒得理他,继续挖,很快便从湿润的土里挖出几根蚯蚓。
她从马车上找了根极细的铁丝弯了个鱼钩,挂上蚯蚓,拴上绳子便扔进河里。
这里没有人家,河里的鱼也都不怎么怕人,鱼钩刚扔下去便有鱼迫不及待地咬住,秦月一喜,猛地一拽,毫不费力便钓到一条大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