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渔夫,头戴一顶大草帽,坐在划艇上在一条河中钓鱼。河水的流动速度是3英里/每小时,他的划艇以同样的速度顺流而下。

“我得向上游划行几英里,”他自言自语道,“这里的鱼不太听话啊!”

他开始向上游划行的时候,一阵风把他的草帽吹落到水中。但是,我们的这位渔夫并没有发觉他的草帽丢了,仍旧向上游划行。直到他划行到船与草帽相距5英里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立刻调转了船头,向后面划去,终于追上了他那顶在水中漂泊的草帽。

在静水中,渔夫划行的速度总是每小时5英里。在他向上游或下游划行时,一直以这个速度行进。显然,这并不是他相对稳定的速度。好比说,当他以每小时5英里的速度向上游划行时,河水将以每小时3英里的速度把他向下游推去,于是,他相对的速度仅为每小时2英里;当他向下游划行时,他的划行速度与河水的流动速度将互相作用,使得他相对的速度达每小时8英里。

要是渔夫是在下午2时丢失草帽的,那么他找回草帽应是在什么时间?

逻辑判断

既然渔夫离开草帽后划行了5英里,他虽然是又向回划行了5英里,回到草帽遗落处。但是,相对河水来说,他共划行了10英里。渔夫相对河水的划行速度为每小时5英里,因此他肯定是共花了2小时划完这10英里。他在下午4点时找回了他那顶落水的草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