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面壁三年图破壁之卷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丢车保帅 上

张岩这边还没有想好如何处理,那边zd县委已经忙成了一团,叮铃铃,电话声音再响,马书记的手闪电般的放到了电话上,随即又闪电般的闪开,几次往复之后才勉强拿起电话,声音比平时低了一半:“我是马长脚!”

“小马你是怎么搞的,竟然派人去省报那里捣乱,你是不是觉得书记当着没劲,要换个活法?”还没等马书记拿稳话筒,那边的斥责声就如决堤的洪水般淹了过来,足足骂了十几分钟才缓了口气。

“老书记,我冤枉啊,都是小徐惹得祸,本来我是说这件事没关系,作为一个县的领导人要勇于接受舆论的监督,至于省报领导的监督就更要举双手赞成的,谁曾想我前脚离开,他后脚就带人去了省报,我知道之后马上打电话叫他回来,可是这小子手机关了,我硬是没有联系上…。”

“放你娘的狗屁,你小子这点花花肠子我还不知道,那个姓徐的小子要是没有你的命令,敢带人去省报,吃饱了撑的!我跟你说这事情不管你怎么说,性质都是非常严重的,你赶快准备吧。”

“准备什么?多大事情啊,还用准备吗?”马书记这才惊慌起来,之前的那些电话虽然说得严重,但是马书记认为也没有多严重,最多就是点名批评一下罢了,等到风头过了在找那个女人晦气!

“你还以为是小事情这…说你什么好,你就等着掉乌纱吧!”啪嗒一声,那边的电话一下子撂了,马书记这才着急起来,可是正像老书记所言切都晚了!

张岩没有介这件事,因为按照目前的形式,这是一场无须担心的胜利,在赵碧月受到拘传威胁之后,记协紧急召开的会议商讨此事,“稷山诽谤案”、“志丹诽谤案”、“高唐诽谤案”,都没有得到理想的处理,有的甚至久拖不决。可见一些地方部门并不会因为舆论监督的介入而自动纠错,不会主动撤销对记者的立案侦查,记协有必要通过包括法律等各种手段来使得这起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赵碧月此时正在演讲:“日报是省宣传部旗下刊物“党和政府的喉舌”,门口有武警站岗,里面驻扎了武警。在这种情形下,s警方居然敢到报社抓人么,试想一般的报社、杂志别是那些主管部门行政级别比较低的报社、杂志,记者的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利又如何能得到保证?

记如果不在这一事件中穷追猛打,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有力制度甚至极力推动新闻记者保护的立法进程,在遇到类似监督报道时,媒体人员恐会有所顾虑和迟疑,这对社会的健康运行显然不是幸事。

更重要地是只有在这一事件中。为记者维权记者撑腰。推动法律进程才能有助于中国地“公民社会”地形成与发展。近些年来。“稷山诽谤案”、“志丹诽谤案”、“高唐诽谤案”等等所谓地诽谤案地发生非是偶然。在社会转型中。普通公民地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地诉求日益凸显。然而。与此相对地是。一些地方官员还是以传统地父母官自居。将公民当作子民。不依法行政。

因此。中国“民社会”地形成与壮大。公民能不断发出批评地声音。有赖于媒体地舆论监督。如果我们不能为那些遭到“诽谤罪”立案地公民说话。甚至记者本身都会因为报道了这些案件遭到“诽谤罪”立案追究。那么。我们地“公民社会”将很难形成。法治建设也会困难重重。

后年我们将举办举世瞩目地奥运会。国务院公布地《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对外国记者地采访表示了欢迎和开放地态度。如果我们一方面在对外国记者更加开放地同时。另一方面。国内地一些官员却不尊重记者。这无异于是一场反讽。将极大地损害我们国家地形象。

因此。中国记协也要以此事为契机。穷其责任。建立相关地记者权利保护制度。来警醒一些权力意识膨胀、法治意识淡薄地地方官员。必须尊重公民地合法表达和监督权利。尊重记者地采访权利!“

赵碧月地话被一片热烈地掌声所淹没!

在巨大的压力下,sz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撤销赵碧月“诽谤”案、撤销拘传赵碧月。局长当场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然而这场风波并没有因为丢车保帅的举动而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