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即使孙韶已经一再强调自己并不紧张,也会照着众人教的办法去做,但没上台前,五感乐队的众人全都为孙韶提着心。

虽然孙韶已经跟在他们身后跑了四天的酒吧,唱了几次夜场,每次的表现都让他们惊奇和惊喜。但这种类似小型音乐会的场合,毕竟和前几天还是有差的,舞台、观众、灯光和得失都能影响一个人的情绪和心态。

直到五感乐队一登台,孙韶脸上那如常的笑容,和微微眯起的眼睛,才让众人松了一口气,同时心里纳罕,跟自己当年的表现比起来,这小子根本不叫不紧张——他根本就是天生少一根筋吧?!

“五感!五感!!五感!!!”台下经常看表演的一些观众,一看五感乐队登场,立即自动自发地整齐欢呼。

人群是具有感染力的,本来还稀稀落落的声音,渐渐便如水波一样,一圈圈**开了后,就变成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叫着叫着,欢呼声又变成了:“范旭阳!范旭阳!范旭阳……”

范旭阳嘴角噙着笑,潇洒地对台下的歌迷挥手。顿时又引起下面一片尖叫。

孙韶在一旁抱着吉他静静看着,这时赵卓抱着贝司凑到孙韶面前,故作不屑地撇嘴,“看看他那荷尔蒙飞散的,啧啧……”

孙韶似笑非笑地看他,“你嫉妒呀?”

赵卓一愣,仔细看了眼孙韶的表情,瘪瘪嘴,“得,是以小人心度君子腹了,就咱小勺儿这胸襟,根本没把阳阳这点子小事儿放心上。”

孙韶笑着点头,眼里却是难得的认真,“旭阳也是我朋友。”

最重要的是,他虽然和旭阳一起参加了中国男声比赛,但他已经不是先前的他了,先前的他也许会不成熟的嫉妒,但现在的他,看到的范旭阳不是作为一个对手,更多时候,他是朋友。

赵卓愣愣地点头,忽而就听闻一阵急促的鼓点,他立即走位到自己的位置,演出要开始了。

两三首曲目一过,全场气氛果然到达了最高点,下面的男男女女全部都疯了一样交替喊着“无感”和“范旭阳”两个名字。

就连后台盯场的主办方的小负责人都不禁直点头——这压轴果然压对了。

唯一在脸上带着羡慕嫉妒恨神色也就只有先前和范旭阳他们挑衅的那个乐队了,没办法,即使五感乐队的人气比他们旺,他们也依旧端着捧着,觉得自己乐队要更高一筹。

范旭阳唱歌的同时,瞟到他们憋在幕帘后一脸强端着的鄙夷神色,走位到孙韶身旁,对他眨了眨眼,孙韶轻一颔首——准备好了。

最后一首歌唱完,范旭阳高高举起手,场上场下瞬间静默了一秒,而后爆出更高的尖叫声:“范旭阳——”

孙韶无语地和其他队员对视了一眼——人形荷尔蒙机器,果然妥妥的。

其他队员早已司空见惯,也明白范旭阳这手势的意思,各自收了乐器,双手抱胸站到了一旁,范旭阳要和孙韶一起唱那首《朋友》,这一点,范旭阳早和众人打过招呼了。

虽然心里多少有点介意,毕竟,孙韶插足他们乐队前后这才几天,范旭阳就把心里的白月光给了对方参与一脚的机会,这可是他们一起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的事情。

可是,范旭阳对他们那番话很诚恳,几天相处下来,小勺儿的性情他们也都喜欢,便也就两厢相抵,心里的埋怨倒也没那么深,大老爷们,总记着这点子屁事也难看。

此时,便让他们做一回观众吧。

舞台上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只在范旭阳身上打了一束柔和的白光,舞台的氛围陡然间就由热辣转为一种温情脉脉的静谧。

“叮、叮、叮。”三声琴弦的脆响突然响起,随后一阵石山清泉般的前奏响起,舞台下的众人只看到范旭阳握着话筒,轻轻摇摆的样子,他身前虽挂着吉他,但并没有弹动——这和他以前表演保留曲目时可不一样啊?难道他终于找了伴奏?

“巷口的树长了新的枝桠

路边的灯突然就不再亮了

我们走过的小路 已经变成了公园

你爱的那家书店也已消失不见……”

温缓的歌声慢慢就想了起来,人群也不再猜测和异动,只轻轻沉入这难得的静谧中,一整晚的疯狂和歇斯底里在这一刻慢慢消散。

“我们一起哭泣就以为 会一起微笑

一起长大就以为 会一起死亡

时间带来了什么它带不走什么

如今我回想却忘记了你的脸庞……”

忽然,舞台上亮起另一道柔和的光,光柱下一个男孩的身影呈现,台下的人群惊讶地睁大了眼,想看清光柱里的人,只是那个显然是在给范旭阳伴奏的男孩一直认真地抱着吉他在弹,低着头,只看到个大概轮廓。

“朋友朋友是世间最长的情谊

你啊你啊 是世间最短的奇迹……”

舞台上的音效忽然就变成了双重合唱和吉重奏,舞台下的众人惊奇的发现,范旭阳不但破例让人给他伴奏了,居然还合唱了!

最初的一阵惊诧之后,观众们再次不自觉地轻轻随着音乐慢慢晃动身体,也不再计较一个人唱两个人唱的问题了。

静下心来后,才豁然觉得,虽然是同一首歌,但是台上的二人,一位唱得沉郁浓情,一位唱得轻缓淡然,但却十分奇特地融合在一起,让这首往日里他们听过无数遍的曲调,蓦然变得生疏而具有一种别样的魅力。

孙韶一边弹奏,一边在副歌或者□□处为范旭阳和声,这不是孙韶第一次听范旭阳唱这首歌,但每听一次,就会为他歌声里的情所动容,这首在他看来还是有些漏缺的歌,之所以能每一次演唱都打动人,能被众人奉为“灵魂曲目”,主要原因也就在范旭阳这情上了。

这首歌……孙韶神色透析地瞄了身侧幕帘后的那支乐队一眼,那些人一脸便秘的神色倒是确实能取悦人,但范旭阳坚持让他来合唱,这些人应该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大概只是范旭阳想让这首歌能尽量完美的呈现一次。

“我轻轻地开口说朋友好走

我慢慢地抬头 却忘了挥手

朋友朋友是时间最长的情谊

你啊你啊 却是我难忘的奇迹

朋友……朋友……朋友……”

孙韶和范旭阳最后一次合音,歌声从□□处完美的落幕。

灯光又是一暗然后再一明,五感乐队的众人集体站在台前对着众人微笑挥手致谢。

台下一片尖叫声,即刻有人尖声问道:“刚刚和范旭阳合唱的小哥是谁?”

舞台上,除孙韶怔了怔外,其他人都露出了“果如所料”的神情,范旭阳拽过孙韶,用胳膊夹着他的脖子,朗声笑道:“这是我们家孙韶,大家可以到中国男声的宣传官网上去找。”

“哇——”台下一片哗然,台上孙韶略有些诧异和无语地看了看笑得一脸璀璨的范旭阳,心里一声嗟叹——这熊孩子真多事。

范旭阳嘿嘿一笑,挠了挠头,带着乐队众人下场,途经那只集体脸色菜青的乐队时,五感乐队的众人故意顿了顿足,只各自以眼神表达自己的张扬和自信,一句话没说,对方正握紧了拳要冲他们说什么时,众人集体高端大度一笑,抱着自己的乐器走远了。

在那些人看不到的角落里,赵卓阿船他们才集体一握拳,那意思像是在说——爽!

当晚,孙韶和范旭阳难得没有一结束表演就往宿舍跑,五个人打车找了家比较近的馆子,满满当当点了一桌子菜,胡天海地喝了一通,喝到最后,也就孙韶心里记事,留了点心,没真喝高。从范旭阳等人的口袋掏了足够的钱,在附近弄了两间房,又找店里的服务员帮他把众人给抬到屋子里。

四个人四仰八叉地一觉到天明,凌晨五点时,孙韶才觉得自己身上的些微醉意散了些,从沙发上爬起来,进去将范旭阳踢醒了,准备和他赶回基地——也不知道彻夜不归和每天晚上跑出去赚外快对许编导他们来说,是不是一个概念。

结果,等孙韶拖着范旭阳跑到街上准备打车时,才发现,他们昨晚因为图路近,来的地界是一处离近郊不太远的比较宁静的住宅区,周边很清静,这直接导致凌晨的这个时间点,两人站在路边悠悠吹了一刻钟的晨风,也没等到一辆出租车。

这个时间点,路上来往的多半都是附近的私人用车,非亲非故,两人虽知道时间紧迫,但也只能面面相觑,尤其是范旭阳还迷糊着呢,只知道瞪大了眼,傻看着孙韶。一时半会,两人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正在这时,一辆黑色自由客靠边停了下来,车窗摇下来,是个熟面孔。

范旭阳酒还没醒透,孙韶虽有些诧异会在这里看到他,但对方这时出现,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大厨哥。”孙韶凑上去去,乖巧地称呼道。

易辉听着这称呼,嘴角抽搐了一下,但迎着小孩儿乖巧的表情,却也不好不应,便点了点头,手肘搭在车窗上问他们:“大清早的,你们站在这风口上做什么?是准备做环保雕像?还是弄什么行为艺术呢?”

孙韶笑眯眯地摇头,上前掰扯两句,就将事情说了。

易辉闻言也不多话,挑起大拇指,指了指后座,“上来。”

看易辉如此爽快仗义的样子,孙韶反而迟疑起来——这个时间点,没有急事的人大多应该还猫在家里才对,但易辉一大清早就起床路过这里,指不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没什么大事,我习惯早起,我手里有家早餐店,我没事的时候,都会在这个时间点去转一圈。”易辉一眼看出了孙韶的顾忌,解释的同时,心里也暗自好笑,自己都陷入泥潭了,还会挂怀别人,倒确实是挺难得一孩子。

孙韶听了,重新笑眯了眼,拉过还迷糊着的范旭阳塞进车里。范旭阳人高马大,酒劲还没醒透,一早被拖起来,现在还晕乎着,一沾车后座,便迷迷瞪瞪对易辉打了声招呼,倒是很客气,也知道别人在帮自己,还嘟囔着谢谢。

但是下一刻,便又腻歪地在后座躺横了,看得孙韶直瞪眼——哥哥喂,你这五大三粗地,一躺下,哪还有我的座?

易辉失笑,“到前面来。”

孙韶对着范旭阳撇嘴,甩上后座的门,坐到了前面。

“你们那培训基地在哪?”易辉看孙韶坐好了后,发动车子前,问了句。

“池江路上,你开过去,看到一栋跟老厂房一样的建筑就是。”孙韶一边绑安全带,一边回答。

易辉点头,车子发动,一时间,除了后座的范旭阳不舒服地哼哧声,车里倒是很安静,半路上等红灯的当口,易辉看了看身旁的孙韶,用下巴点了点车前的储物箱,“里面有CD,无聊就挑一张听。”

孙韶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易辉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轻轻敲了敲,“怎么,我就不能听歌?”

孙韶摇摇头,伸手拉开储物箱,嚯!里面的专辑其实还真多。孙韶又看了对方一眼,随意翻了一下,意外地看到一首自己的“真爱”——卡萨布兰卡。

将其抽出来,瞄了一眼,居然还是比较稀少的单曲碟,而且看磨损度,可见对方听这张单曲碟的几率还挺高,于是,他对着易辉扬了扬,“听这个?”

恰好红灯转绿灯,易辉重新驱动车子的瞬间,分神扫了一眼对方手里拿得CD,眼里微微飘过诧异,然后点头。

随即,车厢里响起了十分具有复古韵味的乐声,孙韶愉悦地眯起眼,手指轻巧地打着拍子,车中的氛围陡然间就变了一种调子。

易辉的心情好似也松快了几分,他一边开车一边搭话:“你也参加那什么中国男声的比赛了?”

孙韶无所谓地点头。

“想当明星?”易辉问完,随即笑了,现在这个年纪的孩子,玩音乐的多半都有这个心,这问题问得有些废。

“不。”孙韶摇头。

易辉又诧异了一次,随后失笑,“那就是去唱着玩的?”

“也不是。”孙韶抿唇想了想,还是摇头,“唱歌我挺喜欢的,但是,当明星就算了。那条路不是人人都能走,也许走上去之后,连喜欢的事情都做不了了,慢慢连自己都丢了,有什么开心的?”

这是第一次,孙韶在旁人面前隐隐提及他历经了八年后的心情,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只是觉得,也许是他觉得这男人能听懂,也许只是在这一刻,在这种音乐的背景下,这些话适合说出来。

易辉借着又一次红灯的机会,转过脸来,认真看了孙韶一眼,孙韶也不怵他的打量,只安安静静地和易辉短暂对视了一会,易辉先行移开了视线。

“……”易辉甩了甩脑袋,重新将注意力转到车前方,等红绿灯,“也是,其实喜欢和能做的,其实不是一回事。”

闻言,孙韶莫名从中感到一种悲怆,不由想起这男人做菜时的那种分裂极端,一头是猎奇的食物,一头是平凡的家常菜式,唔,男人说的这句话,不只是说给他听的。

孙韶顿了一会,低着头想了想,再次开口:“我倒是觉得,喜欢和能做的,一不一样,还是在人,也许……就一样了呢。”

在绿灯前最后几秒,易辉悄无声息地看了一眼孙韶低着的脑袋,只看到了上面的发漩,再次开动车子的时候,他状若无所谓地说道:“后厨菜色吃了那么久,能不能给我们店里提点意见,最喜欢哪道,最不喜欢哪道。”

“炒饭。”想也没想,孙韶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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