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饭,不嫌弃

翌日一早

白心染从小灶房里出来,手里端了两个缺口的粗碗走进卧房。昨日她好心的将自己的木板床让出来,睡了一宿的地铺,忽然发现,原来地铺比木板舒服。

见男人已醒,她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将左手的粗碗放在男人身侧,然后将一双竹筷搁在碗上。

他的伤是在大腿上,她已经帮他缝合、包扎好了,手没问题,所以吃饭肯定不需要她喂。

闻着空气中的肉香,男人看着身侧粗碗里的东西。

视线最后落在粗碗的缺口上,带着几分冷硬的薄唇忍不住的抽了抽。“......?!”

“这是何物?”

碗里的东西有红有绿,还有白色的块状物,那浓稠的汤汁几乎不能称为汤汁,连浆糊都比不上。

白心染坐在他不远处的矮凳上,正准备夹一筷子香喷喷的肉片送嘴里,突然听到男人发问,且一副不敢下嘴的样子,她赶紧塞了一块肉片到嘴里,才对着男人解释道:

“放心吧,没毒的。我要下毒的话也不会救你,直接一锄头把你砸了,然后挖个坑埋了就好,何必把你往屋里搬?我家没啥吃的,就这点米粉了,你将就吃吧。”将肉片咽了下去,她又接着道,“怕你吃不下去,我还特意给这菜取了一个名字,叫‘鱼香肉丝’。怎么样,听到这名字是不是很有胃口?”

男人,若仔细的看去,定能发现他刚刚打了一个寒颤。视线更是盯着粗碗里的东西不放,并坐起身,拿筷子搅了搅碗里的东西。

“为何没鱼没肉?”

白心染看白痴一样的看了他一眼:“那红薯粒你可以当成是肉,米块你把它看成是鱼就好了。有什么好挑剔的?能有吃就不错了。”

下一顿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男人眯起了眼,冷飕飕的望向了她的碗。

“你吃的是何物?”

白心染夹起一块肉片,在空中扬了扬。“狗肉啊!”

男人脸有些黑。“......?!”昨晚他可是瞧见她为了那只狗哭得死去活来的,怎么还吃上了?

“为何我没有?”看着自己身侧的粗碗,那低沉的嗓音有着浓浓的嫌弃和不悦。

见状,白心染没好气的回道:“我吃旺财是为了超度它,你是杀它的凶手,要是你吃了不是罪孽更重?何况她是我养的狗,我吃了它,也表示我对它深深的不舍,从此以后天涯海角我都与它永不分离。”叹了口气,看着被自己挑出来的骨头,忧伤的感慨道,“我可怜的旺财,生前没吃过一顿肉、没啃过一根骨头,眼看着我如今能吃上一顿肉了,它却没有福气享受......哎!”

男人刚刚端起碗,突然的双手忍不住的抖了一下,险些碗都掉地上去了。

黑眸看过去,冷幽的眸光就跟在观察一名怪物似地。

白心染见他一直盯着看,害怕他扑过来抢,赶紧起身去了外面,端着碗坐到堂屋的门槛上,嚼着碗里香溢四射的狗肉,津津有味。

等她吃饱后回去,见男人身侧的碗已经空了。什么话也没说,她默默的上前将粗碗端走。

“替我打水,我要洗澡。”

清冷的嗓音带着一丝命令的味道从身后传来。

白心染回过头,一脸的鄙视:“你伤口才被我缝好,现在还不能沾水,要不发烧我可没药医治你。将就将就吧,我们村干净的很,一两个月不洗澡也不会长跳蚤的。”

闻言,男人绷得紧紧的脸差点裂成碎片。冷幽的视线盯着白心染就跟瞧见了她满身跳蚤一样,何止一个嫌弃能形容的。

“打水来!”男人冷漠着脸,开口命令道。

白心染瞬间笑了,走过去,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回道:“我灶房里就只剩半桶水,你确定要用来洗澡?先说好,这地方用水可是要走五里山路,我这人懒得很,不会天天去打水。你要是不嫌弃中午我拿洗澡水做饭,那我这就去给你把水端进来。”

说完,她作势要走。

“等等!”

背后,男人极度低沉、极度压抑、极度冷幽的声音传来,“我不想洗了!”

中午,白心染做的红薯羹。就是把红薯煮熟后将其搅烂,然后掺水一起再煮,把水烧开,搅一搅就盛到碗里。煮出来的红薯羹就跟芝麻糊一样,不过却是红黄红黄的颜色,比早上的‘鱼香肉丝’更有看相。

男人终于没有再多说一句了,一连喝了三大碗。

下午,白心染扛着锄头又到了地里继续刨红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突然出现的男人给惊到的原因,一下午,她总是下意识的往身后看。

昨天挖地挖出一男人,不知道今天挖地会不会挖出一个儿子......

不是她自个瞎想,而是她对老天爷已经无语很多次了。

她都能灵魂穿越,万一老天看她孤苦伶仃,送个儿子来陪她呢?

出于对老天爷的不信任,白心染能做的就只有一件事——使劲的挖红薯。

要不然真有儿子,估计也得饿死......

一下午,白心染就在地里胡思乱想的度过。

晚上,是和中午一样的红薯羹。

由于狗肉吃多了下午嗓子发痒,晚上的红薯羹里她特意将红薯叶切碎煮在了羹里。美其名曰下火。

晚上男人也没开口跟她说话。

只是当白心染在院里躲着洗完澡进屋后,男人躺在木板上再看她时,突然冷冷的问道:“不是说没水么?你何来的水洗澡?”

撇了撇嘴,白心染有些不悦的瞪他:“拿自己的洗澡水做饭,我又不嫌弃!”

闻言,男人面色比猪肝还难看,就跟吃了苍蝇似地,那喉结不停的蠕动。

懒得理他,白心染到堂屋打地铺。

不是她好心要去救这个男人,而是她觉得留下这个男人对自己有利。

在茅山村,难得见到一个外村人,看这男人说话中隐约带上的傲气,应该不属于种田一族。昨晚帮他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发现他穿在里面的裤子居然是丝绸的。

当然,她绝对不是要趁机猥亵他,也没有要去看他那玩意儿的意思,这不都是形势所逼吗?谁让他伤在大腿上的!

她只是‘不小心’的瞥了两眼罢了,她发誓,她绝对没摸他的东西,只是摸了摸他滑腻的丝绸**......

言归正传,她就是希望这男人能看在她救过他一命的份上,帮自己离开茅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