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州有个富豪家娶媳妇,一个小偷趁人多混乱时,悄悄混进新房,钻到床底下藏了起来,要等到夜深人静时出来偷东西。没想到这家办喜事,连续三天都人来人往,彻夜点着灯,小偷一直没敢出来。到第三天,他饿急了,突然跑了出来,一下被人抓住,送到了衙门。
小偷受审时辩解说:“我不是小偷,是大夫。新媳妇有种特别的病症,所以让我跟在她身边,每每为她用药。”并且说了新媳妇这种病症的发作情况,还说了许多新媳妇家的事情,都很特别具体。主审官听他说得条理分明,就信赖了他,并且要传新媳妇到府来对证,以就结案。
富豪家感到这么做有失面子,就恳求衙门别让新媳妇上公堂,衙门不容许。富豪就去找衙门里一老吏探究,请他帮忙。老吏对主审官员说:“那个媳妇刚刚过门,她家这场官司不论是输是赢,让她出堂,对她来说都是莫大的羞耻。大概那人说的新媳妇家的事,是在床底下听新婚夫妇枕席间私房话才知晓的,他突然跑出来,就被捉住了。要对证也不难……”然后,老吏附耳对主审官员出了一个主意。
第二天,一个穿着体面的新媳妇乘车来到衙门上堂对质,那小偷一见,就嚷着说:“你约请我治病,为什么把我当小偷抓来呀?”主审官一听,不禁大笑起来。当场说破小偷的慌言,小偷见骗局被戳穿了,只好认罪。那老吏对主审官出的是什么主意呢?
逻辑判断
小偷说是给新媳妇治病的大夫,那么,他肯定了解新媳妇;倘若他是小偷,偷偷摸摸钻到床底下,只是偷听了些新媳妇的话,那么他肯定不认识新媳妇。老吏对主审官员说换一个妇女和他对证,小偷果然不认识,就证明他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