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小人多作怪

正值盛夏,天气太热,林墨额外出钱,借旅馆的小厨房炖了些绿豆排骨汤,绿豆可以消暑止渴,排骨能够补血,搁点儿生姜,慢火焖炖,撒点儿盐,不需要太多调料工序,就能美味又营养。

小旅馆里条件有限,只能用老板平时做饭的小铁锅炖,没有用砂锅炖出来的香。

林墨拧开保温杯盖,将排骨汤倒进他带来大塑料饭盒里,带着姜香的咸香味四散开来,韩勋的嘴巴开始不争气的分泌**。

“还躺着做什么,起来喝汤。”

“我腿疼,手疼,使不上力气,你扶我。”韩勋严肃脸,说得一本正经,大有一副你不能欺负伤残人士的架势。

林墨:“……”刚刚那个准备跳下床的人是谁?

林墨将饭盒放在一边,认命的揭开薄被,一看韩小人被剪得七长八短的牛仔裤,两条腿上全是绷带,□在绷带外的皮肤也没逃过青紫肿的命运,心里郁气顿消。

哼,你也有今天,活该!

不过,往上看到他骚包的人鱼线,标准的八块腹肌,微露的性感锁骨,结实的手臂,肩宽腰窄天生一副衣服架子的好身材,就连身上难看的青紫刮伤都莫名添了几分男人气概,林墨心口散掉的郁气又有重新开始郁结的迹象。

他绝对不承认他会嫉妒韩小人的身材!

“我扶着你肩膀,你自己用力。”

扶着肩膀……

用力……

韩勋脑海里很不和谐的出现了乘骑位,俊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红晕,突然两只微凉略有些粗粝的手搭在他肩上,他只觉脑袋里有什么东西‘砰’得一声炸开了,心跳如雷,全身血液都好像沸腾了一般。

林墨下午在小旅馆洗了个澡,身上还残余着劣质香皂的味道,可韩勋就觉得那味道比f国的香水还要诱人百倍。微微一抬头,他便透过林墨敞开的衣领看到他精致的锁骨,雪白的肌肤上浅色的小点……

‘咕咚’韩小人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好不容易才把黏在几乎要黏在上面的眼珠子挪开,顺着林墨双臂的力气,慢吞吞地坐了起来。

林墨把勺子放进饭盒里,递到他面前,他‘用力’抬起手,手指碰到饭盒边缘时‘抖’得厉害。

“算了还是我喂你吧。”林墨没好气道。

韩勋得了便宜卖乖,心里都乐开花了,还装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这可是你主动要求的,不是我求你的。”

有本事你眼睛别这么亮!韩小人,你不别扭会死吗?

“……算我求你的行吗?”林墨‘咬牙切齿’道。要不是看在上辈子他悉心照顾我那么久的份上,老子管他去死,爱吃不吃!

韩勋小人得志的勾了勾嘴角,露出一副可恨的‘大爷’嘴脸:“准了。”不管是在怪梦中还是在现实里,他果然还是最喜欢林小墨炸毛的样子,看他现在想喷火又强忍着,眼睛都比平时亮多了,比他冷静淡漠的时候可爱多了。

韩小人的恶趣味,林墨两辈子都没法理解。

他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把饭盒直接盖在他头上,憋着一口气,舀了一勺汤送到韩勋嘴边。韩勋就着勺子,喝进嘴里,一嚼,咸香软糯,味道不错,不过,“太烫了,给我吹吹。”

林墨才不会迁就他,又舀一勺送到他唇边:“你自己吹。”

韩小人可不是那么容易打发妥协的,他微微皱眉,‘大义凛然’的指出:“汤会滴到被子上。”

“……”

林墨还能说什么,只能收回勺子,吹凉了一口口喂到他嘴里。韩勋总算满意了,一口接一口喝着汤,眼珠子不时滚过林墨脸上的每一个角落,越看心情越好,明明是咸香的排骨汤,愣是让他喝出了蜜的味道。

喝完汤,护士过来将空掉的输液瓶撤走,韩勋躺了一会儿,用半残的爪子戳戳正在收拾东西的林墨说:“我想上厕所。”

林墨:“……”

“快点儿,憋不住了。”

“……那你就地解决好了。”

韩勋的声音提高了五度:“表弟,明明是你信誓旦旦要照顾我的,怎么现在又变卦了?男人要言而有信,怎么能像女人一样善变呢?”

病房里很安静,韩勋的声音不大,但是全病房的人都听见了,大家纷纷看了过来。林墨恨不得把韩小人扔到楼下去,狗改不了吃翔的混蛋,就算再活一辈子还是这么讨厌!等你病好了,看我怎么跟你算账!

林墨阴着脸,扶着韩勋下床,韩小人本想乘机装个手疼脚软什么的揩点儿油,但是看林墨那足足比他矮了一头的小身板,他又有点舍不得了。

韩小人不再‘作怪’,林墨顺利的将他扶到走廊尽头的男厕所,韩勋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让林墨帮他解裤子掏小鸟什么的。当然,若说真一点儿也不想那绝对是骗人的,他就怕万一林小墨笨手笨脚的碰到他家老二,然后老二不听话起了反应,那丢脸就丢大发了。丢脸事小,万一把林小墨吓跑了,那就亏大了。

他一直以来所做的那个怪梦,总是断断续续的,半数以上时间都在反复‘重播’他陪林小墨渡过的最后那段时光,梦总会在他看到一片荒凉的坟地时暮然惊醒,通过梦中的片段,他知道,其实梦里他从头到尾都没将林小墨拐到手。

所以,他才会在醒来后,第一时间装失忆,死皮赖脸缠着赖着林墨。

无论他如何喜欢他的‘梦中情人’,那毕竟是个梦,在见到林墨前,他甚至始终记不得看不清他所爱的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怪光陆离的梦变成了现实,令他分不清是爱还是执念的梦中情人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他迫切的想要一探究竟,迫切的想要融入他的生活了解他的一切。

撇开那个纠缠了他六年的怪梦,他与林墨相识还不到六个小时,可是林墨带给他的熟悉感远远超过了认识六年乃至更久的人。他发自内心喜欢他,想要亲近他,想要逗他,他迫不及待的想把所有美好的词汇一一对应安到他身上。

可林墨不是完美的,他会对他生气,会不耐烦,会无可奈何,会笨笨的被他骗,他不会打扮,穿着廉价难看的衣服,发型土拉八几的,身上还藏着不少秘密,还有更多的东西等待他去发掘……然而,正是他的这些不完美,才让他觉得这一切是真实的,林墨是真实的,他以为要把对一个‘幻影’莫名又扭曲的爱转移到本尊身上很难。可事实上,他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当林墨靠近他身边时,他心跳如鼓,他觉得哪怕他身上劣质香皂的香精味都远胜这世上任何一款名师调制的昂贵香水。

人可以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欺骗自己的想法,但再充分再高明的理由,都欺骗不了本能。

他喜欢林墨,喜欢现实中这个总被他逗得炸毛的少年,这一次,他比陈俊曦更早遇到他,他一定会得到他!无论是人,还是心!

“我好了。”韩勋理好裤子,艰难的转身对林墨说道。

“哦。”林墨上前扶着他的手臂,看着他被剪得破破烂烂的裤子,□的上半身,不禁皱了皱眉头。一会儿去给他买点换洗的衣物吧。

虽然每走一步,腿都钻心的疼,韩勋还是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开心快乐过。

这种幸福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回到病房后,林墨扶他躺好,又给他倒水,让他吃了药,然后对他说:“我爸爸在楼上住院,他腿脚不方便,晚上我需要留在那儿照顾他,你自己早点休息吧,要是有哪儿不舒服记得及时按铃叫医生护士。我待会儿会给他们说一声,让他们多留心你的情况。”

这,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韩小人很想说,‘我的腿脚也不方便’,但他并不是分不清轻重的人,回忆起林墨下午坐的救护车,他微皱眉头语带关切的问道:“爸爸他怎么了?病得严重吗?”

“那是我爸爸,谢谢。”

“可是我有记不得该叫爸爸什么,你不是我表弟嘛,你爸爸跟我爸爸有区别吗?我们就别再称呼上纠结了,你还没告诉爸爸究竟怎么了。”

你丫别一口一个‘爸爸’喊得这么顺口!

“首先,我说过我不是你表弟,其次,我爸爸不是你爸爸,别喊得这么顺溜,我爸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林墨严重怀疑韩勋失忆的真相。

“那你说我该叫你爸爸什么?”

“……叔叔。”

“哦。那叔叔他到底生了什么病?”

“年初的时候我爸把腿摔坏了,这两天他身体不舒服,我带他过来做检查。”

“那没什么问题吧?”

“还好,医生说需要留院观察几天。”

“那就好,等我腿好点儿了,你能带我去看看叔叔吗?”韩勋决定装到底:“说不定看到他我能想起点什么。”

“他不认识你,我不是说了,我们之间并没有亲戚关系吗?你给我好好养病,别折腾别给我找麻烦,不然我就通知你真正的亲戚把你领回去,你的,明白?”林墨亮出杀手锏。

“……明白。”韩勋不乐意的点头,然后又问:“那你家住在哪儿?”

“你问这个干嘛?”

“万一你丢下我跑了,我好去找你。”韩勋认真看着林墨,故意将声音里带着两分落寞,三分不舍依赖。

林墨果然心软了,:“行了,我跑不了,晚上我爸那边要是没什么事,我会再过来看你的。”

韩勋这才满意的点头,等林墨一走,他立马从**爬起来,动作宛如行云流水丝毫不见半分停滞,旁边两床病人及家属全都张大嘴用看怪物似的目光看着他,他只淡漠的扫了他们一眼,那些人全都闭紧了嘴噤若寒蝉。

“这儿哪里可以打电话?”他今天出门的时候不想被人打搅,把手机丢在酒店里没带,这会儿打电话虽然麻烦,却很庆幸,万一要被林小墨发现他手机的那些联系电话,指不定已经通知他家里人了,那他还如何装下去。

病房里其他人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中年男人顶着压力,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回答他:“医院外面的小卖部有公用电话。”

“好,谢谢。”

“不用,不用。”中年男人迭声回道。

韩勋拉开抽屉,拿出他的钱包,捏在手里,离开了病房。每下一级楼梯,腿上的伤都会被拉扯,左腿一处伤重的地方隐隐浸出红色,但是这样痛,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小卖部就在住院部旁边,韩勋等了两个人后才轮到他,他先后拨了几个电话,把该交代的事情全都交代清楚了,也不管属下保镖们怎么哀嚎,挂了电话,付了钱,瘸着腿回到病房里躺着,本想着一定要林墨来,但大概是因为药物的原因,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林建输了一天的液,又吃了药,现在已经好多了,脸色没有中午那么苍白了,右腿还隐隐有些痛,但比之前好了许多。

林墨坐他旁边默想该怎么跟家里人说韩勋的事情,脸上没什么表情,林建以为他还在生他的气,犹豫了一下,说:“墨墨,这一次是爸爸错了,你别生爸爸的气了好吗?”

林建外柔内刚,性子很倔强,林墨鲜少看到他服软的时候,看着爸爸讪讪又歉意的模样,他心里纵有再多的气都消了:“爸爸,我没有生你的气,我是气我自己没能及时发现你身体不舒服,也没能及时知道小书在学校里被人欺负。我总觉得我能凭自己的力量,努力挣钱,就能你们过上安稳幸福的日子,可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做的还是太少,还是不够。”林墨说的这些话不只是指今生,更多是因为前世的遗憾。

林建一听,心里顿时更愧疚,这些日子以来墨墨用他稚嫩的肩膀努力扛起一家人的生活,而他,他作为一家之主,他都干了些什么呢?墨墨承担了本该由他承担的责任,他不仅没能施以援手,还给他添麻烦,简直太不应该了。

可是他现在动也动不了,除了在家里喂几只小鸡,给小书预习一下功课,还能干什么?

“墨墨,你做的已经够多够好了。这些责任本该由爸爸来承担的,是爸爸对不起你。等这次回去以后,我一定好好养病,等腿好了,我就去店里帮你,好吗?”

林墨知道如果只让爸爸安心养病,他根本就静不下这个心,像今天这样着急着走路导致受伤的事情迟早还会再发生,最好的办法是让他有事情做。

“其实爸爸在家也可以帮我。”

林建听了眼睛果然一亮,忙问:“做什么?”

“等这次回去,我教你包饺子,你学会了就在家里包,包好了冻冰柜,我以后晚上多卖一样水饺。”

“那,你们会不会忙不过来?”

“要是忙不过来再请人就是了,赚的钱总比请人的钱多些。”前段时间,老杜已经答应晚上把他西街那家小店门口,让给林墨摆桌子,他家店面比林墨家的大了一倍不止,外面很宽敞,能够摆上八张四人小桌,这样一来,就算再添一样饺子,也不怕顾客没地方坐。

卖饺子是林墨临时起意,他也没打算在这上面赚多少钱,只希望爸爸能有个寄托而已。

听到有事情做,林建更有精神了,简直恨不得马上就出院回家:“那好,等回家了你就教我包饺子,不过,冰柜怎么办?你店里只有一个,天天都得用啊。”

“我让杜叔再帮我从冰淇淋厂弄个二手的,花不了多少钱。”老杜虽然主营文具用品,但是认识的人着实不少,他把林墨当成忘年交,从与林墨认识到现在帮了他许多忙。林墨现在店里那个冰柜,就是他帮忙从冰淇淋厂买的二手货,八成新,只花了七百多块钱,非常便宜。

林建以前一个月就拿个四五百块工资,现在儿子一个月能赚上万,令他大开眼界,越发相信儿子的本事。现在儿子说有钱赚,他又能有事情做,再买个冰柜就买个冰柜吧。

“行,都听你的。”儿子有出息,虽然并不是他所期待读书考大学方面的出息,林建心里依然美滋滋的。

林墨见爸爸心情不错,便打算趁机给他说说韩勋的事情:“爸,我还有个事情想给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肥肥的一更,目测这两天都只有一更,周末如果能爆发,就双更吧,么么,爱各位正版的大大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