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两人结伴走在前往乐理教室的路上,一路上,范旭阳三下五除二地将事情原原本本给孙韶说了一遍。
原来,范旭阳乐队里的一个吉他手昨天摔了一跤,倒霉催的,右腿小腿和两手的手臂直接骨裂性骨折,近期显然只能躺在家里挺尸,从而导致范旭阳乐队缺了个吉他手。
本来以范旭阳的交友圈,找一个替代者并不难,难就难在,这个吉他手不但负责吉他,还同时担任了歌曲副曲或者和声的部分。
一般情况下,出了这种事,乐队刚好能趁机休息一段时间,但坏就坏在,范旭阳的乐队和几个酒吧和地下广场都是签了长期合作的协议的,现在又是夏季,夜晚正是这些娱乐场所的最为旺热的时段,几乎每天都有场要赶。
再加上他现在参加中国男声出线进了前十二名,各个酒吧和地下广场早就把这当成了宣传噱头,基本他们乐队去的时段都是客人爆满的时段,酒吧和地下广场都恨不得他们能天天到场,更别说让范旭阳的乐队休息了。
如果是平常,乐队里真缺了个吉他手,随便找个人先顶一段时间也不是不行,只是在演奏曲目上会有限制,表演的水准因缺少和声或者娴熟的吉他伴奏而略有下降,整体来说,并不会有太大妨碍。
但是现在,范旭阳却有了另一层顾虑,玩午夜场的人基本都是年轻男女的多,而现在,他们这个比赛,受众也基本也这个年龄层的观众,他们开赛在即,若果让那些男男女女慕名去了现场,结果看到的是有失水准的表演,不但影响范旭阳在比赛中的成绩,范旭阳自己大概也不太喜欢。
孙韶是知道他的,即便是八年后,范旭阳只偶尔性情来了上台唱两首,也一定会选在自己状态最好的时候,对于音乐,范旭阳从来不像他自己说得那么随便。他可以随意,可以随性,但不会随便。
“小勺儿,你可不兴这样的啊,哥把事情都说了,你才说再想想,我们今晚去的场可推脱不掉啊,哥就指着你救命呢。”范旭阳一看孙韶想反悔的样子,立即撞死趴在孙韶背上让他拖着走。
孙韶把对方扒拉下来,头疼地对他说:“不是我不帮啊,要一早你跟我说是这事,我肯定不答应,我也就业余学了一年吉他,也从没给人伴奏过,我担心我一出场不是去救你的场,而是直接砸场子。”
孙韶说得有些无奈,虽然他那八年里,一些能发声的乐器也基本摸了个透,但是,他毕竟不是从小就浸**其中的,大部分乐器他只停留在认识,并且能演奏个两首经典曲目的阶段。
除了吉他是他所学的第一个乐器,因此怎么也割舍不了之外,也就只有钢琴是他抱着能创作的属于自己的音乐的希望而一路坚持去学的。
最后,也就只有这两样乐器算得上是小有所成外,其他倒真的并不十分出色,否则也不会在那末层的圈子里辗转多年无法出头也无法脱身了。
但即使是这样,前世,他也只在一开始走过一段时间边弹边唱的路子,之后的几年,他都在各种风格和特色里乱转去了,直到重生前,他都有两三年没有摸过吉他了。
再娴熟的技艺也经不住荒废,手早就生了,怎么去帮范旭阳的乐队伴奏?而且还是一支没有合作过的,双方都没有默契的乐队。
再者说,现在十九岁的他,档案上只有一年业余学习经验的他,哪有替人伴奏的本事?
范旭阳找上他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希望他能顶上他们乐队里那个跌断了手脚的霉孩子,去给他来个边弹边唱,或者边弹边帮他和声,但他自认,不管是现实原因还是心里的那个结,现如今的自己都做不到。
范旭阳依旧不管不顾地装死人,重新趴到孙韶的背上,让孙韶拖着走,“好兄弟,我相信你行的。”
孙韶抿了抿唇,不为所动,如果是其他,孙韶想自己一定会帮他,但只有这件事不行。
“我把我们乐队常唱的几首曲子挑出来给你,你熟悉哪首,我们上哪首。”范旭阳死皮赖脸接着求。
“离今晚上台还有十二个小时呢,您先熟悉熟悉,我给您当陪练啊,练到满意为止,最后,您要觉得还是不行,咱再撂挑子,行不行,我叫你声爷啦~”范旭阳使出杀手锏,一米八的大男人扭着小水桶腰在孙韶边上乱蹭。
孙韶被他蹭得一身鸡皮疙瘩,露出无奈的笑容:“怕了你了,中午回宿舍给你弹一遍你就死心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最好赶紧找好下家,千万别在我这歪脖子树上吊死。”
这一松口的结果,就是一上午的乐理课两人都上得恍恍惚惚的,这本也没什么,孙韶原先也没准备上得多认真。
但是只要一想起自己答应了范旭阳的事情,想起中午回去要用自己随身带来的那把吉他去给他弹一首曲子,孙韶心里便跟揣了个天竺鼠似的,踩着个小轮子一直在里面转呀转。
让他总是无法集中了精神做其他事情,直到中午吃完饭,范旭阳便急吼吼地拖着孙韶回宿舍,亲手将孙韶立在床头的吉他给取了出来,装模作样地擦拭了一番,又亲自调了音,双手奉送到孙韶面前。
孙韶接过吉他,心里一瞬间掠过千头万绪,逆溯了时间后,即便这把吉他就在他的床头前,他也一次没有拿起来过,说不上具体为什么,也许就是忽视了,也许还有点恐惧的成分。
这是他的第一把吉他,曾经他觉得自己会将这把吉他保存终生,尤其在参加了中国男声的比赛,一步步和这把吉他伴着走向决赛时。
但最终,前世,这把吉他在他决赛的名次出来后,消失于混乱的后台,那时的孙韶已经被失足前三甲的失落,和等在后台要签他的几家公司带来的喜悦给冲昏了头,根本没想起过这把吉他。
也许,一切在那时就有了苗头。孙韶想着,同时静静抚平心里涌起的莫名的激动——因吉他再次回到他手里而产生的激动。
孙韶看了眼坐在自己对面的范旭阳,他正满眼期待看着自己。手不知不觉就调整了姿势,手指搭在琴弦上,心中一动,手便滑了下去。
随着一声流水般的乐音滑过,孙韶忽然感觉到自己心里那片自重生后就很荒芜的土地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有要破土而出的苗头。
鬼使神差地,孙韶心里的所有念头忽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什么手感的生疏,什么重生的顾忌,什么前世磋磨下的痛苦,什么对未来老路的恐惧,统统随着盛夏里的蝉鸣,一起冲入了云霄,他抱住了自己怀里的“老伙计”,几乎不需要动任何念头,一首他前世曾经听过的歌便如印在他脑海里的信笺一样,缓缓地铺开了。
手指轻轻地穿梭在那六根弦上,乐音像溪水一般,随着手指的拨动,潺潺地流出。
这一刻的孙韶在他人眼中才像是真正重生了一样,在他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时候,脸上那种淡愁和犹疑慢慢地消褪,只剩下一种像发泄一般的情绪。
前世种种伴着重生以来对原路的恐惧,对其他路途和选择的未知的迷茫,对现状的焦躁,对未来的猜测,一幕幕地随着孙韶疾速翻飞的手指倾泻出来。
音节与音节之间,像被抽走了所有的缝隙,紧凑地上下交错着,范旭阳跟着音乐的节奏几乎不能呼吸。
孙韶弹出第一个音节时,范旭阳脸上还没有什么变化,只在心里暗自点头,确实有点生涩的感觉,但等到孙韶进入状态时,范旭阳的眼便如点燃的焰火一样,节节增亮。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孙韶,盛夏的午后少风,坐在床边的孙韶,身上洗得泛白的条纹衬衫,因为汗水的原因,几乎是贴着他的身体的,将他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那种单薄的身形全部勾勒出来。
在范旭阳看来,孙韶那原本不出色的五官,在这一刻,像揉碎了时光,陡然增添了他这个年纪所没有的气质,莫名就变得有魅力起来。
随着音乐再次进入循环章节,孙韶脸上一开始那种他读不懂的愤懑开始消散,他的眼底就像忽然铺了一层细沙,将所有尖锐的棱角都藏于其下,展露出来的,只剩下了读懂和读透的了悟和淡然。
此刻的孙韶,心中除了他手里的吉他和他的音乐,范旭阳相信,里面已经没有其他。
此时的曲子也终于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如泣如诉里饱含的不是怒火与愤懑,而是一种放开和放过。
虽然范旭阳只和孙韶相处了不过短短两天,但孙韶的安静乖巧以及异常符合他脾胃的那种性子,已经在他心里生根,今天这样的孙韶是他没见过的。
不,或者说,在他第一次见面时是看到过的,但又有着本质的不同,虽然,第一次相见时,孙韶对音乐的那种赤忱和说到音乐时眼都亮了的那种神情,给他一种同类人里的小后辈的感觉。
但今天,孙韶这种沉醉和痴迷的神情,这种整个心神都沉浸到旋律中,使得流泄出来的乐音都带上的那种醇厚的情感的弹奏方式,让范旭阳惊讶到已经无法用表情来传达自己的心情了,这哪里是后辈,根本就是能甩他几条街的高手啊。
就在范旭阳心里震撼惊讶的同时,乐曲在孙韶的手下进入了□□,而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孙韶,也像受到了乐曲的牵引一般,忍不住低声哼唱了起来:
“……HI?你可还记得
那年阳光下微笑的侧脸
HI?你可忘记了
那夜转过身背后的眼泪
我忘记了梦想?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
我曾经的希望?曾经的梦想?曾经的温暖
……
午后的阳光?如同当年一般
只是亲爱的你啊?在哪里?
我在路上?你在哪里? ……”
从孙韶开始哼唱歌词开始,范旭阳的脸上便只余一种严肃倾听的神态了,但因为孙韶哼唱的声音实在太低,大部分歌词范旭阳并没能听清,可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去倾听乐者想表达的东西。
我在路上,你在那里……越听,范旭阳便越忍不住惊叹,他倒并没有想过这首歌是因为太过贴切孙韶此时的心情,才被他演绎得如此勾动人心,能让范旭阳这个玩了几年音乐自觉老手的也不断赞叹,他只觉得这是孙韶的天赋。
却不知道,这是沉淀了八年时光和磋磨的孙韶,在重新拿起他曾经最纯粹的理想象征时,再次唤起了他碎成渣的梦,而时间太残酷,带给他的东西里饱含了太多痛苦。所以,一开始,孙韶在发泄,发泄他所有对现状和对未来的担忧和惧怕。
但,历经了最初的一阵痛后,再次联想起的逆溯时间的现状,他忽然就抹去了尖锐。
越唱,孙韶的神情越加平和,随着一阵清灵的尾乐,旋律和他低声的哼唱一起消失,孙韶的脸上留下一抹激动的红晕,像久未接过雨露的大地终于等来了春雨的滋润,随后,他带着一抹若有所思陷入了平静,他保持着抱着最后的姿势,像是还没缓和好自己的情绪。
范旭阳也呆坐了一会,才咳了咳,打破这种奇怪的静谧,“……小勺儿,你之前一直骗着哥玩呢吧?”
孙韶这两三次在乐理课上的表现和他课下曾经说过的话,让缓过神来的范旭阳心里微微憋闷了一把,就这还叫业余的?
孙韶动了动,抿唇,对上范旭阳微怒的脸,无奈而有安抚地笑道:“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没想到今天突然就进了状态,其实我有段时间没碰吉他了,也没好好唱一首歌了……”
起码有两年了,他没有像今天这样,毫无目的的,只为了唱自己的心声而开口,孙韶在心中苦涩地回想。
“但,刚刚一摸到吉他,好像就……”孙韶试图找出个合适的词汇来向范旭阳表达。
“活了。”
“啊?”
“我说,你刚刚在弹唱的时候,就像活了,唔,也不是,不是说你之前是死的,就是,怎么说呢,刚刚的你,就像找到了一种东西,有这样东西,你才像……活了?”范旭阳词不达意地表达着自己的想法,为自己贫瘠的语言一阵着急,最终只能苦恼地伸手挠头,。
孙韶被范旭阳这颠三倒四的话弄得也没了哀愁劲,只似笑非笑地睨他,范旭阳脸上也不复先前的薄怒了,孙韶知道这便是范旭阳的性格,对朋友,向来是直来直去,却从不会真的追根究底。
范旭阳一甩脑袋,抛开这些让他苦恼的问题,然后挂上猥琐的笑容,步步逼近孙韶,“来,来,来,小勺儿,我们可以谈一下晚上合作的事情了。对了,顺便问一下,你刚刚那首歌是谁的,我好像没听过,按理说,不应该啊,这种歌要是出来,就是唱不红,也该小热一下的……”
孙韶闻言,身子不由一僵,头低了下去。
这是他前世写的歌,只是,当时,因为他自己的处境,一张脸早已不适合出现在观众面前,唱了也唱不红,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给他来录这首歌,但不管是曲子还是歌词,又确实受到一些认可。
最后被他的经纪人转手卖给一个初出道就一夜爆红的小乐团,做了人家专辑里一首不轻不重的单曲。
而他,只在整个躁动的M开场前五秒,变成一个屏幕上滑过模糊的可有可无的作词人。
范旭阳眼尖地发现孙韶神色里的不对劲,脑子一转,抓着孙韶的手,眼中光芒灼灼地问道:“这是你自己写的?!”
孙韶心中暗自衡量一番,虽然自己现在承认了也没什么,但终究,现在的他没有这个水平,于是,他便摇头,“不是,我哪有这水平,我也是偶然听到的。”
想了想,又担心对方问自己这歌的名字,或者按照歌词内容去网上搜索,便又舔了舔唇,接着道:“因为挺喜欢的,就有点印象,但是当时没记歌名,后来上网怎么也找不到了,便凭着自己的印象添添改改了一下。”
结果,孙韶话音一落,范旭阳的眼神更炽烈了,在他看来,孙韶说的添添改改,差不多也就是了,毕竟,孙韶刚刚那首歌,范旭阳确定自己从没有听过相似的。
“小勺儿,今天我可挖到宝了,你晚上一定得跟我去,有你在,我们乐队的出场费大概能再翻一层了。”
出场费?孙韶忽然愣了愣,随后,化为一种找到路的喜悦冲进他的胸膛。
文章中的歌词出自我万能的西皮~【唔,没错,这是一种可耻的秀恩爱。
祝大家看文愉快,依旧希望大家能留爪,留爪会让作者在这热死狗的天气里感到一种清凉~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