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一篇讨论民国考据史学的论文中,曾说晚清开始的反对乾嘉“汉学”的趋向无意中导致了对“读书应先识字”这一传统的弃置,因不讲究“章句之学”而从总体上降低了读书人阅读旧籍的能力。然后我顺口说到今日文史两系的本科毕业生恐怕看《幼学琼林》这样昔日的蒙学读物都有困难;而当年梁启超、胡适等人开出的“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其实当然不低),许多文史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也许未必就能顺畅地通读(实际已通读的则更少)。这是由于兴之所至而说得“口滑”,不觉违反了我自己订立的不在学术论文中越题说话这一规矩(类似的话我通常是在本文这样的“文化评论”一类文字中陈述)。虽然我并不收回我的陈述,随意引申到底与“学术规范”有明显距离,这是要向各方面读者诚恳致歉的。

一位实际同意拙见的朋友认为:我虽然指出了在其他诸如阅读外文书籍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等方面,今日学人又有昔人不具备的长处等,但他仍觉得把“博士生导师”点出来评论总缺乏点分寸(实即不够世故也)。最近到台北开会,一位台湾学者也认为我这样下笔过于“凶狠”,更引起我的反省。不过个人对此原本相当坦然,因为我自己也厕列于史学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之中,而我就是那些没有通读上述书籍者中的一个。所以我不过是在作自我批评,且所述又与事实相符合,原以为不致太得罪人(其实在如今讲究经济效益的时代,价值与收入成正比。本作为一个过渡制度的“博士生导师制”,在高校及相关学术机构中实际上已大致被视为一个类似“太上教授”一类不过虚有其名的等级,基本未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原也没有什么了不得)。

但今天包括我这样的“博士生导师”在内的读书人还不仅是阅读旧籍的能力不强,表达能力似也渐成问题(为避免误会,以下皆以我个人所历之事为例)。最近不断有学生向我表示“看不懂”我所写的文章。在今日社会对稍有“支配权势”者皆出于趋奉的大语境下,学生对老师自不免客气,“看不懂”其实就是“不知所云”的婉语而已。我的学术文字主要当然并非以大学的在校生为预设读者,但有篇探讨史学方法的文章,却的确是希望写给学生看的,而我所在学校的大部分史学专业研究生的反应是仍“看不懂”。最有讽刺意味的是,我在那篇文章中还主张学术论文应朝“辞达意”方向努力,而该文既竟然使人感觉“不知所云”,其辞不达意,应该是无疑的。

那篇文章本是我在1996年的一次史学方法研讨班上的发言,大致从中国文化的特点出发,对“以意逆志”与“了解之同情”之间的渊源做一点初步的探讨。因是会议发言的形式,涉及不免稍宽泛,所论也多空疏。该文刊出后,曾送请一些同道方家教正。颇出乎我意料的是,大部分读者均特别注意拙文中涉及的一些学术规范松弛的现象,并对拙文强调讲求史学戒律的主张表示赞同,而那一部分恰是我以为宽泛空疏之所在。这或者与从20世纪末以来我们的思想学术界“破甚于立”的倾向相关联,或者因为今日学术规范的确已松弛到不得不郑重强调的程度。在此语境之下,本来未必立意于破的文字也被解读为“破字当头”了。“无心插柳柳成荫”固然是古已有之,唯对一篇探讨“了解之同情”的文章来说,实具有十足的诡论(paradoxical)意味。

今日学术的专门化日趋细密,所以我从不以为自己写出的学术文章都有大量能“懂”的读者,但力图把文字弄得通顺些的主观愿望却是一直存在的。我的学术文字偏于实证(别人未必这样看),与近年流行的“幽玄高妙”文风确有距离,或不为想象力丰富且创造欲甚强的少年所喜好,但也确有长辈学者婉转指出有些拙作要多看几遍才能读出我之所欲言(这其实仍是“不知所云”的婉语)。文章写出来少年人“看不懂”,或可以他们读书能力稍欠缺来自我安慰;但成年人也读出别的含义,的确应反求诸己、多作自我批评。

从各编辑朋友处所得的反馈看,非常有意思的是,有的读者认为我行文太古旧,不够白话,至少带点20世纪上半叶的味道;但也有读者认为我造句欧化,不合中国文风。这些表述的共性当然是“言之不文”,这是不能辞其咎的。但中国“文言”(不论多么粗浅)的影响竟与“欧化”并肩而至,终使我想要改正也还真有些不知所从。就个人而言,这当然是“食古不化”与“食洋不化”俱存,与我们今日“国学”与“后学”的异曲同工现象有些类似。从读者一面看,也许我们社会的中西新旧之混杂与错位已深到难以区分的程度了(今日的确有人将《庄子》中的语汇作西化的表征)。

某次我特地请敝系硕士研究班的学生点出一篇他们最“看不懂”的拙文来进行课堂讨论,结果他们提出一篇探讨新文化运动时期文化与政治关系的文章。在许多踌躇之后,他们终半明半暗地表示:此文似写得太枝蔓芜杂,虽然每一条材料均和文化与政治的关系有些关联,但仍可以写得更有条理。或者为了安慰我,或者他们认为该文刊发在尚有地位的刊物上总应有什么“高明”之处,所以他们指出文章的写法或许受到西学影响稍多,故不很适应中国的读者。

这又是一个绝大的讽刺性诡论现象。我不得不告诉他们,西人写学术文章最讲究条理通畅,甚至有一篇或一大节文章的第一段及每段文字的第一句必揭明其所欲言的习惯(学术表述必coherent似乎是到“现代”西方才得到特别强调,如今已受到西方后现代主义者的挑战)。而我居农村甚久,受农民影响较深。农民的习惯是什么都不舍得丢弃,所以把各种相关资料都整合进一篇文章的写法实更“中国”,而且是接近中国不那么为人所看得起的农民习惯;不仅不“洋”,其实是“土”。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中国农民的习惯竟被认为与西学方法相近,不禁使我冒昧套改一句流行歌曲的歌词:这样的世界真精彩!

最为惭愧的是,我所写的文化评论一类文字,本是立意想要流畅些的,仍时有被人读出原本不存在的“言外之意”的现象。在认真检讨自己辞不达意的基础上,我也不免斗胆怀疑这中间是否也有读者方面的因素?胡适当年曾说:“今日所谓有主义的革命,大都是向壁虚造一些革命的对象,然后高喊打倒那个自造的对象。”他自己倡导的文学革命,在某种程度上即是如此。而此风今日犹存,“文革”时养成的从字里行间寻找言外之意的习惯似乎并不止影响经历“文革”的那一两代人,现在仍有人在读书时若找不到其潜意识中所希望看到的言外之意,便有意无意中自己“向壁虚造”一个出来。如果读者在看文章前已先有庄子所说的“成心”在,自然可能导致误读的产生。

作者读者间能产生共鸣是个理想的境界(后现代主义者或不这样认为),然误读的出现似乎也始终不能避免。中国传统文论中早有一种存疑的相对主义倾向:“诗无达诂”是国人素有的见解,杜甫更认为“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他们(这是男权社会的见解,大概基本不包括女性)应该都认为读者作者之间心意所指不相接近不仅是古今常有的事,而且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这样的倾向在近年西方文论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新的文学批评理论主张“文本”一产生出即获得独立的生命,读者的感知原不必考虑是否与作者相通。

这样的主张决非无根,我个人对此曾有印象极深的领会。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一位同人当场从拙文中读出不少言外之意进行(褒义的)评论,我不得不一再不礼貌地打断他的发言,声明这些均是他所引申,并非拙文之原意。这最支持从尼采到今日“后学”家所主张的一切陈述与解读均带偏见的观念,作者与读者处在同一时地的小“语境”中(当然,作者是在另一不同的语境中写作的),而“文本”那脱离作者的“独立生命”已立刻呈现在解读过程之中(我的经历若被“后学”家得知,一定引作证据。当时当地已如此,遑论异代异地的解读!后现代主义对我所在的史学学科的巨大冲击正在于此)。

不过,如果接受后现代主义的文本理论,即意味着我前面所说都成问题。因为我一直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沟通作为一个理想的目的在考虑,而且实际存有一种预设,即视作者(而非读者)为文本的最终解释权威。但后学文本理论对我来说也是一极大的解脱:如果把文本的最后解释权交给读者,则“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即成最正常的现象,既不存在什么误读,也无所谓言之不文、辞不达意。这真像西人小说中某人发现自己原来天天都在说“散文”一样使人欢欣:哈哈!原来我在文字表达上并无任何问题,这不过是读者“应有”的不同反应而已!

然而,当读者确实愿意追究作者的立意时,中西双方的相关理论似乎都不能不暂时退让。这其实才是关键。不论我们是否已生活在一个“后现代”的社会,尽管后现代主义者或不特别追求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共鸣(至少不视其为理想的境界),大部分后现代主义史家(文学界的事我不敢发言)以及受后现代主义影响的史家似乎仍未放弃追究(广义的)文本作者的立意这一(当然绝非“现代”的)诉求。

傅斯年在“二战”后不久曾说:若推到极端,不论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客观性都只是个“理想的境界”。我们“想以客观为理想而去努力,尚且弄得不客观;一旦完全把客观放弃,认为是不可能的、不需要的”,甚或“以为一切社会的方法都是从某一主观的法规,这对于社会科学之进步当然是一个大障碍”。这里的“进步”当然又是个“现代”概念,但只要文本作者的立意仍是史家(或包括文学评论家)之所欲知,则文本的“独立生命”恐怕就相当有限。很多年前孔子提倡“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一态度时,他也许已经体会到人类认识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相对和有限,所以才提出“知其不可而为之”这一接近真理(如果确实存在的话)最为实际可行的途径。

(原刊《读书》,199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