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卿茶到了南屏家里,见着的却不是南屏难受的模样。

她看起来状态很不错,见了叶卿茶,赶紧把她拉到了沙发上:“快来陪我看选秀节目花絮,我太爱那个黄发高马尾的明艳美女了,到时候我要把所有的票都投给她!倾家**产也要送她出道!”

“身体还好吗?”

“当然好了,只不过我没洗头,又懒得化妆,就让小怡去替我送个茶叶。”南屏露出骄傲的神色:“你看,方钟易这就坐不住了,还派你来照顾我。我这样,不就是一箭双雕么!”

叶卿茶失笑:“没事就好。”

“的确没事,但你可不能走啊,要陪我一下午的。”南屏抱着碟子,盘腿夹着靠垫,准备边吃边看电视。

“我看辛夏怡的朋友圈,说你最近想减肥。饺子的热量很高,这一份大概得有八百大卡。”叶卿茶轻声提醒。

南屏盯着那份酸甜口的牛肉饺子,捏了捏自己的小圆脸,满眼真诚:“茶茶,你觉得我应该减肥吗?”

叶卿茶慢慢地摇头,温吞道:“如果要我说,那是不用的。你现在就很好看,身材也匀称。”

的确,南屏的身材不像叶卿茶那般前凸后翘,也不像辛夏怡那般刻意控制饮食而瘦得明显,她的体态很匀称,不胖不瘦,刚刚好。

因为是鹅蛋脸,所以面容更显得饱满幼态,一点也看不出有二十五岁,走在大街上,要是穿了校服,就算谁说她是高中生,大家也都能相信。

叶卿茶以为,自己这么说,南屏就要开始吃饺子了。

没想到,她坐定道:“我还是决定减肥。”

叶卿茶虽有些惊诧,但为南屏主动的自我控制而感到高兴:“好啊。”

“现在,我没有吃这盘饺子,我的身体已经亏空了八百大卡。”南屏说。

叶卿茶嗅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气息。

果然,下一秒,南屏动了筷子,迅速往嘴里塞了一个饺子。

叶卿茶:“……”

没过一会儿,南屏就吃了一半,把剩下的那一半推到叶卿茶面前:“现在我摄入了四百大卡,但刚刚缺失了八百大卡,所以现在我还是少了四百大卡的热量。”

南屏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减肥了。”

叶卿茶认命地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四百大卡中的五十大卡:“是,现在是我长肉了。”

“但我还没吃饱,身体还亏了四百大卡呢,”南屏撒起娇,“茶茶,你做点好东西给我吃,好不好?”

叶卿茶虽然很少下厨,但一下厨就是天花板。

她在厨房间忙活了一会,一份素豆腐还没蒸完,南屏就已经像是葫芦五娃救爷爷似的,嘴巴里的水哗哗往下流。

吃完叶卿茶做的吃食,南屏嘴上也没闲着,开始跟她讲起前些天生日会的事情。

讲了那天她半逼迫着方钟易和自己跳了舞,也讲了她和辛夏怡费尽心思让叶卿茶能见到许临渊的事情。

南屏总是能不顾一切地爱人,叶卿茶感到羡慕。

她忽然喃喃道:“南屏,你觉得我应该喜欢许临渊吗?他是……”

南屏站了起来:“茶茶,你怎么能这样问呢?”

叶卿茶看着她,眼神里有些空:“不应该问吗?”

“当然不应该!”南屏很生气,又叉起了腰:“喜欢一个人哪有应不应该?旁人又如何替你决定应该与否?是你要喜欢别人还是旁人要帮你喜欢?”

这样的一问三连让叶卿茶懵起来,她赶紧扯了扯南屏的袖子:“你先坐下,别生我的气。”

南屏坐下来,握紧叶卿茶的手:“喜欢,不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吗?”

叶卿茶的心脏在砰砰跳,她抬手抚上左胸口的位置:“发自内心?”

“对啊,你千里迢迢来到北州,难道不就是为了他吗?既然如此,那你就一定是喜欢他到要了命的,一定不比我喜欢方钟易浅!”

南屏信誓旦旦地说:“他现在明明就在你的眼前,你看得见摸得着,如果在这样的时候,你却要突然问出自己应不应该喜欢许临渊这种问题,那只能说明,你是最随波逐流,最没有主见,最容易摇摆不定,最花心的那一个人!”

话糙理不糙,叶卿茶又无奈又想笑:“是。”

“是什么呀!”

“我是说,你说的是。”叶卿茶在南屏炸毛之前赶紧去摸了摸她的头发:“我当然不是那样的人了。”

“茶茶你听好了,喜欢一个人呢,是一件很自我的事情,见到真正喜欢的人,根本来不及去思考那些有的没的,也不会多么在意自己和他身份地位的天差地别。喜欢就是喜欢,这是抑制不住的,我们都是肉体凡胎,动情的时候,就算给自己扎一针抑制剂都没用!再说了,哪有抑制剂给我们用啊,是不是?”

叶卿茶失笑,伸手捏了捏南屏可爱的脸颊:“是。”

南屏又靠近了一些她:“茶茶,虽然他是许正阳的儿子,可咱们一定不能妄自菲薄。你这么好看,又这么厉害,一个人在北州不靠背景站稳脚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任是谁,都要情不自禁对你这样的人表示尊敬的!”

“好,”叶卿茶发自内心地笑了,眼尾上翘,婉兮清扬,“我喜欢许临渊。”

“这才对嘛!”南屏端起刚刚用过的那些碗筷:“我去把碗洗了,茶茶,你去冰箱里拿点喝的!”

“好。”

一直到了晚上,沈谅来访。

是叶卿茶开的门,甫一见着来者,她便吓了一大跳。

因为来得不仅有沈谅,还有一大头凶神恶煞的牛头梗。

这狗是方钟易养了好多年的,视南屏为半个主人。

沈谅打了个哈欠,高声朝里道:“南屏!我就不进来了,狗来了。我传方钟易的原话,这几天它就负责陪你,逗你开心。”

“牛牛!”南屏奔过去,一把抱住牛牛的脑袋,将它锋利的牙齿掰开来,看了又看:“有没有想我?”

这一幕,看得叶卿茶脊骨生寒。

她本就有些怕狗,又喜爱猫,再加上这是一头……巨大的牛头梗,样貌骇人。

她几年前头一回看见,便十分害怕,之后,也再不敢去方钟易家里送文件和材料。

好在,方钟易虽然会强行逼迫她克服一些自己害怕的东西,却不会强迫她改变对动物的喜好或厌恶。

叶卿茶这辈子大概都与狗没法结缘,并且,看样子,牛牛也不太想搭理叶卿茶。

用南屏的话来说,就是叶卿茶没什么狗缘。

对了,牛牛原本也不叫牛牛,这么萌的名字,方钟易是万万不可能喜欢的。

可惜南屏偏爱这样叫,硬生生把它的名字给扭转了过来,久而久之,也没人记得这牛头梗原本叫什么了。

方钟易做出的最大让步,就是不叫它“牛牛”,改喊“那狗”。

好在牛牛不会乱咬人,见了叶卿茶也不会故意吓她,二人形同陌路,叶卿茶也不至于和牛牛共处一室就害怕。

牛牛在房间里乱走,叶卿茶就坐在沙发上不动。

忽然,南屏自远处喊道:“牛牛!别咬我的包!”

叶卿茶一望,牛牛大概是嘴里没吃的难受,真的在啃南屏挂在衣帽架上的包。

她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拍了一下牛牛的脑袋,将包取了下来。

南屏跑过来时,就看见一人一狗对视,相顾无言。

叶卿茶想到自己刚刚做的事,不禁后背生寒。

倒是南屏笑了:“茶茶之前你连摸都不敢摸牛牛的,现在竟然敢从它嘴里抢东西了,还打它!”

叶卿茶失语,站起来时都扶着墙,腿有点颤:“快别说了,我现在很后悔,它反应过来之后不会咬我吧。”

估计牛牛也是被刚刚那一拍给拍懵了,加上南屏在面前,它不好生气,就呆呆地站在原地。

它好像有点躁动,在原地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一会儿龇牙咧嘴,一会儿又掉哈喇子。

一只,又凶又笨的狗。

叶卿茶想笑,但笑不出来,怕还是更多。

她喃喃道:“你不要咬我……也不要叫。”

最后,还是南屏把牛牛带去了花园里,回来还打趣叶卿茶,问她是怎么突然变勇敢的。

勇敢……吗?

好像这个词,叶卿茶一直没法用在自己身上。

论是谁,似乎都不会觉得她是个多勇敢的人。

在白水楼,她不敢高声说话,不敢和欺负过她的人争论,不敢和阿爸顶嘴。在北州,她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说不,不敢和旁人讲道理,唯唯诺诺。

从小到大,她做过最勇敢的事情,一件大概是在白水楼时,“不小心”让许临渊撞见自己沐浴——但这件事,说是勇敢,不如用下贱代替,大抵都是不为过的。

还有一件,便是独自北上,从芸回到了北州,在方钟易的凝视下,说出自己的选择。

方钟易要她不许跪,不许哭,要站着,把钱和权给牢牢握在手里。

她知道了,所谓“不勇敢”,究其根本,原罪在于“没有底气”。

那天在生日宴上重逢,许临渊笑着问她,有没有底气。

叶卿茶当时急道,说自己是有底气的。

大概,就是在她急于辩驳之时,开口说出那句“底气,我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算得上,变得勇敢了吧。

晚上,叶卿茶回到家。

方钟易对叶卿茶的提醒,一半像警告,一半却像期待。

叶卿茶其实知道,方钟易并不会害她。可这个对她来说,同时是老师、贵人、上司的人物,说话永远只有一半,教她捉摸不透。

晚上叶卿茶躺在**,回忆起这几年自己的生活状态。

香薰蜡烛的烟雾丝丝缕缕,往她鼻腔里钻,十分舒适。

古人有云青松落色,是在警醒世人,泛泛之交最不可信,唯有现实的利益能令人紧密相连。

没有比一条绳上的蚂蚱更坚固的友谊,你的至亲至交,亦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

人行于世,无不如履薄冰,能做到求仁得仁,已是幸运。

叶卿茶明白,自己来到北州,最大的出发点不过是许临渊。

什么梦想,自由,权力,金钱,尊严,她有印象,但没那么懂。

许临渊和她待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叶卿茶能从许临渊身上看见这些,却摸不透要义根本。

然后,方钟易强行地、恶狠狠地将这些记忆唤醒,强行灌输给了她。

方钟易教她的第一个知识点,叫做红皇后效应。

人生在世,你只有不断奔跑,才能留在原地。

他很早就对叶卿茶反复强调过,你的地位是卑微的,故而需要义无反顾地向前看;你来自遥远的芸回,不像北州当地人随时都有退路;别人如果不想努力了,还可以有许多的选择,而你没有……

大多时候,他的话都说得很重,偶尔也会刺痛叶卿茶的心,尤其是在叶卿茶认识他的第一年,这种情况时常发生。

叶卿茶怕他,但也知道他说得对,说得太对了。

北州只是国内繁华土地中的小小一块,每一次开口或是沉默,都有相应的代价。人行于世,不过如蝼蚁。如若不懂得战战兢兢,全力以赴,便有可能掉入万丈深渊。

她是感谢他的,谢他的狠心,谢他狠厉皮囊下的尽心关照,谢他愿意给她一方天地施展,谢他在那一晚上掐了她的喉咙,让她疼到如此想求生。

她曾有过或许能称之为同伴的人,她和同伴一起挤在狭窄的地下室里,每个人拥有的占地面积不过两三平方米。未过多久,那些同伴一个个就如被剥去了壳的鸡蛋一样,任由他人在她们身上起伏,并发出野兽般的低吼。然后,同伴不再是同伴,一个个离开了她,最后,又只剩下她一个。

叶卿茶也不是没想过要那样,但她只是想了想,终究还是如悬崖边上被勒紧的马,没有跳出那致命的一步,并未自己曾经有过的想法而感到无尽的惶恐。

叶卿茶知道自己没有天生白富美的优雅从容,没有北州原居人民的慵懒优越,他们可以再这里世世代代地生存下去,而她如同一叶浮萍,扎根多难,旁人无法知晓,只有她自己可知。

故而,她没法像辛夏怡一样轻松快乐,也没法像南屏一样没心没肺。她多年来做事追求极致,虽然小心翼翼,但总是能达到大多数人的要求,并且永远不会对目前的作品满意。

跟着方钟易做事的这些年,叶卿茶的身体就像一台机器,使劲耗费,不断地加满机油,消耗完,再加满。

除了对许临渊的一丝念想,最大的感觉,就是自己的心脏不在身体里,而是飘在半空中的,随时都能从天空中掉下来,然后开裂,流血。

一个不注意,过度劳累导致登上明日北州市新闻头版头条,也是说不准的。

不过叶卿茶还是惜命的,健身塑形,内服外用,一个不落。

她早就不是那只缺钱的、不会穿搭、不会用无线网的小山雀了,生活上她会主动给自己最好的,毕竟她上无老下无小,总不能让努力的结果是自己少活几年。

这些年,虽然她非常会做饭,但她的家里从不开火做饭,厨房只是摆设,家务也靠保洁。

她的手不再需要干粗活,虽然经常因为工作而有小伤口,但好在不是留疤体质,加上经常护肤,比少女时期还要白嫩。

据沈谅说,她和南屏在一起的任何时候,都是为数不多的,能看到她有生活气的时候。

钱挣得不少,但是累,而且很孤独,痛并快乐着。

心理健康状况偏低下,纯粹靠南屏断断续续当人生老师,搀扶着维持生命状态。

依旧化用沈谅的话,叶卿茶就像是一根旗杆,远望屹立不倒,近看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瘦得连饿扁的秃鹫看了都直摇头。

除了南屏给她欢乐,最能让她舒服的,还有去宠物店撸猫吸猫。

她挺想养猫的,但南屏猫毛过敏,方钟易厌恶猫的味道,她就不能养。

还好,也不是很难过,因为她本来就没时间养动物。

至于喜欢许临渊的那颗心,大概就是在这样的风刀霜剑之下,还残存着那么一点点,就像蜡烛的光,一直没有熄灭,但风吹雨淋,微弱无比。

怪就怪在,许临渊真人来到她面前后,蜡烛就像被加固了一般,光亮又燃了起来,比先前任何一次都要亮。

香薰蜡烛的味道安神,叶卿茶不知想到哪出,这条线便断了,沉浸入了梦乡。

不想,也罢了。

关于永远相信许临渊这件事,叶卿茶从始至终都从未动摇过。

既然许临渊说他们会再见面,就总会再见面的。